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外商购买中国股票或者基金算不算一种外商直接投资(FDI)啊 外商入股中国的银行呢
请问外商购买中国股票或者基金算不算一种外商直接投资(FDI)啊? 外商入股中国的银行呢?
RT啊~
问题补充:入股为什么就可以算呢? 有没有详细点的说明啊~ 谢谢!
严格意义上的,外资的风险投资都不算是外资,因为风投的期限一般都是一年,而且资金也不会一步到位,会分期分批的注入。我们规定外商投资,当然是那种非流通股了,如果流通股那就没法算了,比如我们的中石油,在纽约证券市场上市,全球的资本都会注入,但是没有谁会说中石油是外资。因为他的法人股以及非流通股是以国资委的资本为主。上市流通的股本要远小于自身资产。入股是定向融资的一种方式,那是非流通股,在国资委哪里都有规定。若干年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比如现在市场比较恐慌的大小非解禁就是这个意思,非流通股要上市交易了,市场比较担心股价因此下跌。
❷ 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
基金从广义上来来说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自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而用于投资股权的基金就是股权投资基金了。
目前有很多专门的股权投资机构都设立了自己的股权投资基金。譬如徐小平的真格基金、红杉资本中国基金、PE三巨头硅谷天堂、中科招商、九鼎投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有专注优质新三板股权投资的“主投基金”,清科与众投邦联手打造的50亿“母基金”就都是国内比较优秀的基金!
❸ 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回事吗
严格来说是不一样的,但是现在谈到股权投资基金基本上说的都是私募股权,股权投资的风险很大,所以公募基金很少涉足。
❹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概念: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
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四、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以下政策: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未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根据注册资本金和累计实收资本以及注册后一年内从事股权投资行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❺ 求“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差异详答,感谢。
1、“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本质上是投资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内股控股公司,英文缩写:投容资管理公司PIMC。其主旨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以及资金引进等一些限制其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而实现公司的复兴,体现了竞争合作求双赢的合作原则。
2、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本质上属于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
❻ 外资,国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运营问题:
(1)可否允许在华注册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简称“境外LP”)募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外资股权基金。
1、是否将境外LP的出资比例限定在基金认缴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3、募集设立外资股权基金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否需要具备特殊的资质条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6)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扩展阅读:
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等。
❼ 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昨日表示,由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形成草案回,准备近期答上报国务院,《办法》将规范和促进我国股权投资的发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主办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办法》完成向若干部门的征求意见后,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对象资本管理要求和基本资质、管理规范上已基本得到共识。而国务院对该《办法》高度关注,多次询问进展,国家发改委将会加快上报,争取尽早出台。 徐林还表示,当前非常适合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中国正在应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影响,政府除了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方面采取各项措施之外,也需要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等一些融资工具的发展,尽量满足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同时,也正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企业兼并调整往往比较频繁,股权投资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当前加快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制度建设,对于摆脱经济衰退的压力,促进经济尽快走向持续复苏的道路,具有特别积极的意义。
❽ 外资企业如何注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内投资基金”字样。容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❾ 外币/外资私募基金(PE) 在中国的限制
私募基金的注册要通过银监会、证监会,外资的基金审批比较麻烦。
在项目定投上,很多项目外资无法参与,而且涉及到国资委审批,各地金融办等,项目遇到的阻力更大。
在LBO上面,私募大都采用LBO方式放大投资,外资的私募比较不容易从银行、担保公司等LBO资源上获得支持。所以有的项目,会因为资金问题无法投入。
可以在网络里给我写封信,我们可以好好聊聊,因为看你说的样子,应该是有资金,目前要成立基金,但是还需要基金管理公司呢,所以我们可以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