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债券价值是怎么计算的,比如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有每年付息,各种情况都该怎么算啊
债券价值=未来各期利息收入的现值合计+未来到期本金或售价的现值,债券价值是指进行债券投资时投资者预期可获得的现金流入的现值。债券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利息和到期收回的本金或出售时获得的现金两部分。当债券的购买价格低于债券价值时,才值得购买。
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发行价格×(1-筹资费用率)=债券面值×(1+债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所得税率×(P/A,r,n)。
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发行价格×(1-筹资费用率)=债券面值×(S/P,票面利率,n)×(P/S,r,n)-各期利息抵税现值之和。
(1)1995年国债还本付息办法扩展阅读:
债券投资注意事项:
1、了解债券投资的风险所在。价格变动风险:债券市场的债券价格是随时变化的,所以投资者要谨慎把握债券的价格。
2、转让风险:当投资者急用资金而不得不转手债券时,有时候不得不压低价格。
3、信用风险:这个主要发生在企业债券中,因为由于各种原因,企业优势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
4、政策风险:由于政策的变动到这债券价格的变化。
5、如果债券的卖出净价没有发生变化,那么投资者任何时候买入都没有差别。买卖有差价,当天买当天卖投资者会亏,因为银行的买入价低于卖出价,相当于投资者而言,买价高于卖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债券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一次还本付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复计利息
『贰』 父亲生前购买的1995年的三年期国库券,现今银行只同意支付本金及三年利息,其余不再支付任何利息;这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第六条 明确规定:国库券按期偿还本金。国库券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财政部1995年国库券发行公告中指出,1995年发行的3年期国库券,分为记名式和无记名式。记名式国库券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持满三年的,年利率为14%,并实行保值贴补。 无记名式国库券年利率为14.5%,从3月1日开始发行,3月20日结束。不记名,不挂失,从3月1日起开始计息,采取单利方式,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实行保值贴补。所以,您父亲当年购买的国库券去银行兑付,“现今银行只同意支付本金及三年利息,其余不再支付任何利息”的做法是合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谢谢!
『叁』 国债一次还本付息和每年付息哪个好这两种方式的实际收益分别怎么算
记账式和储蓄国债是每年付息。
凭证式国债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肆』 债券五年分次付息一次还本内插法怎么算
阴财会月刊 ·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援上旬阴 窑 30 窑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核算方法之完善【摘要】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 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都涉及按摊余成本计量的会计处理。 本文分析了对这种债券进行会计核算时 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摊余成本的概念 并探讨我国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关键词】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摊余成本应计利息杨模荣杨 婷渊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合肥 230009冤一、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交易实质债券按付息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分期还本付息债券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是指在债务期间不支付利息在债券到期后按规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并还本的债券。为了更好地理解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本质 不妨将其视为零息债券。 零息债券是指在债务期间不支付利息 而于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本利的债券。 这类债券以折价方式发行 发行价格和到期兑付金额 面值 之间的差额即为债务期间支付的利息总额。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实际上是一种纯贴现债券在到期日前不支付任何利息 到期日按本利和作单笔支付 本质上与零息债券一致 以折价方式发行 债券到期日兑付金额等于面值加上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投资人购买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值即为债券发行人的到期兑付金额。二、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会计处理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企业将购买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应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该债券进行会计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按其面值 借记 “持有至到期投—成本” 账户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 “银行存款” 账户资——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账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借记 “持有至—应计利息” 科目 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到期投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记 “投资收益” 科目 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科目
『伍』 国债的法律法规
国债法
国债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债在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政府)、国债中介机构和国债投资者涉及国债时的行为,调整国债主体在国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国债关系。
与民法中的债法不同,国债法调整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与财政法主体的一方始终是国家这一特征是一致的,而且国债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国家职能。因此,国债法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但是,国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国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国债法与民法特别是与民法中的债法有密切的联系,民法中有关债的理论及其具体规定常常也可适用于国债法。
国债法虽属于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但与税法等其他财政法的部门法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如国债法主体的平等性即明显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尽管国债法的一方主体必须是国家,但在国债法律关系中,国家是作为债务人与其他权利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权利主体是否与国家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在国债法律关系中,他们与国家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财政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隶属性则明显区别于国债法。另外,国家取得国债收入的权利与其还本付息的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权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支付购买国债资金的义务。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债法是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法。
立法概况
1.国外的国债立法国有
美国;法国;日本;韩国。
2.中国的国债立法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1954-1958年、1980年至今发行过国内公债。各期国债发行以前,由国务院制定国债条例,具体规定国债的发行、转让、利率、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管理事项。国债条例是规范中国国债管理活动、调整国债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依据。1968年国家偿付了全部内外债本息,1968-1981年,中国是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1981年1月,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以下简称《国库券条例》),决定发行国库券来弥补财政赤字,以后又发行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重点企业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公债等。到1992年止,每年都颁布一个国库券条例,对发行对象与方式、发行数额及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国库券及其他债券的贴现、抵押和转让、国债法律责任、国债管理机构等内容予以规定。1989-1991年每年还颁布了一个特种国债条例,对特种国债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额、发行期限、利率及偿还期等内容予以规定。现行的国债法是1992年3月18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库券条例》,但是,该条例作为国债法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库券而不能对所有的国债各类予以规范,
二是它主要规定的是国库券发行方面的有关事项,对国债流通、国债的使用等未作规定,
三是没有规范有关发行的审批程序等。
因此,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国债法》,以期对国债行为和国债关系予以明确规范。
国债法:是指调整国债在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其许多基本原理与财政法是一致的。其调整对象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国债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二是国债法具有财政政策的属性;三是国债法具有宏观调控的性质。
『陆』 记账式国债还本付息
还本是偿还面值100元,还有最后一年的利息!
参考资料: 玉米地的老伯伯原创,拷贝请注明出处
『柒』 2012年和2013年国债还本付息额
参考:http://www.askci.com/news/201303/25/251154181985.shtml
『捌』 国债是每年支付利息还是到期还本付息
记账式和储蓄国债是每年付息。
凭证式国债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玖』 凭证式国债的还本利息方式是
2、每年付息,到期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