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样的企业、机构可以发行债券
《中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版
2、企业财务会计制权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 都有什么机构或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政府、企业、银行、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债券。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即债权人 。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2)债券发行的机构扩展阅读:
债券优点
1、资本成本低
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具有抵税作用;另外债券投资人比股票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低,因此其要求的报酬率也较低。
2、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
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属于长期资金,可供企业在1年以上的时间内使用,这为企业安排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债券缺点
1、财务风险大
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支出,当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易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清算。因此筹资企业在发行债券来筹资时,必须考虑利用债券筹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的稳定性和增长性的问题。
2、限制性条款多,资金使用缺乏灵活性
因为债权人没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安全,通常会在债券合同中包括各种限制性条款。这些限制性条款会影响企业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债券
③ 哪些机构可以发行金融债券
1·金融债券一般指政策性金融债券,它的发债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2·广义的金融债还包括各家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
④ 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机关
《公司法》复第163条:“股份有限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依照前二款规定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
⑤ 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发行主体分别是什么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内主体是公司。容企业债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适用的主体是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处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第二,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发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
第三,担保上,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
第四,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区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
第五,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
⑥ 金融债券发行的主体除了银行外还有什么机构啊
金融债一般指政策性金融债券,它的发债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广义的金融债还包括各家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
⑦ 金融债券发行的主体除了银行外还有什么机构啊
债券利息怎么算首先应该要确定是什么类型的债券。常见债券类型有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贴现债券(低于票面金额发行的债券)。1贴现债券?零息债券,也叫贴现债券,是指…
⑧ 债券的承销机构有哪些
从证券承销实践看,证券承销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一)证券代销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二)证券助销
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三)证券包销
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四)承销团承销。
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
我国《证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与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你好
⑨ 发行公司债券审计的中介机构有哪些
第三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文件 3-1保荐人出具的公司债券发行保荐... 4-8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如有) 4-9特定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