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债券利息计入什么科目,是冲减财务费用还是计
银行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而债券利息不冲减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利息时: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Ⅱ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短期借款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不符合财务费用的涵义,不过最后要进行纳税调整。回
企业发生的短答期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预提时,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尚未提取的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
Ⅲ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债券利息的净支出,应全部作为财务费用列支
错误
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的支出,应该分情况分别处理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要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项目成本
2、作为金融负债入账的债券,应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财务费用,而不是按照实际的利息支出
3、一般性的利息支出,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Ⅳ 发行债券实际例子计算表中,利息支出和利息费用有什么区别呢
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费用=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013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200*5%=10万
应计利回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答率=194.65*6%=11.68万
2014年12月31日
期初摊余成本=194.65+11.68-10=196.33
应计利息=196.33*6%=11.78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Ⅳ 支付债券利息属于资金筹集还是资金运用(注:是财务管理第3版的内容)
支付债券利息属于资金运用。
资金筹集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和法定程序,从不同的资金渠道,筹措所需资金的全过程。无论其筹资的来源和方式如何,其取得途径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即企业的资本金;另一种是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即企业的负债。
资金运用是指公司将筹体到的资金以各种手段投入到各种用途上。它关注的焦点是各类资产的合理配合,即资产结构问题。 同样,由于投放的手段和用途不一样,这些投资给公司带来的投资回报率及其他权益也不一样。因此,公司理财中对资金运用管理的目标也就是寻找、比较和选择能够给公司带来最大投资回报率的资金用途。
Ⅵ 本级政府承担的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记入什么科目
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发生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Ⅶ 国债利息支付是如何
分期付息的记帐式附息国债一般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交易所一般会在付息日期前几天刊登支付利息的通知,确定“债权登记日”,投资者要注意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期,因为这是决定你是否享有本次利息的关键。
付息的方式是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通过证券商将息款直接转到投资者资金帐户上。
Ⅷ 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分别属于什么类科目
1、一般企业的利息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在财务费用下核算;金融类企业利息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科目。
2、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科目。
3、利息收入的后续处理(注意用负数列示):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贷:银行存款
1、利息收要看是什么经济活动发生的利息收入。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事业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发行债券等利息支出侧通过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2、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1、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2、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Ⅸ 每年支付利息的国债是生钱资产吗
是的。
生钱资产,从字面的意思来理解,应该就是自己花钱购买的一种资产,而这种资产会源源不断的给你带来金钱。但是有一个界限就是账面上的钱不算是生钱资产,这种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必须是能够源源不断的到账。
国债利息,就是资产生的钱。
Ⅹ 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哪个科目
需要根据借款用途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1、属于公司筹建期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于生产经营开始当月一次转入损益。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3、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长期借款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0)国债利息支出属于什么支出扩展阅读:
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法律依据
利息收入的范围
“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摘自《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一、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公债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5]81号)
二、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存款利息的处理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新股成功(中签)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视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处理,不并入公司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无效(不中签)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应并入公司的利润总额,如数额较大,可在5年的期限内平均转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如不能在申购成功和申购无效的投资者之间准确划分,一律并入公司利润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7]13号)
三、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