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產品和理財產品的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內客戶群開發設容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信託產品是指是指信託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低風險、收益穩定的金融理財產品,是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宗旨下,受託人根據融資方的資金需求設立的特定用途的資金募集行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期限獲取回報的一種金融理財產品。
而銀行信託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目前,各家銀行推出的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將募集資金投資於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理財計劃。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
B.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的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許多區別。主要區別是:
銀行理財產品包括很多種專類和類型。其中包括二屬級市場基金、資管計劃、銀行理財專戶、信託計劃等等。銀行理財的產品類型是非常非常廣的。
信託產品指的就是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因為銀行會涉及到代銷的事情,很多資管公司和公募基金,甚至是信託公司都會找銀行合作。這也是為什麼銀行理財產品種類繁多的原因。
細分一下。
銀行理財產品。銀行主動管理的產品。收益一般在3-5%。
信託產品。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收益一般在7-8%。
C. 信託與理財分別是什麼
通常看來,信託與理財是一對無法相提並論的概念。在中國,信託是一個飽經滄桑而又備受爭議的行業,這毋庸諱言;而理財是一類新近亮相卻備受追捧的業務,這也有目共睹。那麼,在這樣一對歷史與現狀的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
1.關於信託
在中國,尤其是在一般公眾眼中,信託通常被視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信託的興衰存亡因此也就常常被表徵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的跌宕起伏。但事實上,信託一詞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傳播,恰恰並非依託於一類明確以信託命名的機構或行業,而主要是作為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而存在。這種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大多數國家認可和接受,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它具有被反復驗證了的、無可爭辯的功能優勢。
那麼,這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信託制度安排到底具有怎樣的功能優勢呢?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是人類社會的兩項基本需求,信託制度正是為滿足財產轉移的需求而產生發展,並隨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豐富而完善成熟。信託制度從法理的角度通常表述為具有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財產獨立性、有限責任和管理連續性等幾大特點,並在長期運用中逐漸表現出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等三大基本制度功能與優勢。而信託制度在各國不同歷史背景和制度環境下的具體設計與運用,實際上也是針對長期性、差異性、確定性等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追求與回應,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這三項基本制度功能,成為信託制度供給的主要訴求。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信託制度在各國的移植傳播中表現出怎樣的特色,它的初衷總是要去規范一種名為「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服務標准;而無論提供這種服務的主體以怎樣的名稱和形式出現,它在受託管理他人財產的過程中,都「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也就是要表現出它的「誠信」和「專業」。「受人之託」是基於他人對其「誠信」和「專業」的信任;「代人理財」就必須具備並體現「誠信」的特質和「專業」的實力。那麼,怎樣保證受託一方確實具備並體現了這樣的特質和實力呢?這正是信託這種獨特的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後不斷改造和完善的目標之一。簡言之,信託就是一種規范「基於信任而託付」行為或關系的制度安排或制度供給。
2.「信託」和「理財」的契合
信託與理財這一對現狀與歷史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事實上,它們的契合點正是「基於信任而託付」這樣一種行為或關系。
對信託與理財概念作上述梳理與剖析的啟示在於:如果一個社會經濟體沒有形成或致力於去培育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觀念文化,那它實際上就沒有形成或永遠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理財需求;而如果這個社會經濟體不能形成和完善「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那它也就永遠不可能提供真正意義上的理財服務。
進一步的結論是:「理財」這樣一種市場需求,需要「信託」這樣一種制度供給。或者更明確地說,市場中所有機構或個人正在或將要提供的理財服務,都應該接受一套統一的信託法規體系的規范。
如何選擇信託產品
選擇信託產品當然必須立足於控制信託風險之上。如前所述,就從信託產品暗藏的三處風險點著手分析。首先是看信託產品本身。目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都是針對指定的信託項目,也即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具體的就要看投資項目所處的行業,要看項目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要看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託人即信託投資公司。要選擇有一定市場信譽、有穩定經營業績的公司。這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全國信託投資公司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後,最近幾年仍然出現了極少幾家問題公司,這其中都是因為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擅自挪用信託資金導致危機爆發。所以說,考量一個信託產品時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從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該信託產品的保證措施是否完備。萬一項目出現問題。原先預設的擔保措施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很多公司為了以防萬一,往往都是採取雙重甚至三重擔保措施,以提高信託產品的信用等級。
一般家庭把信託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要量力而行,畢竟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要在分析產品之後選擇合適的來給自己進行財產的增值。在購買信託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資資金全都運用在一款產品上,期限上要長短結合,收益上不宜過多地追求高收益率。畢竟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這是基本常識。一般來說,經營作風穩健的信託機構在設計推出貸款類資金信託產品時,非常關注合作企業的資信狀況和融資成本。在銀行信貸無門而主動尋找信託融資的企業,為了解決當期的資金需求總是不惜高額利率。其實質可能是把企業的財務風險慢慢轉嫁給投資者,潛在風險往往後置,所以投資者一定要理智決策,清醒投資。
D. 信託與其他理財產品的區別
與其他理財產品的區別主要以下幾點:
(1)資金門檻較其他理財產品高。信託資金門檻為100萬。
(2)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經營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3)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信託財產與受託人(信託機構)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受託人解散、被撤消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別。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自己)對信託財產的享有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同時信託財產也不因受益人的債務而被處理掉。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區別。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託人獲得不當之利而使其他委託人蒙受損失,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致使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託財產。
(4)信託管理的連續性。信託一經設立,信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銷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
(5)信託有一定的避稅功能。由於信託收益否有交所得稅,國家沒明確規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稅的效果。
(6)信託資金運用靈活。信託資金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市場,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方式進行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
E.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什麼不一樣么 能介紹介紹么
1、發行主體不同:銀行理財產品是由銀行發行,信託理財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公司不面對中小客戶,沒有銀行那樣遍布全國所有縣市甚至鄉鎮的營業網點,因此在發行信託產品時往往需要藉助銀行的渠道。
2、投資方向不同:投資銀行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認購資金提出會投入銀行資金池。信託理財產品的種類較多,不同產品的投資方向也不盡相同,主要有房地產,基建,股權,債權等。信託產品的本金安全和預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擔保提供。
3、投資門檻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門檻多為5-10萬,比較大眾化。信託的門檻較高,分100萬/300萬兩個檔次,300萬可以自由選擇產品,100萬則限制較多,一個項目通常只有50個名額。
(5)信託產品與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注意事項:
注意辨別銀行自發產品和代銷理財產品。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分清楚,注意看理財產品的登記編碼,以大寫字母C開頭的編碼為銀行自有產品,用戶千萬不要認為是在銀行購買的理財就都是屬於銀行推出的產品,雖然任何的理財都是有風險的。
銀行產品有保本和非保本兩種類型。用戶不要認為銀行的理財產品都是保本的,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高收益往往對應著高風險,用戶購買理財產品時要認真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根據抗風險能力選擇適合的理財產品。
注意看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提出預期的收益和實際收益是有所差異的,並且過去的收益也不能夠代表後期的投資收益。投資人最好結合預期收益率以及購買理財產品的手續費率等估算出投資的實際收益情況,看是否值得投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理財產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產品
F. 銀行理財產品與信託理財產品的區別在哪裡
銀行一般來講低門檻低收益,信託高門檻高收益,以前好多信託產品都是通內過銀行來發的,銀行以低成容本發行理財產品,用來買高收益的信託,從中間獲取利潤的,因為大家都比較相信銀行,所以以前去銀行買都還不一定買得到,現在很多人都可以直接向信託公司或第三方資管公司買信託產品了,信託最好買固定收益類的,信託本身風控都很嚴格的,比如信託項目一般都有融資額兩倍以上的資產抵押,就算出了問題,信託公司出於信用的考慮也會以自有資產墊付,所以信託近年來發展迅猛,已經超過證券市場,直追保險,即將成為國內資產額僅次於銀行業的金融行業
G. 信託產品與銀行理財產品的最大區別是什麼
信託產品就是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一般意義上是指在銀行銷售的產品,但是請注意,銀行理財有可能是自己投行研發的,也有可能是跟人合作開發的,更有可能是代銷其他公司的產品。那如果是代銷,根本就不是自己開發的,算不上銀行理財產品,比如銀行代銷信託產品你說這算是銀行理財還是信託產品?
目前的情況來看,大部分銀行理財和信託產品相比除了門檻低,其他沒有任何優勢,信託有100萬的起步要求,而且很多銀行理財可能就是信託產品,倒賣,做個二道販子而已,你說中國的商業銀行有什麼投行能力?大部分產品還不是拿別人的?
H. 信託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是一個概念嗎
角度不同
舉個例子,某公司向某銀行已經貸款了5000萬,但是還是不夠,該銀行為防範風險過大,也不能繼續增加貸款額,於是通過該銀行發行信託產品.目的是向社會一般投資人融資.銀行可以不進行擔保,相當於是一個中間人,只負責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理財產品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可以包含上述信託產品的例子,也可以是針對央票,短期債券,風險和收益都不相同.也可以是打新股,投資外幣等等.
I. 信託理財產品與其它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信託理財產品作為高瑞理財產品,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特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與其他理財產品的區別主要以下幾點: (1)資金門檻較其他理財產品高。信託資金門檻為100萬。 (2)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經營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3)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①信託財產與受託人(信託機構)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受託人解散、被撤消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②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別。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自己)對信託財產的享有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同時信託財產也不因受益人的債務而被處理掉。③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區別。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託人獲得不當之利而使其他委託人蒙受損失,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致使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託財產。 (4)信託管理的連續性。信託一經設立,信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銷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 (5)信託有一定的避稅功能。由於信託收益否有交所得稅,國家沒明確規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稅的效果。 (6)信託資金運用靈活。信託資金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市場,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方式進行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中融國際信託為您介紹信託理財產品:認購額100萬起,年固定收益率10%,300萬起收益達12%,500萬起收益達14%。風險小收益高。1、安全性:信託基金的成立是極為嚴格的,是國家批準的合法融資渠道,安全可靠。2、低風險:信託基金都有優質資產作為抵押,嚴核考察融資方的背景實力,保證回購能力。3、與銀行同步:所有的國有銀行都代銷信託基金項目,您可以在所有銀行的理財專櫃買到信託產品。4、比銀行的優勢:優質高收益項目都被信託公司老客戶內部消化掉了,不流入銀行等二級市場。
J. 理財產品和信託理財一樣嗎
有點你要清楚,理財≠投資。
理財是保障你現有的資產不貶值。而信託是屬於投資類的。
一般的理財產品種類很多,從1千多元到幾十萬元的都有。而信託產品一般都是300萬起步,低於300萬的很少,且風險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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