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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產品成本法和市值法

發布時間:2021-03-23 07:22:29

Ⅰ 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和權益法到底如何區別

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權益法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成本法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權益法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成本法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權益法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處理方法不同

成本法應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每月終了,企業應將成本費用和稅金類科目的月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將收入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

然後再計算「本年利潤」科目的本期借貸方發生額之差。貸方余額則為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即稅前會計利潤,借方余額則為企業發生的虧損總額。

而權益法認為,所得稅會計的首要目的應是確認並計量由於會計和稅法差異給企業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帶來的影響,將所得稅核算影響企業的資產和負債放在首位。

而收益表債務法從收入費用觀出發,認為首先應考慮交易或事項相關的收入和費用的直接確認,從收入和費用的直接配比來計量企業的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成本法

網路-權益法

Ⅱ 成本法與收益法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在被評估資產現時重置成本的基礎上,扣減其各項損耗價值,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並折算成現值,藉以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

二、基本原理

成本法:被評估資產評估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收益法:是通過預測被評估資產的未來收益並將其折現,以各年收益折現值之和作為資產的評估價值。

三.資產計價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為資產評估的計價尺度。

收益法:是以資產未來收益的折現值作為計價尺度。

四.前提條件

成本法:

1、被評估資產的實體特徵、內部結構及其功能必須與假設的重置全新資產具有
可比性;

2、應當具備可利用的歷史資料。成本法的應用是建立在歷史資料的基礎上的,如復原重置成本的計算、成新率的計算等,要求這些歷史資料可以收集;

3、形成資產價值的各種損耗是必要的;

4、被評估資產必須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復制的。被評估資產能夠繼續使用

並且在持續使用中為潛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帶來經濟利益。

收益法:

1、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可以預測並可以用貨幣計量。要求被評估資產與其經營收益之間存在著較為穩定的比例關系。

2、資產的擁有者獲得預期收益所承擔的風險也是可以預測並可以用貨幣計量。

3、被評估資產預期獲利年限可以預測。

五、適用范圍

成本法:適用范圍最為廣泛,原則上說,對於一切以資產重置、補償為目的的資產業務都適用。

具體而言,除單項資產和特殊用途資產外,對於那些不易計算未來收益的特殊資產及難以取得市場

參照物的資產評估業務都可用此法進行評估。

收益法:一般適用於企業整體價值的評估,或者能夠預測未來收益的單項資產或者無法重置的特殊

資產的評估活動,如企業整體參與的股份經營、中外合作、中外合資、兼並、重組、分立、合並均

可以採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單獨計算收益的房地產、無形資產也可以應用此法。

Ⅲ 我買了十萬元的理財產品份額是怎麼算出來的

要看買的是什麼理財產品,比如貨幣型的理財產品,或一些中短期定期理財產品(非版凈值化之前的產品權),一般採用的是攤余成本法,凈值永遠保持1元不變,10萬元就是10萬份額。

例如余額寶對接的就是貨幣基金,採用的就是攤余成本法——忽略信用風險,假設持有到期,將未到期的收益在當下平分掉,那麼它就是當日萬份收益。

如果買的是凈值型理財產品,那麼份額是多少取決於凈值是多少,而凈值取決於買入時的公允價值(市場當日價格)。比如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為股票,那麼其凈值就隨股價的變動而變動。

假設該理財產品投資一隻股票,該產品建倉時股價為10元,買入1億股,即理財產品資產為10億,將這10億元分為10億份,凈值就是1元——若此時買入該理財產品,10萬元就是10萬份額。

再假設目前股價從10元漲到11元,那麼理財產品總資產就有11億,將11億分成原來的10億份,凈值就是1.1元——若此時買入該理財產品,10萬元就只能獲得10萬/1.1=90909.09份。

當然,理財產品是分散投資的,不可能只買一隻股票,但理財產品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因此,份額是怎麼算的取決於凈值是多少,而凈值取決於買入時的公允價值。

Ⅳ 成本法和市值法的不同之處表現在那裡

、市場法:在所有的評估方法中,市場法是最常用,也是相對最准確的一種方法。它通過選取一些(3個以上)的可比案例,將這些可比案例與估價對象在交易情況、交易時間、房地產狀況等方面進行比較,最終得出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值,它的優點在於得出的結果與市場交易情況相吻合,最具說服務。缺點是需要收集大量的可信性度高的成交案例,前期工作量較大,而且對於成交不多的房地產,就很難使用市場法。
2、收益法:收益法更注重房地產的盈利能力,認為房地產盈利能力決定了房地產價值的高低。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對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能更准確地反應其內在的價值和升值的潛力。缺點是對於難以出租或營業的房地產不太適用。
3、成本法:成本法可以說是估價方法中最古老,但也很常用的一種方法,以建造該房地產所需的支出得出房地產的價值。其優點是計算較為簡便,缺點是往往不能正確地反應房地產的真實價值,與市場實際成交價格相差較大。

如果是評估商品房(住宅),那麼市場法應當是首選的方法。如果是評估商品房(營業),那麼收益法應當是首選的方法。

Ⅳ 攤余成本法和市值計演算法估值的區別貨幣基金七日年化利率為什麼是浮動值

所有的基金都是按年化收益率計算的。市場有交易流通,每天肯定暫定漲跌不一樣。
貨幣基金利息就是那些專門炒錢人的產物。
市值計算都是隨著市場的起伏而變化。沒有固定。

Ⅵ 資產評估三個方法中的收益法與成本法,市場法與收益法有什麼區別

成本法——任何一個精明的潛在投資者,在購置一項資產時所願意支付的價格不會超過建造一項與所購資產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成本法適用的范圍(注意變化的部分)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舊准則不同)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收益法——投資者在投資某個企業時所支付的價格不會超過該企業(或與該企業相當且具有同等風險程度的同類企業)未來預期收益折算成的現值。
收益法採取收益還原思路。即一項資產的價值是利用它所能獲取的未來收益的現值,其折現率反映了投資該項資產並獲得收益的風險回報率。收益法就是通過預測目標企業未來所能產生的收益,並根據獲取這些收益所面臨的風險及所要求的回報率,對這些收益進行折現,得到目標企業的當前價值。企業的收益有兩種表現形式:利潤和現金流。由於利潤受到會計處理方式的影響大,人為因素較小且企業價值最終由現金流決定使得現金流量折現的方式估算企業價值更為准確和客觀。收益法在運用過程中要求以下三個基本參數能夠合理取得,即企業預期收益、折現率和獲利繼續時間。目前,國際上通用的評估企業的整體內在價值的方法是貼現現金流量法。在運用貼現現金流量法評估時,有兩種具體折現方法:
①年金資本化價格法。由於年金資本化價格法是考慮企業未來幾年的收益足以反映企業未來無限期的收益水平,這種方法一般對今後若干年內生產經營和收益水平較穩定的企業採用。
公式為:P=A / I
當企業預期收益為固定比率增長時,P=A / (I-G)。
P——評估現值
A——企業未來經營中年均收益額
I——資本化率或本金化率折現率。資本化率一般採用部門(行業)平均收益率。
G——固定增長比率
②預期收益現值之和加年金資本價格法。根據企業前幾年(一般五年)的經營狀況,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情況,把預測分為兩個階段分別折現。
企業現金凈流量=企業利潤總額-所得稅+折舊-追回投資

市場法採用市場比較思路,即利用與被評估企業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企業價值或上市公司的價值作為參照物,通過與被評估企業與參照物之間的對比分析,以及必要的調整,來估測被評估企業整體價值的評估思路。價值參數表現為企業價值與可比指標的比率,因此對可比指標的選擇必須要遵循可比指標與企業價值直接相關的原則。由於企業的現金流量和利潤與企業的盈利水平直接相關,自然現金流量和利潤就成為了最主要的可比指標。

Ⅶ 請問長期投資的核算方法——成本法與權益法區別

成本法

權益法
的區別是在後續計量時體現出來的,當持股比例在50%以上時為成本法計量,在20%-50%含這兩個數字是權益法,剩下對被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不足20%,與被投資方不構成控制、聯營或者重大影響等關系且
公開市場
沒有報價的採用成本法核算。
1、取得時,在成本法核算下是按照被投資單位
所有者權益
賬面價值
*持股比例計算其投資成本;
初始投資成本
和所支付
對價
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
留存收益
借:
長期股權投資
資本公積
-
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
(「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部分*盈餘公積計提比例)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部分*盈餘公積計提比例-沖減盈餘公積)
貸:銀行存款(等等
支付對價
的賬面價值*持股比例)
在權益法下就是按照
公允價值
進行計量,如果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持股比例計算的投資成本>投資單位所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那麼多餘的部分作為
營業外收入
計量,但是反之則不進行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某某單位(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等支付的對價)
營業外收入
(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持股比例-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
對於被投資單位已經計提但是尚未宣告發放的股利作為「
應收股利
」單獨列示在「應收股利」中。
2、在進行後續計量時,
成本法下,分配
現金股利
時做賬,
借:應收股利
貸:
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如果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化,投資企業就跟著發生變動。在其科目長期股權投資-某某企業(
損益調整

,在分配股利時,權益法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某某單位(損益調整)
(凈利潤增加值*持股比例,注意這個凈利潤要換算在公允價值的模式下,即是對其中諸如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等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存在差異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貸:投資收益
在出現虧損時做相反的分錄,如果虧損額度較大,就依次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沖減至0仍不住的就以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實際構成的
長期應收款
沖減,如果還不走沖減的則在備查賬中登記;在以後恢復時按照相反順序恢復。
由於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投資企業就要對應調整,由於其他(比如被投資單位投資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價值上升帶來的所有者權益變動)在科目「長期股權投資--某某單位(其他權益變動)中反映:
借:長期股權投資-某某單位(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
不過對於投資當年收到的現金股利視同
清算性股利
,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收回,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3、出售時
出售時的處理都是大同小異的,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結轉已經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調整借貸方差額)
只是權益法在由於」其他權益變動「的存在,相對成本法而言,在最後要把其對應科目也轉空: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不好意思,昨晚看到了消息,有點私事所以就寫了一半,這會補上。。。。。。)

Ⅷ (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比較法)三條都有,在資產評估中的適用范圍 ,和基本條件是什麼

前提條件
市場法:
1、需要有一個充分發育活躍的資產市場;
2、公開市場上存在在功能、面臨的市場條件上與被評估資產可比的資產及交易活動(參照物),且參照物成交時間與評估基準日時間間隔不長。參照物與被評估資產可比的指標、技術參數等資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參照物的基本數量至少為3,參照物成產成交價格必須真實,參照物成交價應是正常交易的結果,參照物與被評估資產之間大體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評估資產的實體特徵、內部結構及其功能必須與假設的重置全新資產具有可比性;
2、應當具備可利用的歷史資料。成本法的應用是建立在歷史資料的基礎上的,如復原重置成本的計算、成新率的計算等,要求這些歷史資料可以收集;
3、形成資產價值的各種損耗是必要的;
4、被評估資產必須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復制的。被評估資產能夠繼續使用並且在持續使用中為潛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帶來經濟利益。
收益法:
1、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可以預測並可以用貨幣計量。要求被評估資產與其經營收益之間存在著較為穩定的比例關系。
2、資產的擁有者獲得預期收益所承擔的風險也是可以預測並可以用貨幣計量。
3、被評估資產預期獲利年限可以預測。

適用范圍
市場法,只適用於以市場價值為基礎的資產評估業務。只要滿足市場法的3個前提條件就可以運用市場法。但下列情況不宜採用市場法:1)因資產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質特殊,很少在公開市場出售,以致沒有公開市場價格的資產,如專用機器設備,或無法重置的特殊設備都不宜採用市場法;2)對於大多數無形資產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確定性及不可重復性等特點,所以其交易價格資料往往不對外公開,評估人員無法收集其價格資料,因此不宜採用市場法。
成本法,適用范圍最為廣泛,原則上說,對於一切以資產重置、補償為目的的資產業務都適用。具體而言,除單項資產和特殊用途資產外,對於那些不易計算未來收益的特殊資產及難以取得市場參照物的資產評估業務都可用此法進行評估。
收益法,一般適用於企業整體價值的評估,或者能夠預測未來收益的單項資產或者無法重置的特殊資產的評估活動,如企業整體參與的股份經營、中外合作、中外合資、兼並、重組、分立、合並均可以採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單獨計算收益的房地產、無形資產也可以應用此法。

Ⅸ 資產評估方法中的市場法和成本法有何區別

市場法按現值,成本法按初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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