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预收款连同应收一起债权转让如何做账
预收对应的客户、应收对应的客户,连同接收这些债权的对应方,还有贵公司,几个单位之间先得有一个协议。
再按照债务重组的模式,冲销对应的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㈡ 应付账款债权转让的账务如何处理
我公司欠A公司1000万元的货款,B公司欠我公司1200万元款,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A公司将拥有我公司的债权1000万元转让给B公司,请问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A 1000
贷:其他应收款-B 1000
㈢ 请教高手:债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债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注意: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
(3)应收债券转移扩展阅读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
从审判实践看,如果严格限定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为转让人,那么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合意达成后,转让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时,受让人有可能错失行使债权的时机,进而遭受损失。
从诉讼角度来看,如果双方的债权债务事实客观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为了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即使通知的行为存在瑕疵,也应当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这样更有利于客观、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两种通知的法律效果应同等。
㈣ 应收账款可以由债权债务协议直接转款吗
应收账款的债权转移,需要三方协议,即原债权人、债务人、新债权人(你公司) 借:应收账款—(债务人名称) 贷:相关科目 (需要看对方是以什么事由转给你们,欠款?投资?货物补偿?不同事由贷方科目不同
㈤ 应收债权出售核算问题: 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所售应收债权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
这是会计科目的问题,因为性质上这笔钱不是问应收的企业收回来的,这一笔要记为坏账准备。
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了这个债券,给企业的一笔钱要记为另外的会计科目的。
这里应该有四个动作:
企业把货物卖给另一个企业,没有收到钱,产生了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出现坏账
企业把债权卖给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把债权的钱给企业
㈥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我公司怎么入账
应收账款的债权转移,需要三方协议,即原债权人、债务人、新债权人(你公司)
借:应收账款—(债务人名称)
贷:相关科目 (需要看对方是以什么事由转给你们,欠款?投资?货物补偿?不同事由贷方科目不同)
㈦ 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指的是什么
反转让,在实务操作中的另一种说法是追索。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是指保理商在受让应收账款债权后某些情形下,向供应商追回有关转让款项的情形。
㈧ 将应收债权转为应收账款,哪个是借哪个是贷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债权
㈨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我单位将甲公司欠我们的应收账款100000转让给乙公司,且银行已收到乙公司的款90000,中间差价10000作为费用开出,分录是否为
借:应收账款—乙 100000
贷:应收账款-甲 100000
收到银行款时
借:银行存款 90000
营业费用-服务费 10000
贷:应收账款-乙 100000
这两个分录完全正确。
㈩ 债权转让什么意思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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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二、债权的构成条件
债权既然为民法上权利的一种类型,根据债权侵权行为三要件说,债权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损害、因果关系与过错。
只是由于债权相对性带来的非公示性以及第三人侵害债权的非直接性,学者们在讨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时,标准比侵害物权时要严格得多。这主要体现在对行为人过错的认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