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债权债务管理办法有哪些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根据有关资料按购买单位或供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经济业务各项类别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为了落实责任,便于款项的催收,在供货单位或经济事项后加注经办人。
3、应付及预收款项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是在产品交货、工程完工验收、劳务提供之前,预先按一定比例或合同收取部分或全部款项,该款项按供应单位或客户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4、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该款项应按事项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在进行应收及预付款项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实际发生额进帐。
2、及时清算、催收各种款项。
3、定期(按月或季)与应收及预付款项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年终应填制对帐单,由债务人书面确认。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贰』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介绍
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在1987年版3月27日发权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随着企业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国务院于1993年8月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1号令发布施行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发布后,原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叁』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其他信息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06年重点立法项目。据消息人士指出,《条例》修改以后,企业债发行将脱下计划外衣,发行价和利率的确定会向市场化方向迈进。同时,企业债券发行将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企业发债的门槛也将降低。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将取代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原《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肆』 对《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如何理解
有关于定期存款的事项:
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回份证明办答理;
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有其身份证明,其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取款人还需在支付的凭单上签具支取人姓名;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可以根据需要办理部分提前支取,验证手续不变,其利率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结付,留存部分按原存日期、原订利率到期支取时结付;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每张存单只有一次可实行部分提前支取,已办理部分提前支取的,储蓄机构在已支付的存款单及留存部分新开的存款单上均注明”部分提前支取“字样。(2011年3月1日后,在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不管是之前存的还是之后存的,可以无限次部分提取,不再限定一次)。
『伍』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回司债券的发行答、上市、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的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确认: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初始确认金额(相对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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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概述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加强对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柒』 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为什么
您好!上限是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0.4倍。
为防止投机行为的发生。内
举个例子,如果某公司容发行的企业债券年利率为8%,而当年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和定期贷款利率分别为2%和5%,如果A是一个名理性投资者的话,他就会从银行贷款再购买该公司的企业债券从而赚取利率差价3%(8%-5%)。
该条规定也是给第十九条规定做准备的,第十九条中有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银行贷款购买企业债券。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第121号
现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玖』 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出台了吗
没有,还是199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