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债逆回购有风险吗
国债逆回购没有风来险。您要是只做源国债逆回购,一年5%的收益就算不错了。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国债逆回购是其中的融券方。对于融券方来说,该业务其实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国债逆回购年化收益率3%左右吧。年中年末收益率非常高。现价是年化收益率,收益率一直有波段,所以逢高介入。
㈡ 债券回购有风险吗
这要看你是做债券正回购还是逆回购,一般来说正回购(即用债券做抵押向市场融资)风险很大,而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逆回购(即把资金借给别人收取成交时所约定利率所对应的利息)则是无风险的。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逆回购来说是无风险的且不会亏本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国债正回购方(即债券融资方)除了抵押物以外,若正回购方到期违约,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公司)会代为垫付相关款项给逆回购方,对于正回购的违约方及违约方的券商,中登公司会有相关的惩罚措施,如限制正回购方买入证券,只能卖出不能买入,还有结算公司有权卖出质押债券,若卖出质押债券的资金不能清还欠款,结算公司有权卖出该欠款证券帐户上的其他证券等措施。
而对于正回购来说除了上述的违约的惩罚措施外,由于债券正回购实际上是用债券做抵押向市场融资然后进行再投资,这样会起到放大投资规模的效果,这也使得盈利和亏损也放大了,而原投资的本金则要面对已放大的盈利和亏损,即起到了一定的杠杆作用,若所质押的债券价格下跌,由于逆回购不承担相关风险,这方面的风险全部由正回购方全部承担,故此做正回购遇上行情不好时风险很大的。
㈢ 国债逆回购有风险吗 国债逆回购是什么意思
国债逆回购就是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以此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会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来获得这笔借款,然后再在到期的时候还本付息。
㈣ 国债逆回购是不是有风险了
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逆回购详细操作流程:
在交易界面,选择“卖出”,输入代码(比如204001),融资价格就是年化利率,数量最低是1000(张),代表10万元,每10万元递增,点击融券下单就可以了(上面显示的最大可融没有意义)。如果是一天回购,则下一交易日(T+1日)资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可用指可以买入任何证券;可取指可以转入银行账户。
注:回购交易的规则是“一次交易,两次结算”。当你做了逆回购借出资金后,到期资金就自动回到你的账户上,期间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购,当日晚上资金就显示可用,但实际上是资金T+1日晚上返回到你的账户(我们在后面会对交易规则做深度分析)。
T+1日是指交易日期,故若周五做一日正回购,则下周一资金才可用,但实际上你仍然只获得了一天的年化利率。
注意:有的券商是T+2日资金才可用,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7日回购是指7个自然日,比如周一做7日回购,则下周一资金就可用。其他品种类推。
逆回购操作技巧:
1. 用暂时闲置资金参与。交易所逆回购的参与者主要是除银行以外的机构投资者比如货币市场基金、财务公司等,尤其是现在新股申购上限的限制,迫使很多机构不得已而参与逆回购交易。个人投资者参与逆回购主要是在暂时闲置的资金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时运用。因利率较低而不适合作为一种长期的投资工具。
2. 有机会尽量参与。很多人不在乎这点回购的“小钱”,而往往把账户上暂时不用的现金就闲置在那里只拿活期利息。以100万为例,我们看看差别。如果不做回购,则一天的活期利息为100万*0.36%/360=10元。如果做回购,一般利率为1.5%(周四可到4%),则回购利息为100 万*1.5%/360=42元,减去最高的佣金10元,剩余32元,比活期高22元。我们觉得当那天恰好打开账户时就值得花10秒钟操作一下的。
3. 周五和节假日前谨慎参与。周五如果资金能转出做其他投资,就不要做逆回购,因为资金利率很低,而且周末两天也没有利息。特别是长假前一定要计算一下,转出和回购那个更有利。因为尽管长假前第二天的利率很高,但却失去了长假期间的利息。
4. 选择收益高的市场参与。沪深交易所都有回购品种,因为他们都没有什么风险,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肯定要选择收益率高的,而实时上很多投资者并不了解这一点。比如2010年3月25日深市回购利率最高达到9%,而沪市最高才4%!
5. 打新股收益率高时,就不要做逆回购。新股申购收益率在大多数情况下高于逆回购收益,所以若投资者的资金闲置三天且恰逢有新股发行就不要做逆回购而选择打新股。
6. 7日逆回购比连续1日逆回购更有利。如果限制资金超过1周,期间又无新股申购等更好的投资渠道,那么连续做1日和做一个7日逆回购那个更有利呢?简单计算如下。1日逆回购4次的利率平均为1.5%,周四为4%,则投资100万总收益为100万* (1.5%*4+4%)/360=278元,减去佣金50元后净收益为228元。7日回购利率平均为1.5%,则收益为100万*1.5%*7 /360=292元,减去佣金50元后净收益为242元,比连续做1日回购高34元!更重要的是做一次7日逆回购比较方便。
㈤ 债券回购有风险吗
这要看你是做债券正回购还是逆回购,一般来说正回购(即用债券做抵押向市场融资)风险很回大答,而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逆回购(即把资金借给别人收取成交时所约定利率所对应的利息)则是无风险的。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逆回购来说是无风险的且不会亏本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国债正回购方(即债券融资方)除了抵押物以外,若正回购方到期违约,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公司)会代为垫付相关款项给逆回购方,对于正回购的违约方及违约方的券商,中登公司会有相关的惩罚措施,如限制正回购方买入证券,只能卖出不能买入,还有结算公司有权卖出质押债券,若卖出质押债券的资金不能清还欠款,结算公司有权卖出该欠款证券帐户上的其他证券等措施。
而对于正回购来说除了上述的违约的惩罚措施外,由于债券正回购实际上是用债券做抵押向市场融资然后进行再投资,这样会起到放大投资规模的效果,这也使得盈利和亏损也放大了,而原投资的本金则要面对已放大的盈利和亏损,即起到了一定的杠杆作用,若所质押的债券价格下跌,由于逆回购不承担相关风险,这方面的风险全部由正回购方全部承担,故此做正回购遇上行情不好时风险很大的。
㈥ 国债回购有没有风险,都受哪些因素影响
国债回购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拆借资金给持有国债的人,说简单点就是别人拿国债来抵版押你借钱给他;不同于股票,权靠其自身价格涨跌来赚取差价,而国债回购是赚取利息,这个是利息是稳赚的,不会像股票那样跌了让你亏损本金,当然利息多少取决于你选择的价位,整个交易期间这个价位(利息的多少)是上下起伏的,如果说有潜在的风险就是卖低了,赚取的利息少一些而已。所以,只要你的利息收益大于手续费即可,就不会亏本;例如,回购一天的手续费是交易金额的0.001%,就是10万元要缴1元的手续费,如果你的收益大于1元就不亏本。
收益计算:成交价格(年化利率)÷360天X回购天数X回购金额。
上海交易所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申报数量为100手(即10万元)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深圳交易所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国债回购的价格取决于市场资金的多寡,如果市场资金比较短缺,你赚取的收益就高;反之,就少。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㈦ 什么是国债回购,有风险吗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版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权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假如一家公司拥有一笔国债,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但又不想放弃国债,就可以通过回购市场以国债做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融入资金。
目前,国债回购业务主要由除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参与,个人投资者不能从事回购业务的交易。
㈧ 国债逆回购有风险吗
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版借出去,获得权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通俗来讲,就是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贷款,即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而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逆回购的安全性超强,等同于国债。
安全性:
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逆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逆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从这种意义上说,逆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不考虑CPI的因素的话,国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国债逆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充分利用国债逆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
㈨ 国债回购风险大不吗
国债回购风险来大不大要看你做自国债回购的方向,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回购来说,逆回购(即资金借出方)是无风险,而正回购(即债券持有者以债券作为质押进行融资的资金借入方)则面监较高风险。
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是无风险的且不会亏本的,若正回购到期违约,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公司)会代为垫付相关款项给逆回购方,对于正回购的违约方及违约方的券商,中登公司会有相关的惩罚措施。而国债正回购则面临多样风险,如正回购杠杆水平较高则面临风险监控要求面临降低杠杆或额外补充保证金的要求,另外正回购也面临其质押债券被中登公司根据相关的规定调整债券折算率(债券进行质押品种较多,要把不同的债券统一到具有特定标准的债券品种,这中间根据一定公式运算计算出某债券的换算比例即俗称的折算率),若债券的评级不符合要求会被降低折算率或甚至停止进行正回购质押(即俗称折算率归零)的问题。
㈩ 国债回购的风险分析
(一)在银行间市场,投资者账户都是一级托管,债券直接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虽然银行间市场中的丙类户要通过甲类户代理结算,但是任何投资者的结算账户都是自己申报的银行账户,由融券方直接将资金打入融资方的银行结算帐户,甲类户仅代理丙类户做债券的交割。
而在交易所市场中,客户债券托管实行的是券商主席位下的二级托管;1994年,为了活跃当时交投清淡的国债市场,交易所进一步创立了国债回购标准化的“套做”与“放大”业务,并提供宽松的“席位联合制”监管。
按照1998年6月14日上海交易所发布的有关通知,交易所成员在清算时,都是以券商为单位实行清算,即一家会员不论在交易所有多少个席位(每个席位都有一个子账户),在清算时,这些账户都将归入统一的法人账号(主账户)进行清算;只要主账户不存在欠库行为,一般不会追究子账户是否欠库。
这一规定使得券商在交易过程中可以任意调用下属营业部的资金和债券进行统一交易,以此获得规模效益和资源的使用效率。可以说,托管、结算制度的差异给交易所国债回购风险埋下了伏笔,而标准券确定方式成为了引爆风险的导火索。
(二)进一步分析,风险首先来自托管制度漏洞导致的券商对国债的挪用。根据交易所规则,融资方只能拿自己的国债做回购,用于回购的国债现券也必须托管在证券公司的席位上。
正是这种主席位下的二级托管方式,为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进行回购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一些大的证券公司往往托管了几十亿元甚至更多的国债,如果守不住职业道德底线,其利用制度缺陷挪用客户国债的行为就难以避免。
挪用客户国债的风险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表现得并不明显,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证券公司不会将所托管的国债全部挪用,由于交易所是按照标准券的形式冻结被抵押的国债,因此不会影响少数客户在此期间的国债卖出交易。二是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我国新股主要采取保证金申购的形式发行,资金周转很快,但实际使用效率(也就是申购成功率)并不高,因此形成了一种短期的大额资金需求,国债回购恰好能够满足这种需求。
由于“新股不败”神话长期存在,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回购融资申购新股,在利率及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很低,使得国债回购本身的风险被掩盖了。
(三)随着市场的发展,特别是新股实行市值配售以后,一些融资方利用国债资源通过回购融入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炒作,于是国债回购的风险因融资使用方面的问题而加大了。
当股票出现流动性风险,或跌价使股票炒作者的自有资金完全亏损的时候,风险就可能成为现实。在现实中,一些证券公司从避免问题恶化、掩盖自身违规的目的出发,尽可能将资金使用方面的风险掩盖下来,并通过引入新的国债投资者、扩大国债托管数量以加大挪用额度等方式在自身体系内予以消化。
事实上,这种做法虽然暂时阻止了风险的爆发,但并没有消除或减小风险,反而使风险象雪球一样越滚越大。2003年8月,由于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收紧银根,加上市场进入升息周期的普遍预期,使持续多年的国债牛市行情嘎然而止,在交易所上市的各个国债现券普遍开始下跌,并相续出现跌破发行价的现象,国债回购风险开始暴露。这是因为,回购比例的调整,使同样的融资额却要挪用更多的国债,于是国债托管数量即告紧张。
问题还不仅于此。由于人们对市场升息的预期,国债现券持续下跌,交易所被迫一次又一次地下调折算比例,一些证券公司可挪用的托管国债逐渐减少,最终融资额超过了冻结的标准券,证券公司出现欠库;而登记清算公司在要求证券公司补足欠库之前,必须先向融券方支付到期的拆借资金本息,以至整个清算危机四伏。
2004年4月,中央登记清算公司发出文件,要求各证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国债回购,不得欠库并且限期归还挪用的客户国债,其背景就是当时国债现券价格的下跌和回购折算比例的调整暴露了回购中的国债抵押风险,使得登记清算公司的资金面全面抽紧,正常业务受到极大威胁。
2004年国债回购风险的严重性在于,由此衍生的资金风险不可避免地席卷了整个市场———证券公司为解决欠库问题,不得不压缩融资额度、抛出股票,引起股票下跌,导致融资方所拥有的股票市值减少,进一步导致回购到期无法归还资金,带来了资金使用风险的再度爆发;而在这一过程中,托管方挪用客户国债的行为也就再也无法掩盖,挪用风险不可避免地爆发出来。这些风险的不断叠加、循环、放大,使整个市场遭受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