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嘉御基金领投微贷网为什么官网上没有消息
我们官网已经公布出来了,他们的话可能公布有点延迟。
这个不是很清抄楚,现在骗袭子很多的,要小心谨慎,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以在某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原始股’转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是一种新型非法集资的骗局。定向增发、原始股受让、股权融资等投资市场常用词,被一些四板挂牌公司作为‘卖股’噱头。”据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企业仅仅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就宣称投资人能享受“上市公司”的财富增值和融资便利,大搞“原始股”交易,存在恶意混淆概念。
❸ 全国十大股权交易中心有哪些
天津股权交易所
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海西股权投资中心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❹ 湖南股权交易所,提示请输入正确的过入方账户信息是什么原因
湖南股权交易所提示,请输入正确的过入方账户的信息,那可能是有些信息过期了,需要重新输入
❺ 湖南股权交易所的企业挂牌的意义
1.企业为什么要借力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社会财富实现交易、流转的场所,为人类活动和资源提供价值发现、整合和优化配置的功能。设立企业的目的是创造和追逐财富,而财富的价值只有在资本市场上才会得到公允的体现,企业的价值也只有资本市场才能给出合理的评判。因此,企业不仅仅要懂得生产经营,更重要的是懂得资本市场的“语言”和规则,按照资本的要求配置资源,扬长避短,实现价值最大化。
借助资本市场,企业更容易做大做强。第一,按照合理的价格实现资产的横向、纵向整合,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规模效应;第二,通过上市(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接受监管,为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科学性,降低风险;第三,通过上市(挂牌),为股东提供退出通道,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从而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降低财务风险;第四,通过上市(挂牌),提高企业及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向市场传递规范运营的信息,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2.湖南股权交易所能为企业提供什么帮助
企业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能够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如下帮助:
(1)可以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股权融资活动;
(2)可以发行私募债券;
(3)可以依托平台的流动性,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设置股权激励措施;
(4)可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上市培育,条件成熟时可以向更高级证券交易场所转板;
(5)可以借助流动性增值和规范治理,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提高股权质押融资的效率。
❻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者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最终通过使被投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包括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大环节,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成功的退出保证了私募基金投资高收益的取得和资金的高效循环。实践中,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公司,常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企业上市获得了可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途径。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机构而言,IPO可以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优势:
第一,在实践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较高的。
第二,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
第三,企业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连续性。
第四,上市可以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会进行准备和宣传,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关注度,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M&A)和股份回购(Buy-back)也属于股权转让。另外,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使收益变现,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从而实现退出。
3、并购(M&A)退出
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终资本退出的一个重要方式,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的价值已达到目的预期,把企业作为一种产品推介,将其出售给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投机性炒作行为大量存在,企业公开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因此,并购只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时的次位选择,PE更愿意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股票二级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较为公允,通过IPO方式退出并不一定能获得比并购退出更多的资本溢价。因此,在这些国家,并购已成为一种主要退出方式,能够有效缩短退出时间,减少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投中集团数据显示,我国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近几年一致维持在5倍以下,与IPO高达10倍以上的退出回报相比较低。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PE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并购资金量较大,市场上潜在的购买者数量有限,目标企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并购者,或者出价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较IPO低。由于市场的变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3、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抵制并购的情况,使原先简单的过程复杂化。
4、股权回购(Buy-back)退出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股权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未达到公开上市要求,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考虑到并购可能带来的丧失企业独立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在实践中,一般早在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有关条款,回购价格在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计算方法。同时,如果股权投资企业认为所投资企业效益欠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管理层回购,实现退出。
回购具有的优势是由于企业的投资机构相互熟悉,信息较为对称,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而出售的价格一般也较公平合理,私募股权机构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产清算退出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投资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投资机构认为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或成长速度过慢、回报过低,甚至可能投资项目失败、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成为股权项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产清算可以减少继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及时止损,保证收回现有的资本余额,以便尽快发掘新的市场机会。破产清算是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采取的最后的策略,通过破产清算退出,股权投资机构要承担经济损失和声誉伤害。
6、借壳上市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❼ 湖南湘裕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湖南湘裕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裕财富版基金、推荐商)成立于权湖南长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嘉盛国际广场。公司已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湖南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股交所)注册推荐商资格,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运作股权(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所管理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金融、票据、投资经纪;企业上市咨询与区域挂牌推荐;企业管理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康新华
成立时间:2014-06-09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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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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