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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债券投资如何避税

发布时间:2021-03-06 11:41:22

『壹』 一个公司如何进行合理避税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步骤:

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税或对设备采取快速折旧法来降低当期所得。

2、将一个公司名下做的业务分成二到三个公司做,可以增加成本的摊销,也可以降低企业所得。

3、将工厂或公司注册到香港,香港是个低税区的自由港,一般企业所得税不超过8%,其他税也很低。

4、借用外资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改制,各个地区对外资企业都有税收优惠政策。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方法如下: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3、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贰』 怎么样避税

企业合理避税三大技巧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的创业行程,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面临纳税这个难题。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者来说,就算是曾经听说过诸多的节税筹划,却根本无从得知自己该进哪个门,该走哪条道。甚至于哪部分行为属于节税筹划,哪部分行为属于违法的偷漏税行为都分不大清楚。
其实,纳税与节税筹划本身并非是很难的事情,有时候就像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它,就看得很清楚了。当然,要捅开这层窗户纸,先要搞明白一个概念,即什么是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
筹资方案避税法
筹资方案避税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筹资方案避税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的选择及还本付息方法的选择两部分内容。
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有:1、财政资金;2、金融机构信贷资金;3、企业自我积累;4、企业间拆借;5、企业内部集资;6、发行债券股票;7、商业信用、租赁等等形式。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通常情况下,站在避税的角度,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到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出现“削山头”现象。同样,金融机构贷款亦可实现部分避税和较轻度避税:一方面,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企业的投资产生收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从而使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降低。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途径。企业自我积累资金由于资金所有者和占用者为一体,税收难以分摊和抵销,避税效果最差。
而贷款、拆借、集资等形式都涉及到还本付息的问题,因而就涉及到如何计算成本和如何将各有关费用摊入成本的问题。利用利息摊入成本的方法的不同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及所处经济活动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实现有效避税的关键所在。
金融机构贷款计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较稳定、幅度较小,实行避税的选择余地不大。而企业与经济组织的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较大弹性和回收余地,从而为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方法主要是:提高利息支付,减少企业利润,抵销所得税额;同时,再用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担保等服务,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投资方案避税法
投资方案避税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减免税优惠,通过投资方案的选择,以达到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一、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
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一)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的比较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l—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内资企业之间的税负比较
内资企业统一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收,税收负担基本上趋于公平,但仍可以通过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以达到避税目的。
1、横向联合避税法。即为了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以横向联合为名组成联合经济组织。这种作法在税收上有几个益处:(1)横向联合后,企业与企业相互提供产品可以避开交易外表,消除营业额,从而避开增值税和营业税;(2)经济联合组织实现的利润,采用“先分后税”的办法,由联合各方按协议规定从联合组织分得利润,拿回原地并入企业利润一并征收所得税。这就给企业在瓜分和转移利润上提供了机会。例如,为了鼓励再投资,中国税法规定,对向交通、能源、老少边穷地区投资分得的利润在5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以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上述地区的免征所得税。作为企业就可以通过尽可能挂靠“老少边穷”和交通、能源,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但在实践中,横向联合避税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联合或挂靠本身有名无实,是否合法的问题;二是即使挂靠联合合法,也能享受税收优惠,但仍存在避税成本高低的问题。应择其优而选之。
2、挂靠科研避税法。我国税法规定,对大专院校和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进口的仪器、仪表等,享受科研用品免税方法规定的优惠,即免征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同时,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技术、新技术产品,国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产生了挂靠科研避税法。即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法向科研挂靠,争取国家有关优惠,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的名义,努力获取海关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从而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优惠。挂靠科研避税法的采用应满足3个条件1)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2)获取税务机关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3)努力掌握国家优惠政策项目,并使本企业进出口对象符合享受的条件。
二、投资方式选择法
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方式选择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方式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投资方式选择法要根据所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例,投资者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为了鼓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中国税法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合营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经审查批准,合营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无形资产虽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可创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额利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假设投资者欲投资办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为生产高科技产品企业,需要从合资外方购进一项专利权,金额为100万美元;如果以该合资企业名义向外方购买这项专利权,该外商应按转让该项专利权的所得缴纳预提所得税20万美元,其计算公式为:100万美元×20%=20万美元。如果改为外商以该项专利权作为投资入股100万美元,则可免缴20万美元的预提所得税。
那么以货币方式进行投资能否起到避税的效果呢?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例,中外合资经营者在投资总额内或以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这就是说合资中外双方均以货币方式投资,用其投资总额内的资本或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同样可以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照顾,达到节税的效果。
由此可知,只要合理利用有关法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资入股,均可达到避税目的。但在具体运用时,还应根据投资的不同情况,综合分析比较,以选择最佳方案。
假设有一个中外合资经营项目,合同要求中方提供厂房、办公楼房以及土地使用权等,而中方又无现成办公楼可以提供,这时中方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由中方企业投资建造办公楼房,再提供给合资企业使用,其结果是,中方企业除建造办公楼房投资外,还应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由中方企业把相当于建造楼房的资金投入该合资经营企业,再以合资企业名义建造办公楼房,则可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三、投资产业选择法
投资产业选择法是指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的税收比较
生产性企业主要包括从事以下行业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目前已确定的其他行业有: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从事饲养、养殖、种植业;从事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用自有的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直接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服务。
非生产性企业是指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的税收差别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还对从事农、林、牧业、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机场以及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规定了更优惠的税收政策。而对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则没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二)投资产业选择避税的具体方法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使投资行为既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又要体现出税收的政策导向,通过对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不同税收优惠的分析比较,综合考虑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体负担,选择最佳投资方案。在实践中,有几种典型的避税方法可供参考:
1、综合利用避税法。即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之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三是废液的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四是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五是利用矿治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和动力;六是利用盐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所生产的产品;七是利用林木采伐,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企业采用综合利用避税法,应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面认可;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否则,如果一个企业本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避税法。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成本费用避税法
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可见,在合法范围内运用一些技巧,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
一、材料计算避税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
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根据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以材料先入库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前提的,并根据这一假定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材料和结存材料进行计价的一种计算方法。因此,在先进先出法下材料费用进入成本时,是根据材料的入库时间,按先后次序,将先入库的材料优先计入成本。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在计算材料单位成本时,用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各批收入的材料数量作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3、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是指在每一次收到材料后,以各批收入数量与各批收入前的结存数量为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在移动平均法下,企业材料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材料的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生材料的计价。这种方法实际上也是一种加权平均法。
4、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也叫具体辨认法,是在每次领用或发出材料时,查明其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材料的成本。
5、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以后入库的材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依据,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来确定领用或发出的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的计价。每次领用或发出的材料是假定后入库的材料,期末库存材料则是最先入库的材料。
上述5种不同的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或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折旧计算避税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2)固定资产残值;(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
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使用年限法又称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2、产量法。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3、工作小时法。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
4、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把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计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摘自网络,有删补。

『叁』 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如何合理避税,所得税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

1. 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4. 安置"四残人员"
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5. "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6.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7.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8. 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 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00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25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425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的节税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合理避税:财务总监能做什么"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1.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2.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出于为企业保密的原因,对我们接触到的部分企业和公司的规避税收行为均予严格保密,以匿名方式处理。某公司 A将总部设在了沿海经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他们的产品生产是由A公司设在中国地区的 B公司完成, 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 A公司每年从 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显然,这种产品的生产成本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缴税款就已经十分明显了:
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
A、 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
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 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 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
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
A、B两公司一共缴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
这两家公司A、B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在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还是相等的,只是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他们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14.4万元。只要企业能找到两个税率相差更大的地区,在这两家企业间进行贸易和合作,贸易的额度越大,所能节省的税收就会越多。

3. 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4.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5.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接触企业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否则就背离了这篇文章的初衷与本意!
自始至终,我们都在强调规避税收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召开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当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充分激活自身经济活力,合法避税或许可算一条可行之道。

『肆』 股票机构账户可以避税吗

私人与公司的钱在股市都是不收税的,只有手续费(里面包含单独的税如印花),在公司内部则可以,这要看会计是怎么做分录的了,有的时候会直接进行变钱,即钱进账户再取出,如此由原来的主营业务收入变为投资收益

『伍』 投资如何合理避税

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常面临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他们普遍认为税负很重。企业普遍采用一些合理避税方法,如通过报销逃避个人所得税。然而,税收负担仍然很重。事实上,节税的目的可以通过个人税收和计划来实现。接下来,让税收抑制引入避免个人所得税的合理方法。

首先,利用公积金避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税前扣除,即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纳税。同时,员工也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雇员仍有提高公积金存款的空间,而薪俸税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

将使用捐款进行减税和避税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将其所得用于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是可以选择用于财务管理的避税产品类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推出。这些金融产品中的许多不仅收入高于储蓄,而且无需纳税。如投资基金、购买政府债券、购买保险、教育储蓄等。毫无疑问,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经过慎重考虑和选择,我们不仅可以避税,还可以合理分散资产,增加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

积极使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和餐费发票避税。中国税法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或误餐补贴,应视为工资收入,计入计税基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取得实际销售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信、交通、差旅费和餐费时,应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以涵盖实际费用和支出,以免在一定程度上错误理解避税补贴的性质。

税点点,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面向七千万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节税服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节税效果明显。

利用临时免税,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差避税。根据现行税收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所得的差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买卖的股票或基金,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是,由于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专业知识,他们可以与税收萧条进行协商,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近年来,个人税收和规划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调整工资税基、开征住房交易所得税、调整车船税、试点开征房产税,都与我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何合理避税已经成为每个人关心的问题。因此,合理的税收筹划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税点点提醒大家:依法缴纳税费是每个纳税人的应尽义务,必须执行;税务筹划节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不可放弃。

『陆』 如何合理避税

利用股权投资进行巧妙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通过股权投资收益进行合理避税,不但可使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且也能使其方法符合游戏规则。就股权投资收益避税而言,虽已有很多成功先例,但其中也不乏失败案例。 比如,因缺乏流动资金,深圳市某网络公司大股东李歌于2000年将其持有的该公司20%的股份转让给4家风险投资机构,并取得股权转让净收益9505.28万元。李歌的股权转让金一直没有从公司提取出来,而是以公积金形式留存于公司账上进行再投资,还是用于公司发展。但经稽查,税务机关认为李歌取得了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由于李歌坚持认为自己的股权转让所得进行了再投资,并没有拿到钱,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拒绝缴纳税款。2003年8月4日,深圳市地税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了25家欠税大户,其中女老总李歌因欠下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成为曝光名单中唯一的、也是深圳市首次曝光的个人欠税户而引起全国的注意。
这个案例告诉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该案的稽查及处理均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但作为投资人,李歌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吸引风险投资,只有这种方法吗?答案是否定的,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李歌在对自己的股权投资收益处置时没有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那么,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筹划方法呢?
保留被投资企业利润不作分配就股权投资而言,有个人股权和企业股权投资。个人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撮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造成企业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不相同。税法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柒』 如何合理避税

《塔木德》中说:纳税天经地义,避税合理合法。

在犹太人的经商观念中,他们一方面信守“绝不漏税”,一方面又善于“合理避税”。这就是犹太人的护钱术。要说起世界上的富人,犹太人属于首富无疑。在欧洲、美洲、亚洲……到处都有犹太人庞大的财产,按这些财产来收税必然也是一笔可观的数目。但是犹太人绝不漏税。

“绝不漏税”,这是犹太人的又一句经商格言,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纳税意识。犹太人以能够纳税为一大光荣。

犹太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财富,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重视交税。在犹太人心中,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订立的神圣的“契约”,无论发生什么问题,自己也要履行契约。谁偷税、漏税、逃税,谁就是违反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违反“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无法原谅的。

一个瑞士人到海外旅行,回来时将一颗宝石藏在鞋里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当地海关查出扣留。一位同行的犹太人看到这种情况时十分奇怪,问道:“为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国际惯例,像宝石之类装饰品的输入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8%,如果照纳输入费,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若想在国内再把宝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8%就行了,这样简单的计算方法,小学生都会。因此说,犹太人盼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但是,犹太人“绝不漏税”并不表明他们轻易地就交出不合理的税款。他们讨厌被人随意征税。犹太商人在做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认真的计算,这笔生意是否能挣钱,先粗略算出在除去税款以处,他们有多少钱能装入自己的口袋。

“纳税是和国家订立的神圣契约,”犹太人说,“无论发生什么问题,我们都要履行契约。偷税、漏税、逃税是无法原谅的。”

但是他们为了多赚点利润,也在税收上想了不少点子,最后的答案是两个字:避税。

他们在长期的商场历练中总结出了一套合法避税的办法;对合法避税有着如下的认识:

合法避税是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的有机结合。

合法避税是经营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的精巧安排。

合法避税是会计方法的灵活运用。

合法避税是决策者超人的智慧和高超的管理水平的精彩体现。

犹太人避税的做法是这样的:

让避税行为发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限度内,做到合理合法。

巧妙安排经营活动,努力使避税行为兼具灵活性和原则性。

避税行为围绕降低产品价格而展开,以避税行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研究有关税收的各种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在某些方面比国家征税人员更懂税收。

其实犹太商人在世界各地苦心经营各自的一方天地,并没有多少时间运用他们高超的智慧去思考如何避税。避税不应是从商者的根本目的,即使是一个天才避税者也不能够通过避税迈人富人的行列。它的根本目的应在于促使管理者对管理决策进行更加细致的思考,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即使有合法避税的初衷,但过分玩弄避税技巧,滥用避税方法,还是极易遭遇恶意避税的风险。

在犹太人的心目中,神圣的契约可以是商品,宝贵的时间可以是商品,为赚钱可以暂弃自己的宗教信仰,但良知和尊严绝对不会出卖。

“纳税天经地义,避税合理合法。”犹太人的圣典《塔木德》早就有过类似的表述。他们在做到合法避税的同时又做到绝不漏税,从根本上来说是得益于由《塔木德》等犹太圣典所承载下来的智慧。

合法避税又绝不漏税,使犹太商人在世界各地有了生活和发展的根基。

『捌』 企业如何通过投资规避税务

总有一项适合你
即使最严格的税收监管,也会有税收漏洞。许多企业既依法纳税,也在合法避税。在这条地下通道里,我们看到了许多正在鱼贯进出的企业的背影……本文纪录下他们合法避税的足迹,是财务经理不得不读的经验之作。用足国家政策,享受各类优惠,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避税!
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工作处处长苏晓鲁在回答当前反外企避税的情况时说,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
很显然,在资本的舞台上,并非外企才有避税的任务或需要,中小企业的财务经理也大都背负着"如何合理纳税"的沉重使命在艰难地舞蹈。对于资金和实力并不强大的企业家们,以下问题时常困扰长袖善舞的精英企业决策人士:如何利用相关税收政策,合理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如何合法地规避税收监管,利用企业自留资金扩大再生产?
当前中国的税制饱受争议。由于名义税率高,企业负担沉重;由于征管水平不高,造成企业逃税、逃费倾向严重,一些企业和个人违反税收监管的报道不断见诸各大媒体。
从国内情况判断,企业对我国的高税率税收政策怨言颇多,一些业内人士也对此争议不断。由此,企业如何尽量地安全、合法"自我减负",已成为企业的共识。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它如同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我们将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国内企业一些常用的避税方法。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

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
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不久前的十届人大会议上,税收政策、税收监管和税率水平等问题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
以下策略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而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作为管理决策层,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
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 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00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25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425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的节税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合理避税:财务总监能做什么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 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出于为企业保密的原因,对我们接触到的部分企业和公司的规避税收行为均予严格保密,以匿名方式处理。某公司 A将总部设在了沿海经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他们的产品生产是由A公司设在中国地区的 B公司完成, 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 A公司每年从 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显然,这种产品的生产成本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缴税款就已经十分明显了:
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
A、 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
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 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 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
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
A、B两公司一共缴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
这两家公司A、B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在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还是相等的,只是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他们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14.4万元。只要企业能找到两个税率相差更大的地区,在这两家企业间进行贸易和合作,贸易的额度越大,所能节省的税收就会越多。
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接触企业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否则就背离了这篇文章的初衷与本意!
自始至终,我们都在强调规避税收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召开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当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充分激活自身经济活力,合法避税或许可算一条可行之道

『玖』 怎样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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