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场化债转股什么意思的最新相关信息
企业通过借钱经营,放大了他的财务杠杆,比如说企业权益是1000万,他去借了500万,一年赚了300万,他的年收益就是百分之三十了,而非百分之二十,因为他有了借贷,放大了杠杆。如果将借贷的这500万转化为了股份,他就没有借贷了,权益直接是1500万,降低了风险,没有了财务杠杆,这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实质就是降低财务杠杆,减少风险
B. 中国信达17个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金额达到了多少
中国信达17个市场化在债转股项目金额达到了进100多个亿,是近来市场化债转股最大的一个项目。
C. 国家开始支持各类非国有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了吗
据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6日发表公告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不限定对象企业所有制性质。
通知指出,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规范实施机构以发股还债模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将除银行债权外的其他类型债权纳入转股债权范围;允许实施机构受让各种质量分级类型债权;允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通知强调,下一步将落实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市场化债转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
D. 债转股如何操作
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可见第一条)
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
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
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6、实现股权退出
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4)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扩展阅读:
债转股条件:
1、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b、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c、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2、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a、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
b、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c、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d、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3、债转股的具体形式:
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E. 债转股如何操作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上海还是深圳,转股一旦下单成功不可撤单!
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F. 如何推进市场化债转股
您好,量价骄阳为您解答: 市场关注了很久,之前普遍不被看好、都反对,政府的思路是这样的:形势已经这样了,不这样谁还能想到更好解决办法,中国病长治,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没准儿慢慢就治好了呢! 此次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相比,确实不少改变: 一. 不强制,不行政干预 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二.“不兜底” 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上一次的政策性装转股,最后就演变成政府的变相补贴。这次政府已经和平台公司、国有公司划清界限了,该认领的已经抱回家,没认领的是野孩子,他们欠的债是违约、破产还是重组政府不管了。 三.“先售后转”风险隔离 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但也有弊端,转给实施机构,折扣导致的损失会较大;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四.“僵尸”企业禁止债转股,坚持市场主导 强调通过市场化原则进行债转股的定价、筹资、参与及退出。这是在反复博弈后,此轮债转股与上世纪末的不同之处。 大量集中于产能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依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但仍然连年亏损、资不抵债。 现在《意见》出来了,杠杆太高,撑不下去了,要么自己降,要么被动降,前者肯定好于后者;识相的自己主动违约、破产、重组,后面你可能天天看到企业破产。 关于机遇和挑战,从事于财经中国站,这些天同事都为“好”与“坏”争论不下,专题报道和观点分析的文章层出不穷,对此感兴趣的朋友,这里做个硬广——欢迎浏览云掌财经中国站云掌财经_有价值的财经平台各个板块的评论文章。下面来谈一下个人看法,能力有限,有真知灼见着欢迎指正: 机遇: 一. 最直接的受益人将是实行债转股的公司,这不仅能降低其还债付息压力,还有望提升企业活力。 二. 其次是银行,债转股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将下降,甚至会带来长期潜在回报机会 三. 债转股可以成为国家处置不良贷款和企业债务问题,保证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一种手段,成为供给侧‘调整、优化’产能的一环,可以说是供给侧改革中重要组成部分。 四. 一些诸如钢铁、煤炭、化工等行业里强制去产能的公司,将面临更大财务压力和经营困难,允许债转股将大大减轻这些行业的还本付息压力 挑战: 一.在上述所提到的所有机遇里,要想成功,但过程无论对于‘债务人’公司,还是‘债权人’银行都将是一个相对痛苦的过程 对债务人来说,债转股就意味着为自己引入了新的股东,公司的管理上是否能按照《意见》所述不受干预,恐怕不好下结论; 而对债权人而言,债转股意味着放弃了原有的债权固定收益(利息),也放弃了对原有债权抵押担保的追索权,而由此换得的股本收益权能否真正得以保证,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债转股后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能否有根本的改善,取决于自己的股东权利能否确保落实。 二.可行性有待考证 上一次的债转权救活了一批国有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之所以可行,有两点原因。其一是银行账面好看后,二是当年经济高速增长,而如今债转股没有财政空间,不良资产规模太大。 另外债转股的背景也不同了,那时候中国实体经济飞速发展,而如今实体衰落,楼市动荡。 三.历史上,美国、日本以及韩国都开展过债转股,他山之石,能否攻玉? 首先,各个国家的债转股都是源于银行出现大量坏账或经济危机之时,例如美国是墨西哥、巴西等国家推迟偿付债务;美国作为最大的债主首当其冲被迫债转股;日本是为处置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引入债转股;在一99漆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韩国工业巨头相继破产,银行不良资产问题逐步暴露,最终政府主持了五大财团的债转股协议;从中可以看出,在使用债转股方式缓解危机中,每个国家具体实施的细节并不尽相同,最后实际的效果也难以量化。所以,就我国的国情特点和现在的市场因素综合来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借鉴例子可用。 其次,债转股的规模基本都不大,在不良资产的实际处置过程中并没有起到主导的作用。拉美危机中涉及了高达三吧吧0亿美元的债务,吧漆-吧9年美国的银行与拉美企业进行了一轮规模在二00亿美元的债转股,债转股比例在5%左右,而日本与韩国的债转股规模都在二%左右。而这次我国政府更是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强制”、“不兜底”,没有政府大量的“真金白银”往里填充,扭转局面的前景更加模糊 最后,哪怕是美国、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当年在债转股时,政策、法律等各方面的修订也不完善,在中国,涉及银行相关监管法令以及公司法相关法条的修订,没有或者修订比较慢,真正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G. 股权早于债券存续期提前变现是什么意思
从《指引》出台的背景看,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债务风险上升,并存在着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蔓延的隐患。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出发,把去杠杆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可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意见》明确了降杠杆工作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统筹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防范道德风险,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指导意见》,满足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资金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组织开展了债转股专项债券的研究工作,广泛听取了有关各方的意见,制定了《指引》并适时推出。
H. 市场化债转股到底应该怎么玩 模式和退出方式是重点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I. 市场化债转股的市场化体现在哪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不搞拉郎配。
J. 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有个公司,借了银行的钱,结果还不上了。没办法,您老就彻底赖帐,不还了,让银行把贷款当做入股资金投资你的公司。这样,银行就成了股东,坏帐就没有了。您老也不用还钱,债务就没有了,杠杆不就降低了吗?真是皆大欢喜。
如果中国没有庞大的国有企业,债转股的效果可能要好些。但是,低效的国有企业来搞债转股,很可能导致企业的优汰劣胜,导致社会资源的无效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