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熊猫债券的管理办法
(2005年2月18日)。按照央行提供的信息显示,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本次发行熊猫债券,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审批项目办理,熊猫债券的发行利率也将由发行人参照同期限金融债券的收益率水平来确定。
另外,按照相关国家的规定,外国债券必须在债券发行所在国的某一市场上进行发行,如美国规定,非美国的发行者应该在纽约以美元发行。按照中国央行的规定,本次熊猫债券必须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首发意义非同一般。
在我们对熊猫债券有了初步的了解以后,再来看一下中国允许国际发行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发行人民币债券具有什么样的意义。首先,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在我国债券市场上首次引入国际发行机构,这是继今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第一家境外机构投资者------泛亚债券指数基金后又一创新之举,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又跨出了坚实的一步。吸引国际发行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不仅可以带来国际上债券发行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而且还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国际化进程。
其次,有助于改善我国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过低的现状,并将有利于降低国内贷款企业的汇率风险。按照获得的信息,本次20亿元熊猫债券的筹资用途将偏向于对国内民营企业的贷款。与此同时,正如央行所说的那样,许多国际开发机构主要通过在国外发行外币债券,将筹集的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或银行以外债转贷款方式贷给国内企业。因而,企业因汇率波动而会面临汇率风险。国际开发机构直接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并贷款给国内企业,从而可以降低企业原来购汇还贷时所承担的汇率风险。
再次,尽管本次熊猫债券的发行规模还比较小,但有业内分析专家认为,允许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标志着我国在放开资本项目管制进程中迈出了一个尝试性的试探步伐。
所以,允许国际发行机构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意义非同一般,一旦国际开发机构在我国境内成功发行人民币债券,势必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乃至金融市场的健康和快速发展。
中国第一批“熊猫债券”于2005-10-14 正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首批发债机构之一——亚洲开发银行经过两日的路演之后,昨晚确定了其发行票面利率为3.34%,国际金融公司(IFC)此前宣布的熊猫债券利率为3.4%。
根据亚行的公告,其发行的10亿元人民币债券共获得有效申购28.15亿元,认购倍数为2.815倍。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为3.34%。
国际金融公司也发行11.3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固定年利率为3.4%。这两个数字都略高于中国交易所10年期国债的收益率。两家机构的债券期限都是10年。
Ⅱ 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主要区别:
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主要区别是发行债券的计价货币不同。
2.外国债券以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货币发行的债券。比如,美国在中国发行债券,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就被称为外国债券。欧洲债券是以发行人和发行地国家之外的第三国货币为为面值货币发行的债券。比如美国在中国发行债券,以英镑为计价货币,所发行的债券就被称为欧洲债券。
3.外国债券是在借款者的国家以外发行的,并以发行地的货币标价的债券.欧洲债券是由银团承销,在标价货币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发行。
(2)熊猫债券监管扩展阅读
特点:
1.投资可靠且收益率高
欧洲债券市场主要筹资者都是大的公司、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这些筹资者一般来说都有很高的信誉,且每次债券的发行都需政府、大型企业或银行作担保,所以对投资者来说是比较安全可靠的,且欧洲债券与国内债券相比其收益率更高。
2.债券种类和货币选择性强
在欧洲债券市场可以发行多种类型、期限、不同货币的债券,因而筹资者可以根据各种货币的汇率、利率和需要,选择发行合适的欧洲债券。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各种债券的收益情况、风险程度来选择某一种或某几种债券。
3.流动性强,容易兑现
欧洲债券的二级市场比较活跃且运转效率高,从而可使债券持有人比较容易地转让债券以取得现金。
Ⅲ 哪个国家有熊猫债
20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协助菲律宾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14.6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00%。境外投资人通过“债券通”参与了本次债券发行,境外获配占比88%。
中国银行表示,未来将继续在监管机构指导下,发挥跨境优势,抢抓市场机遇,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对“走进来”境外机构和“走出去”境内机构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Ⅳ 南京百米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熊猫快收拖欠商户代收款怎么办
商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熊猫快收支付代收款,如果法院进行判决之后还不支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代收款指通过运送方代理收款,再由运送方转交给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Ⅳ 你好,我想要证券试题。课题
第一部分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内容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基础工具的定义、性质、特征、分类;金融期权、金融期货和可转换证券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特征、组成要素、分类;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结构、运行;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监管构架以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资格管理等基础知识。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和风险监管。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 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结构和基本功能;了解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含义和构成。 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掌握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熟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熟悉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个人投资者的含义。 熟悉证券市场产生的背景、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全球证券市场出现的新趋势;掌握新中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阶段和对外开放的内容;熟悉新《证券法》《公司法》实施后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变化;熟悉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措施;熟悉《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的主要内容;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中国解放前的证券市场;了解我国证券业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内容。 第二章 股票 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掌握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 熟悉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掌握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因素和其他因素。 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序;熟悉股东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 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 掌握我国按投资主体性质分类的各种股份的概念;掌握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掌握我国股票按流通受限与否的分类及含义;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 熟悉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第三章 债券 掌握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熟悉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熟悉债券的基本性质与影响债券期限和利率的主要因素;熟悉各类债券的概念与特点。 掌握政府债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掌握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熟悉我国国债的发行概况、我国国债的品种、特点和区别;了解地方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方法以及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熟悉国库券、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实物国债、货币国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的概念;熟悉我国特别国债的发行目的和发行情况。 掌握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掌握我国公司债的管理规定;熟悉我国金融债券的品种和发行概况;熟悉中央银行票据的作用和发行情况;熟悉各种公司债券的含义;熟悉我国企业债的管理规定;熟悉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熟悉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熟悉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定。 掌握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概念、特点;了解我国国际债券的发行概况;了解扬基债券、武士债券、熊猫债券等外国债券;了解龙债券和龙债券市场;了解亚洲债券市场。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熟悉基金的作用;熟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概况;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方法;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定义与区别;掌握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内容;熟悉各类基金的含义;掌握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了解ETF和LOF的异同。 熟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概念、资格、职责、更换条件、业务范围;掌握基金托管人的概念、条件、职责、更换条件;熟悉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熟悉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运作费、销售服务费的含义和提取规定。 掌握基金资产净值的含义;熟悉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及估值的基本原则。 熟悉基金收入的来源、利润分配方式与分配原则;掌握基金的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掌握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 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产品形态、交易场所及交易方法等不同的分类方法;了解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发展的原因、金融衍生工具最新的发展趋势。 掌握现货、远期、期货交易的定义、基本特征和主要区别;掌握金融远期合约和远期合约市场的概念、远期合约的类型;了解现阶段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远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远期利率协议以及境外人民币NDF的基本情况。 掌握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合约的定义;熟悉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现货交易及远期交易的区别;掌握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保证金制度、无负债结算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等主要交易制度;掌握金融期货合约的主要类别;了解境外金融期货合约的主流品种和交易规则。掌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内容及交易规则;掌握金融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投机功能、套利功能。了解互换交易的主要类别和交易特征;了解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业务内容;了解信用违约互换(CDS)的含义和主要风险。 掌握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掌握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在基础资产、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履约保证、现金流转、盈亏特点、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等方面的区别;熟悉金融期权按选择权性质、合约履行时间、期权基础资产性质划分的主要种类;了解金融期权的主要功能。 掌握权证的定义、分类、要素;熟悉权证的发行、上市与交易。 掌握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可转换债券的主要要素。掌握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的概念与一般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了解美国存托凭证种类以及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交易相关的机构;了解存托凭证的优点;了解我国发行的存托凭证。 掌握资产证券化的含义、证券化资产的主要种类;掌握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了解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和流程;了解目前中国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单位的现状、特点与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级贷款和相关证券化产品危机。 掌握结构化衍生产品的定义、类别、结构化金融衍生品的收益与风险。 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 熟悉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两者关系;掌握发行市场的含义、作用、构成;熟悉证券发行分类;掌握证券发行制度及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熟悉证券承销制度。掌握我国的股票发行类型和股票发行条件;掌握我国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方式。掌握我国公司债的发行管理、发行条件;熟悉债券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方式。 掌握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职能;熟悉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掌握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熟悉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制度;熟悉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掌握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熟悉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职能和交易制度;熟悉我国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概念、挂牌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 掌握股票价格平均数和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了解编制步骤和方法;掌握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债券指数和基金指数;了解主要国际证券市场及其股价平均数、股价指数。 掌握证券投资收益和风险的概念;熟悉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和形式;掌握证券投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的含义,熟悉风险来源、作用机制、影响因素和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第七章 证券中介机构 掌握证券公司的定义;了解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掌握我国证券公司设立条件以及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条件和监管要求;熟悉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的演变。 掌握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业务内容及相关管理规定。 掌握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熟悉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概念、基本制度及合规总监的任职条件、职责、履职保障。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有关净资本及其计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监管措施的规定。 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熟悉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熟悉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熟悉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熟悉对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熟悉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掌握《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熟悉《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熟悉《刑法》对证券犯罪的主要规定。 掌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行的询价制度和对证券发售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相关规定。 熟悉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掌握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熟悉新《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掌握对证券发行及上市、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内容。掌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使用、监督管理;熟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的意义和职责。 熟悉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管理机构;掌握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一线监管权力、对证券交易活动、会员、上市公司的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和对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职能、结算制度等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适用对象及自律管理机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监督及惩戒。
Ⅵ 熊猫债券的信息
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分别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一新闻也引起了广泛的市场反响。按照央行的说法,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也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熊猫债券是一种外国债券。
那么,为什么像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国内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熊猫债券”呢?简单地说,熊猫债券就是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也就是一种外国债券。外国债券是指外国筹资者在一个国家国内市场以发行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一种债务工具。如IBM公司在日本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武士债券”,英国天然气公司在美国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扬基债券”,还有英国的“猛犬债券”和西班牙的“斗牛士债券”等。所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地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
一般来讲,与国内市场债券相比,大多数国家对外国债券的监管更加严密,如对外国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设计及筹资者信誉等条款都设立制度以加以限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因为,外国债券的投资者大都是债券发行所在国的机构或居民。所以,在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发行熊猫债券之前,央行联手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
Ⅶ 什么是扬基债券.武士债券.熊猫债券.
扬基抄债券是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以美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
武士债券亦是外国发行者在日本国内发行的以日元计值的中长期债券,其发行人主要是日本之外的其他国家政府、企业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
熊猫债券是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2005年9月28日,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获准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
第一笔武士债券是亚洲开发银行在1970年12月发行的,早期武士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国际机构。
扬基”一词英文为“Yankee”,意为美利坚合众国,由于在美国发行和交易的外国债券都是同“美国佬”打交道,故名扬基债券。
(7)熊猫债券监管扩展阅读:
1、“熊猫债券”是指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国外金融机构在一国发行债券时,一般以该国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
2、武士债券均为无担保发行,典型期限为3一10年,一般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3、扬基债券债券是相对于国内债券而言的。从债券的发行人身份来看,债券分为国内债券和国际两大类。
Ⅷ 欧洲债券与外国债券的异同
1、外国债券是指甲国发行人或国际机构在乙国债券市场上以乙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专。外国债券是传统的国属际金融市场的业务,已存在几个世纪,它的发行必须经发行地所在国政府的批准,并受该国金融法令的管辖。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美元)称为扬基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日元)称为武士债券;在中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人民币)称为熊猫债券。
2、欧洲债券。欧洲债券是指一国发行人或国际机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外国债券市场上,以发行国货币以外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特别是提款或欧洲货币单位发行的债券。欧洲债券是欧洲货币市场三种主要业务之一,因此它的发行无需任何国家金融法令的管辖。
Ⅸ 云掌财经中提到中国债券市场与国际接轨将面临哪些挑战
云掌财经123.com.cn 1月25日,新浪、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在北京长城饭店联合举办“熊猫债评级论坛”,中金公司投行部固定收益副总程达明在主题讨论“熊猫债与国际评级”环节表示,从目前来看境外的债券市场尽管不面临市场分割产品的复杂性,但是境外的产品可能从条款设置上和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以及债权人持有会对投资人措施的保证上可能更加精细和完善一些。
以下为相关实录:
程达明:谢谢大公组织这次论坛,也谢谢各位市场直接参与者和各位同仁来参加本次活动。我们作为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其实从大的背景来说,2005年开始就看到有熊猫债的发行,但是早年一直的发行主体和数量是比较少的,我们去年2015年来看的话,熊猫债快速的向我们走来。
说白了熊猫债是咱们外国债券的其中一种,从广义上来讲和美国、日本、韩国的债券大的概念上属于同一个范畴。对于中国的情况来看,熊猫债券使我们看到了明显的提速,人民币的国际化和资本市场的明显放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其中一个非常大的板块,就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国际化。
资本市场国际化刚才我们也提到了,代表了四个小的方向:一个是境外的发行人到中国发行债券,这是熊猫债券,也有中国境内的发行主体向国外去。
第二个是境外主体投资境内的,境内的投资境外的。这四个方向使得中国参与者更多多元化,对于整个原有的资产体系和资产配置更加国际化,这就设置到互相理解,以及境内外两个信用市场的接轨。
相比较而言中国的债券市场从我们来看以及与境外债券市场比较来看有一定的特殊性,也有一定的复杂性。熊猫债券我们从不同纬度可以分成不同品种,按我们这边的认识是从一个纬度熊猫债券有银行、交易市场,监管上有银行间和人民银行监管金融类的中小短融PPN,人行监管的金融类的,这个是在大的体系下。
针对两个市场有不同的投资者群体,这两个投资者群体是有很大的重叠性,但是还是有一定的区分的。在交易所市场主要是银行的理财通过一些渠道可以进入到这个市场中占有很大比重,另外债券基金和券商的资管计划以及其他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和现在新增的,未来社保基金也会广泛的参与到市场中,这是交易所投资人主体,从我们之前发行的很多公司债的品种来看,在这个市场中证券公司的资管计划以及各类债券基金起到了一个非常主导的地位。当然,背后的基金来源也少不了银行理财的基金。
Ⅹ 熊猫债券什么意思 熊猫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熊猫债券是以人民币结算的外国债券,发行的管理办法适用该国《证券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