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诉讼法229:加倍支付延迟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加倍支付延迟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计算方法是: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金钱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利息;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债务约定利息按原约定计算,加倍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
加倍迟延利息的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第二百二十九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第二百五十三条。
(1)延期支付债券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B. 银行卡上我的负债消费延迟支付什么意思
就是延期支付消费的意思,如浦发银行,50天或者30天以后扣款。
用户可使用该卡在境内外带有“银联”标识的POS上刷卡消费,也可在银行电子商户进行网上支付,每笔消费可享受固定期限的延期支付功能;而且用户的额度用户自己自定。
金卡延期扣款周期:50天
普卡延期扣款周期:30天
C. 税收协定为什么延期支付的罚款不算利息
“利息”一语是指从各种债权取得的所得,不论其有无抵押担保或者是否有权分享债务人的利润;特别是从公债、债券或者信用债券取得的所得,包括其溢价和奖金。由于延期支付的罚款,不应视为本条所规定的利息。
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居民国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息拥有征税权,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
利息来源国对利息也有征税的权利,但对征税权的行使进行了限制,即设定了最高税率,且限制税率与受益所有人自身性质有关,受益所有人为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利息的征税税率为7%;其他情况下利息的征税税率为10%。
D. 可延期债券是什么
发行人在债券到期后有权将债券延期支付。
E. 债券利息支付时间及方式
每年的付息日支付一年的利息,直接划到你的资金账户;如果不持有到付息日那天,中途交易,除了交易价格,结算的时候还包括你持有期间的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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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债券中延期支付票息是什么意思英文是什么
债券中延期支付票息是什么意思
What is the meaning of the deferred payment of the bond in the 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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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债务重组中贷款延期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为什么不计入债务重组损失里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或者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等。
3.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题中,假设该货物(非现金资产)的成本及市价均为不含税价格的话,则:
债务人甲企业:
应交增值税 = 70 000 * 17% = 11 900元
货物转让所得 = 70 000 - 50 000 = 20 000元
债务重组收益 = 100 000 - (70 000 + 11 900) = 18 100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 = (20 000 + 18 100) * 33% = 12 573元
债权人乙企业:
增值税进项税额 = 70 000 * 17% = 11 900元
债务重组损失 = 100 000 - (70 000 + 11 900) = 18 100元,冲减当年应纳税所得。
上述计算以甲企业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如果甲企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影响甲企业上述税务处理,但是,乙企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额计入取得的非现金资产成本中。
对于甲企业来说,编制计提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时,可以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如果未开具发票的,则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也可以附上税款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作为原始凭证。另外,无论怎样,纳税人还应当在会计凭证适当位置附有、或者妥善保管债务重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凭证,以备税务机关审查、检查。
H. 请问企业不能按期支付债券利息会产生何种影响
唉,在中国,什么都可能发生。对债权人的保护根本就不到位。司法介入?可以呀,你打官司赢了还是拿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