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内债券;政府债券是政容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具体包括国家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
首先他们的发行主体不同:国债:由中央政府直接发行,超低风险。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允许的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发行的政府债券,由国家承担信用保证。其次它们的范畴不同,国债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
拓展资料: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具体包括国家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等。
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
政府债券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的特征。
2.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抄方政府债券不可以袭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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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你好,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一)利率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由于有政府信用背书,正常情况下利率债的信用风险很小,影响其内在价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或资金的机会成本,故名“利率债”。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
利率债信用风险小,但不一定是对于信用违约绝对“免疫”,也有可能出现本息兑付延期乃至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例如,欧洲债务危机期间,希腊等国家的主权债务就曾出现过违约。
(二)信用债
信用债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人的信用是影响该类债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信用债包括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其中普通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又可细分为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俗称“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数没有上限的公司债(俗称“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公司债(俗称“私募公司债”)。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4. 地方政府债券如果纳入国库及商业银行抵押品范围会有怎样的潜在影响
这个行为本身肯定不是QE,QE是人民银行直接在银行间市场大量购买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目前来看,加入质押库只是增强了未来央行投放流动性的工具。它没有直接投放货币,也并不暗示任何货币政策的方向。
在整个置换方案中,没有任何央行直接购买债券的动作,定向/市场化置换行为本质是一个债务重整过程。官方以指令的方式,要求商业银行以低息、长久期的地方政府债置换了高息的融资平台贷款和各类平台债券、信托,这个过程没有回笼货币也没有投放货币,所以置换是货币中性的。由于融资平台贷款本身不是合格抵押品,因此将其置换为可以抵押的地方政府债券之后,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有所改善,央行相当于增加了1万亿新的货币投放渠道。这是什么数量概念呢?一贯被央行用来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未到期央票4200亿元左右,一次降准释放的流动性也就5000亿左右。债务置换完成之后,央行在公开市场操作时的空间明显扩大。但是,无论MLF还是PSL,投放流动性的主动权都在央行手上,而人民银行至今没有表达过任何直接以货币化方式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意愿。
详细的逻辑,就需要回顾一下本次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背景。
2015年是地方政府债的到期高峰,43号文之后,旧有的融资通道受到严重限制,再融资能力受阻,偿债压力显现。各种测算版本很多,一般认为今年即将到期的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是融资平台贷款、信托、债券,有别于地方政府债)金额在1.5万亿-1.8万亿之间,包括救助责任和担保责任在内所有的到期债务金额在3万亿左右。明年的到期金额与今年相仿。我去年上半年曾经写过,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可控。为什么当时可控,现在就有偿债压力呢?因为去年底出台的43号文限制了融资平台的再融资能力。旧有的地方政府融资逻辑被打乱。
政府融资的逻辑与企业非常不同,作为一个掌握了暴力机关和货币发行权的非营利性组织,政府的融资行为天然具有庞氏属性。我们愿意给一个企业融资,是因为测算下来它的盈利能够在项目周期中覆盖还本付息的现金流;但是我们给一个政府融资时,往往考核的关键是该政府未来再融资续贷的能力。当偿还债务不在融资人的目标列表中时,它对融资利率的敏感度也就迅速下降直至荡然无存了。当融资行为得不到全面监管,融资人还兼具了投资义务之后,它的债务规模就会迅速扩张。这就是2014年年底之前地方政府债务的状态,各地政府举借了天量的高息债务。如果没有限制性措施出台,这个状态本会维持直到。。。永远,就好像日本那样,政府债务规模是GDP的好几倍。虽然2013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还相对安全,但是这个状态长此以往,肯定会不可收拾。
于是就有了43号文。地方政府不再能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融资平台举借新的债务。借问没有政府信用的融资平台是什么?它只是一个三张表都很有水分的问题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的再融资能力突然受到严格限制,原有的融资逻辑突然被打破,这就势必需要新的再融资方案来接续杠杆。
于是就有了新预算法,也有了2015年两会期间楼部长抛出的第一批1万亿地方政府债置换计划。
1万亿真的很多。整个2014年,国债总共发行1.8万亿不到,地方政府债4000亿元。1万亿置换计划相当于为全年增加了将近50%的无风险利率品供给。
这个品种和数量级,只有商业银行能够承接。可是商业银行也面临着两大难题:存款持续大量流失,本身不考虑地方政府债,2015年可以用来配债的资金就已经大量减少,何况供给还要增加50%以上;新的地方政府债收益太低,基本接近银行资金成本,从纯商业的角度而言,一定是高息的地方政府贷款更加诱人。如果一定要公开招标,只会有两种不美妙的结果:1、地方政府债的收益率逼近融资平台债券;2、流标。
因此,两会时就有人喊话,应该由央行出面认购地方政府债。但这种直接投放货币的接盘侠行为,当时被央行直接否定。在过去的2、3个月中,博弈一直在进行中。财政部的政策目标是到期债务顺利在新的预算法框架下续作,尽量少走老路,因此让央行货币化解决,对财政部一定是最优的。而人民银行的政策目标是复合的:控制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控制物价水平;维持人民币币值,促进国际化。对于后两个使命而言,货币化解决债务问题都是负面影响,从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角度来说,直接货币化也是次优的。
于是就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妥协版本。债务并没有直接被货币化处理,而是采取了部分定向,部分市场化的方式。当市场化发行对货币市场带来严重冲击时,央行可以使用新的公开市场工具主动投放货币,熨平波动。
其实这就是个互相喂翔的故事:财神爷看着一杯热翔,敬了秋裤先生;秋裤先生如果“啊呜啊呜”狂吃了,那就叫QE;可是秋裤先生不傻呀,他也不吃;结果两个人把钱庄老板都拉过来,对他们说,“都是你们造的孽,你们吃”;秋裤先生一边又拿出一瓶健胃消食片,安慰大家,如果噎着了,他有药。
至于他到底给不给药,什么时候给药,没有人说得清。在这之前,翔一定是先吃撑了。
5. 什么是土地债券
台湾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法(1949修正)
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法(民国38年01月12日修正)
第1条 中国农民银行,兼办土地金融业务,发行土地债券时,依本法为之。
第2条 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以中国农民银行兼办土地金融处之全部资产及其放款取得之土地抵押权为担保。
第3条 土地债券之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前条土地抵押放款之总额,其每年偿还额,不得少于收回土地抵押放款百分之八十。
第4条 土地债券之面额,分金圆券五十圆、一百圆、五百圆、一千圆、五千圆五种。
第5条 土地债券为记名式。但于必要时,得为无记名式。
第6条 土地债券利率得低于中国农民银行土地抵押放款利率。但其差额不得超过二厘。
第7条 土地债券按债券面额十足发行。
第8条 土地债券之付息,每年至少一次,其还本在记名式债券,得定期一次或数次为之,在无记名式债券,得分期以抽签行之。但必要时,得自发行之日起满五年后,开始还本,并得于满二年后,随时提前还本。
第9条 土地债券每届还本时,中国农民银行应将债券到期或中签号数、偿还金额及支付日期登报公告,对记名式债券并应通知债券持有人。
第10条 土地债券持有人,对到期或中签债券及到期息票,须凭券于十年内向中国农民银行领取本金,五年内领取息金,逾期作废。
第11条 土地债券之发行,由中国农民银行直接对持券人为之,其偿还收回时亦同。
第12条 中国农民银行为持券人之便利,得委托其它金融机关或邮局代为兑付本息。
第13条 土地债券得自由买卖抵押,并充公务上一切保证金之用。
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债券发行应采取短期、中期、长期债券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分布各年应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分散需支付额度,避免集中偿还债务带来的压力及风险。应科学把握地方政府债券投向。地方政府债券是以地方政府为借债主体,由财政部发行、地方财政偿还,其本质是提前使用的财政资金,因此其使用方向也应遵守财政资金的支出原则,按照公共财政改革框架,不能投向竞争性、市场性项目。应确保地方政府债券偿还,由于地方债券投向更多的是产生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也就很难依靠项目自身收益来偿还债务,所以,各地方财政应该在发债之初就做好还债的计划。应该及时调整预算,将当年应付利息及本金列入预算,做到早有准备。
7. 债权文书的使用范围
债权文书的使用范围?
你的描述不是很清楚,朋友们无法提供详细的解答。
债权文书是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等的内容,确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
实践中,应用比较多的是: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2000年9月1日,司发通[2000]107号)
一、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三、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是本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描述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也许和楼主的要求大相径庭。供参考。
8. 地方债置换是什么意思用什么置换什么
地方债置换是指地方政府在利率适度的条件下,通过借新债来还旧债,将所欠的债务顺利的延后的一种方式,用来缓解地方债务的压力。
比如说地方政府欠了银行的钱,一时间没有办法还上,于是再向银行借一笔钱把之前的钱还上,即缓解了压力又可以发展地方经济。
(8)地方债券使用范围扩展阅读:
地方债置换有利于经济稳增长
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减轻,置换后有余钱进行地方经济的稳增长。
②购买置换债,对整体商业银行来说,资产结构由高息短期贷款变为低息长期的债券。在利润考核压力之下,银行会更有动力扩大风险资产占比。
③地方债可纳入范围有PSL。银行将地方置换债抵押换取流动性可通过PSL直接对接实体项目,且不存在风险偏好回落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地方债置换
9. 中国有哪几种债券
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出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
信用债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的信用是影响该债券的重要因素。我国债券市场上信用债包括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债合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其中普通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又可细分为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俗称“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数没有上限的公司债(俗称“小私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公司债(俗称“私募公司债”)。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