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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3-19 02:45:55

国债法的有哪些特点

国债法,是指调整国债在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其许多基本原理与财政法是一致的。其调整对象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国债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二是国债法具有财政政策的属性;三是国债法具有宏观调控的性质。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又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和国家政策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以国家信用和国家财力作为担保,一般不再需要其他特别担保,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实现。一般来说,国债到期国家财政会足额偿还本息,因此,其风险很小甚至可以说没有风险。

Ⅱ 国债的特点

国债: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内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容债务关系。国债由国家发行,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

Ⅲ 民法学问答题简述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债反映财产流转法律关系,债属于财产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依其形态分为财产归属利用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反映财产的归属和支配利用关系,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财产的静态的安全;债的关系反映的是财产利益从一个主体移转到另一主体的财产流转关系,目的在于保护财产的动态的安全。

2、债为特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义务。这种权利义务的相对性,是债的关系与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以及继承权等关系的重要区别。在后者,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为不特定的人。

3、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统称为给付。

即有目的地增加对方财产的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债的关系通常与一定的财物、智力成果或者劳务相联系,但债的客体并非财物、智力成果或劳务,而是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交付财物、转让智力成果、提供劳务等行为。

4、债具有平等性。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行为,但无权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行为、财产。从而,同一客体上可以并立数个相同内容的债权。

5、具有期限性。

目的达到,债权即归于消灭。【区别】物权、人身权无法定期限的限制,但知识产权中专利权与著作权有法定期限限制。

6、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和多样性

发生原因多样,法律并不限制其种类,任由当事人自行设定。债的关系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对于合法行为设定的债,法律并不限定其种类,而是任由当事人自行设定。

而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一般只能因合法行为而发生,并且其类型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得任意设定法律未作规定的物权和知识产权。

(3)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有哪些扩展阅读

债的内容

(1)债权

债权具有以下特征:债权为请求权、相对权,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有期限性。

债权主要包括三项权能:

给付请求权:第一权能、债权的请求力、形式意义。

给付受领权:最终结果、债权的保持力、实质意义。

保护请求权:强制执行力、实现的法律手段。

(2)债务

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发生,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当事人的约定和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和补充的合同解释。

(3)债的客体

债的标的不同于标的物。债的标的是指债的关系的构成要索,即给付本身,属行为范畴;债的标的物是债务人的行为所作用的对象,即给付的对象。债的标的为一切债的关系所必备,

而标的物则仅在交付财物、交付金钱的债中存在,在单纯提供劳务的债中,其本身即足以完成给付,不必另有标的物。

Ⅳ 国债有哪些特征

国债又被称为公来债,是一国中央政府源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它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由中央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向投资者出具,承诺在一定时间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在一国债券市场中它往往具有较高的信用度,一般情况下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作为一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安全性高,以国家信用作为国债还本付息的保证,一般情况下几乎不存在违约风险;
二是流动性强,信用等级较高,在市场上容易变现;
三是收益稳定,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

Ⅳ 简述我国债券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国债的主要类型目前有五种具体的分类方法。
一、国债的定义:
是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国债的分类
1、按发行期,公债可分为短期公债、中期公债和长期公债:
(1)短期公债是指发行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公债,又称为流动公债。短期公债流动性大,因而成为资金市场主要的买卖对象,是执行货币政策,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政策工具。

(2)中期公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到10年之内的公债,政府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使用这笔资金,因此在许多国家占有重要地位。
(3)长期公债是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公债,其中还包括永久公债或无期公债,发行长期公债,政府长期使用资金,但由于发行期限过长,持券人的利益会受到币值和物价波动影响,因此长期公债的推销往往比较困难。
2、按发行地域,公债可分为国家公债和国外公债。
(1)政府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债券为国内公债,简称内债。发行对象是本国的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组织以及个人。发行和偿还用本国货币结算支付,一般不会影响国际收支。
(2)政府向其他国家的政府、银行或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及在国外发行的债券等,为国外公债,简称外债。
3、按可否自由流通,公债可分为上市公债和不上市公债。
(1)可以在债券市场上出售,并且可以转让的公债,称为上市公债。上市公债增强了公债的流动性,在推销时比较顺利。多数的公债都是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自由买卖的。
(2)不可以转让的公债,称为不上市公司。之所以限定某些债券不可出售,往往具有政治、经济方面的特定原因和目的。为了保证发行,政府通常必须在利率和偿还方法上给予某些优惠。
4、按举债形式,公债可分为契约性借款和发行公债券。
(1)政府契约性借款,是政府和债权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2)公债券,即向社会各单位、企业、个人的借债采用发行债券的形式。发行债券具有普遍性,应用范围广。
5、其他分类方法。
(1)按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
(2)按公债计量单位,可分为实物公债和货币公债;
(3)按利息状况,可分为有息公债和有奖公债;
(4)按公债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公债和非生产性公债。
三、国债的发行条件和方式:
1、发行条件
1)公债发行额

2)公债期限
3)公债发行价格
4)公债利率
此外,公债的发行条件还包括公债的票面金额和编号;公债的名称与发行目的;公债的发行对象;发行与交款时间;还本付息的方式;公债经销单位和债券流动性的规定等。
2、发行方式

公债的发行方式是指采用何种方法和形式来推销公债。大致有以下三类:
1)公募法。公募法是指政府向社会公众募集公债的方法,一般适用于自由公债。具体有三种方法:直接公募法、间接公募法、公募招标法。
2)包销法。指政府将发行的债券统一售予银行,再由银行发售的方法。具体可由中央银行或专业银行或金融集团包销。
3)公卖法。指政府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债的方法。
四、国债的偿还
偿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偿还方法;二是偿还资金的来源。
1、公债的偿还方法:买销法、比例偿还法、轮次偿还法(规定各种号码的偿还期限,自由认购)、抽签偿还法、一次偿还法。

2、公债偿还资金的来源。政府在公债到期、需要还本付息时,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预算直接拨款、预算盈余偿还、发行新债偿还旧债法、建立偿债基金。

Ⅵ 民法学,简述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债的特征
(一)债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两大类,债的关系属于财产关系,债权属于财产权。财产关系是指能以而且应当以货币加以衡量和评价的社会关系。换言之,债是具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内容的法律关系,债的主体是为了这种经济上的利益才参加到债的关系中来。所以,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债的关系中表现得最为充分,而债的制度也就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同时,债反映的财产关系是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流转关系,也就是财产由一个主体移转给另一个主体的关系,这也是债与物权的
主要区别,物权反映的是静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的归属、利用关系。
(二)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的当事人即债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前者享有权利,后者承担义务,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而债务人也仅对债权人负担义务,例如,甲与乙签订一项家具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就交付家具而言甲为债务人,乙为债权人,就支付家具价款而言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乙只能请求甲交付家具。甲只能请求乙支付价款。换言之,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所以民法理论上将债称为相对的法律关系,将债权称为对人权和相对权,
这也是债权与物权的不同之处。
(三)债是以特定行为(给付)为客体的法律关系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和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称为债的标的。因为债的本质是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所以债的客体就是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实施的行为,行为就是债权债务的载体。作为债的客体的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称为“给付”,它是债法上特有的抽象概念,包括诸如支付金钱、交付货物、提供劳务、完成工作、转移权利等各种由债务人所实施的特定行为
债的法律特征:
1.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
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3.债以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为客体
4.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
5.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
6.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Ⅶ 什么是债券,它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类型

你好,债券是一种凭证,是国家或者企业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时候,给投资者出具的一个债务凭据。或者说,可以把它想象成是储蓄,在一定的期限内,每年可以得到利息。当然,债券与股票其实是相类似的,可以上市进行交易。若是你想要购买可以去证券公司开户办理手续。
债券按不同方式有不同的分法,主要有:
1.按发行主体划分:政府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企业)债券
2.按付息方式划分:零息债券,即贴现债券;附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息票累计债券
3.按债券形态划分:实物债券(无记名国债)、凭证式债券、记账式债券
4.按偿还期限划分:长期债券、中期债券、短期债券
5.按募集方式划分:公募债券、私募债券
6.按担保性质划分:无担保债券、有担保债券、质押债券
7.特殊类型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2.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3.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4.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Ⅷ 国债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国债的种类繁多,其基本的划分方法就是以券面形式为依据,其它分类特征均与此有很大关系。依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其中前者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1、无记名式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券面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字样,通常面额有100元、500元、1000元等券种,背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章,并印有防伪识别符号。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 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账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2、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1)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 购买凭证式国债不失为一种既安全、又灵活、收益适中的理想的投资方式,是集国债和储蓄的优点于一体的投资品种。凭证式国债可就近到银行各储蓄网点购买。 3、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账式国债这一品种。记账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账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1)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2)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3)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4)记账式国债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从而可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5)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时也伴随有一定的风险。 可见,记账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后两者中记账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账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Ⅸ 国债的3个特征是什么

  1. 安全性高

  2. 收益稳定

  3. 流动性强

Ⅹ 国债的特点有哪些

国债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高。由于国债是中央政府发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国权力的象征,所以发行者具有一国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风险较小,投资者亦因此而放心。

  2. 流动性强,变现容易。由于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国债的发行额十分庞大,发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个十分发达的二级市场,发达的二级市场客观地为国债的自由买卖和转让带来了方便。使国债的流动性增强,变现较为容易。

  3. 可以享受许多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投资者与购买其它收益证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我国在1999年11月起开始征收20%利息税,但各类债券交易仍然享受免税政策。

  4. 能满足不同的团体、金融机构及个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现是国债广泛地被用于抵押和保证,在许多交易发生时,国债可以作为无现金交纳的保证,此外还可以用国债担保获取贷款等。

  5. 低利率。由于国债的还本付息由国家做保证,在所有债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资风险最小,固其利率也较其它债券低。

  6. 是政府平衡市场货币量的筹码。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缩市场货币量,进而实现对宏观需求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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