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台的债券回购新规定会对股市产生什么影响
对于股市没有多大影响,那个债券回购新规定是对于做债券正回购交易的投资者会有较大影响,所谓的债券正回购交易实际上就是投资者利用手上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向市场融资(类似股票市场的融资融券的融资交易),然后把融资得来的资金再进行投资,而那个债券回购新规定主要是针对作为质押物的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严格的要求,对于信用评级达不到一定标准的债券不予以作为债券正回购交易的质押标的。
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债券投资者就算债券市场新规影响其投资操作,也不会因受影响而把资金投资到股票市场,原因是这部分投资者相当厌恶股票投资的风险。
另外还有一部分是股债两栖投资者,可能会因新规而把一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市场,但这一部分并不会太多,原因是债券投资本身就属于较冷门的投资领域。
❷ 新版<交易规则>是否重新规定了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最低门槛
为了活跃债券大宗来交易市场自,深交所降低了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最低门槛,新版《交易规则》将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大宗交易最低门槛调整如下:
1.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千张
❸ 上交所质押式债券回购有效申报价格规定
上交所质来押式债券回购有效自申报价格规定分两种情况:连续竞价阶段:
1.买方(即:正回购方)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卖方(即:逆回购方)申报价格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即:正回购方申报价格有上限,无下限,即下限为最小申报单位:0.005;逆回购方申报价格有下限,无上限)
2.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有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3.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有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4.即时揭示中既无买入申报价格也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新成交价同时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和最低卖出价格;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❹ 质押式回购的深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有1天、2天、3天、4天、7天、l4天、28天、63天、91天、l82天273天11个回购品种,代码分别为R-001、R-002、R-003、R-004、R-007、R-014、R-028、R-063、R-091、R182和R-273;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001、R-002、R-003和R-007。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他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
❺ 国债逆回购新规包括哪些 新规执行后有什么影响
国债逆回购2017年5月22日起执行新规,该新规核心内容大致包括三方面:
1、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版则,计权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
2、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3、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
新规执行后,行业人士普遍认为,交易所债券回购利率的节假日效应将消失。而且随着交易所进一步优化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结构,回购市场大幅跳动的局面将渐渐成为历史。
❻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期限不得超过365天,且不得超过质押券的存续期间。
❼ 国债能不能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有什么规定 急
网络解释
① 国家债券简称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其债务人为国家回。目前我国发行的国答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凭证式国债,类似于大额的储蓄存单,可记名、挂失,并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来记录债权,但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可以提前支取,国债销售网点按投资者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应的利率为投资者办理还本付息。无记名国债即实物国债,以实物券的形式出现,我国80年代恢复发行国债后发行了大量实物国债。实物国债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投资者既可在国债发行网点进行购买,也可以开立证券账户后通过证券公司在沪、深交易所进行购买。记账式国债则没有实物券,是以记账形式出现,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后即可进行记账式国债的买卖,其方式与买卖股票方式相同。
所以,有些国家债券是可以质押的,建议您质押之前咨询相关银行或部门.
❽ 股票质押新规影响,对谁影响大
新规要点归纳为7大点及对散户的影响单列分析总结如下: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有7大要点
1、融入方主体受限,不能是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2、融入资金用途受限,要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3、初始质押标的范围缩小,基金、债券不能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4、融资规模门槛提高,首次不低于500万,后续不低于50万。
5、股票质押率上限降低,不得超过60%。
6、质押集中度降低,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
7、新老划断,存量业务不受影响,可以延期。
市场各方已经从融入方、融出方、质押标的、资金流向、证券公司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但对广大散户朋友的短期及长期影响很有有单列出来的。但其实该新规不论是从散户个人进行股票质押角度,还是从市场短期影响来对散户会产生许多方面影响。
首先,散户的资金体量不大,单笔融资的需求也较小。但此次新规规定了首次参与的交易者,交易金额需要达到500万人民币,这个规定的要求远高于个人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50万人民币资产的要求,而基本达到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个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需持有5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市值)。而此后的每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这也同样限制了散户每次的融资最低下限,也就是说小型的融资就不能通过这个通道去获得资金了。
其次,资金的使用方面,不得进行新股申购、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买入上市交易股票,也就是说,散户无法用股票质押的资金再进行股票交易,追加自己的资金入市。
再次,不可用基金、债券进行初始股票质押,对持有基金、债券的散户,这部分市值就损失了这一种变现的通道。
❾ 深交所怎样选取可进行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是否有相应的评级标准
深交所于2008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可办理质押式回购的债券资质标准,其中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均为AA(含)以上的,可以办理债券质押式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