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是一种复来杂的交自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⒈国债期货交易不牵涉到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移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价格变化的风险。
⒉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市场以公开化和自由化为宗旨,禁止场外交易和私下对冲。
⒊ 所有的国债期货合同都是标准化合同。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杠杆交易。
⒋国债期货交易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
⒌国债期货交易一般较少发生实物交割现象。
影响因素:
一、重点关注央行的货币政策和公开市场操作,国债期货直接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国内存贷款利率不是由市场交易产生,而是由央行规定,所以央行的货币政策对于国债期货价格影响是最重要的。
二、市场资金状况也值得国债期货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可参照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的走势,对国债期货走势进行判断。
三、经济发展也可以作为投资者的参考。“利率水平本质上是经济发展对于货币的需求程度,经济发展过快时利率一般将上升,反之经济低迷时,利率则一般会下降。”张晟畅说。
2. 买国债怎么买
(1)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对象主要是各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无记名式实物券国债的购买是最简单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期内到销售无记名式国债的各大银行和证券机构的各个网点,持款填单购买。
(2)凭证式国债的购买:凭证式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其发售和兑付是通过各大银行的储蓄网点、邮政储蓄部门的网点以及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办理。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购买、兑取需要。
(3)记账式国债的购买:购买记账式国债可以到证券公司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国债每次发行都可能引发抢购热潮,所以,在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尽量尽早做好安排,以免买不到。值得一提的是,国债可以提前支取,并且靠档计息。
国债提前支取的计息情况为:持有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五年期国债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时,需要缴纳的手续费为本金的千分之一。
3. 上市国债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原则:与A股相同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委托买卖单位:以“张”为单位(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卖出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张,债券买入最小申报数量单位、债券回购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0张。价格最小变化档位: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限制申报撮合方式:正式实施国债净价交易后,将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的方式,并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行情报价: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申报上限: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方式:T+0,国债现货交易允许实行回转交易。即当天买进的债券当天可以卖出,当天卖出的债券当天可以买进。竞价方式:与A股相同上市首日申报竞价规定:深交所上市国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前收盘价(发行价)上下各150元(即15000个价格升降单位),进入连续竞价后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后成交价上下各15元(即1500个价格升降单位)。申报价格限制:上市首日后,每次买卖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上下各5元(即500个价格升降单位)。证券代码:深市:国债现货的证券编码为:“1019+年号(1位数)+当年国债发行上市期数(1位数)”,证券简称为“国债+相应证券编码的后三位数”;但自2001年十五期国债开始,深市国债现货证券编码为10****,中间2位数字为该期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
注意事项:
1.记帐式国债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后债权的增减均相应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无记名国债在卖出交易前,投资者必须将无记名国债拿到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托管手续,然后在其所指定的证券商处进行交易。买入无记名国债后,投资者需要时,可通过在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提取实物券手续
2.国债现货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
3.国债现货交易实行“T+1”资金清算,投资者与所指定的证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手续
4. 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
你好,债券流通市场即二级市场,指投资者在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后,可以转让或是专买卖属债权,使债券变现的市场。
【构成】债券流通市场可以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分为2个市场:
1. 场内交易市场,就是各种证券的交易所,是必须通过专业的经纪人在一个固定的集中的地点公开竞价交易,监管严密的场所。
2. 场外交易市场,是交易所市场以外的交易市场,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市场。
另外,根据交易的品种,债券流通市场可以分为国债流通市场、企业债流通市场、转换债流通市场等。据交易方式的不同,债券流通市场可以分为现货交易市场、回购交易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
5. 327国债的现货市场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是祸根
重提1995年“327”国债事件,并非仅仅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意义重大。在欢呼之余,也不禁使人想起1994年“327国债事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愿中国的金融衍生期货交易健康成长。
国债期货交易是非常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但是,当时我国国债发行较难,主要靠行政摊派。1992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一年多后,二级市场的价格最高时只有80多元,连面值都不到。行业管理者发现期货这个东西不错,可以提高流动性,推动发行,也比较容易控制,于是奉行“拿来主义”,引进国债期货交易,在二级市场上可以对此进行做多做空的买卖。
在本质上,这种交易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这也正是美国财政部成为国债期货强有力支持者的原因。
令人疯狂流泪的“327”1993年10月25日,北京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向全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人民银行提高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也同样进行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大量机构投资者由股市转入债市,在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峙的焦点始终是围绕对“327”国债品种到期价格的预测,1992年3年期国库券到期的基础价格已经确定为128.5元,但到期的预测价格还受到保值贴补率和是否加息的影响,市场对此看法不一,多空双方在148元附近大规模建仓,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行情火爆。
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陡然增到14家。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1995年,与全国股票市场的低迷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形势似乎一片大好。
1995年2月327合约的价格一直在147.80元—148.30元徘徊。1995年2月23日,提高“327”国债利率的传言得到证实,百元面值的“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一直在“327”品种上与万国联手做空的辽国发突然倒戈,改做多头。“327”国债在1分钟内竟上涨了2元,10分钟后共涨了3.77元。327国债每上涨1元,万国证券就要赔进十几个亿。按照它的持仓量和现行价位,一旦到期交割,它将要拿出60亿元资金。
毫无疑问,万国没有这个能力。其负责人管金生铤而走险,当日16时22分13秒突然发难,砸出1056万口(每口面值20000元人民币的国债)卖单,把价位从151.30打到147.50元,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这个行动令整个市场都目瞪口呆,若以收盘时的价格来计算,这一天做多的机构,包括像辽国发这样空翻多的机构都将血本无归,而万国不仅能够摆脱掉危机,并且还可以赚到42亿元。
当天夜里11点,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327”品种的交易异常,是无效的,该部分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经过此次调整当日国债成交额为5400亿元,当日“327”品种的收盘价为违规前最后签订的一笔交易价格151.30元。
万国证券在劫难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盘价到期交割,万国赔6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管京生自己弄出的局面算,万国赚42亿元;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盘价平仓,万国亏16亿元。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同年9月20日,国家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都公布了对“327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决定说,“这次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公司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1996年4月,万国不得不与它当年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327”国债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327”国债期货合约上惊心动魄的厮杀,现在说来依然历历在目。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
“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后事之师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以至于有段时间一提到期货人们总会联想起欺诈、疯狂和混乱。从1995年到2005年,是中国170余家期货企业日子极不好过的11年,监管层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们还将思考多久?还将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涩的“枳”。我们在引入金融创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记了要先打理好这里的监管气候和土壤,给它一个营养丰富的环境它才能顺利成长、恢复本性,否则只能是因发育不良而早夭。
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6. 到哪些地方能买到国债
以后麻复烦你在债券栏目制问债券的问题。
我国的债券市场分为:
1)银行间债券市场
2)银行柜台市场
3)证券交易市场
由于各种债券所发行的场所不同,所以交易场所也不同。
例如:凭证式国债一般只能够在银行柜台市场买到
很多记帐式国债一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发行,当然如果财政部同意,也可以到银行柜台市场上市交易。
所以,如果你是个人投资人一般只能够在银行柜台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买国债。
而银行类金融机构一般只能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做交易(它不可以去买其它银行柜台上的国债)。
7. 债券现货交易是什么 什么是债券现货交易
债券现货交易的交易过程
(一)买入债券
可以直接委托证版券商,采用证券账户卡申权报买进,买进债券后,证券商就会为投资者打印证券存折,以后就可以凭证券存折再行卖出。
(二)卖出债券
对于实物债券,在卖出之前应事先将它交给自己所开户市的证券结算公司或其在全国各地的代保管处进行集中托管,这一过程也可委托证券商代理,证券商在受到结算公司的记账通知书后再为打印债券存折,这时就可以委托该证券商代理卖出他所托管的债券。对于记账式债券,可以通过在债券发行期认购获得,然后再委托托管证券商卖出。
8. 国债现货交易业务如何操作
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现货交易业务操作简介
9. 国债市场的简介
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一直在不断摸索和改革国债的发行方式。回1991年,我国首次进行了以承购答包销方式发行国债的试验,并获得成功。这标志着我国国债一级市场机制开始形成。1993年,在承购包销方式的基础上,我国推出了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19家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的金融机构获准成为首批国债一级自营商。1994年,我国进行国债无纸化发行的尝试,借助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与结算网络系统,通过国债一级自营商承购包销的方式成功地发行了半年期和一年期的国债。1995年,在无纸化发行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引进招标发行方式,以记账形式,由国债一级自营商采取基数包销、余额招标的方式成功地发行了一年期国债。1996年,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国债市场的发展以全面走向市场化为基本特色,“发行市场化、品种多样化、券面无纸化、交易电脑化”的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同时,国债的二级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点面结合的格局,以证券交易所为点,以大量的柜台交易和场外电话交易为面。国债现货市场和回购市场的交易价格也日益活跃,成为反映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重要标尺。
10. 国债在银行交易和在交易所交易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
所谓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资金需求方以所持有的国债现券作为抵押,通过证券交易所向资金供应方借入资金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
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
一、国债回购的参与主体
国债回购交易的主体由融资方和融券方两个交易主体构成。
融资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国债抵押券,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国债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照交易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时做“买入”申报。融券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国债抵押权,期满后,以卖出国债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照成交时的市场利率获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做“卖出”申报。
一笔国债回购交易包括了成交日和到期日的两次交易,并通过“两次清算”的方式将回购的两次交易合并,投资者只需在成交日进行正向交易即可。
二、交易所国债回购的申报规定
1.申报方向: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
2.申报账号:回购交易按席位号进行交易清算,交易申报时可不输入证券账号或基金账号;
3.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以省略百分号(%);
4.最小报价变动:0.005或其整数倍;
5.申报单位:以“手”为申报交易单位,1手等于1000元面值;
6.最小交易单位: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的标准为最小交易单位;
7.每笔申报限量:最大不得超过1万手。
三、交易所国债回购品种
目前上海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品种共有9种: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种。
四、国债回购标准券和抵押券的规定
凡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现券,均可用作国债回购的抵押券,国债回购一般实行百分之百足额抵押制度,有效控制风险。并且,为方便投资者,实行了“标准券”抵押制度。所谓标准券,是指交易所对回购交易抵押的国债现券,实行标准化管理,即不分券种,统一按照面值及其折算率进行计算成员单位国债回购结算主席位持有的现券量可作为抵押券,也称为“标准券”。
当前为了维护国债回购参与者的利益,体现市场的公正性,交易所在维持百分之百足额券抵押的原则下,又实行了按照季度调整上市国债现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做法,折算后记入回购标准券的比率与该券在上一季度的平均值接近,但低于市值。
在回购融资成交后,因托管数量小于融资数量,后者因卖券行为导致库存减少,或者因为记账式国债未经“回购登记”即用作回购抵押,或因国债现券折算后比例下调,等等原因均会造成回购抵押标准券不足。产生这种情况后,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依其清算制度,以“卖空”国债现货的规定对融资方进行处罚。
第一,扣留“卖空”部分资金;第二,责令三天之内补充实物券;第三,从卖空发生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进行强行平仓,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券商承担;第四,登记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