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資管新規來了理財有何變化公募理財產品銷
變化很多,1,銀行理財銷售額由5萬降為1萬,2投資范圍更大,3保本理財產品將慢慢消失,4理財產品將來會投資股市
Ⅱ 公募理財產品1萬元什麼時候實行
2018年7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要點中提到:」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辦法》過渡期要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過渡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9月28日正式出台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5萬元降至1萬元。到現在已經實行的一個多月了。
Ⅲ 理財新規來了,對投資者會有什麼影響
【銀行理財新規】
1、5萬元起售點降至1萬元;
2、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
3、首次購買需進行面簽;
4、私募理財設置24小時投資「冷靜期」;
5、實行專區銷售和雙錄;
6、公募理財產品可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票。
附:銀保監會答記者問(節選)
五、《辦法》在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主要有哪些規定?
《辦法》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合規銷售、信息登記和信息披露等環節,進一步強化了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一是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1.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2.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延續現行理財監管要求。3.設定單只理財產品銷售起點。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4.個人首次購買需進行面簽。延續現行監管要求。
二是加強產品銷售的合規管理。1.規范銷售渠道,實行專區銷售和雙錄。延續現行監管規定。2.加強銷售管理。銀行銷售理財產品還應執行《辦法》附件關於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管理、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銷售過程管理、銷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規定。3.引入投資冷靜期。對於私募理財產品,銀行應當在銷售文件中約定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冷靜期內,如投資者改變決定,銀行應當遵從投資者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並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投資款項。
三是強化信息披露。:公募開放式理財產品應披露每個開放日的凈值,公募封閉式理財產品每周披露一次凈值,公募理財產品應按月向投資者提供賬單;私募理財產品每季度披露一次凈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銀行每半年向社會公眾披露本行理財業務總體情況。
四是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延續現行做法,要求銀行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以下簡稱理財系統)對理財產品進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記。銀行只能發行已在理財系統進行登記並獲得登記編碼的理財產品。投資者可依據該登記編碼在中國理財網查詢產品信息,核對所購買產品是否為銀行發行的正規理財產品,有助於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加強投資者保護。
Ⅳ 銀行公募理財銷售起點將降至1萬元嗎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總規模達百萬億元的資管市場迎來重大變革。
7月20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擬作為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發布實施。那麼,《辦法》的發布將為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帶來哪些變化呢?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引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理財產品的性質和風險特徵,設置適當的期限和銷售起點金額。
目前商業銀行在售的銀行理財產品最低都是5萬元起售。而《辦法》規定,發行公募理財產品的,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商業銀行發行私募理財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4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理財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有助於銀行理財產品更加普惠化,覆蓋更多的普通投資者,使更多的普通民眾更方便地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發布的《辦法》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同時,《辦法》還為公募理財產品投資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關規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根據《辦法》,每隻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商業銀行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的30%;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不能投資哪些領域也有了負面清單。《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商業銀行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Ⅳ 銀保監會是干什麼的
銀保監會全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
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5)公募理財產品銷售前幾天登記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局。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國際銀行保險監管改革及發展趨勢、監管方法和運行機制等開展系統性研究,提出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政策建議。
(三)法規部。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擬訂相關監管規則。承擔合法性審查和法律咨詢服務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
(四)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五)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報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建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監管保險保障基金使用情況。
(六)普惠金融部。協調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普惠金融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
(七)公司治理監管部。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則。協調開展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監管。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開展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行為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相關工作。
(八)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銀行機構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九)非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保險、信託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十)重大風險事件與案件處置局(銀行業與保險業安全保衛局)。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違法違規案件調查規則。組織協調銀行業和保險業重大、跨區域風險事件和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檢查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創新業務監管部。協調開展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等功能監管。為銀行業和保險業創新業務的日常監管提供指導和支持。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金融科技等新業態監管策略研究等相關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研究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辦法。調查處理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消費者投訴。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承擔打擊取締擅自設立相關非法金融機構或者變相從事相關法定金融業務的工作。承擔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向有關部門移送非法集資案件。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四)政策性銀行監管部。承擔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六)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八)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承擔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九)國際合作與外資機構監管部(港澳台辦公室)。承擔外事管理、國際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區相關事務。承擔外資銀行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擔財產保險、再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一)人身保險監管部。承擔人身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二)保險中介監管部。承擔保險中介機構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險中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和從業要求。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三)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承擔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的具體工作。承擔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四)信託監管部。承擔信託機構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指導信託業保障基金經營管理。
(二十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承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機構准入管理。
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六)人事部(黨委組織部)。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
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
Ⅵ 國家對銀行理財有什麼新規定
國家對銀行理財的新規定,
是中國銀保監會公布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規定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祝你好運。
Ⅶ 銀行理財產品需要登記嗎
需要提前預約的,就需要登記,若購買招行理財產品,您登陸手機銀行,在頁面底部點擊「理財」-「理財產品」,您可查看到目前在售的產品;也可在頁面點擊搜索,輸入產品代碼或名稱查看。
產品詳情請選擇對應的理財產品後點擊「產品介紹」查看。
Ⅷ 銀行理財產品基金和公募、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主要有以下區別:Ⅸ 證監會深夜發什麼重磅
20日晚間22:39分,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市場迎來第三份資管規則。
這給市場吃了顆「定心丸」,將此前的預期和困擾等不確定因素變成了確定:一方面,允許發行老產品投新資產、明確公募產品可以適當投非標以及估值方法上的適當妥協,都釋放了利好信號;另一方面,嚴禁期限錯配、嚴禁開展資金池業務以及打破剛性兌付,去杠桿防風險仍為主題。政策並非大放鬆更不意味著完全轉向。
新規將影響到全市場近47萬億資金規模,市場人士預計新規細則出台有助於新產品的加速推出,理財產品規模的下行勢頭也有望改善。同時,新產品的加速推出有助於改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流動性。
證監會明確資管業務十大變化
具體來看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的哪些重要變化。
一是統一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監管規則,消除監管套利,所有從事私募業務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都要經過批准,原先期貨資管子公司是協會備案的,應該會進行調整。
二是允許投資非標資產。因此券商應該可以投資非標,期貨公司原來不可投資非標,現在應該也不可以,基金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因為有禁止同業競爭的要求,因此可能維持原狀,而且母公司專戶還有其他禁止性規定。
三是投資非標要求設置專崗負責投後管理,信息披露。杠桿率完全適用資管新規的杠桿率,包括分類標准,所以此前混合類1:1的杠桿率現在放鬆到2:1;此前私募股權2:1的杠桿率,現在需要執行1:1。
四是業績報酬不能超過60%,資管新規表述是可以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
五是雙20%的限制要求,相比公募的雙10%稍微放鬆一些。但此項規定屬於全新規定。而且這里不局限於證券,包括非標也受20%限制。專業投資者且體量在3000萬以上可以例外,上層資管計劃進行一層嵌套情況下,是否會穿透識別這里20%有待確認。
六是允許自有資金參與資管計劃,但份額不超過20%。這個和當前券商的風控指標基本一致。機構極其下設機構(含員工)自有資金投資占總份額不超過50%;但和銀保監會比差異明顯,銀保監會禁止銀行自有資金參與銀行理財。
七是開放式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開放推出期內,需要不低於10%比例的資產為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進一步對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流動性進行設限。銀保監會的要求開放式理財產品(包括公募和私募)應當持有不低於該理財產品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
八是就關聯交易做了詳細規定。分為兩種情形進行了規范,一是如果是投資關聯方發行或承銷的證券,可以做,但需要建立防火牆,防範利益沖突;二是不得為關聯方提供融資(證券之外的融資,比如非標債權、非上市股權、股票質押等);銀保監會規定:商業銀行不得以理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不正當交易、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於關聯方虛假項目、與關聯方共同收購上市公司、向本行注資等;相對並沒有完全禁止提供其他形式的融資。
九是不得隨意創設收益權。這意味著只能法律法規明確的收益權才是合規,對行業的慣例影響非常大。
十是強制託管。原則規定了強制獨立託管的要求,同時考慮到單一資管計劃的特徵,允許委託人與管理人約定不作獨立託管,但要雙方合意並且充分風險揭示。
一行兩會對資管業務的細化安排全部出齊,一起看看有哪些關鍵點?
關鍵點一:降低理財產品購買門檻等利好銀行
此前發布的資管新規對合格投資者進行了更嚴格的限定,本次發布的《辦法》徵求意見稿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 1 萬元,降低了理財產品購買門檻,有助於提高理財在投資者資產配置中的相對吸引力,擴大銀行理財客戶范圍、吸引資金流入理財資金池,緩解商業銀行的負債端壓力。
關鍵點二:公募資管產品可投非標和股票
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關於非標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規定。在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債權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華泰證券(601688,股吧)宏觀研究李超認為,這給了銀行處理此類資產更大的空間,對於無法回表的長久期非標債權類資產來說,銀行不必要發行對等久期的理財產品來對接,同時也解決了一些股權投資確實無法滿足表內監管要求無法回表的問題。這降低了市場對理財細則可能沖擊市場的擔憂,對銀行形成實質性利好。
中金固收分析師張繼強表示,實踐當中,很多公募新產品報備的過程中,不批准其買入非標。當下,在防風險、去杠桿的過程中,資管新規等政策導致了較大的融資渠道缺口。而就算是海外市場,其實資管產品也可以投資一定的另類資產。因此,正視現實,疏導堵並重可能是更好的處理方案,有助於減輕理財面臨的轉型難度。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表示,未來公募產品可以自行設定投資非標,只需要保留5%的現金或利率債。這點是和過去三個月整個市場的預期差異較大,也是為了防範接下來社融進一步塌陷的最核心的舉措。一家銀行發行的理財仍然受限於總量4%和35%的比例限制,但單個公募產品投非標比例沒有設限制,大幅度提供了公募投非標的可行性。未來成立資管子公司的商業銀行,其子公司的投資非標比例限制會另行規定,這里延續的4%和35%僅僅適用於尚未成立資管子公司的商業銀行。
在中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軍看來,盡管理財產品可以投一部分非標,但是投資比例仍有較強限制,在期限匹配和集中度也有具體要求。因此從這一點來看,利好其實有限。他表示,資管新規大的原則和方向沒有變,監管層整治理財市場亂象的決心沒有變,銀行業面臨的未來激烈競爭的格局沒有變。
關鍵點三: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
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指導意見》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於2020年底。
張繼強認為,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是重大放鬆。銀行理財面臨的問題無非是老產品如何化解,新產品如果啟動。但這里沒有提出新產品的類似,不過根據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似乎非標也算在其中。凡事帶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顯得正義感、合理性高多了。
孫建波指出,這里新資產不局限於標准化資產,從通知的表達含義看包括非標資產。也就是只要總得非標資產規模不增加,且新增非標期限不超過2020年底,就可以在老資產池中新增加非標投資。這也是對過渡期相對最寬松的解釋口徑。
關鍵點四:公募理財產品可投資股票型基金
同時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資管新規已經明確了公募產品可投資股票。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新規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這意味著,公募理財產品也可以投資股票型基金。
一位市場人士表示,實際上,此前私募理財產品和公募理財產品也是可以投資於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這一點並沒有實際的變化。而從占理財產品凈資產的比例來看,相比過去反而收窄了,「在實際操作中,過去銀行公募理財產品可以通過委外渠道,讓產品的管理人配置股票基金,比例上不超過凈資產的20%。」
以前銀行公募理財產品配置股票基金需要信託或者券商通道,現在至少從字面上看,銀行理財可以直接投資股票基金了。
關鍵點五:類貨幣理財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
要求理財產品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但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計量;過渡期內,允許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估值核算規則,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
同時,允許金融機構發行半年期以上定開產品,此類產品只要底層資產久期不超過封閉期1.5倍就可以用攤余成本法,孫建波認為這是對整個資管新規關於標准化產品市值法估值最大的讓步。
孫建波指出,開放式產品中允許銀行發行現金管理類產品,且允許此類產品用攤余成本法進行估值,額外配以影子定價。但並沒有明確影子定價和攤余成本法之間的偏離度是多少,如果超過偏離度如何處理。投資范圍也沒有明確限制在證監會的貨幣基金範圍。
李超表示,過渡期類貨幣理財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有望降低其凈值的波動,能夠增大其吸引力,有助於銀行吸收貨幣理財產品。
中信證券(600030,股吧)明明對資管新規補充《通知》點評稱,此次《通知》規定,在過渡期內,封閉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開放式產品投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的債券,可使用攤余成本計量,但定期開放式產品持有資產組合的久期不得長於封閉期的1.5倍。相關舉措將大大緩解商業銀行在過渡期內負債流失壓力。此外,監管層為了進一步降低商業銀行的負債荒局面,加速了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對貨幣基金的替代過程,同意該類產品參照貨幣市場基金的「攤余成本+影子定價」方法進行估值,因此,預計未來貨幣基金規模將會進一步收縮。
關鍵點六:鼓勵非標回表
央行通知明確鼓勵非標資產回表,包括期限特別長的PPP,其他明股實債,或者其他非標回表障礙有:資本充足率、單一授信集中度、MPA打分受影響、狹義貸款規模不夠等。
孫建波認為,央行的通知預示著未來回表都將會進行特殊化處理,至少從監管指標上掃清非標回表的障礙。目前很難判斷具體採取哪些更多措施鼓勵非標回表,預計至少上述4項措施可能會考慮。
關鍵點七:打破剛兌,強調買者自負賣者有責
新規規定,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策略、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方式,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同時實行凈值化管理。
同時,證監會也要求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經營機構勤勉盡責,堅持客戶利益至上。審慎經營,確保業務開展與資本實力、管理能力及風險控制水平相適應,創新活動須依法進行。禁止剛性兌付。
普益標准最新發布的研究報告指出,一旦「剛兌」產品大量退出市場,因青睞「剛兌」而選擇銀行理財的客戶,此後很可能會轉移至其它更具投研能力的資管機構。在資管行業競爭加劇的大背景下,未來銀行資管將不得不重視客戶需求分析,並基於客戶的不同需求,研發與之需求相匹配的不同類型理財產品。
該報告指出,當前銀行理財客戶呈現三大需求特徵,從流動性需求看,流動性越強,客戶對收益的要求越低,在流動性需求愈發強烈的背景下,類貨幣基金產品或將成為市場主流;從投資規模需求看,低門檻產品仍是市場主流;從風險偏好需求看,受資管新規影響,投資低風險產品的客戶將逐步分流至其它領域。
關鍵點八:最嚴穿透標准,去杠桿仍是主線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理財業務實行穿透式監管,向上識別理財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並對理財產品運作管理實行全面動態監管。
同時,在打破剛性兌付的同時,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還堅持了資管新規的解決期限錯配、去除資金池運作和解決多層嵌套等原則,是資管新規的延續。
李超認為,目前市場部分投資者認為中美貿易摩擦和我國經濟增速下行背景下金融去杠桿存在邊際緩和概率,此時出台理財業務管理辦法意味著金融去杠桿仍在途中。
孫海波表示,從銀行理財的角度來看,已經逐漸形成有效閉環,從2017年5月開始對資產穿透登記的要求到2018年10月起登記投資者信息,銀行理財登記託管中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信息、投資資產信息、理財投資者信息以及理財從業人員信息等內容進行登記,已經初步實現了理財產品的全國集中統一登記和「全流程、穿透式」的產品信息報送,實現了覆蓋理財產品上下游、全生命周期的監管。
穿透是未來監管嚴查的重點,基礎設施的前期布局已經將系統基本落地完成,將會作為日後針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進行監管處罰的尚方寶劍。近期北京銀監局對轄內兩家信託公司開出罰單。就是針對「向上穿透違規」和「向下穿透違規」的兩個案例。
銀保監會至此開始執行史上最嚴的穿透標准,甚至比證監會此前的標准更加嚴格!
關鍵點九:設置了過渡期,作「新老劃斷」柔性安排
關於過渡期的時間區間,自該辦法發布實施後至2020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商業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對於存量理財產品,商業銀行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存量理財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
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和內部職責分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董事長簽批後,報送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同時報備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指導商業銀行實施整改計劃,對於提前完成整改的商業銀行,給予適當監管激勵;對於未嚴格執行整改計劃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業銀行,適時採取相關監管措施。過渡期結束之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新規進行全面規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達不到第三方獨立託管要求的情形除外),商業銀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新規規定的理財產品。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在有序壓縮存量尚不符合新規規定的產品整體規模的前提下,允許存量尚不符合新規規定的產品滾動續作,且不統一限定整改進度,允許機構結合自身情況有序規范,逐步消化,實現新舊規則的平穩、有序銜接。過渡期結束後,對於確因特殊原因難以規范的存量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標准化股權類資產,經證監會同意,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
李超團隊分析,商業銀行未按每年三分之一進行硬性規定,而是允許銀行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董事長簽批後,報監管部門認可。這種方式更有利於銀行根據自身情況,穩妥安排老產品,有序發行新產品。另外,對於提前完成整改的銀行,監管部門給予適當監管激勵,而對於未嚴格執行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銀行,則適時採取相關監管措施。這表明新規的靈活調整並不意味著徹底的放鬆,監管部門在監督指導方面同樣是獎懲分明。
關鍵點十:影響全行業47萬億資金
根據銀保監會公布數據,截至6 月末,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1 萬億元,環比 5月末下降1.18 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也持續下降。
截至2018年6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規模合計25.91萬億元,其中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約 14.92萬億元,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約10.83萬億元,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約1600億元。
這意味著此次新規將對47萬億元的資金市場產生影響。
央行相關人士明確表示,此次對資管新規的突破或修改,不是「大放水」,而是明確資管新規執行中的一些模糊認識,對金融機構存在疑惑或把握不到位的具體細節,進行詳細解釋和說明。
也有市場人士分析,資管新規的大方向和主要精神沒有改變,要保持政策執行的穩定和定力的決心沒有變,但是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市場環境也發生較大改變,執行過程中也出現過嚴的現象,因此監管從實際出發對細節做了一些明確,在大環境面前既要保持定力又要把握節奏和力度。
「過渡期內,有些金融機構在整改過程中特別著急,恨不得一年就到位,但是投資者需要逐漸適應,新產品的開發設計也需要時間。因此,監管政策要為新產品發行創造有利環境,以確保新舊交替過程中產品能夠順利發行,實現平穩過渡。」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對於過渡期結束後由於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新的執行通知中表示,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金融機構的合規壓力。」
興業銀行(601166,股吧)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實際上,這些細則並非對資管新規進行了「放鬆」,而是為了解決資管新規過渡期內面臨的一些問題。過渡期結束後,或將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新的監管方法。
來源:和訊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