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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筹还国债运动

发布时间:2021-04-20 18:50:07

❶ 晚清四次发行公债,名号响亮“爱国公债”,为何却成了“哀国公债”

在腐败的土壤下进行任何改革,最后肯定会失败的。晚清的金融改革也是如此,晚清四次发行的公债,虽然打着“爱国公债”的旗号,但是最后还是沦为了统治阶级贪污腐败的工具,只能落个“哀国公债”的骂名。

第一次公债

首次公债发行的时间是在1894年。这次发现公债的出发点是弥补军费的不足,给出的条件也十分优厚,但是由于晚清统治阶级的局限性,同时加上首次公债发行工作发准备不补分,只募集到1102万两。最后更是被腐败的统治阶级把公债由募集资金变成了勒索钱财。

同时由于晚清腐败的官场氛围。只怕这1102万两最终用到实处的零头都不到。跟可气是这样就把公债的名声搞臭了。以后再发行公债人民大众谁还会信呢?

四次公债

在晚清覆灭前夕,晚清还在垂死挣扎但是国家信用已失,人心已散,覆水怎么还能收呢?

虽然1911年,这一轮公债,名称取得很爱国,美其名曰:“爱国公债”。但是,“爱国”公债在腐败的统治阶级手里只能误国,甚至成为卖国的工具。公债刚开始发行不久,满清帝国就随风而逝了。

最后“爱国公债”也只能成为“哀国”公债了

❷ 最近在看《货币战争》有一句话是: 还清国债等于摧毁国家货币。 这句话为撒子这么说~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1694年月27日,英王威廉一世颁发了英格兰银行的皇家特许执照(Royal Charter),第一个现代银行就这样诞生了。 英格兰银行的核心理念就是把国王和王室成员的私人债务转化为国家永久债务,由全民税收做抵押,由英格兰银行来发行基于债务的国家货币。这样一来,国王有钱打仗或享受了,政府有钱做自己爱做的事了,银行家放出了他们日思夜想的巨额贷款和得到了可观的利息收入,似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只有人民的税收成了被抵押品。由于有了这样强大的新的金融工具,英国政府的赤字直线上升,从1670年到1685年,英国政府财政收入是2480万英镑,从1685到1700年,政府收入增加了一倍多,达到了5570万英镑,但英国政府的从英格兰银行的借贷从1685到1700年暴涨了17倍多,从80英镑涨到了1380万英镑。 更妙的是,这个设计把国家货币的发行和永久国债死锁在一起。要新增货币就必须增加国债,而还清国债就等于摧毁了国家货币,市场上将没有货币流通,所以政府也就永远不可能还清债务,由于要偿还利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必然导致需求更多的货币,这些钱还得向银行借债,所以国债只会永远不断增加,而这些债务的利息收入全部落入银行家的钱袋,利息支出则由人民的税收来负担! 根源还是在英格兰银行控制控制了货币发行权! 1.货币的发行数量是根据市场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决定。 其影响因素有货币流通速度,待售商品价格,商品总量等 因此货币不能随心所欲的发行。 2.“要新增货币就必须增加国债”。如果说发行新的货币已经满足实际 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作为一个权力部门的政府需要支出来维持经济和日常开支,而又不直接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直接印发钱给政府,这时候就只能通过透支未来支出——借贷,也就是由发行国债来增加政府开支。这时英格兰银行掌握货币发行权,于是英格兰银行就成为政府的债权人,英格兰银行 3.“还清国债就等于摧毁了国家货币”。相同的道理,由于政府已经透支了未来支出,所以理应还清国债,但是还清国债又引起这样的问题:政府用于偿还的金钱必然还自诸如税收这样的财政收入,一旦只向广大人民收钱用于偿还债务而不用于维持开支,这样用于维持政府开支的金钱又会严重短缺,经济又难于正常运行。 这时政府又不得不再次发行国债,以此便会形成恶性循环,政府的财政赤字就会不断的增多

❸ 晚清四次发行公债,名号响亮爱国公债,为何成哀国公债

在清朝时期,康熙帝没有主见听从了一位臣子的意见,康熙被臣子所迷惑,以为自己的国家真的可以地大物博到不用对外开放,于是就实施了闭关锁国政策,关闭一切沿海港口,实施对外关闭,禁止一切外来船只进入中国大陆。

于是就有了名号响亮的爱国公债,这些爱国公债就像无休止的吸血鬼,吸食这老百姓的血,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

最后,这些公债只能变成了哀国公债

❹ 货币战争一书提到的一点:还清国债等于摧毁国家货币。

1694年月27日,英王威廉一世颁发了英格兰银行的皇家特许执照(Royal Charter),第一个现代银行就这样诞生了。
英格兰银行的核心理念就是把国王和王室成员的私人债务转化为国家永久债务,由全民税收做抵押,由英格兰银行来发行基于债务的国家货币。这样一来,国王有钱打仗或享受了,政府有钱做自己爱做的事了,银行家放出了他们日思夜想的巨额贷款和得到了可观的利息收入,似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只有人民的税收成了被抵押品。由于有了这样强大的新的金融工具,英国政府的赤字直线上升,从1670年到1685年,英国政府财政收入是2480万英镑,从1685到1700年,政府收入增加了一倍多,达到了5570万英镑,但英国政府的从英格兰银行的借贷从1685到1700年暴涨了17倍多,从80英镑涨到了1380万英镑。
更妙的是,这个设计把国家货币的发行和永久国债死锁在一起。要新增货币就必须增加国债,而还清国债就等于摧毁了国家货币,市场上将没有货币流通,所以政府也就永远不可能还清债务,由于要偿还利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必然导致需求更多的货币,这些钱还得向银行借债,所以国债只会永远不断增加,而这些债务的利息收入全部落入银行家的钱袋,利息支出则由人民的税收来负担!

根源还是在英格兰银行控制控制了货币发行权!

1.货币的发行数量是根据市场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决定。
其影响因素有货币流通速度,待售商品价格,商品总量等
因此货币不能随心所欲的发行。

2.“要新增货币就必须增加国债”。如果说发行新的货币已经满足实际 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作为一个权力部门的政府需要支出来维持经济和日常开支,而又不直接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直接印发钱给政府,这时候就只能通过透支未来支出——借贷,也就是由发行国债来增加政府开支。这时英格兰银行掌握货币发行权,于是英格兰银行就成为政府的债权人,英格兰银行

3.“还清国债就等于摧毁了国家货币”。相同的道理,由于政府已经透支了未来支出,所以理应还清国债,但是还清国债又引起这样的问题:政府用于偿还的金钱必然还自诸如税收这样的财政收入,一旦只向广大人民收钱用于偿还债务而不用于维持开支,这样用于维持政府开支的金钱又会严重短缺,经济又难于正常运行。

这时政府又不得不再次发行国债,以此便会形成恶性循环,政府的财政赤字就会不断的增多

❺ 清末财经新政“息借商款”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我知道。

1894年7月25日,日军在丰岛击沉“高升号”运兵船,中日甲午战争爆发。8月1日,两国宣战。

清政府有限的财政无法支撑庞大的战费,开始发起筹款:一为举外债,在之前已多次运用;一为国内筹款,当时主要是捐输。为了筹集甲午战费,清政府实施“息借商款”,开始了我国首次国内公债发行。

经过八个月的募集,根据《光绪朝东华录》中载,“息借商款”募集总额1102万两白银。由于抽走商人经营流通资金,加上清朝后期白银大量外流,有的商人生意难以维持;流通的白银减少,银价上涨,民众多有怨恨。于是,清政府不得不于1895年5月4日宣布:已收之债届期还款,“未收者一律伤停,毋庸再行议借”。

此外,清政府归还债章程也没有严格执行。随着规定期限临近,清政府陆续偿还本息,但有些省份到期应还的款项却没有回到商民账上,而是被地方官挪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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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1895-1911年中国建立的社团有哪些

在清季十年,舆论界的兴起固然促进了民众动员,但社会运动要成为可能,新式社团的作用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32]正是在清末十余年,随着社会结构的日益多元化及政治改革的启动,具有近代性质的新式社团诞生,并成为社会各阶层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工具。相比于传统中国,这可谓政治领域的重大转型。在传统中国,普通阶层缺乏政治参与的渠道,而士大夫阶层的结党则是皇权十分忌讳的行为,往往被君主视为对最高政权的威胁。党争固然存在,聪慧的君主还可以通过驾驭党争来实现政治的平衡和稳固,但结党行为并不受最高统治者的鼓励。在专制政体下,结党多是朝廷官员谋取私利的手段,并不具有近代社会中的公共功能,因此与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存在根本的区别。对于普通社会阶层而言,政治性社团不可能被允许合法的存在,因此他们所组织的多是商业性团体,以及基于同乡关系的同乡会(如各地尤其是大城市中广泛存在的会馆),对朝廷不满的人和叛乱分子则通过帮会的形式进行秘密活动。这种秘密团体直到清末时仍大量存在(会党),并成为支持革命派人士进行反叛活动的重要力量。与传统社会中的“结党”和秘密团体不同,清末的新式社团具有公共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点,并得到国家政权的法律承认,从而具备了“法团”的性质,这反映了近代中国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变迁。

与近代报刊出版业一样,新式社团构成了清季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学会、商会、教育会、妇女团体等,其成员主要是开明士绅和青年学生。他们充分利用现代城市的特定空间,积极组织各种新式团体,并通过与报刊出版业的结合,形成对政府当局的舆论压力及政治压力。早在戊戌变法时期,国内就曾出现过各种学会,[33]但就其存续时间、成熟程度和对政治的实际影响而论,远不及1900年之后的情形。虽然不同学者的统计数据有所不同,但清末各种社团的数量无疑是庞大的,仅商会就达900余个,各地教育会和学会的数量更是难以准确统计。[34]新式社团与报纸、学校等要素的结合,构成清季公共领域的重要特点,如张灏教授所言,“三种制度媒介所造成的舆论代表公共领域由后台移往台前,在转型时代社会正式登场。”[35]与近代欧洲有所不同的是,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没有欧洲那样的文学公共领域的前身,而直接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社会变革这些政治主题相关。[36]正是基于对国家建设和社会变革的关注,各种新式社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特点,而不仅仅是单一的功能性组织。比如,清季的各种学会和教育会(第一个教育会成立于1905年的江苏),关心的不仅仅是学术问题,他们还要求进行行政改革,并提出改善官吏培养的计划。[37]预备立宪谕令宣布后成立的第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立宪团体——预备立宪公会,初始的自我定位是学理研究和舆论宣传,但后来走向直接的政治参与,积极组织国会请愿活动。毫无疑问,大量的新式社团(尤其是政治团体或者说立宪团体)构成一种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

随着大量新式社团的出现,广泛的政治抗议和社会运动成为可能。在奥罗姆看来,组织的效力乃是社会运动成败的关键,[38]缺乏组织的民众不过是“乌合之众”。正是广泛存在的社会网络和组织(商会、读书社、妇女组织、演讲社、学生团体以及文人学会),使得清末的抵制美货运动迅速爆发并传播开来。那些民间社团和组织最多的地区,抵制运动也最为活跃,这并非偶然的巧合。[39]国会请愿运动的发起和展开,同样离不开众多社团的共同努力。早在1907年12月,预备立宪公会、政闻社、宪政公会、宪政研究会等立宪团体即开始组织各省士民签名,并派员到各地联络。1910年开始的请愿运动中,请愿代表先后组织了请愿速开国会同志会、京师国会期成会、国会请愿代表团等,作为请愿运动的联络和组织力量。各省谘议局在国会请愿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次请愿运动即是由江苏谘议局局长张謇所倡导,张同时还是预备立宪公会的重要成员。议员们组织了由二十个省的谘议局参加的“谘议局联合会”。联合会的成立有利于各谘议局之间的协调,不仅推动了国会请愿运动的进展,而且为成立全国性的政党奠定了基础。[40]在各地保路运动中,由立宪派领导的保路团体的成立,对于抗议运动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四川保路同志会不仅致力于宣传工作,还派员到四川各地联络官绅,支持本省各地保路同志会的成立,最终促使全川形成一股保路热潮。湖南的士绅则组织了“铁路股东共济会事务所”,刊行《湘路新志》、《湘路周报》等杂志,积极宣传鼓动。[41]

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认为,每个人都在某一时期以某种方式卷入某种政治体系中,政治生活首先是某种集团生活,社团、政党、商会等等,均是集团生活的载体。近代史学者也指出,对于近代中国而言,新兴集团力量的兴起,所涉及的是社会动员方式的转变,是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建立一种纽带。[42]确实,清末新式社团组织的大量出现,使得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逐渐发生了改变,社会动员方式也出现了新的迹象。农民起义之类的反叛(民变)仍然时有发生,它也在相当程度上动摇了“维护旧的生产关系和保护社会上层对农民剥削的政权”,[43]但并不足以对国家政权造成直接、致命的威胁。倒是新式社团组织及其成员,由于掌握了现代传播媒介,并拥有大量的经济财富(商会成员、绅商)或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有能力向最高及地方当局直接施压,并发起政治抗议运动,从而对清政府的合法性基础造成侵蚀性的冲击。在国会请愿运动中,商会成员试图以经济资本换取政府在政治改革方面的让步,说明他们已经不再是一个容易被最高政权控制的群体,而是具有了相当的独立性,代表的是本阶层的利益。比如,天津商务总会在讨论印花税问题时提出,“如国会不开,人民无参政权利,则此项义务决不承认。”[44]联想到北美独立战争时,“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曾经起到的社会动员作用,[45]我们便能体认到,上述呼声有着深刻的政治意味。此外,天津商务总会还于1910年发起了筹还国债运动,直接目的是“冀保国权而弥巨患”,防止列强对中国财政的监督和控制。这一运动不仅在商界引起广泛响应,而且,它还与国会请愿运动联系在一起。如侯宜杰先生所指出的,“筹还国债既是爱国的群众运动,又是要求民主的政治运动,已与国会演愿运动紧密联系起来。”[46]应该说,上述诉求有着鲜明的政治指向,一旦得不到满足,便有可能转化为对政府当局的离心力量。

新式社团的大量出现,反映了“中等社会”的崛起。很多新知识人(开明士绅和青年学生)将自己定位为“中等社会”或“中间地带”,希望通过创办报刊杂志、组建社团来发挥上下沟通的功能。即“通过中间地带,向下则启蒙民众,将其改造成国民,使其成为宪政主体,向上则反映民众的疾苦,通过舆论来监督政府,引导地方自治,推动国会的召开。通过这样向上向下两方面的运动,中间地带逐步拓展,最终实现宪政。”[47]但“中等社会”本身并不是成熟的,他们所成立的各种新式社团的组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亨廷顿曾指出,社团缺乏,组织发展层次低下,乃是政治混乱而动荡的社会的特点。[48]清末的社团组织并不“缺乏”,但组织发展层次低下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由于成立的时间较晚,也缺乏足够的参政经验,大多社团组织还没有学会如何有效的动员民众,并秉持理性妥协的精神参与政治活动。以谘议局联合会为例,它缺乏常设的机关和领导人员,很难称作政治性结社,只能算作一个松散的立宪派人士的联合。同样,请愿代表团也只是一种松散的联合。鉴于前两次请愿运动的失败,代表团于第三次请愿前在组织上作了颇多改进,扩大了代表团的范围,最终也取得了积极成果(清廷决定提前三年召开国会),但这种成果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最高统治者迫于现实政治情势以及在权衡各种因素后主动让步的结果,并非皆可归功于代表团的请愿。在国会请愿运动已经取得一定成绩后,请愿团体内部发生了分化,大多立宪派人士对成绩较为满意,但仍有不少激进分子对不能速开国会表示不满,坚持继续请愿(第四次请愿),但以失败而告终。

可以说,组织涣散是清末新式社团的普遍特点。一个较为成熟的社团(或政党),其成员多是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而聚合在一起,它必须具备完整的章程、组织结构、议决和执行体制,以及较为稳定的领袖或领袖集团,“领袖无论在技术上还是组织上都是必要的”。[49]但清末的新式社团多是舆论界或新知识界人士在特定环境下基于共同政治主张形成的暂时联合,并不具备成熟的组织结构,往往也缺乏具有足够威信或灵活手腕的领袖人物。1910年,第一个全国性的新闻业社团——中国报界俱进会在南京成立。它有较为完善的章程,并在上海设立了专门的事务所,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报界的凝聚力,但其标志性意义仍然大于实际功能。它不仅没有把全国大多数报馆纳入自己的组织系统,而且也难以消除报界内部的矛盾和纷争,很多成员不能及时出席社团所组织的会议。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往往也不过是宣言书,不是行动纲领。由于组织涣散,它很难有效运作。[50]新式社团的这种不成熟形态,也许反映了中国政治近代化早期阶段难以避免的困境。

清末影响较大的立宪和革命团体,大多具有这样的缺陷。1908年,由梁启超等人组建的政闻社,由于无法有效约束其成员的言论和活动,最终因陈景仁案被清政府查禁。[51]革命派团体内部则是纷争不断,中国同盟会不过是由各种力量聚合而成的松散联盟,内部成员纷杂,不仅在思想认识上多有分歧,而且在具体组织工作方面也常陷入分裂的境地。据吴玉章的回忆,1906-1908年间的“同盟会组织也很涣散,孙中山、黄兴等领导人都不常在日本,宋教仁又没有威信,真是群龙无首,一盘散沙。”[52]1907年8月成立的共进会,以及后来于1911年7月成立的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均是对同盟会的分裂。在同盟会内部,孙中山、章太炎之间多有不和,陶成章甚至发起过“倒孙风潮”。这些均说明同盟会并不是一个非常成熟的革命政党。[53]甚至有外国学者认为,同盟会与其说是个政党还不如说它更像秘密会社。[54]即使同盟会被定性为一个“秘密会社”,恐怕也只能视作一个组织十分松散的秘密会社。此外,随着资政院开院所成立的合法政党,如辛亥俱乐部、政学会、宪友会等,不过是以资政院议员和立宪派人士为中心的松散联合,同样不具备成熟政党的形态,这种松散状态一直延续到民初时期。在民国初年,政党间的联合与分裂、党员的跨党乃至“叛党”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多数政党在没有维持多久就“寿终正寝”了。[55]虽然开放型政党应该允许上述现象存在,但它从侧面反映了转型时期政党尚不成熟的现实。

新式社团的松散状态,决定了清末的社会运动和革命运动均不可能形成一个强固的领导核心,运动具有较强的自发性色彩。如社会学家所言,社会中层组织发育不良,使得社会运动具有很大的自发性,社会运动参加者的行事方式往往会基于他们自己长期养成的习惯和本能。“当一个社会运动的组织性很差时,决定一个运动发展的往往不是运动积极分子的话语和行动,而是大众头脑中普遍存在的基于一个社会文化传统的一些基本解读方式。”[56]也许正因如此,近代中国社会运动的发展形态往往与骚乱较为接近。我们通过仔细考察会发现,立宪派人士发动了国会请愿和保路运动,然而随着运动的发展,他们常常发现自己难以控制运动的节奏,而意外事件则会导致运动的激化。主要由东三省和直隶的民众和青年学生参加的第四次国会请愿运动,由于请愿代表团此前已经解散,在组织化程度方面远远不够,呈现出较为混乱的状态。运动积极分子温世霖被捕后,民众运动越发激进,政府当局基于对社会秩序稳定性的考虑,采取了严厉的镇压措施。同样,在四川保路运动的初期,运动尚在立宪派领袖的设计下平稳发展,但“成都惨案”导致了情况的逆转,和平请愿演变为反清政府的暴乱。[57]政府当局对于此次暴乱应对乏力,暴乱遂为革命分子利用,成为清政府覆亡的导火索。但清政府的覆亡并非意味着革命运动具有充分的准备和较高的组织化程度,辛亥革命爆发时,革命派内部四分五裂(武昌起义时孙文尚在美国,对之毫无知情),立宪派和地方实力派则“各怀鬼胎”。辛亥鼎革后建立的临时政府,不过是多种政治势力在妥协后建立的一种松散联合,没有任何一个党派或社团能真正居于领导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何以民初的政局如此混乱。

由于组织化程度低,清末的民众运动大多呈现出较强的非理性和情绪化特征。如社会学家所指出的,“一个社会运动,当其组织力量很弱时,情感性行为往往会主宰该运动的发展。”[58]请愿运动中的青年学生及激进分子常常以血书、断指,甚至自杀来表达其政治诉求。长沙修业学校教员徐特立为表达对湖南请愿代表的支持,自断左手小指写就“请开国会,断指送行”八个大字。在第四次国会请愿中,军医学堂学生方宏蒸自断左手中指,用鲜血书写“血诚”二字;北洋法政学堂学生江元吉割下左臂肉一块,以鲜血书“为国请命,泣告同胞”八字;继又有杨可10余人割臂刺指,书写血书;北洋师范学堂学生杨畅时自刎,为人所救护,等等。[59]这些激烈的自残举动使周围同学热血奔腾,增加了国会请愿运动的悲壮感。一些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甚至地方大员,也常常受这种情绪的影响而加入到请愿运动中来。在第四次请愿运动中,东三省人民的爱国热情感染了总督锡良,锡良流泪答应代民上奏朝廷,请求即开国会。在四川保路运动中,一次铁路总公司的集会上,与会民众在听到运动领袖的演讲后“多痛哭失声,巡警道派去维持秩序的警察亦相视流泪”。保路同志会决定派代表向中央政府请愿,在南较场举行的大规模的送别仪式上,赴会代表发誓不达目的决不回川,此时“台上台下群情激愤”。[60]

充满感情的演说,痛苦流涕的听众,成为城市街头常见的风景,从而使得清末的民众运动具有极强的感染性。尽管对民众的爱国行动应予以充分肯定和同情,但其理性化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青年学生,往往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情绪化中的民众和青年学生,不太可能基于理性的策略进行行动,充满悲壮感的爱国热情使他们认为,最高统治者必须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否则便是不道德的政府。而对一个不道德的政府即使采取了违法的抗争方式,也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对于清政府作出的具有相当合理性的解释及有一定限度的妥协(比原计划提前三年召开国会、颁布宪法),民众难以接受,从而使得他们与政府当局的博弈走向恶性发展的方向。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众具有冲动、易变、急躁的特征,是有道理的。[61]可以说,组织化程度低的群众运动将上述特征表现的淋漓尽致。

清季十年是集团(群体)意识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下,新知识界(开明士绅、青年学生、报界人士等)的合群意识增强,将组建社团作为走向民族国家的必要步骤。在他们看来,社团乃是“小群”,而民族国家则是“大群”,“自小群以成大群”乃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正基于此,建设民族国家的诉求与社团的组建以及社会运动的发展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但组织化不足是清末新式社团难以避免的局限,这样就给社会运动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后果,主要表现为运动的自发性倾向。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集团意识或者说群体意识的发展,其作用可能是双重的,“集团意识的发展对社会体系既有结合又有分解的作用”。

❼ 清朝灭亡外国国债谁还

想多了 政府都换掉了 谁会还这个 明显作废了 国民政府是推翻清政府的怎么可能会替它还债..

❽ “要新增货币就必须增加国债,而还清国债就等于摧毁了国家货币”请问是什么意思

当年英国实行的抄是金本位袭制;政府的大量开销均需支付黄金;但是国库没有足够的黄金;于是开始大规模的发行国债。以未来的税收作抵押。这样实际上;就是的国债和税收挂钩;等同于黄金。而当纸币开始流通时;也于黄金挂钩,这样使得货币与国债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 这是我个人的理解,不过《货币战争》这本书很多内容是夸大了的,不少内容是是他作者的个人猜测,这本书有点外行人看热闹。

❾ 国父孙中山为护法运动筹粮筹饷为何失败

1916年袁世凯称帝失败后,掌握军政的段祺瑞不肯恢复国会却另行召集临时参议院试图毁法弄权。孙中山等革命党人以护法号召天下,主张“国会为民国中心,宪法为立国之本”。 次年7月,孙中山等南下广州组织护法运动。

早在南下护法之时孙中山就考虑到了财政困难。在给邓泽如的函电中就曾说道:“惟粤省财政向绌,此际海军、国会两项费用固繁,将来连政府出师,所需尤多,全赖我同志悉力相助。尚冀协力进行,俾巨款速集。”曾有记者提问经费如何筹借,孙中山乐观地说:“惟将来终须借内债或者外债。盖只需一良好之政府,国内外之人民皆将信任官吏,则归还国债,人民自乐于解囊也。借款不难借到。”

为筹集军政费用,军政府动员海外华侨捐款。孙中山曾指示廖仲恺致电在仰光的华侨饶潜川,说明南下护法不仅在于反对复辟,而且真正目的在于建造真正共和国家,希望各界能“速筹款项,以济军用”。南洋华侨深盼“严惩首从,剪歼妖孽”,热心筹款“愿牺牲一切”。同时孙中山还专门派孙科等人赴菲律宾筹饷。他高度评价了华侨义举,“作将伯之助,则民国再造,皆诸同志之力。”此时,诸如菲律宾华侨也为革命积极奔走,发表护法通电“菲侨深表同情,愿助捐军饷,以赞成孙中山之进行,为一劳永固中华民国。”据统计,廖仲恺经手的军政府财政收入共有494212.35元,属于华侨捐款的有247679元,约占全部收入的一半。此外,截收盐税款、发行军事内国公债也是募资的主要办法。

❿ 清偿国债不属于财政赤字政策的表现吗为什么谢谢

国债的最大功可能不是弥补财政赤字,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除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等基本功能之外,还具有以下几方面重要作用:
1.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利率是整个金融市场的核心价格,对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定价均产生重要影响。国债是一种收入稳定、风险极低的投资工具,这一特性使得国债利率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核心环节,成为其他金融工具定价的基础。国债的发行与交易有助于形成市场基准利率。国债的发行将影响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从而引起利率的升降。在国债市场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某种期限国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就代表了当时市场利率的预期水平,而国债在二级市场上交易价格的变化又能够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未来利率预期的变化。 2.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的结合点: 首先,扩大国债的发行规模是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1998年8月为保证经济增长率达到8%而增发2700亿元特种国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其次,国债,特别是短期国债是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唯一合适的工具。国债的总量、结构对公开市场操作的效果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国债规模过小,央行在公开市场上的操作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能力就非常有限,不足以使利率水平的变化达到央行的要求;如果国债品种单一,持有者结构不合理,中小投资者持有国债比例过大,公开市场操作就很难进行。
3.作为机构投资者短期融资的工具: 国债的信用风险极低,机构投资者之间可以利用国债这种信誉度最高的标准化证券进行回购交易来达到调节短期资金的余缺、套期保值和加强资产管理的目的。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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