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交易公告就知道啦,网上摘录如下:关于实施“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2-03-18 10:21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时间
从2002年3月25日(星期一)起实施。
二、净价交易概念
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三、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
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即数据类型位为N15.8)计算;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国债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国债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四、国债净价交易遵循的原则
实行国债净价交易仍将遵守本所现行的交易规则,其次:
1、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2、国债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
3、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
4、在场内申报终端和各证券营业部的行情系统显示的“应计利息额”均为参考值,各会员单位应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布的“当日国债品种应计利息额”数据文件的数据为准进行资金清算。
5、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应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国债净价交易是新的交易方式,对证券市场和相关领域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各有关单位应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行国债净价交易的顺利实施。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净价交易技术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债净价交易技术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财政部的要求,本所将试行国债的净价交易制度。为了配合该制度的平稳实施,本所研究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方案。
一、本所试行国债净价交易遵循的原则
1、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2、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应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本所的国债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也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
二、技术准备
1、券商参与国债交易以净价申报,即场内交易大厅和场外报盘中国债的申报价应输入净价。
本所同样以净价撮合成交,成交价亦为净价。在场内交易大厅的申报终端和大屏上增加显示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交易所发布的国债即时成交回报中的价格和金额为净价价格和以净价价格计算的成交金额。
2、为方便参与国债交易的市场各方揭示国债利息信息和计算国债结算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通过PROP2000平台把当日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文件发送给券商(具体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另行发布的通知)。同时,本所也将通过卫星广播系统和本所网站及时将当日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文件发送给券商,该文件的格式附后说明。
3、收市后本所发给券商的成交库中的国债成交价为国债净价,国债成交金额为以国债净价计算的成交金额。清算库中国债的成交金额亦为以净价计算的成交金额。成交库和清算库的格式保持不变。
4、券商可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送的清算文件进行清算(具体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另行发布的通知),也可根据本所的成交文件、清算文件和当日国债应计利息额文件,计算出结算价(结算价=净价+应计利息额)。
附:
当日国债品种应计利息额数据文件说明:
 文件名:GZLX.MDD
其中:M表示月份,M=1,2,3……,9,A,B,C;
DD表示日,DD=01,02,……,31
 文件格式: DBF格式
 文件内容:所有国债当日应计利息额
 发送时间:每天
 数据结构: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字段描述 备注
1 GZDM C6 国债品种代码
2 JXRQ C8 计息日期 YYYYMMDD
3 YJLX N15.8 每百元应计利息额 单位:元
4 LXTS N6 利息天数
5 PMLL N8.5 票面利率
『贰』 债券交易利息的计算问题
你的计算94.10明显是错误的,11月13日开始计息,到2月3号,算头不算尾,这将近3个月,债券票面利息7.8%,53000元乘以7.8%乘以11月13日到2月3号之间的82天除以365等于928.734元,从11月13到2月16日这是95天,计息1075.973元!你付出息962.71元,而当你2月16日卖出时只是给回利息1087.32远,净收入利息124.61元!1075.973元减去928.734等于147.24元,利息税10%,外加你来回交易手续费的扣除等费用,证券公司的手续费扣除方式各种各样,你要2月4日的数据和2月17日查询的数据才准确,你的530张53手应该不是一次性买入,里面里算差不多也接近124,一般不会有啥问题,你不要给出2月3日当日的数据和2月16日当日的数据,你刚买卖,证券登记公司晚上才进行结算,中间数据有出入,你立刻买卖后引用的数据百分百是错误的,不管任何一家证券公司,你绝对算不对
『叁』 债券应计利息如何计算
应计利息额:指“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专当天开始计算属利息。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计息天数。注:1、年度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2、计息原则:“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
『肆』 如何计算债券的应计利息额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其中,国债和企业债券回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答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公司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电脑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伍』 债券回购交易计息新规则是怎样计算
债券回购交易期限一般在交易时就已经确定了(债券回购交易的回购代码对于交易的不同天数已经有区别),且期限的计算是按实际天数计算,并不是按交易日天数计算,但必须要注意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日为非交易日时会向后顺延至交易日进行交易清算,但在非交易日到期的回购交易是不额外计算相关的利息的,也就是说相关的债券回购交易的利息计算只是按成交时的利率和期限计算的。
『陆』 债券己计息天数的计算
相关规则: 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
『柒』 债券交易中已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尾仅只到期日入股未到期就交易的,交易日算不算
相关规则:
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
『捌』 如何计算债券的应计利息额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其中,国债和企业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公司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电脑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玖』 债券交易网为啥是次日就开始计息
您好,债券交易为全价交易,即当天的浮动价格+应收利息。
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债券收益中含有持有债券的利息收益,因此你在持有这段时间内是有利息收益的,买方先替发债公司支付给你这段时间所产生的债券利息,在债券付息当天,发行债券的公司只需一次性付给登记日持有债券的投资者一年的债券利息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