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3年9月2日宣布,国债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首批三个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将于9月6日上市交易。
国债期货是一种金融期货,在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可谓是中国金融期货的先驱。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开始于1992年,结束于1995年5月,历时两年半。
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先开放了国债期货交易。上交所共推出12个品种的国债期货合约,只对机构投资者开放。但在国债期货交易开放的近一年里,交易并不活跃。从1992年12月28日至1993年10月,国债期货成交金额只有5 000万元。
1993年10月25日,上交所对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了修订,并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国债期货交易。1993年12月,原北京商品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交易,成为中国第一家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商品期货交易所。随后,原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和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地方证交中心也推出了国债期货交易。
1994年第二季度开始,国债期货交易逐渐趋于活跃,交易金额逐月递增。1994年结束时,上交所的全年国债期货交易总额达到1.9万亿元。1995年以后,国债期货交易更加火爆,经常出现日交易量达到400亿元的市况,而同期市场上流通的国债现券不到1 050亿元。由于可供交割的国债现券数量远小于国债期货的交易规模,因此,市场上的投机气氛越来越浓厚,风险也越来越大。
1995年2月,国债期货市场上发生了著名的“327”违规操作事件,对市场造成了沉重的打击。1995年2月25日,为规范整顿国债期货市场,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又向各个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发出了《关于加强国债期货风险控制的紧急通知》,不仅提高了交易保证金比例,还将交易场所从原来的十几个收缩到沪、深、汉、京四大市场。
一系列的清理整顿措施并未有效抑制市场投机气氛,透支、超仓、内幕交易、恶意操纵等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国债期货价格仍继续狂涨,1995年5月再次发生恶性违规事件—“319”事件。
1995年5月1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决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各交易场所从5月18日起组织会员协议平仓;5月31日,全国十四个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全部平仓完毕,中国首次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以失败而告终。
❷ 有关国债的论文
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以人民币支付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从财政=税收+费用+利用+债务+其他收入这一等式中可以看出,在收支的总体平衡中,是由支出来决定收入的。因为有了支出的需要,才有了对足以支撑这些支出的收入的要求,因而才产生了财政。这是现代国家“以支定收”的基本财政理念。同时,也可以看出 ,收入是随着支出的变动而变动的。在支出一定的情况下,各种收入之间则存在着此增彼减的关系。一个人在自身收入足以满足生产、生活支出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借债的,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只有当以税收为主的其他收入不足以满足国家预算的情况下,才需要发行国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债在财政收入中扮演着一种补充性的角色。所以从根本上说,国债只是赤字的伴生物。因此,只有当税收、利润和费用等既定的收入形式不能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时,国债才能作为某种调节器在灵活性上使财政收支的公式得以平衡。由此可以得出国债的基本功能就是弥补财政赤字。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需要满足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需要。如此种类繁多、项目庞杂而经济效益又非常隐性的公共物品决定了政府用来满足这类支出的财政收入就必须具有稳定可靠、数额庞大等特征。与国债相比,税收恰好具有这一特性。税收凭借其强制性、固定性与无偿性这三大特性稳居财政收入的第一位,相形之下,国债的特征则是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自愿性是建立在群众自愿承受的基础上的。所以其收入的量不是很稳定可靠。有偿性是任何债务本身都具有的一大特征,借债就必须偿还。灵活性则是指国债的确立是以财政收支之间的差额为依据的,既不具有发行时间的连续性,也不具有发行数额的固定性。
国债在财政收入中所承担的角色就决定了国债应有的规模。从理论上讲,一国在每一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下,必然客观地存在着某种适度债务规模的数量规定性,也就是说,在这一规模上,国债功能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对经济生活的正面积极影响作用最大,相对而言负面的不利作用最小。在现实生活中,决定或影响适度债务规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市场健全程度,国债的结构状况、筹资成本与所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对国债总量的把握。
因此,国债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如何通过实体、程序上的各种规定以保证、维持国债的发行最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
熊比特在1918年发表的《税收国家的危机》一文中,最早提出了税收国家危机的理论,其基本理念即在于由于国家职权的过度扩张,导致国家的支出大量扩充,无法由常规的税收收入来支应,最终将导致国家过度举债。如何避免这种危机是国债法的根本任务所在。
国债法是调整在国债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就十分重视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政府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但至今,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国债立法,有关国债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发行一次国债,就对此进行一次的国债立法,在效力层面上也主要集中在法规和规章的层面上。
1949年12月,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央政府就决定于1950年发行一批人民胜利折实公债,通过《关于发行人民胜利建设公债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债发行的国债立法的开始。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从1958年开始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制定《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在,又无外债”的国家,相应的国债立法也就停顿下来。1981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决定从当年起恢复发行国债。随后从1982年—1991年,国务院先后又发布了当年的国库券条例,在此期间国务院、财政部又先后发布对已发行的国库券进行偿还、付息等的法律规定,以及特种国债等其他国债方面的法律规定。1992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从这次的条例规定中,不再象以往那样是针对某一年发行国库券的规定,而是对国库券的有关内容作出了较为统一的规范。
自1994,我国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就已经超过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势。,在1997年我国整个国家财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财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发行国债来维持。如果说26.8%的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还没有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的话,那么55.6%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则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安全线(15-20%)。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标的中央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赖于发行国债,这不仅与政府活动本身的性质不符,而且照此发展下去,其潜在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调控这种风险,我认为主要的手段应该运用法律进行。法律的完善也就意味着这种风险在社会中可期待地被降低。
通过法律对发行国债的程序的规定以防止国债发行权的滥用。从根本上说说,国债的发行应纳入国家预算的范围之内,由权力机关进行,不应该随意下放。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尽量杜绝在各个方面的漏洞,以保证国债的正常运行并被用于正当的用途。国债,作为财政信用,它以国家为后盾,而国家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才能把这种信用制度强制地、稳定地建立起来,使其来源更具有可靠性,才能使国债的购买和转让者更增强信赖感。建立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重要的是创造一个法律环境,要在国债方面形成一个完整、配套的国家信用法律制度。只有通过对国债法的制定才能增强国债市场的透明度,才能预防和解决国债发行和转让中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国债市场的顺利发展,为国债市场的顺利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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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谁知道一些关于国债期货的书籍要作者名和书名和出版年代
超星来 维普 中国知网 学校网上图书源馆
随便搜搜“国债期货”以及你说的那两个事件,超星上就成百上千本书,没时间一本本传,你上超星,一般的书是可以免费阅读的,你点“网页阅读”就可以,金银牌会员的书看不了,不过几百本书是够应付毕业论文的。还有你上学校的网上图书馆,一般大学都有的,链接到中国知网或者维普,知网有硕士博士论文,供你参考,以及多种文献,维普报纸期刊文件多,网络资源就足够了,加油了,呵呵。
❹ 期货有什么劣势最好是关于国债期货的
劣势抄?还是优劣,劣袭势主要就是风险大,监管比较困难,国债期货原来90年代就在我国上市过,著名的327国债事件之后国家认识到一些期货品种开放还为时过早就关闭了。现在随着一些期货品种的逐渐成熟,国家监管上经验也越来越丰富,所以国家又开始推行一些新的期货品种,就包括正在筹划的国债期货。
❺ 关于国债期货一些问题,需要向你请教
远期国债的合约比近期的国债合约对利率的涨跌更为敏感 这是正确的 后面一句 利率内处于震荡的时候 远期容国债比近期国债的震荡幅度要大 这句话我想应该是你自己的理解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其实这句话跟第一句话的意思是一致的
❻ 关于国债期货的计算
CBOT的中长期国债期货采用价格报价法。5、10、30年国债期货的合约面值均为10万美元,专合约面值的属1%为1个点,即1个点代表1000美元;30年期国债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32个点,即代表31.25美元/合约;此外,5年、10年期的国债最小变动价位为1/32点的1/2,即15.625美元/合约。CBOT中长期国债期货报价格式为“XX—XX”,“—”号前面的数字代表多少个点,后面的数字代表多少个1/32点。其中,由于5年期、10年期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32点的1/2,所以“—”后面有出现3位数的可能。因此,如果不考虑其他费用,当日盈亏=(99又2/32-98又16/32)*1000=(99.0625-98.5)*1000=562.5美元
❼ 关于国债期货327事件的透支交易
并不是说保证金不够,而是开的期货未平仓合约太多了,由于国债期货版合约到期时实行的是权现货(也可以称实物)交割制度,那么多的未平仓合约对于空方来说到期时那来那么多的现货进行交割。必须注意你期货开仓时只需要缴纳期货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但是问题在于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什么样的交割制度,是现金交割还是现货交割。实际上这两个事件就是单一空方持有的国债期货合约的国债面值,已经超过了相关国债品种的实际发行量,若期货合约到期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现货进行交割。
❽ 关于国债期货的两道问题,请大神解释一下。谢谢。
第一题:期货价格=CRD报价/转换因子=95.2906/1.0261=92.867,与这个答案最接近的是B。
第二题:选A、C
❾ 国债期货资产组合、债券、国债期货套期保值
131 AC
132 AC
133 ABD
134 AD
135 AB
136 ABC
137 ABCD
138 BC
自己做得,准确率应该能保证
❿ 请教一下一个关于国债期货基本常识,谢谢
安字面含义理解即可.国债是一国的政府发行的债券,投资的违约风险是比较小的\而国债回发行的票面答利率常常是申明约定的,属于固定利率,此两点决定了国债的价格的投资群体相对比较稳定(基本上以风险厌恶型的大型机构\大户为主),价格自然波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