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
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
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
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
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
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
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
(7)清算交收
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㈡ 债券逆回购是买入,还是卖出
正回购方就来是抵押出债券,取得资金的自融入方;而逆回购方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债券逆回购有以下几种极低的风险:
1、机会成本风险。如果其他投资收益率更高,则债券逆回购存在机会成本损失;
2、系统性风险。经济萧条时,所有投资产品收益下降,债券逆回购也不例外;
3、银行系统风险。当担保的券商倒闭时,债券逆回购可能无法收回本金。但这种情况在中国几乎不可能发生。
(2)卖出回购债券扩展阅读
逆回购主要影响
1、逆回购放量本身已表明市场资金紧缺。央行巨量逆回购意欲缓解短期流动性紧张。
2、逆回购利率已成为市场新的利率风向标。
3、各期限逆回购交替使用,令资金投放更加精准。
4、逆回购位列各类流动性工具之首。
5、央行逆回购的意思基本上算是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缩影,差距在于量大小的问题。
㈢ 债券回购交易的详细过程有哪些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
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
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
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
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
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
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
(7)清算交收
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㈣ 什么是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交易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的资金借贷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一个互相认可的利率(年利率)和拆借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即以券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以相应债券作足额抵押,获得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以资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在此时间内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应期限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这当中卖方的目的在于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买方的目的在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
一、以资融券(买入返售)的程序
以资融券即资金持有人将手中持有的资金以一定的利率借给债券持有人,获得债券抵押权,并在回购期满得到相应利息收入的行为。
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卖出(S),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卖出债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余均同以券融资。
对于交易对手抵押的债券,目前交易所不直接划入以资融券方证券经营机构的债券帐户,而由登记结算机构予以冻结。
二、以券融资(卖出回购)的程序
以券融资即债券持有人将手中持有的债券作为抵押品,以一定的利率取得资金使用权的行为。
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买入(B)。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确定的。
㈤ 请问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 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 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 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 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 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 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 “标准券欠库”。
(7) 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㈥ 债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的区别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版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权,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
㈦ 什么叫债券回购什么意思
债券回购说得全面一点就是一个债券持有者通过债券质押的方式向持有可用资金即资金拆出方借钱获得额外的资金,并且约定回购的期限和相应的年化利率,在债券回购到期后质押方返还资金和相应的利息。
一般债券持有者通过回购获得资金方通称正回购,而资金拆出方通称是逆回购。
通过正回购这种方式所获得额外资金在回购到期前可以使用买卖其他有价证券,到期后也可以在通过正回购的方式用新获得的回购资金偿还将要到期的回购资金。
对于逆回购方来说是不用担心违约风险的,原因是中登公司也就是所有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易的交易清算公司对于正回购方违约时会垫付相关的到期回购需要向逆回购方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并向违约的正回购的证券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个处罚的力度不小的,最主要原因是正回购交易证券公司所收取佣金比例并不高,处罚一次都不知道要多少回购交易量才能弥补损失,且有可能使得相关证券公司的总部会撤销相关发生违约营业部进行正回购交易的资格。
对于逢年过节(这指的是法定假期)和季末回购利率会走高的确会有这种情况,最主要是资金提现要求所造成的资金利率价格提高,但对于逆回购来说一般你要得这个利率的收益就意味着你在相应的节假日时就无法使用你这些做逆回购的资金转到银行帐户上提现使用了,最主要原因是相关债券回购的交割清算规则造成的。
㈧ 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易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卖来出一笔债券源的同时,与买方约定,经过一定期限后,以一定的价格再行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进行老国债回购(代码:201***)的融资方在向上证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登记”(申报代码:799997)后,方可委托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目前老回购登记业务已经停止,投资者需要进行回购只能做204***的新国债回购,直接在账户进行质押券的登记。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无需申报“回购登记”可直接委托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
㈨ 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是怎么一回事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区别:
买断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所有权转移至逆回购方。
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所有权并不转移,逆回购方只享有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