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债利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扣除吗
按照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应该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将相应的国债利息收入金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Ⅱ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要减去国债的利息收入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Ⅲ 关于“国债利息收入”在计算所得税(个人和企业)时是否扣除的问题
1、国债利息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第二款规定,国债和国家专发行的金融债券利属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因此,
根据您的表述,200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里的一个多选题(第39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其中一个选项就是“国债利息收入”,正确答案没有“国债利息收入”,是对的。应为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因此,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虽然形式上都不征税,但在税法解析上是有区别的。所以,200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里的一个多选题(第39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当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因为,它属于免税收入,而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Ⅳ 计算会计利润时,国债利息收入要算在收入里吗
楼主:我觉的你可抄能混袭淆了一个概念,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企业的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概念: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而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即为不征税收入,当然要减除了。
因此:
计算收入总额时先加进去(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免税收入减去。
Ⅳ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要扣吗 为什么在做习题的时候不用扣除,国债利息收入不是属于免征收入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Ⅵ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应该扣除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版:国权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Ⅶ 计算所得税利润总额要扣除国债利息收入吗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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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国债利息免税计算转让所得,一会儿要扣除,一会儿不要扣除,这两个条文不能理解,详细解答
国债来利息收入免税主自要是为了鼓励公民支持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国债转让收益属于财产转让收益,国债的转让者主要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国家对其所得不再免税。
企业转让股票收益不免税。免税规定是适用于个人的,税法规定: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国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免税。
国债转让收益和股票转让净收益都应计入财产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Ⅸ 国债利息收入为什么计入收入总额
计入收入总额是正确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收入总额的基础上做纳税调整,国债利息收入在这一步再调减,所以国债利息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是要计入收入总额的
Ⅹ 为什么算应税所得时要减去国债利息收入,而罚没支出要加回来
税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