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第一、第二抵押债券
可加抵押,又称“开放式担保”,当同一项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将抵押品评估价值后分为若干次抵押,有关的抵押权按登记的先后次序分为一级抵押权、二级抵押权……在处理抵押品清偿债务时,要依次先偿还高一级抵押权的债务。因此,抵押权级次越靠后,其风险越大。
2. 什么是一般抵押债券和证券信用抵押债券
简单的说 抵押债卷需要用实物等物品抵押 入房地产等
这是应为这种债卷发行方没有强大的实力和信誉让他人相信
信用抵押则相反 如国债啊 政府债 买了就有效益 安全可靠就无需抵押物了
3. 关于抵押支持债券
若是我行抵押类贷款,目前只接受以房产作抵押;如需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则可以用所购买的车辆(全新非营运小汽车)做抵押申请;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单等,也可尝试申请质押贷款。
4. 请问抵押权是高于债券的吧
照我的理解是这样:
同一债券被多次抵押给不同的人,同时都进行了相关登记,抵押权设立。
按照这种情况,如果届时不能偿债,各抵押权人按抵押权设立时间顺序就债券拍卖或者变卖所得受偿。
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相对于一般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债券持有人对应的是一般债权,其优先级低于抵押权。
5. 什么叫第二顺位抵押权变成第一顺位抵押权
第二顺位抵押权变成第一顺位抵押权意思是:指在第一个抵押权人抵押的情况下,原抵押物抵押给第二个抵押权人,第二次就叫第二顺位抵押,所谓顺位,就是第二个抵押权人的权利在第一个之后。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5)第一抵押权债券扩展阅读:
《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余额部分。依据该规定,同一不动产上可以设立多个抵押权,只要不超出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的价值。
《实施细则》第67条规定,同一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登记,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当事人对抵押权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办理登记。
6. 关于第一题续债券和抵押债券,解释下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商票抵押,应该是指商业票据抵押融资,商业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目前中国商票抵押一般只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的违约风险比较低。比如说在你去银行申请贷款时,你可以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如果你不能按期偿还此笔贷款,银行就可以获得此商业票据,从商业票据中获得补偿。本质上相当于贴现行为,只不过贴现行为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而商票抵押是质权行为,只是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应该是这样的,你可以再参考一下别人的建议。
7. 什么是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为了保证债券的还本付息,以土地、设备、房屋等不动产作为抵押品所发行的债券。如果发行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券持有人则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抵偿。
8. 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的债权到期时间如果比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债权的到期时间早,该如何实现抵押权
可以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然后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将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权利提存后在剩余部分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如果诉讼确权后,申请执行,并申请查封抵押物。按执行司法解释,先查封法院有处置权,但处置后的款项应由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第194条的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据此可知,担保人丙在乙放弃权利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免除。
(8)第一抵押权债券扩展阅读: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因此,只要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债权人愿意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通过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权属证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资料,登记机构即可办理二次抵押。
所以不需要征得同意,但一般登记机构要告知现在办理抵押的债权人,他现在只能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另外,第二抵押权登记机构很少办。
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9. 什么是抵押债券,抵押债券有哪些种类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人们关注科技和金融问题越来越多,而引起大家关注的其中之一的抵押债券也是深受大家的热议,那么,今天就由汇商所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何为抵押债券?抵押债券包括哪些?
通俗的来说,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
而具体来说的话,那些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担保品,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以动产如适销商品等作为提供品的,称为动产抵押债券;以有价证券如股票及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的,称为证券信托债券。一旦债券发行人违约,信托人就可将担保品变卖处置,以保证债权人的优先求偿权。
抵押债券的具体分类如下:
1、限额抵押,又称“封闭式担保”。一项抵押品只限于一次发行的债券,不允许再用作发行同一等级债券的抵押。
封闭式担保指企业不得发行索偿权顺序先于等于现行债券且利用相同抵押品的债券,但是,允许利用相同抵押品发行索偿权顺序低的债券,这样,首先发行的债券称为第一抵押债券或高级抵押债券,第二批发行的债券称为第二抵押债券或低级抵押债券。
在发行企业不履行债券义务时,第二抵押债券持有人必须等用没收抵押品的售得价款清偿第一抵押债券持有人的全部债务后,若有剩余额才能得到本息清偿。从而第二抵押债券的风险大于第一抵押债券,第二抵押债券的利率亦大于第一抵押债券,较高的利率是作为对风险的补偿。
2、可加抵押,又称“开放式担保”, 开放式担保是指不限制将同一资产再用作新发行债券的担保物,这样,在发行公司不能履行清偿义务而出售担保物时,其售价款应用来清偿全部已发行担保债券的本息。
若不能足额清偿,则按比例清偿。当同一项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将抵押品评估价值后分为若干次抵押,有关的抵押权按登记的先后次序分为一级抵押权、二级抵押权……在处理抵押品清偿债务时,要依次先偿还高一级抵押权的债务。因此,抵押权级次越靠后,其风险越大。
以上汇商所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何为抵押债券的具体内容,并且从限额抵押和可加抵押两方面对抵押债券包括哪些的问题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仅供大家参考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