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之間是如何理財的
根據4.3.2.1的原則進行資產配置,分散於短中長期的理財產品當中。
首先用記賬應用作一個消費規劃,不再做盲目型消費者;
再進行強制儲蓄,比如:每月必須存款1000-1500元,放到靠譜的P2P平台裡面;
之後嚴格按照自己的財務規劃來進行每月定投。
可以根據知名風投來選平台,目前最便捷的方式了。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作一個資產配置和分散投資,更多策略可參見《財富日記專欄》,很適合你現在的階段。
㈡ 夫妻一方一個人名譽購買的理財產品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收入購買的,不管以誰的名義購買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㈢ 購買理財產品離婚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如果是婚後購買的,當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㈣ 夫妻雙方年收入30萬,兒子上大學,如何購買理財產品
投資理財需謹慎
㈤ 夫妻之間該如何理財
我國古代對夫妻關系就有「連理枝」、「並蒂蓮」的形容,夫妻一體的觀念在人們心中根深蒂固。
可現如今,很多年輕小夫妻不再像過去那樣,把錢物都放在一起,只交給某一方支配。
他們開始花費各自的收入所得,用自己的錢去招待朋友、參加聚會、購物旅遊等。
這種時尚做法,讓很多老輩人都不免疑慮,生怕錢物分得太清楚,會影響夫妻感情。
很多年輕夫妻認為,兩個人是平等的,不應該存在誰管著誰的問題,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體現了家庭中公平自由的原則。
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朋友多、應酬多,希望婚後仍能保持原來相對獨立的生活圈子。
如果把錢都交給一個人管理,就必然會受到一定的制約。
另外,在家庭中,男性和女性追求的東西也存在差異,例如女性喜歡購物,常常把錢花在化妝品和服裝上,這往往引起男性的不滿。
他們把經濟分開,也是想避免因財務問題引發夫妻矛盾。 「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中」,是他們把收入分開的另一個心理。
他們認為,如果投資理財的話,兩個人分開比較好,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風險。
夫妻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其實是現代社會比較傾向的一種生活方式,這對保持自我獨立、避免夫妻財務糾紛、體現女性獨立地位是有益處的。但是,夫妻之間不能把錢分得太過清楚,最好留出一部分資金共同防範生活中的意外和風險。 另外,不是所有家庭都適用這種生活方式。
如果夫妻倆一方沒有收入或者一方不善理財,最好還是由一個人來統籌家庭開支,以保證家庭生活的正常運行。一、夫妻對錢的問題如果有分歧,要坦誠而實事求是地好好討論,把不滿憋在心裡,後果可能不堪設想。二、把債款加起來,看看一共是多少,然後擬定償還辦法。 三、解決共同賬戶或獨立賬戶的問題。只要意見統一,選擇哪一種賬戶都可以,夫妻也可以兩人合開第三個賬戶,用來支付家庭開銷。四、指定一方負責支付賬款、記賬、處理投資事宜。五、要清楚自己的錢去了哪裡,夫妻兩人必須主動查看一下,了解來往賬目收支情況。六、配偶間或稍微"揮霍"一下,不要嘮叨,雙方都應該有可以自主支配收入的自由。七、購買貴重物品前要跟家人商量一下。八、不要在對方面前批評他(她)的用錢方式。九、給長輩或孩子買東西的時候,夫妻倆的立場要一致。十、經常討論兩人的目標,最好選在沒有財務問題壓力的時候來討論.
㈥ 保險的理財產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所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後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㈦ 求適合夫妻間的理財產品及推薦原因
做些每月返息的!這樣能補貼家用!本金還不動!也可拿出來一部分作為子女的創業金!想做的話可以追問!
㈧ 理財產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理財產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理財產品,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即便是「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