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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属于金融商品吗

发布时间:2021-04-04 21:38:44

『壹』 国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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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概述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往往是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乃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较其他债券低。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实物式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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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的主要特点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的性质
财政发行国债不同于银行吸收储蓄,中国的国债发行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并且广而告之的是其政治意义,而不是经济方面的作用与效益。同时,在发行宣传中,将国债与银行储蓄相提并论,使人搞不清楚国债与银行储蓄的区别。事实上,国债也一直是类同于银行储蓄发行的,发行方面并不想区别于银行储蓄。因此,多年来,人们所知道的国债与银行储蓄的不同,仅是指承担者不同,即一个是银行,另一个是财政;再就是国债的发行利率始终高于银行储蓄。也就是说,财政的职能不同于银行的职能,财政信用不同于银行信用,所以,财政发行国债决不能等同于银行吸收储蓄。
财政既不能像银行那样为广大民众提供储蓄服务,也不能同银行争夺有限的社会储蓄金。如果说,在国债刚刚产生的年代,即在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之中,财政信用与银行信用混同的情况是不允许存在的,即财政发行国债的机理及意义决不能与银行吸收储蓄没有原则上的区别。从理论上界定国债与银行储蓄的性质不同,是规范国债发行的认识基础,是完善国债市场及充分发挥这一市场作用的必要的前提条件。
1、发行国债可起到弥补国民经济运行中投资小于储蓄的缺口的特殊作用,而银行储蓄仅仅是为了吸收社会民众手中暂时不用的资金。
银行储蓄可起到将储蓄资金转换为投资基金的作用,也可以起到转移实现的消费能力的作用,将一部分人延期消费的资金转给另一些人用作现实的消费。这是银行信用所起到的作用。相比之下,财政信用是不应同银行信用起同一作用的,财政发行国债实质上应避免与银行储蓄雷同,因为只要将国债的发行等同于银行储蓄,那么财政发行国债就不如直接去银行透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是,生产等于消费,投资等于储蓄,即如果消费量小于生产量,社会再生产就会萎缩,如果投资量小于储蓄量,社会的消费量就会小于生产量,造成社会资金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闲置。
因而,财政发行国债与银行吸收储蓄不同,其机理就在于国债可以起到平衡投资与储蓄的作用,可弥补投资缺口。这是由于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银行吸收储蓄之后,除了转移现实的消费能力之外,不能将全部的储蓄资金转移成投资基金,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留作准备金,而实际上这部分准备金的存在就形成了一种社会资金在投资与储蓄之间不平衡的缺口。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政发行国债主要是针对这一缺口的,即是针对银行准备金发行的。由于国债具有最好的信誉和可以最灵便地变现,所以是能够起到这一特殊作用的。财政像银行一样通过发行国债去吸收储蓄,不仅是对本身的特殊作用的丢失,而且也侵害了银行信用应有社会融资功能。
2、发行国债是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而银行储蓄只表现为一种金融信用关系的存在。
国家从事的经济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市场经济活动。在传统体制下,中国实行大一统的集权控制,即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控制在国家,这是改革的对象。现在,建立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负责的经济建设仅限于基础设施和其他非竞争性领域项目,一般不涉及竞争性领域的内容,这是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运用。
发行国债就是为了发挥国家的这一经济管理职能的作用。国家通过国债投资,可以达到有效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目的。相对而言,国债的功能是银行储蓄不可比拟的。过去,在中国,号召人民储蓄,也是一种政治动员式的,并是经济集权体制的具体表现,永远强调的都是用储蓄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现在,转入新的经济体制之后,传统的观念早已改变了,银行储蓄已经回落到一般的市场经济行为之上,只是体现个人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并不具有直接投入国家经济建设的意义。
3、国债利率应是资本市场的基准利率,而银行储蓄是无法起到这种信用工具作用的。
国债是由中央财政发行的,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的,所以有金边债券之美称,相对而言,这是一种具有高度安全性、融资规模可以巨大且变现灵便的信用工具,或者说,国债与国家发行的货币相比,是仅次于货币的一种信用凭证,几乎能够起到准货币的作用。由于国债的变现能力最强和最灵便,在所有的信用工具之中,国债的利率只能是最低的。因而,国债的利率客观上要起到基准利率的的作用。在资本市场中,规范的市场运作应保持国债利率的基准利率地位,凡不能使国债利率成为基准利率的市场信用关系,必定是不规范的。同样,国债的这一信用功能也是银行储蓄所不具备的。在有国债存在的前提下,银行储蓄的利率不应该也不允许成为基准利率,除非金融市场的信用关系是扭曲的。这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情况,是不正常的,是国债的发行不符合现代资本市场基本运作模式要求的一种明显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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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的发行
1、国债的发行价格
平价发行。即发行价格等于其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应依据此价格还本付息。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需按票面价格还本付息。它不同于贴现发行。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只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本付息。
2、国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
承受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支付发行法。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国债代付。
强制摊派法。即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国民购买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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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的偿还
1、国债偿还的方式
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2、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设立偿债基金。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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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债发行的转变
在国债的非市场化发行时期,每年国家发行国债,都要层层进行政治动员,甚至还要使用行政摊派的手段。在国债的发行完全市场化之后,人们看到的情况又是,每年的国债发行都引起银行储蓄大搬家,有相当多的人是拿着银行储蓄存单去买国债的。这种现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国的国债发行是不规范的,是不符合国债性质的。因此,在准确地界定国债的信用功能的基础上,今后中国的国债发行实现如下转变。
1、由主要面向居民发行转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
国债的发行要起到弥补投资缺口的作用,就必须是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国债是主要面向居民发行的,国债投资的特殊功能作用几乎是被丢弃的,国债的发行基本上是类同于银行吸收储蓄,而且,为了吸引居民购买国债,国债的利率又始终是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相应也使国债的利率失去基准利率的地位。所以,规范国债市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改变发行对象,由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改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特别是要向主要的商业银行发行。这种改变意味着银行不再是卖国债的机构,而是买国债的主要力量。就此而言,中止商业银行向居民出售国债,应是中国国债市场走向规范的一个明显的标志
2、由发行与银行储蓄同样品种的债券转为发行与银行储蓄品种不同的债券。
现在的国债发行品种基本上是与银行储蓄没有差异的,1年期国债、2年期国债、3年期国债、5年期国债,对应的就是银行1年、2年、3年、5年期的定期储蓄。而随着发行对象的转换,国债的发行品种也必须随之转变。根据开展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需要,针对商业银行准备金发行国债,应是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即应是4周、8周、3个月、6个月等期限的国债。如果发行对象转变了,由向居民个人为主转为了向金融机构为主,而发行的品种不变,那发行的对象的转变也是缺失意义的。或者说,发行品种的转变与发行对象的转变是相关联的,是此变彼亦变的关系。就国债市场讲,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品种全都必须规范到位,缺一不可。发行品种的确定是根据发行对象的需要而设定的。具体说就是,商业银行用准备金购买的国债只能是短期国债。美国是国债管理体制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国家,其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国债均为短期国债。中国的国债市场走向并不是特立独行的,而要遵守国际惯例,转向发行短期债券为主,应是市场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国债并非只可向金融机构发行,在主要发行对象锁定在金融机构之后,即由商业银行来承担购买国债的主要任务之时,并不排斥财政部门可直接向居民个人发行少量特殊品种的国债。这些特殊品种的国债期限一般是10年以上的,最长的期限可达30年。这是银行储蓄品种中没有的,是国债发行有别于银行储蓄的品种。在一些国债发行已有较长历史的国家,大多是面向居民个人发行这种长期债券的,而与银行储蓄期限相同的国债是回避的。这种国债可减免利息税,居民个人主要是买来用作子女的教育费用或个人的资产储备的,对于稳定居民生活是很有好处的。中国国债发行品种的改变,在取消与银行储蓄品种相同的债券的前提下,除了要增发面向金融机构的短期国债,还应当开发新的面向居民个人发行的长期国债。
3、由委托银行向居民个人发行转为财政部门自设国债发行机构。
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国债主要是向居民个人发行的1年期至5年期债券,财政部门不得不委托银行系统代为发行,同时支付高昂的代理发行费用。各大商业银行也是冲着这笔巨额的代理费,而不惜搞储蓄大搬家的。人们从银行取钱买国债,是因为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不用纳税;银行卖国债,是因为有固定的发行费可入账;在买方与卖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只是就社会而言,是付出了不必要的筹资成本的,因为这些用于买国债的钱原本就好好地呆在银行,是社会可集中使用的资金,实在是没有必要再空转一圈,徒增利息和发行费用。因此,改变发行对象之后,国债并不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那种银行储蓄大搬家的情况就不会再出现,银行发行国债的历史就将结束了。在这种前提下,财政部门必须自己常设发行机构。这种国债发行机构既不同于行政摊派时期的国债管理部门,也不同于作为代理发行商的银行营业机构,而是直接隶属政府财政部门的具体办事机构,其本身不是经营机构,只是起到发行国债的作用。这一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券面向的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长期债券面向的是居民个人,即并不是只面向金融机构,也不是只面向居民个人,但其主要是面向金融机构的,面向居民个人的国债还可委托发行。时至今日,中国的财政部门还只是设立了国债管理机构,并未设立专门的国债发行机构。而中国的国债市场要走向完善,要改变发行对象和发行品种,走世界上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国债市场的共同道路,就必须尽快设立财政部门的专门发行国债的机构,以此作为规范国债发行的基本组织保障。试看中国国债市场的未来,国债的规范发行和国债发行机构的规范设立必将在其完善之中起到重要的基础条件作用。

『贰』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金融资产A基金B国债C股票D黄金

黄金啊

『叁』 债券是属于资产吗

债券属于资产。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3)国债属于金融商品吗扩展阅读:

债券的优点:

1、资本成本低

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具有抵税作用;另外债券投资人比股票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低,因此其要求的报酬率也较低。故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要低于普通股。

2、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费用,债券持有人除获取利息外,不能参与公司净利润的分配,因而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在息税前利润增加的情况下会使股东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

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属于长期资金,可供企业在1年以上的时间内使用,这为企业安排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4、债券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

债券筹资的对象十分广泛,它既可以向各类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筹资,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单位、个人筹资,因此筹资比较容易并可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

『肆』 什么是信用债和国债、金融债有什么区别

信用抄债: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为担保的债券,属于无担保债券。风险相对较大。但收益率可能高一些,收益率高是对高风险的一个补偿。

国债:国家发行的,中央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国债发行主题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称为金边债券。

金融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目的是解决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它都是金融机构发行的。

三者很容易区别吧。

经济没有好转,企业经营压力增大,那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可能向坏的一面发展。影响了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信用债是没有任何担保的,债权人担心债券的偿还能力,信用债的价格就下跌,债券价格下跌的结果就是收益率上升。即利差上升。

『伍』 股票和债券都是一种金融商品吗为什么

不是的,它们属于有价证券。 股票与债券的比较
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用以证明出资人和股东身份的凭证,而债券是政府或企业为了筹集资金而公开发行的并且承诺在限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证券。它们既存在共同之处,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作为投资手段,股票和债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们一方面可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够使发行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作为有价证券,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后,两者都可在证券市场进行买卖和转让,其流通价格均要受到银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从投资性质来讲,股票和债券有所不同。认购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资,构成公司的自有资金。相应地,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形成股东权与公司生产经营权的关系。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股东有权从公司经营中获取收益,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而购买债券所投入的资金是发行人所需追加的资金,属于负债的范畴。投资者成为发行者的债权人,与发行人之间产生的是借贷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可向发行人行使债权,要求收取利息,但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所以股票和债券各自包含的权利内容就不尽相同,股票是一种综合性的股东权,而债券则是债权,其内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权利,在债务人破产时优先分取财产的权利。
从收益多寡与风险程度来讲,股票和债券有所不同。持有股票的股东依法获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红利。由于它是从公司利润中支出,故其数额事先难以确定,完全依赖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好的,则可获取大大高于公司债券的收益,而经营不善的,则可能低于公司债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与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依法获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数额事先固定,并在企业的经营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顺序要优先于股票的红利。且企业经营效益的优劣与债券持有人的经济收益呈钢性关系,只要发债企业在经营上实现盈亏平衡,债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业的盈利水平再高,债券的持有者却不会因此得到额外的利益。
由于股票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资,股东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获取固定的股息和红利,所以在经济收益上股东要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而债券则是一种风险很小的保守性投资。原因是:①认购公司债券是有期限的借贷关系,公司债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②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地位优先于公司股东,特别是在公司经营亏损或破产时,要先偿还公司债权人的本息,然后才能在股东之间分配盈余或剩余财产。③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流通性有所区别。由于股票是永久性投资,股东不能退股,故只能通过在股票交易市场中买卖转让才能收回投资,加之股票投资的风险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较强,相应地其交易价格也就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有较大幅度的变化,股东在转让股票时收回的金额与股票市场的波动直接相关。相比之下,公司债券作为有期限的债权凭证,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资风险较小,其流通范围和流通频率均小于股票,交易价格的变动较为平缓。为了维护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信用,确保偿债能力,法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所限制。比如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对以前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等违约行为的,法律则规定不准再发行新的公司债券等。
股票与投资基金的比较
股票与投资基金,其一是发行主体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时发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发行股票。投资基金是由投资基金公司发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国的法律都有规定,投资基金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发起人中必须有一家金融机构。
其二是股票与投资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凭证,它的存续期是和公司相始终的,股东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资基金公司是代理公众投资理财的,不管基金是开放型还是封闭型的,投资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时要根据基金的净资产状况,依投资者所持份额按比例偿还投资。
其三是股票与投资基金的风险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种由股票购买者直接参与的投资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且还受股票交易者的综合素质的影响,其风险较高,收益也难以确定。而投资基金则由专家经营、集体决策,它的投资形式主要是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投资方式的组合,其收益就比较平均和稳定。由于基金的投资相对分散,其风险就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于某些优质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资者的权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虽然都以投资份额享受公司的经营利润,但基金投资者是以委托投资人的面目出现的,它可以随时撤回自己的委托,但不能参与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两类,一类是封闭型基金,它有点类似于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价格也随股市行情在波动,它的操作与股票相差不大。另一类是开放型基金,这类基金随时可在基金公司的柜台买进卖出,其价格与基金的净资产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动性要强于股票。

『陆』 国债是什么

国债是债券的一种,由国家政府发行,即国家政府以国家信用的名义向社会机构回、企业和个人借钱的凭据答。

看国债的价格趋势的话,如果买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可以下载大智慧、钱龙、同花顺等交易软件,查看债券分类。也可以通过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网站下载行情和交易软件。

如果通过银行买卖银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直接登录该银行的网站,进入自己的账户,选择理财——债券等即可。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复制粘贴请注明出处 。

『柒』 国债期货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吗

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

『捌』 股票、债券是商品吗

债券和股票不属于商品,因为这两者属于一种权利的凭证,就像房产证、存折一样,它不是商品。但是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基金,就属于商品,属于广义上的商品。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玖』 保险属于金融产品,与存款、国债、股票、基金等金融商品有什么差异

存款不用多介绍,投资人赚取的是存款利息。
国债属于债券、属于证券,投资人赚取的是国债利息。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股票也属于证券,投资人赚取的,两部分,一是上市公司的分红/股利,二是转让给别的投资人所得到的买卖差。收益不定,可能亏损。
基金,作为产品来讲,也可以算证券的一种。就是投资人把钱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帮投资人投资各种证券(包括债券和股票),赚钱了就按照投资人投资的份额分。收益不定,可能亏损。
基金公司收取佣金,理论上基金公司的研究能力、投资能力要比一般中小投资人要好,所以收取点佣金也是应该的。
保险,基本的保险产品,是保障用的,投资人付保费,得到的是降低潜在的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生个病要花费10万,买个保单,万一生病了保险公司就能赔付。从而资金融通了,就是金融。
而目前保险公司鼓吹的“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等,属于投资型保险,有的和保险公司盈利有关、有的类似于基金就是帮投资人投资、分享收益。鉴于中国市场目前的投资环境和保险公司的靠谱程度,其实收益不定,可能亏损。

其以上主要从投资收益方面讲的。其他产品如发行方、发行目的等等,也都不同。

『拾』 国债属于基金吗

国债不属于基金。国债是国家发行的一种债券,主要是用于国家建设。基金是有关金融机构发行的,主要用于金融投资,获取利润,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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