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是网信理财的钱,已经过了投资时间了,为什么我的钱还不能拿出来。哪位大神告诉我
我也投了网信:由弘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管理人编号为P1007040,管理的一款私募股权产品:增资宝二号,此产品在设立之初,设计了如果此产品投资期结束,没有完成股权转让或并购退出,由益融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让期财产份额。此产品投向:海南国际旅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权,到期日为2019年2月。此产品到期时,管理人与2019年2月28日发布收益分配公告称与股权受让方(未公布受让方为谁)达成一致.分别与2019年4月13日(已兑付25%),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3日分3次完成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分配。到2019年5月9日,弘达资本再次发布清算进展说明,称与博裕云服务达成股份转让协议 ,博裕云服务由于资金流动性紧缺情况,兑付时间延期为:2019年12月2日兑付20%-25%,剩下的与2020年3月2日兑付剩下全部资产。可通过我们天眼查得知:回购方益融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博裕云服务实际为关联关系。益融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弘达资本存在关联关系。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怎么能追回资金资金。同时也怀疑弘达资本管理人故意与博裕云服务达成股份转让而逃避益融通启动回购。
另外网信平台还给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要我们投资者跟他们平台签订个借款协议,网信平台把钱借给投资者,但要求此笔钱必须要再投资网信APP上的期限为12个月的产品。如果不这样,就按照之前2020年3月2日才兑付的方案。如果这样,不是钱等于兑付了又回到他们公司了吗?
网信的工作人员还一再的鼓吹他们刚刚在美股借壳上市,再启新征程,科技赋能财富,但是实际产品到期兑付的情况,又与宣传出来的截然相反,管理人把股权卖给博裕云,博裕云钱还没付完就资金紧缺了,这就是“科技赋能财富”?这样的作派其吹嘘的所谓美国上市、白牌照==也像只是忽悠投资者的江湖伎俩。
2. 理财公司无法兑付,构成金融诈骗吗
这个很不好说,要看你当时签订合同内容,找个律师看看你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
3. 安昊控股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公司资金出了问题,如何报警处理
这个本事就是骗子,你是教谁忽悠了,那人就没按好心。
4. 理财公司的客户存钱到期后公司无法及时兑付。我承诺公司不能兑付时由我替公司完成兑付。我能否反悔呢
既然是自己的承诺呢,我觉得还是不要随便反悔的好,这样的话,对自己的个人诚信,以后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的
5. 投资公司总部现无法兑付理财本金,由分公司自行出钱解决垫付投资资金,此时客户收到钱是否要写个承诺书,
承诺书,会有人签字吗?米多财富
6.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向基金业协会举报 像证监部门投诉。 如果违约还可以提起诉讼
7. 朋友因为是做投资理财的,现投资公司到期无法兑付,想委托人去北京找证监会
什么理财?证监会是管股票的,如果你市场上买的理财产品,像什么P2P私募或者债权类的,证监会不管的,报案是相应区域的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的,越早报案越好。提供的东西,无非就是你理财的一套像什么合同收据,你本人信息做个备案,等那边调查等结果
8. 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挂名法人无股权不参与管理,先公司主控人被捕,法人拘留,法人要怎样维权
有没损失维权什么,如果证明无罪拘留超过法定时间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现在没有定论无法所谓的维权。
9.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回等情形下签答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10. 江苏中商融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年11月份兑付失败怎么办
像你这种情况的话,赶紧找人帮忙追回吧,保存好手上的各种凭证,账单之类的版,而且现在都可以通过法律权援助合理追回。我之前也是被骗了,然后通过朋友推荐找专业人士帮忙追回的。只要你能证明你是被骗的,就可以委托专业团队帮忙追回,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也是委托专业团队帮忙追回的,我可以推荐给你,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