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再作为回购质押券纳入质押库,并停止债券质押式回购入库申报 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该债券不能做正回购交易的质押券,折算率归零。
所谓的正回购交易就是债券投资者利用手上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物向市场融资获得资金,用这些资金再进行投资或资金周转。一般进行正回购交易的质押券都必须申报质押入库(就是指投资者指定自己手上持有的某些债券进行质押)到交易所的清算所那里进行管理的,以防止被挪用。一般不同的债券品种都有不同的折算率,这个折算率实际上是把不同债券的债券面值换算成一定数量标准券形式,以方便交易统计。折算率归零就是说该债券不能进行回购交易的意思。
⑵ 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质押式回购有一定的原则性。
1.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2.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3.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 分失败。
4.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5.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6.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7.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8.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9.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10.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11.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12.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13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⑶ 如果我从上证交易所买了一个债券,如何用这个质押然后借款
并不是所有交易上市挂牌交易的债券都能进行回购质押的,要看该债券的折算率,内如果折算率没有显示的说明该容债券不能进行回购质押,要查该债券能不能质押很简单的,只要看F10里面的债券回购,里面会有该债券的折算率,如果没有相关信息,很有可能说明这债券是不能进行债券回购的,一般这个折算率是每天都会公布的。必须注意质押代码的最后三位数一般与该债券的代码最后三位数是相同的,你可以在键盘输入最后该三位数用键盘精灵进行查找,一般质押的简称与该债券的简称相类似,该债券的简称里面出现的数字不变,而文字很多时候就是在最后面加了一个“质”字,如果该债券简称后面还有数字的一般就是在后面数字前方会有一个“质”字,在质字前面会由于显示问题缺少了原债券简称里面的第二个文字。要利用质押代码进行质押券提交入库才能做债券正回购的。
一般证券公司对于做债券正回购会有资金限制的,证券资产一般要达到50万元(过去一直是有这种不成文的规定的,现在有没有放宽就不太清楚了)才能开通债券正回购业务,另外并不是任何证券公司的营业部都能做债券正回购交易的,有些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只向机构户可以开通债券正回购交易,对于个人投资者并不一定可以开通的。
⑷ 如何提交质押券
(1) 客户提交质押券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将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现券申报提交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
(2) 证券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向结算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申报代码为“09****”,交易方向为“卖出”。其中“****”为相应债券的后四位代码。
(3)交易系统检查——交易系统根据现券可用余额核查质押券的提交指令,如果申报数量大于现券可用余额,则申报指令无效。否则,申报有效,交易系统在现券可用余
额中根据申报数量进行实时扣减,同时计增可融资额度。当日买入的现券当日可申报入库。现券可用余额=昨日余额+当日净买入。
(4) 质押券的入库——T日日末,交易所将质押券申报数据发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在申报当日日末将相关债券转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同时,该债券余额从客户的证券账户中记减。
(5) 质押库的明细管理——质押库以结算参与认为单位设立,并按证券账户来源分明细记录质押券。
⑸ 可转债怎么进行质押回购加杠杆操作
1、在券商开通正回购资格。
2、买入可转债
3、质押可转债(每个可转债有质押代码,填卖出),获得标准券(按中登的折算比例来),此时你的可转债就质押入库,同时交易软件出现折算出来的标准券。
4、做正回购,例如买入204001,就是做1天正回购,数量填你折算出来的标准券*0.9(交易所规定,为控制风险,只能使用90%的标准券),选择买入,价格填你想要的利率。如果成交,相应的资金就到你的账户中。举例100万中行转债,质押后,大约能融资60万元。融资后的钱,可以再买可转债,例如再买中行转债,就再可获得60万可转债,此时你就有160万中行转债,相当于1.6的杠杆。新买的60万可转债,还能够在质押入库,然后再做正回购,第二次大约能融资40万元,再买中行的可转债,此时你就有200万中行转债。新买的40万可转债,还能够在质押,然后再融资20万元,如此反复,最终杠杆可以达到2.3左右。
4、正回购续作,第二天,回购到期,你的标准券解冻,同时账户显示负金额,例如融资100万,账户会显示-100万元,此时你必须续作,否则会出现欠资,那不仅要罚款,正回购资格也会被取消。续作很简单,拿你解冻的标准券质押,续作正回购,融入的钱冲平上一笔正回购金额外加利息,账户金额显示为正,即可。然后每天续作,周而复始。
5、出库,某一天,可转债大涨,例如中行转债涨到120元,你不想做了,可以将抵押入库的中行转债出库,此时买入中行转质(中行转债的质押代码),你的中行转债就出库了,此时可以卖出全部或者部分中行转债,并冲抵正回购借款。
回购买入可转债的收益 = 转债总数*(转债卖出价格 - 转债买入价格)*杠杆比例 - (正回购利率/360)*总资金*(1-杠杆比例)*投资时间
⑹ 上证债券出入库是什么意思
把你的债券换成标准券,再和其他人去交易。
⑺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规则
1,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
(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根据结算公司提供的当日回购到期的数据,为相关帐户增加相应可融资额度。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账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到期购回款。
2债券交易规则:
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2、 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3、 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4、 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6、 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7、 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9、上交所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手,1手=1000元标准券。
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
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交所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张=100元标准券。
申报数量必须为10张的整数倍(1000元),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不超过100万张(1亿元);
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10、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11、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12、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
13、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⑻ 深交所怎样选取可进行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是否有相应的评级标准
深交所于2008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可办理质押式回购的债券资质标准,其中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均为AA(含)以上的,可以办理债券质押式回购。
⑼ 可以做债券质押式回购,正回购的债券是什么债券啊,有什么分类么,如何购买。
首先,债券正回购方是融资方,是需要付利息的融资行为。
所有的国债、绝大部分回企业答债、公司债和分离债的纯债都可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折算率简单说,就是把债券质押时,交易所按债券面值给出的可质押的比率,沪、深交易所每日都会调整和公布可回购债券的折算率。
参与质押式融资回购的客户须已开立A股证券账户,还必须经过资格认定、签署债券回购协议,开通“质押回购”权限,并提供债券入库质押券(上海至少需入库转换1000张以上标准券、深圳至少需入库转换10张以上标准券)方可。投资者正回购收益包括债券差价收益、债券持有期利息收益及融资后买入其他投资品种的收益,如新股申购中签后的溢价。
根据交易所有关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的规定,投资者进行融资回购交易,回购标准券使用率不得超过90%(回购标准券使用率的计算公式为:回购标准券使用率=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总量),回购放大倍数不得超过5倍(回购放大倍数的计算公式为:回购放大倍数=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投资者账户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