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国债期货的非主力合约不能市价交易,国债交易规则里面也没看到这一条
你好,国债期货是有市价指令的哈,可以下单试一试。
㈡ 期货的基本是什么.
股指期货渐行渐近,很多投资者都十分关心与之相关的概念及参与的实战操作方式。本版特组织一组股指期货的基本概念,希望能对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起到一定的帮助。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 合约乘数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以一定的货币金额与标的指数的乘积表示,这一固定的货币金额称为合约乘数。实例:根据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合约,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乘数暂定为300元/点。昨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为3764点,那么沪深300指数期货3764点就是它这一时刻的价格,则一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为3764×300=1129200元。如果指数上涨了10点,则一张期货合约的价值增加3000元。最小变动单位最小变动单位(即一个刻度),通常也是用点数来表示,用最小变动单位与合约乘数相乘即可得到最小变动单位的货币形式。最小变动单位对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变动单位太大,将可能打击投资者的参与热情。最小变动单位的确定原则,主要是在保证市场交易活跃度的同时,减少交易的成本。实例: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2点,按每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60元。保证金保证金是清算机构为了防止指数期货交易者违约,要求交易者在购买合约时必须交纳的一部分资金,根据性质不同,可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实例: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合约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0%。例如沪深300指数昨日收盘为3764点,买入1手股指期货合约,价格是3764点,合约的价值为1129200元,这时需要支付的保证金是112920元。交易手续费买卖期货合约所发生的每笔费用从客户账户中自动扣除。根据已公布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未定。按证监会有关规定,预计一份合约的交易成本为交易额的万分之五。价格限制期货市场价格限制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熔断机制是当股指期货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实例: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中涨跌停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熔断点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1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10分钟内,买卖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10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最大持仓限制根据现有的合约设计,单个投资者对某月份合约的单边持仓限额为2000张。如果确实需要保值,可以向交易所提交申请,经过批准以后方可超限持仓,否则交易将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强制平仓处理。开仓和平仓期货因为是双向交易机制,交易方向创立了买多和卖空概念,交易行为创立了开仓和平仓概念。买多指买入期货合约(多仓),卖空指卖出期货合约(空仓),同一月份合约的买多和卖空持仓只不过是同一合约的“两面”,并非是两种合约品种。开仓是指投资者首次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行为。平仓是指投资者反向操作的买卖行为。若持有多仓,则可卖出相同数量的期货合约对冲掉手中的多仓,可见多仓的平仓具有卖压,会导致价格下跌。与股票的区别有到期日: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不需支付全额资金: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证金;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可做空也可做多:股指期货交易方向上可以做多和做空,无论下买单还是下卖单都可以成交,这和股票的单纯先买入后卖出有很大的差别。例如投资者预期价格将要上涨,应该开仓买入期货指数合约,但如果下单时错把买单下成了卖单,或者把开仓弄成了平仓,都会带来操作上的风险。强行平仓: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交易时间:沪深300指数期货早上9时15分开盘,比股票市场早15分钟。9时10分到9时15分为集合竞价时间。下午收盘为15时15分,比股票市场晚15分钟。最后交易日下午收盘时,到期月份合约收盘与股票收盘时间一致,为15时。与权证的区别股指期货以市场股指为标的,天生具有做空机制,能够有效规避股市系统风险。在股市上涨阶段充分获利,在股市下跌阶段则可利用股指期货对现货资产保值。认沽权证只是规避个股下跌风险的工具。理论上而言,只有标的股票在涨或看涨时,认购权证才上涨,只有标的股票在跌或看跌时,认沽权证才上涨。但在实际交易中,权证往往与标的股票的走势不怎么相关。不论是认购还是认沽权证,本身并不具有做空机制。也就是说,当对权证本身价格看跌时,不能在不拥有权证的时候卖出权证,即不能从权证本身价格下跌中直接获利。入市步骤投资股指期货和投资股票比较起来,有许多相同点,但也存在大量的差异,而这正是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开户,投资股指期货需要到期货公司办理开户手续。新入市的投资者在开户之前最好多到几家期货公司考察一下,然后选择一家公司签署风险说明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完成开立期货账户。入金,自实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后,投资者的资金实行封闭管理。投资者只需要把资金打入指定账户,出金时也从对应银行账户转出。交易,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网络等方式下单交易。客户不能使用证券账户及商品期货交易编码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㈢ 国债期货下单限制是多少,国债期货最大下单数量是多少
2017年4月5日起,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专调整为属2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10手;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5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30手。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3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手数为50手。
㈣ 国债期货怎么交易
国债期货交易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按预先确定的买卖价格,在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券款交割的国债交易方式。
什么是国债期货交易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就可通过
㈤ 中金所5年,10年国债期货采用什么竞价
国债期货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专时间内接收的属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即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5)国债期货交易指令有扩展阅读
竞价交易的原则
一、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 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申买价高於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於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馀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二、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於後申报者。先後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 申报的时间确定。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集合竞价
㈥ 国债期货的具体合约条款是什么样子的知道的说下哦
根据《国内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规则,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代版码TF,标的权为面额为100万元人民币(RMB)、票面利率为3%的每年付息一次的5年期名义标准国债。和股指期货一样,国债期货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在交易日9:10~9:15进行,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正在挑战。可通过特定期货公司申请模拟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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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国债期货的具体合约条款是什么样子的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规则,5年期国债期版货合约代码TF,标的为权面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每年付息一次的5年期名义标准国债。和股指期货一样,国债期货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在交易日9:10~9:15进行,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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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期货的报价方式有哪些
中长期国债属附息票债券,属支付已知现金收益的证券,但是在美国国债期货市场中,中长期国债报价和交割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得前述公式的运用较为复杂。
中长期国债期货的报价:长期国债期货的报价与现货一样,以美元和32分之一美元报出,所报价格是100美元面值债券的价格,由于合约规模为面值10万美元,因此90-25的报价意味着面值10万美元的报价是90,781.25美元。
㈨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指令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目前的股指期货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希望帮助那您
㈩ 国债期货是怎样交割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南》 (2015年7月1日实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订)中相关条款对国债期货交割进行了规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
国债期货整个交割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第二阶段,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国债期货交割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券款对付模式(以下简称“DVP”),进行DVP模式交割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配对双方均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参与交割;
(2)配对双方参与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不为同一账户;
(3)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后,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后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体流程
1、意向申报日
(1)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可以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应提前办理书面授权,并报交易所备案。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内容。
(2)卖方客户通过会员主动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3)买方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交割数量和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但不能申报待接收国债的券种。买方在同一会员处每个交易日仅能申报一条交割意向。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4)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
(5)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先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的总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当日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
(6)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7)手续费:交易所在结算时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客户扣划交割手续费。
(8)发送待划券信息:卖方以中国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卖方交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卖方以中央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应当按照中央结算的相关规定,在中央结算当日日终前通过中央结算的业务系统对过户指令进行确认;卖方以中国结算账户交券的,中国结算于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划券不成功的,交易所于第二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无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缴款日: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买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割货款至卖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同时释放买方和卖方交割持仓占用的保证金至结算准备金。若发生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交易所向国债托管机构发送转托管指令,进行国债转托管,由买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转托管费。转托管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券款对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结算传输指令,卖方和买方客户根据交割配对结果,按照中央结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券款对付。DVP交割失败的,交易所于第三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买方收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中央结算于当日日终前处理过户指令;中国结算于当日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由于买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原因导致划券不成功的,相应国债暂存在交易所的国债托管账户中,买方客户可以重新申报接券的国债托管账户。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结算时,交易所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二)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具体流程
1、最后交易日
(1)对冲平仓: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进行对冲平仓,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属性账户(投机、套利、套保)多空持仓不进行对冲。
(2)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最后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收券的,应当同时提供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结算会员为自身代理的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交易会员代理的客户由交易会员直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
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买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卖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视为卖方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3)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4)手续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
(5)发送待划券信息: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阶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与第一阶段的流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