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估的方法很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理论上讲,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绝对价值评估法,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期权定价方法等,是目前成熟市场使用的主流方法。另一类为相对价值评估法,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单,如P/E、P/B、P/S、PEG及EV/EBITDA价值评估法,在新兴市场比较流行和实用。
“VC”即“Venture Capital”,“创业投资”。在国内也经常被翻译为“风险投资”。 “PE”即“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投资”,它们是既紧密联系又互相区别的一对概念。VC和PE的共同点在于均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具体业务领域也日益交叉;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两者在投资对象、投资阶段、投资行业和投资规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VC、PE通常会选择一两种估值方法,以其他方法作为补充,折算出一个投融资双方均能够接受的价值。即采取主次分明、互为补充的估值方法。
一、VC、PE对投资项目进行估值的方法
VC、PE对投资项目经常使用的估值方法有:P/E、P/B、P/S、PEG、DCF等价值评估方法。
(一)P/E法(市盈率法)
目前在国内的股权投资市场,P/E法是比较常见的估值方法。通常我们所说的上
市公司市盈率有两种: 历史市盈率(Trailing P/E),当前市值/公司上一个财务年度的利润(或前12个月的利润); 预测市盈率(Forward P/E),当前市值/公司当前财务年度的利润(或未来12个月的利润)。投资人是投资一个公司的未来,是对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给出目前的价格,所以市盈率法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公司价值=预测市盈率×公司未来12个月利润。
由公式可以看出,市盈率法需要做两个基础工作,即市盈率和目标企业收益的确定。市盈率可选择并购时目标企业的市盈率,与目标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的市盈率或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市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的预期增长率,一个成长性企业的估值要比一个未来仅有一般水平收益的企业高得多,它将使用一个较高的市盈率;而对于一个风险较大的企业来说,由于投资者要求收益也大,所以市盈率就比较低。
优点:计算市盈率的数据容易取得,并且计算简单;市盈率把价格和 收益联系起来,直观地反映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市盈率涵盖了风险补偿率、增长率、股利支付率的影响,具有很高的综合性。
缺点:如果收益是负值,市盈率就失去了意义。市盈率除了受企业本身基本面的影响以外,还受到整个经济景气程度的影响。在整个经济繁荣时市盈率上升,整个经济衰退时市盈率下降。如果目标企业的β值为1,则评估价值正确反映了对未来的预期,如果企业的β值显著大于1,则经济繁荣时评估价值被夸大,经济衰退时评估价值被缩小。如果β值明显小于1,则经济繁荣时评估价值偏低,经济衰退时评估价值偏高。如果是一个周期性的企业,则企业价值可能被歪曲。
(二)P/B法(市净率法)
市净率即市场价值与净资产的比值,或者说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市净率估值的主要步骤跟市盈率大体相同,只不过主要变量由每股收益变成了每股净资产。
优点:净利为负值的企业不能用市盈率进行估价,而市净率极少为负值,可用于大多数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数据容易取得,并且容易理解;净资产账面价值比净利稳定,也不像利润那样经常被人为操纵。
缺点:账面价值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如果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标准或会计政策,市净率会失去可比性;固定资产很少的服务性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净资产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不大,市净率比较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三)P/S法(市销率法)
市销率是市场价值与销售收入的比值。在成本控制、税负相仿等情况下,公司的价值可能主要取决于销售能力。用市销率作为估值的主要过程也跟其他相对法估值类似,主要变量变为每股销售收入。
优点:销售收入最稳定,波动性小;并且销售收入不受公司折旧、存货、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不像利润那样易操控;收入不会出现负值,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即使净利润为负也可用。所以,市销率估值法可以和市盈率估值法形成良好的补充。
缺点:无法反映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没有反映不同公司的成本结构的不同;销售收入的高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盈利和现金流的增长。
(四)PEG法
是在PE估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弥补了PE法对企业动态成长性估计的不足,计算公式是:PEG=P/E/企业年盈利增长率。
优点:将市盈率和公司业绩成长性对比起来看,其中的关键是要对公司的业绩作出准确的预期。
(五)DCF法
DCF(Discounted Cash Flow),即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方法。本方法的基石是“现值原理”,即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
DCF法的步骤是:
(1)确定未来收益年限T;
(2)预测未来T年内现金流;
(3)确定期望的回报率(贴现率);
(4)用贴现率将现金流贴现后加总。
计算公式为:企业当前价值=∑[FCFEt/(Hr)t]+VT/(Hr)T
其中,FCFEt:预期的第t期自由现金流量; r:贴现率(根据具体情况可取相应的资本成本K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t:收益年限(企业能够生存的长短或企业能够被预见的将来时期);VT:第T年企业的终值;T:预测期从1到T。
根据不同的需要,DCF法可以选择不同长度的预测期,例如8年、10年甚至更长的时期。在估值的实践中,VC、PE更关注3~5年的预测期,因为在这样长度的时间内,企业的经营结果被认为是可以预测的。
DCF法在理论上是相对完美的,在给定的情况下,如果被估值企业当前的现金流为正,并且可以比较可靠地估计未来现金流的发生时间,同时,根据现金流的风险特性又能够确定出恰当的折现率,那么就适合采用现金流折现法。但现实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实际的条件与模型假设的前提条件往往相距甚远,此时DCF法的运用就会变得很困难,该法更适用于公司能够持续给投资者带来正的现金流的情况。
二、VC、PE针对不同行业投资项目的估值方法选择
就不同行业而言,对传统行业企业,VC、PE优先考虑DCF、P/E;对高新技术企业,VC、PE则普遍首选P/E。就不同投资阶段以及不同财务状况而言,如果被投资企业正处于早中期发 展阶段并且尚未实现盈利,那么VC、PE较多的使用P/S、P/B。
如果已经实现盈利,则更多使用P/E、DCF和PEG;如果被投资企业已经处于中后期发展阶段,此时公司往往已经实现盈利,而且各方面发展都已经比较成熟、IPO预期也较为强烈,此时VC、PE较为普遍使用的是P/E和DCF。
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的估值是一个独特的、挑战性强的工作,过程和方法
通常是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价格总是围绕着企业的真实价值上下波动,这是经济学的真理。对于企业家与投资人来讲,都要抱着共同创造未来价值的心态、共赢的姿态来讨论企业的估值,这才是企业新一轮强劲发展的开始。反之,价格与价值处理得不好,会给企业未来发生种种内讧危机埋下伏笔。所以,在企业估值的时候,需要把握一个度。
② 私募基金投资中的cap table怎么算
企业的估值是私募交易的核心,企业的估值定下来以后,融资额与投资者的占股比例可以根据估值进行推算。企业估值谈判在私募交易谈判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这个门槛跨过去了,只要基金不是太狠,比如要求回赎权或者对赌,交易总可以做成。
总体来说,企业如何估值,是私募交易谈判双方博弈的结果,尽管有一些客观标准,但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对于企业来说,估值不是越高越好。除非企业有信心这轮私募完成后就直接上市,否则,一轮估值很高的私募融资对于企业的下一轮私募是相当不利的。很多企业做完一轮私募后就卡住了,主要原因是前一轮私募把价格抬得太高,企业受制于反稀释条款不大好压价进行后续交易,只好僵住。
估值方法:市盈率法与横向比较法。
1、市盈率法:对于已经盈利的企业,可以参考同业已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然后打个折扣,是主流的估值方式。市盈率法有时候对企业并不公平,因为民企在吸收私募投资以前,出于税收筹划的需要,不愿意在账面上释放利润,有意通过各种财务手段(比如做高费用)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估值就要采取其他的修正方法,比如使用EBITDA。
2、横向比较法:即将企业当前的经营状态与同业已经私募过的公司在类似规模时的估值进行横向比较,参考其他私募交易的估值,适用于公司尚未盈利的状态。
经验数值:制造业企业首轮私募的市盈率一般为8~10倍或者5-8倍EBITDA;服务型企业首轮私募估值在5000万-1亿人民币之间。
十、签署Term Sheet对企业意味着大功告成了吗?
双方在企业估值与融资额达成一致后,就可以签署Term Sheet或者投资意向书,总结一下谈判成果,为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与投资协议谈判作准备。
Term Sheet或者投资意向书其实只是一个泛泛而谈的法律文件,声明除保密与独家锁定期(No Shop)条款以外,其余均无约束力。签署Term Sheet是为了给谈判企业一颗定心丸,使得其至少在独家锁定期内(一般为2个月)不再去继续寻找白马王子,专心与该基金独家谈判。签署Term Sheet以后,基金仍然可能以各种理由随时推翻交易,Term Sheet获得签署但最终交易流产的案例比比皆是。
不同基金草拟的Term Sheet的详尽程度也有很大不同,某些基金公司的Term Sheet已经很接近于合同条款,在所投资股权的性质(投票表决、分红、清盘时是否有优先性)、投资者反摊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权、共同出售权、信息与检查权、管理层锁定、董事会席位分配、投资者董事的特殊权力、业绩对赌等诸方面都有约定。尽管这些约定此时并无法律效力,但是企业日后在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时要推翻这些条款也非易事。
第二部分 私募交易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的交易架构是企业最优先考虑的问题,甚至可以考虑在估值之前。某些架构已经决定了企业未来在资本市场的归宿,如果企业最初在选择私募交易架构时选择不当或者后来中途变卦,把架构推倒重来的代价是惨重的,不仅要花费数十万元人民币,而且耗时良多,甚至还会耽搁上市进程。
1、国内纯内资架构
纯内资架构是一种最为简单的架构,在法律上不更改原企业的任何性质,原企业直接进行增资扩股,基金以人民币溢价认购企业增资后入股企业。基金投资部分作为企业的增资,部分作为企业的资本公积金由新老股东共享。以纯内资方式私募融资的最终目标是在境内A股主板、中小板或者创业板上市。随着国内证券市场逐步恢复融资功能,除非是公司体量太大或者行业上的限制,民营企业家越来越倾向于在国内上市。而相比于私募交易的合资架构与红筹架构来说,纯内资架构无论在政府审批上,还是在交易便捷上都具备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如果企业家在选择私募基金上有多个选项的话,外资资金往往在竞争中处于下风,企业家更喜欢找内资身份的资金来快速完成交易。这也是最近人民币基金得以大量募集,特别是黑石、红杉等海外PE巨头们都要募集人民币基金的一个重要原因。先做私募,后做股改是通常的做法。在私募前,企业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私募交易完成(基金增资)以后企业仍然维持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待日后再择机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日后的上市主体是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在实践中,先股改后私募亦无不可。只是企业股改后治理结构更加复杂,运营成本更高,做私募交易更为复杂。
2、红筹架构
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使用红筹架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10号令”)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资,先由国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壳公司(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然后利用这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这家特殊目的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海外上市。红筹上市又称为“造壳上市”。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发展出不少变种,其中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协议控制”,又称“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架构”,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有说法说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法,也有说法说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法,故有前述两种别称。10号令对于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影响深远。10号令出台后,由于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审批环节,海外红筹架构上市对于广大中小民企不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在业绩的压力下,海外投行与国内中介机构为国内企业设计了一些规避适用10号令的上市架构,如安排外资纯现金收购国内企业、代持、期权等等,但是,严格意义上这些方法都具有法律瑕疵,对国内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也很大。
3、中外合资架构
我国有着适用于绿地投资(外商直接投资)的、非常古老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10号令基本关闭红筹架构大门的同时,它又打开了另外一扇大门——合资架构。10号令赋予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另外一项新的历史职能:吸收国际金融资本为我所用。自10号令施行以来,已经有大量企业根据该规定完成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审批手续,企业性质从纯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0号令规定的审批程序与审批材料尽管繁琐,但是总体说来,除敏感行业以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主管机关)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持欢迎态度,对于可以让外资参股的民营企业尚无成立时间、经营业绩、利润考核、注册资本方面的要求,尺度比较宽松。但是,主管机关具体经办人员的素质与其对于私募交易的理解程度将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审批的进程。以私募为主要内容的《增资认购协议》与中外合资企业的章程由于保留了私募交易的特点,其间充满了大量私募条款,比如优先分红、优先清算、优先购买、共同出售、强制随售、反稀释保护、信息权、期权激励等条款,某些已经超过了外商投资主管机关具体经办人员的理解范畴,有时候某些条款会认为过度保护外国合营者的利益而被政府拒绝。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要求对外国投资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深度披露。由于多数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在避税天堂国家且是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注册成立,中国政府要求披露外国投资者的股东信息,甚至是股东的股东信息。
另外,交割价格不可偏离境内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价格太远,特别是如果与审计报告体现的企业价值如果差距过大,过高的交割价格使得海外投资有热钱之嫌,过低的交割价格则有贱卖中国资产、关联交易之嫌。
我们认为,中外合资架构是目前跨境私募中最为可行的一种架构,它即可国内上市、又可境外上市,是私募交易吸收境外资本时的首选架构。除非有行业限制,否则跨境私募交易都应当使用合资架构。
商务部在2008年12月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规定:“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不参照并购规定(10号令)。不论中外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论外方是原有股东还是新进投资者。”这一规定,实际上肯定了中外合资企业在境外上市进行股权重组时可以豁免商务部的审批,从而达到立法者鼓励使用合资架构的目的。
4、红筹架构回归国内架构
随着国内创业板的推出,大批被境外基金私募投资、已经完成红筹架构的企业毅然决定回归国内架构,谋求国内上市。我们认为,这些回归并非一帆风顺。
国内上市中的首要问题是确认拟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大多数红筹架构核心是境外离岸公司,因为离岸公司股权的隐蔽性,可能需要证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对于那些存在信托及代持境外上市主体股权情况的红筹公司,在证明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方面可能存在较大的困难。
在上市主体资格上,需要区分红筹架构的三种方式而有的放矢地处理法律问题,他们分别是股权并购方式、资产收购方式、协议控制方式。
以股权并购方式设立的红筹公司在取得拟上市主体时不存在太大法律问题。因为外商投资企业仍属于境内法人,并作为生产经营、盈利的直接主体,所以该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业绩能够正常体现,业绩可以连续计算的可能性较大,该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可以作为拟上市主体。
以资产收购方式设立的红筹公司则需要对主营业务进行分析后具体对待,如果原境内公司已丧失核心资产,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更,那么原境内公司难以满足上市条件;如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亦具备上市条件,则新公司可以作为拟上市主体申报,否则需要等待经营期限达到或超过三年;如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资产规模、利润及完整性方面不符合境内创业板的要求,则需要再次进行重组或调整。以协议控制方式设立的红筹公司则需考虑利润条件和关联交易限制,境内公司虽然作为经营的实体,但因为协议控制的模式需要将其利润以服务费用等方式转移至境外注册的上市主体,境内公司一般没有利润或很少,故原境内公司的利润情况难以满足上市条件;通过协议控制获得利润的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其利润均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且不直接拥有经营所需各要素,缺乏独立性和完整性,故该外商投资企业也难以满足上市条件;需要对境内公司的股权、资产、人员、财务状况等再次进行重组或调整。
③ 请教私募股权测算比例
估值可以根据净资产等,一般会按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可以根据最近一个年度的净利润乘以一定的市盈率倍数,也可以根据未来一个年度的净利润乘以一定的市盈率倍数。如未来一年的净利润预计可达3000万元,按10倍市盈率,则估值为30000万元。投资人可按投前估值和投后估值来计算比例。主要差异的影响是投资人股权比例的多少。这个估值双方要基于业务等情况认可。以上案例,若按POST即投后估值,投资人若投资6000万元,则股权比例为20%。不论增资或转让办工商变更后投资人占公司的注册资本的20%的资金部分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如公司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则投资人投入的6000万元有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查看更多答案>>
④ 私募基金估值方法有哪些
私募股权抄基金如果有托管的话一般是按照成本法来估值的,除非其投资标的上市了按照市值法
成本法就是估值按照投资时的价值来算,不考虑投资标的在未变现时期的净值波动情况。比如你1亿元投资了一揽子公司的股权,直到你退出前都是资产1亿元
⑤ 关于市盈率的问题。。。。
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收益
股票买卖的时候,市盈率可以作为定价依据。看看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市盈率,再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加加减减就可以定价发行了。
一般公司在IPO之前都要有几轮私募融资,这叫pre-ipo。这种融资也就是拟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定价如果参考市盈率的话,市盈率都不高,一般5-8倍就差不多了。你看看这个例子里,都到了15倍了,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的每股收益如果是1元钱的话,股票卖个5-8元就差不多了,它却卖了15元,这还不昂贵吗?
⑥ 什么是PE私募股权和VC有什么区别
企业发展,从小到大。越靠前、成长风险越大。
所以通俗的简而言之:
PE私募股权,国内的投资公司一般投向于成熟期的公司,购得这些公司的股份,并持有以期在未来公司上市后(公司要上市,理清股权关系,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必须的背景下;一般经过辅导期期且申报后的)、或新三板、或MBO、或其他财务或金融方式退出卖出股份,赚钱利润。
VC,一般是指投资于初创期的公司、一般以高科技小公司为主(包括互联网公司、IT公司、新技术型公司等),这些公司一般成立时间不长,甚至是只有技术专利、其他一切都没有积累。
所以此类公司,一般具备技术优势、成长潜力大,成功概率非常小等特色。成功的案例有无锡尚德、阿里巴巴等。
所以,目前,国内大多数投资公司做的比较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比较困难,投资者(提供资金方)不认同。所以只有一些资本玩家个人投资、以及国际玩VC比较有丰富经验的公司、譬如软银等,这些玩家在玩。
随着PE资金项目竞争白日化、价码越来越贵,国内经济转型(必须有国家级别扶持政策出台)大好机遇,VC自然将会成为新的蓝海得到投资公司的重视。现在的短板在于,人才,投资者信心,没政策支持。
所以,综合上述。PE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在我国A股上市有着高市盈率的诱惑下,资金蜂巢般的涌入,有些投资公司做的项目、资金上半年一季度进,下半年第4季度、或第二年上半半年第一季度,所投的企业成功上市,在锁定期期满后即可抛售。行情比较好的时候,退出时与买入的市盈率之比至少有10倍,即投资收益是1000%。
而这些往往是在2-5年间,就有了收益,这当然很诱人了。
⑦ 哪里可以查到股权私募基金一级市场投资的市盈率需要几个行业的,或者案例也行
从收集数据来看:
一般来说,股权私募基金买入未上市股票的价格多依据内市盈率10-15倍不等。当然容也有更低的。近年来市盈率随着创业板持续火暴而逐步走高。
可网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案例。
参考信息地址已发,供你参考。
⑧ 如何查到私募基金一级市场投资市盈率
一级市场的市盈率一般都是参考二级市场可比公司的,在基础上做一个折价
⑨ 终于弄明白PE,VC和投行的区别
1、投行是中介机构,为企业、PE及VC服务。
2、PE和VC都是投资者,而不是中介,这是与投行最大的分别。一些大投行下面也设有自己的PE或者VC,所以也可以把PE和VC看作广义的投行业务。
3、PE一般投资于成熟期的企业,盈利模式已经比较稳定,可以较快的退出,PE做的比较多的是PRE-IPO业务。
4、VC一般投资初创期的企业,企业还不成熟,未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10个可能成功一两个。
PE(私募股权投资)、VC(风险投资)
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PE = PRICE / EARNING PER SHARE
PE是指股票的本益比,也称为“利润收益率”。本益比是某种股票普通股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所以它也称为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市盈率)
市盈率PE分为静态市盈率PE和动态市盈率PE
:静态PE=股价/每股收益(EPS)(年) 动态PE=股价*总股本/下一年净利润(需要自己预测)
市盈率把股价和利润连系起来,反映了企业的近期表现。如果股价上升,但利润没有变化,甚至下降,则市盈率将会上升。
PE代表市盈率,VC代表风险投资。
PE = PRICE / EARNING PER SHARE
PE是指股票的本益比,也称为“利润收益率”。本益比是某种股票普通股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所以它也称为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市盈率)
市盈率把股价和利润连系起来,反映了企业的近期表现。如果股价上升,但利润没有变化,甚至下降,则市盈率将会上升。
一般来说,市盈率水平为:
0-13 - 即价值被低估
14-20 - 即正常水平
21-28 - 即价值被高估
28+ - 反映股市出现投机性泡沫
股市的市盈率
股息收益率
上市公司通常会把部份盈利派发给股东作为股息。上一年度的每股股息除以股票现价,是为现行股息收益率。如果股价为50元,去年股息为每股5元,则股息收益率为10%,此数字一般来说属于偏高,反映市盈率偏低,股票价值被低估。
一般来说,市盈率极高(如大于100倍)的股票,其股息收益率为零。因为当市盈率大于100倍,表示投资者要超过100年的时间才能回本,股票价值被高估,没有股息派发。
VC
Venture Capitalist,风险投资商,风险投资也叫“创业投资”,一般指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作为成熟市场以外的、投资风险极大的投资领域,其资本来源于金融资本、个人资本、公司资本以及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就各国实践来看, 风险投资大多采取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
⑩ 如何查看基金PE值
事实证明,基金PE值就是基金的净值估算。以支付宝为例,查看的方法如下:
1、直接在首页那里,选择理财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