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影响股东权益比率吗
当然 增加所有者权益 而总资产不变 所以有影响哦
2. 为什么可以把可转换债券拆分成一个普通股票加上一个股票的看跌期权
这个结论是对的。可以拆分成一个普通债券和一个股票看涨期权,也可以看成一个普通股票和一个股票看跌期权。你可以参考看涨—看跌期权平价公式。
3. 可转债怎样转换成股票有哪些方式
可转债转成股票的方式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
4. 可转换债券必须在债券到期日之前转换为普通股,这句话是错的!为什么
的确错在必须上面,可转换债券具有期权性质,可以选择行权或不行权,很多时候这个是否行权是看标的股票的价格情况进行选择的,所以并不是必须,必须是没有选择性。至于到期日那天理论上来说也是可以行权的,但准确来说只要在到期时的债权登记日登记前(一般是当天交易结束后进行登记的)进行行权就行了,如果债券到期日为非交易日,会使债权登记日提前。
5.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后 原来的股票是否会除权
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有共同之处: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之前,其特征和运作方式与公司债券相同.
其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后,公司债券的寿命即完全结束.
第三,从理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理论基础既有公司债券理论,也有股票理论。在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主要以公司债券理论为主,也要考虑股票理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在定价方面既适用公司债券定价理论,也需参考股票定价理论:在转换为股票以后,主要是股票理论。
6. 关于转换溢价的计算公式和是否应该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
答案的解释意思是说现在转换为普通股是不有利的,实际上答案的说法说得比较难读懂而已,债券购买者可以用每张债券以低于市场价40美元的收益转换为普通股实际上的意思可以理解为用每张债券进行换股所得的普通股价值要比每张债券市场价要低40美元,只要你慢慢细读理解就不难明白答案的原话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只是表述方式不是太好就是了。
7.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会影响股东权益比例,为什么
1、可转换债券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非流动负债下的应付债券,普通股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所有者权益下的实收资本(或股本);
2、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会使公司股本(分母)扩张,但相应的利润(分子)水平未变,所以会影响股东权益比率,一般会使股东权益变小;
3、资产负债表讲的普通股是指“公司下属的投资者股民所买我的股票”,也就是除优先股以外的其他股票。
8. 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要怎么做
你好,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
可转债怎么转股票?
一、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二、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为1000元的可转债,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 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9. 财务管理题,为什么“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会影响股东权益比率
首先,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总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股东权益总额+负债。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普通股之前是公司的负债,属于负债类科目,普通股代表是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权益类科目。
当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时,意味着公司的债务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增加,而资产总额是不变的,体现在股东权益比率中,分子(股东权益)增大,分母(资产总额)不变,所以股东权益比率变大。
财务管理中的普通股是指投资者购买的我公司的普通股股票。
10. 可转换债券转为普通股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贷:股本
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