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对乙享有一百万元的债务,乙对丙享有一百万元的债权,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那位高手解答一下,谢谢!
一、甲对乙享有一百万元的债务。说明乙是债权人,甲是债务人。二、乙对丙享有一百万元的债权。说明乙是债权人,丙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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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对甲负有债务且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甲可以( )
C
债权人代为权
3. 甲对乙享有债权,乙对丙享有债权。因到期乙无力清偿甲的债务
乙可以把债权转让给甲,并履行通知的义务通知丙。由丙偿还乙的债务。
4.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吗
不会的哈
我们所说的连带债务中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比如A、B欠C一笔钱,AB二人对这笔债务是连带责任,那么C对AB其中任何一个人主张债务,就会导致这整个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或者在连环债中,C欠B钱,B欠A钱,后来A对C代位诉讼,此时B对A的债务也发生了中断;时效中断的一些具体规定可以去查查
在保证责任中,连带保证人只有在债务期限届满之后才有相应的责任,在这之前你找保证人没用的。债务偿还期满后,这时对连带保证人来说有一个保证期间,在这期间之内你得找他,不然保证期间一过,保证人就可以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所以甲对乙主张债务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
5. 5、 甲对乙享有80万元债权,乙放弃对丙的100万元到期债权,同时乙又实现对丙的200万元债权
D,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本案里,乙具有偿还甲债务的能力,所以放弃到期债权没有对甲造成损害,故甲不能请求撤销。
试想,如果撤销权可随意使用,涉嫌权利滥用。与民法的权利滥用之禁止的原则不符
6. 甲欠乙债务,丙欠甲债务,甲已无财务用以还债,但甲却放弃对丙的债券。对价的行为乙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乙可以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7. 乙对甲负有债务且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甲可以( ) 2013-10-15 A.以
D 以自己的名义诉请丙向乙履行义务
8. 甲对乙享有50万的债权,乙对丙享有50万的债权,乙为逃避其对甲的债务将其对丙的债权转移给了丁。
个人认为:甲可以通过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债权人代位权!
如果甲与乙、乙与丙,两个债权同时到期而乙不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丙还债'那么此时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因为乙放弃自己债权而无力偿还甲的债权,那么甲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驶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驶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驶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驶代位权必须符合两个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且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已到期。
2.债权人行驶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和诉权,因此债务人对次债务人行驶的权利必须合法有效。
(仅供参考)
9. 甲对乙享有十万元贷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 会导致十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与否
应当是错误:因为造成时效中断的话,必须是向主债权人主张,而向担保人主张不能造成时效中断。
10. 甲欠乙1万元,已届清偿期,甲对丙享有2万元的到期债权,却怠于行使,乙多次向甲提出还款请求,均遭拒绝
根据楼主提供的信息,提供如下意见,仅供参考: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鉴于此,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