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有哪些
最近,銀行理財收益率超5%已成常態,甚至超7%的產品再現「江湖」。這種理版財產品收益的節節攀升,不但權吸引了個人投資者,也令A股上市公司嗅到了「錢味」。據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298家上市公司耗資629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不過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已經開始不淡定了,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投向理財等財務投資領域。對於廣大股民和實體經濟發展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此外,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比例情況,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
對於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相信監管層後續會繼續完善相關規定內容,更有效的發揮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用投資者的錢或者自有閑置資金用於財務投資。
『貳』 史上最嚴的銀行理財新規是什麼和舊版有什麼區別
1.7月27日,《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已下發至銀行,這意味著自2014年12月以來擱置的銀行理財業務監管新規徵求意見有望於近日重啟。而這份《徵求意見稿》號稱史上「最嚴銀行理財監管新規」,而它的下發將產生不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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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區別
(1)分類管理方向確定:新版徵求意見稿根據理財產品投資范圍,將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分為基礎類理財業務和綜合類理財業務。這也是較2014年版的徵求意見稿新增的內容。
(2)非標投資不得對接資管計劃:在舊版《徵求意見稿》中,銀監會就對非標資產回表、非標資產不允許錯配等理財業務做出了詳盡規定。只是如今兩年多過去了,舊版《徵求意見稿》一直沒有下文。新版文件明確要求「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投資的特殊目的載體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符合銀監會關於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相關規定監管規定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投資計劃除外」。也就是說,未來銀行理財資金進行非標投資,或將不能對接資管計劃產品。
(3)分級理財產品將遭「封殺」:《徵求意見稿》明文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理財產品。分級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償順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劃分為不同等級的份額,不同等級份額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約定、按照優先與劣後份額安排進行收益分配的理財產品。
『叄』 什麼叫期限錯配期限錯配有什麼風險
期限錯配在金來融行業中源的表現是資金來源短期化、資金運用長期化,「短存長貸」。這種現象除了普遍存在於P2P行業中,也普遍存在於銀行業。
期限錯配在P2P上的應用,主要體現在「拆標」上,更准確的說是拆期限的標的。
拆期限指的是把長標拆成多個小標滾動發行。如一年期的融資項目,最後拆成4個3月期或12個1月期。P2P活期理財也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極端的期限錯配產品。
期限錯配的動機
業內有些P2P平台為了滿足投資人偏愛短期投資的喜好,往往將長期融資項目拆成短期,以達到實現快速融資的目的。比如一年期的標,拆成12個一個月的期標發出去。同時,平台也通過拆期限來提高平台的人氣。
期限錯配的弱點
期限的風險主要體現在流動性風險上。一旦「發新償舊」其中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比如某一期,投資者減少了購買或退出理財產品),那麼,就有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平台倒閉,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另外,期限錯配階段過程中的借新還舊從本質上來說十分接近龐氏騙局。
『肆』 P2P網貸中的拆標行、期限錯配與標到期自動轉讓一回事嗎
拆標:實際借款人借款時間比較長,但是網站如果按照實際借款時間發標很多投資人覺得時間太長不會投,所以拆成時間短的若干個標的。
期限錯配:
時間拆標下的期限錯配行為
這種情況涉及到拆標(包括金額拆標和時間拆標),期限錯配風險主要是源於時間拆標,舉個例子,將借款期限本應該為12個月的標的項目,拆分為兩個6個月期限的項目錯開來分別發行,然後用第2個標的募集的資金去支付第一個的到期本息;一年後,借款人到期還款,平台支付第二個標的到期本息。
短期標投長期項目
一些P2P平台會在其平台上發布多個不同起止時間、且期限較短的標的,以較好的流動性和高收益吸引投資者,同時,再將募集到的資金投入到長期借款項目之中,單個標的到期後,就依靠後一個未到期標的所募集的本金來償還已到期標的的本息,依次輪回,直到實際長期借款項目到期,平台收回本息,償還最後待還標的本息。
起始時間錯配
即標的項目的募集時間與實際借款人借款時間不一致。比如,為保證資金到位,借款者本需要在3月份用錢,可是該項目的募集從當年1月份就已經開始了。期間兩個月的空檔期,投資者的資金處平台控制之下,其中就隱藏了資金挪用風險。
『伍』 購買理財時提示不符合產品投資者類型要求是什麼意思
購買理財時提示不符合產品投資者類型要求是因為在風險測試時答題不通過的原因。
不同的理財產品有不同的風險等級,在您購買理財產品或其它金融產品之前(比如基金),按照規定要做一個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試的,如果測試出來您能接受的風險等級比較低,而理財產品的風險是比較高的情況下,就會出現這樣的提示。
(5)理財產品期限錯配監管規定擴展閱讀:
購買理財產品的風險:
1、自發與代銷
銀行理財產品分兩類,一類是銀行自己發行的,一類是代理銷售第三方的。雖說兩類理財產品都有風險,但如果銀行只是代銷理財產品,作為一個渠道商的話,一旦出現問題,銀行是不會為此負責的,換句話說,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相對銀行自發的理財產品,風險更高。
2、保本與非保本
即使是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也分為保本和非保本兩種類型,按照收益還可以細分為保證收益類、保本浮動收益類和非保本浮動收益類。
保證收益類產品即保證本金和收益,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即保證本金但不保證收益,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顧名思義,也就是既不保證本金也不保證收益。
防範這類風險就需要投資人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看清楚自己的理財產品說明書,了解清楚自己購買的理財產品屬於哪一種類型。
3、預期收益率與實際收益率
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和實際收益率是不同的。預期收益率是一個理論上的預估值,實際收益率是要通過實際到手有多少錢來計算。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上標明的預期收益率不符合投資人的期望的話,投資人就會覺得銀行忽悠人。
所以,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時候就要詳細了解是否還有其他費用,比如手續費、託管費等等。並通過結合預期收益率、手續費率、託管費率等等大致判斷出自己的實際收益率,再去考慮是否要選擇該理財產品。
4、募集期與清算期
銀行理財產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會使得資金站崗。一般情況銀行理財產品在資金募集期和清算期是不計算收益的,而是按活期存款利息來算的,所以如果你在產品募集期第一天就買入的話,不僅沒有獲得收益,還失去了資金流動性。
同樣,當理財產品到期之後,還需要經過一個清算期,資金在這時期又會站崗。因此,資金站崗也是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值得注意的一個地方,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需要判斷好自己投資的錢可以投多長時間。
如果投資者對流動性要求很高,則應選擇可隨時加入和退出的開放式理財產品。投資者較熟悉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和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
建議投資者對於某些理財產品期限較長或投資於難於及時變現的金融產品,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投資者在急用資金時可能面臨無法提前贖回理財資金的風險或面臨按照不利的市場價格變現所致的虧損風險。
『陸』 理財產品要打破剛兌,兩年之後銀行存款不一定保本,為什麼要這樣呢
現在大家都知道,銀行的理財產品要打破剛性兌付,也就意味著銀行理財產品不再保本。根據監管方面的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在2020年年底,出清存量,停止新發行保本理財產品。
任何投資都會有風險,銀行理財產品也不例外,以前之所以大家覺得沒有風險,是因為風險已經被銀行承擔了,是銀行把理財的損失給我們剛性兌付了。長久以往,當銀行也兜不住這部分風險的時候,就會發生銀行流動性風險,進而引發金融領域系統性風險。到時我們的損失會更大。
所資管新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最終結果來看,非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安全性反而提高了。所以銀行產品打破剛性兌付是正確的決定,是所有人的共識。我們每個人都要正確的認識。
『柒』 如何辨別理財產品是沒有被期限錯配的
期限錯配指的是業內有些P2P平台為了滿足投資人偏愛短期投資的喜好,往往將長期融資項目拆成短期,以達到實現快速融資的目的。比如一年期的標,拆成12個一個月的期標發出去,通俗一點說就是,平台發行一個月的理財產品從而實現快速融資,但短期融資卻被投入長期(一年)項目,所以,一個月後,資金是無法回籠的,所以,平台在一個月後,又發行一款投資期限為一個月的理財產品,然後把融來的資金還給上個月到期的投資人,如此循環往復……簡單說就是用「發新償舊」來滿足到期兌付。也可以說是「短存長貸」。這種現象除了普遍存在於P2P行業中,還普遍存在於銀行業。
期限錯配表面上是增強了流動性,實現了快速融資,但它背後的風險卻是不容小覷。一旦「發新償舊」其中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比如第7個月的時候,投資者減少了他們的購買或退出理財產品),那麼,就有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平台倒閉,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短存長貸要是太嚴重,銀行都會倒閉)。
『捌』 資管新規來了理財產品還能穩賺不賠嗎
日前,央行等五部委針對資管業務出台統一的指導意見,其中打破剛性兌付等相關內容引發社會關注。「新規實施後,我的理財產品還能穩賺不賠嗎?收益會下降嗎?」多年來一直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北京白領潘女士的疑問,代表了不少投資者的擔憂。資管新規,對你我的「錢袋子」影響有多大?
投資者門檻明確,三五萬元還能不能買理財?
此次資管新規對投資者適當性進行了規定,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准入門檻設定為: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對此,普通投資者心存疑慮:這意味著投資門檻要提高么?以後還能花三五萬元買理財產品嗎?
「指導意見只是規定了私募投資者的門檻,而對於普通投資者投資門檻並未提高。」潘東說,我國資管產品投資者將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分別對應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此次只是明確了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准入門檻,對普通投資者的門檻並沒有硬性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針對私募產品的投資人,各家機構早已有各自的門檻,只不過現在由監管統一了標准。
「以前買銀行理財覺得『穩賺不賠』,但聽說以後要『盈虧自負』,得自己掌握投資項目、衡量投資風險,真有點不適應。」上海市民吳先生的擔憂代表了很多普通投資者的想法。
對此,監管部門特別強調穿透式信息披露,不僅要穿透識別合格投資者,還要求金融機構對募集信息、資金投向、杠桿水平、投資風險等,做到及時、准確、全面地披露。
「對理財產品穿透式的信息披露,可以讓投資者更全面掌握產品風險、收益等狀況,有助於真正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前海開源基金董事總經理楊德龍說。
『玖』 銀行對理財資金池的法規有哪些
資金池理財是指銀行將發行多款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匯集起來,形成一個「大池子」。同時,銀行對池子里的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和投資,投向一個由債券、回購、信託融資計劃、存款等多元化產品組成的集合性資產包,並將此資產包的整體收益作為多款理財產品收益的統一來源。銀行利用資金與資產的期限錯配賺取期限溢價,並通過理財產品的循環發行來保證「大池子」中資金的穩定性。
這一模式的風險在於將短期風險不斷延後,一旦資金鏈斷裂,將造成嚴重的流動性危機。而且在「資金池」中,資金無法與投資標的一一對應,導致銀行和客戶都很難估算投資成本與風險參數。
『拾』 你好 我投資一個線下p2p理財產品 現在到期不給對付 之前是期限錯配了 說現在為了合規整改停止回款
這基本上是資金鏈斷裂,本金被騙的可能性大,那種方式都是緩兵之計,拖延時間以利於平台快速逃跑,當務之急是立即報警,可能還有一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