⑴ 请问一下,期货代客理财或居间代客户操作一般是怎么样规定收益分成的
现在的模式很多来 主要有两种自模式 保底和不保底两种
第一种因为你要保证你亏了他的本金你要配给他,一般的收益分红 也有你七他三是 个别你六他四
第二种就是刚刚相反了 有时候是六四开
通常是一个季度或者一年结算一次 当然这要让你们自己定!
⑵ 金融分析师, 操盘手的工资,提成,分红大概有多少一个月的 好不好赚钱
什么?你竟然在搜索金融分析师月薪多少?太low了吧,怎么地不也得年薪起步?哈哈,开个玩笑,其实大多数金融分析师选择工作的时候都回去看年薪,月薪并不打动人心,所以高顿CFA老师给大家分享一下金融分析师年薪大概有多少:
调查表明,雇主更愿意提供高额奖金给拥有CFA特许资格认证的投资专业人士,美国、加拿大、英国、香港等的金融机构,甚至已经把CFA资格作为对其雇员入职的基本要求,因此他们大多成为金融机构力争的对象,这让CFA持证人收益良多。
可以参考数据表明,CFA年收入:美国19万美元;英国20万美元;新加坡11.3万美元;香港13.6万美元;加拿大10.8万美元,中国现有数字是14.9万美元,全球平均17.8万美元。其中中国地区是CFA考生多的地区,够资格申请到CFA证书的人,目前不会超过5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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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较为热门的,以下职位也是金融分析师可选择的工作:
基金经理18%
业内称“操盘手”,负责基金的筹措、管理和运营,上市监控等。CFA持证人的主要去向之一。市场需求较大,前景广阔。
要成为基金经理,需要敏锐的市场直觉和投资判断,实战打拼的经验也很重要。
研究员(分析师)15%
国内一般指的是券商的行业研究员,负责研究相关行业的动态,对外出券商的研究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投资银行分析员9%
投行职业链条,一般从分析员开始做起,往上做得好可以升到初级经理、副总裁、高级经理等。每个阶段有相应升职需要的时间。
华尔街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投资银行家的年薪比总统还要高。
行业高管7%
高端人才市场,CFA同样很受欢迎。行业的高管,也需要必要高含金量的证书来匹配自身身份。
风控经理6%
负责金融风险识别及管理,涉及风险预测、风险决策、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一般优秀的风控经理,是CFA+FRM双证持证人的比较多。
企业金融分析师5%
负责为企业提供金融增值服务,如行业调查、上市、并购等。同时,对企业财务税务优化、资产配置等方面提供建议。
咨询顾问5%
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人员。咨询和投行是公认的两大高收入行业。咨询行业可以为年轻人打开眼界,通过接触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业背景,从而短期内快速成长。
客户经理5%
一般指银行的客户经理。他们给客户推荐或介绍产品的时候,需要对金融市场和产品体系有系统性的了解。
财务顾问5%
性质一般为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为客户提供投融资、资产债务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发展等服务。
MOM投资经理4%
不直接管理资金投资,而是将基金资产委托交给其他一些基金经理,负责挑选并跟踪这些基金经理的投资表现。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少不了MOM投资经理的存在。
交易员4%
快速、准确地执行交易指令,对交易品种进行跟踪分析,每天做好盘后的分析统计工作。
策略分析师3%
负责股票市场的策略分析,跟进市场宏观进展,形成策略分析报告,需要熟练掌握多种策略分析方法。
会计/审计师3%
金融市场同样离不开财务分析,企业并购重组等都会涉及到很多财务问题,因此也需要许多专业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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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现在代客理财分成比例一般是多少
通常代客理财分成比例一般是三七分成
代客理财就是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
酬金包括:基本费+盈利提成,也有不收取基本费用(也成为管理费,一般按年收取,费用率从1%-5%不等)的或只收取管理费不收取盈利提成的。
这里的盈利提成指的是受托人对委托人资产增值的部分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的提成。比如30%等等。
理财的对象以币种分类,包括人民币资产和外币资产;以投资方向分类,可分为银行存款、保险、证券、期货、黄金、外汇保证金交易等;
以理财者的资质分类,可分为银行、私募基金、具有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的个人、基金管理公司等。
注意事项一:目前市场上众多打着“代客理财”旗号经营的机构或个人,有些并不具备代客理财的资格。
在确定要将资金交给对方运作之前,最好确认对方的资质,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或者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或专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个人)。
注意事项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如东方证券)、咨询公司(如益邦投资)不能和客户约定分成,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
因此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断定是骗子公司或者该公司违规操作,可向当地监管机构投诉。
注意事项三:牢记“股/期/汇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原则,除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有保底承诺以外,金融市场的风险无处不在。
在认准理财机构(如私募基金)或个人(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之前,务必与其进行详细的沟通,
在充分了解其投资方向、投资风格、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比后再做决定。
注意事项四: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代客理财的机构或个人,其中有真的可以信赖的,也有一些借用这一方式进行违规操作及诈骗的,请投资者擦亮双眼。
不要被“天天涨停,有内幕消息,短期获利多少的敏感词汇诱惑。
⑷ 如何分享到公司业绩增长的红利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再次重申:小六忠诚从来没有搞投资合作,也不对外搞代客理财。最近网上有李鬼假冒本人名号骗人合作,请大家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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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关于 朋友委托资金炒股 分红的问题 股票
呵呵 说一下你的收益率吧 每年的收益率
行情是是30%收益分成
06年收益 330% 07年收益520% 08年收益-21% 09年收益42%
你可以这样想办法
找个人打电话给他说我们是代客理财的
只收取30%收益分成什么的,说这事行业潜规则
找朋友做都要30%,我们是专业的什么的..
然后你朋友应该会被提醒到
然后你再暗示他
如果我可以帮忙的话你可以给我留言
⑹ 我给别人推荐股票赚钱了收取一定比例分红,这样合法吗
违法!!!望采纳,因为你没有证
⑺ 委托理财个人合伙与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2012年9月,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经协商约定:其姑姑一年投资十万元,邓某给其二万元作为分红;其姑姑只投资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后其姑姑分三次共支付给邓某共十万元。约定的时间到期后,邓某仅归还其姑姑投资款十万元,但投资分红二万元尚未支付。其姑姑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2万元投资分红。邓某辩称,投资亏损,无红利可分。
【分歧】
第一种观点:邓某不需归还2万元分红。邓某与其姑姑是进行合伙投资,依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之间合伙的相关规定,因投资亏损不应支付分红。
第二种观点:不管投资经营情况如何,邓某都必须归还2万元分红。虽然邓某与其姑姑约定为合伙,但实质上是借贷关系,2万元实际上是借款利息,其理应归还。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不管投资经营情况如何,邓某都必须归还2万元分红。理由如下:
区分本案系合伙协议纠纷还是民借贷纠纷最关健之处是双方签订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以及协议签订之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本案中,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协商约定,其姑姑只投资且按固定利润分红,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个人合伙的基本特征,违反《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故认定该合同是名为合伙投资实为借贷的约定,投资分红实为借款利息。邓某与其姑姑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借款到期后,邓某未支付投资分红的行为违反约定,且约定的投资分红未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限制。故邓某理应归还到期的2万元分红。
⑻ 代客理财索赔问题
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发生地震恐怖袭击等不可预知的灾害,所以那条在你的说的情况应该是没效的,像你这种经济的纠纷报警的话派出所一般不会受理,除非该公司有明显的诈骗的行为或是存在欠薪这种的经济的纠纷,如果想维权的话还是去法院吧
⑼ 你出资,我炒股,是民间借贷,还是委托理财
案例一
2008年2月,A与B签订《炒股协议》,约定:A出资10万元给B炒股,月息2%,盈利三七开,如亏损B要将本金返还A,协议期限为一年。
2009年2月,双方又订立《借款协议》,约定:A出资10万元给B炒股,月息2%加分红(三七开),借期1年,借期届满还本付息加分红,如炒股亏损,月息按1%计。
数月后,A诉至法院,要求B返还借款9万元,并按2%利率支付2008年2月以来拖欠的利息。
法院审理该案的首要任务,是认定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即2008年2月和2009年2月,A在分别与B订立《炒股协议》和《借款协议》后,支付B各10万元,是借款,还是委托理财资金。笔者分析如下:
1、是不是委托理财资金?
有报道称,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但目前未找到正式版本,故在此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第399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据上述规定,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有:1、受托人负责处理委托事务;2、委托人预付委托费用,并承担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及利息;3、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5、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A与B签订的两份协议,看似一方出资委托另一方炒股,但并不具备委托关系的主要法律特征。第一,A没有向B预付委托费用,也未约定向B支付报酬,即使B可能在炒股时获得收益,但既不确定,也不是委托报酬。第二,B无须按照A的指示炒股。第三,A的出资期限为一年,双方不可任意解除合同。据上述,双方当事人并无委托理财的权利义务,相关款项当然就不宜认定为委托理财资金。
2、是不是借款?
《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有:1、一方支付借款,有出借方式及期限等;2、另一方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一般情况下)。A与B的权利义务内容,比较符合借贷关系特征。主要是,双方约定借款金额、利率及返还借款期限。虽然还约定A可以参与炒股盈利的分配,笔者认为可视为A出借款项给B,B炒股获利后给予A的额外回报。或者说,双方以炒股盈利作为提高利率的条件。据上述,双方应为借贷关系,A的出资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