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晨光計劃回項目申請答
http://wenku..com/link?url=jrpjmg84wC4qy2LAW-K-fjfNPUbTco8OCNSJK
㈡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的學術研究
獲獎情況
1、2013年表演學院徐健老師參與主演的小品《背影》(盧灣文化館)和《門當戶對》(徐匯文化館)獲得了2013年上海市新人新作小品大賽金獎。其中《門當戶對》獲得了第十節中國藝術節全國小品大賽的最高獎群星獎。
2、2012年10月20日至21日,由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就業技術培訓指導中心、共青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聯合主辦的「2012年全國商業服務業職業技能競賽陳列展覽設計員競賽」總決賽及頒獎典禮在北京隆重舉行。學校設計學院會展專業負責人苗嶺老師榮獲大賽一等獎並被授予「全國會展業十佳設計師」稱號。
3、在2012年德國red dot(紅點)設計獎設計競賽中,張衛偉老師的作品從全球56個國家的3672件作品中脫穎而出,一舉獲得2012「red dot(紅點)設計概念獎」。紅點設計大獎(Red dot design award)是國際公認的全球工業設計領域頂級獎項之一,與德國「IF獎」、美國「IDEA獎」並稱為世界三大設計獎。
4、2012年學校表演學院徐健老師排演的小品《電梯人生》(黃埔區文化館)和《海派農民工》(桃浦文化館)或得了上海市新人新作小品大賽一等獎。其中《海派農民工》獲得了華東六省一市小品比賽的銀獎。《電梯人生》獲得參加全國小品大賽群星獎的名額資格。
5、2014年廣編微電影《屋頂情緣》在東方網微電影大賽中榮獲一等獎
6、2014年廣編學生微電影《畫痣》榮獲亞洲國際青少年影像大賽 「最佳影像作品」金獎
7、2014年原創音樂劇《媽媽再愛我一次》(學生版)獲中國戲劇獎·校園戲劇獎專業組榜首
8、2014年我校承辦的《藝術世界》 雜志榮膺「2014 中國最美期刊」
9、2015年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入選全球最頂尖《QS全球學科排名榜前400名》,藝術與設計類排名進入全球前100位,也是唯一入選的中國純藝術類高校。
科研項目
1、蔣藝等六位教師獲得2014青年教師培養資助項目。
2、設計學院朱曦教師獲得上海市民辦高教處重大內涵建設項目。
3、汪天雲等三位老師獲得上海市民辦高教處重點科研項目。
4、音樂劇《上海夢》獲得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音樂舞蹈類科研項目。
5、《第五、六屆大學生電視節》獲得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文博類科研項目。
6、劉眾等三位教師獲得201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師項目。
7、沈忱等六位教師獲得201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師項目。
8、夏寸草等五位老師獲得2012年上海高校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個人)項目。
9、張同等44位老師獲得上海市民辦高校骨幹教師科研項目。
10、《中國工藝美術創作設計研討活動》獲得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文博類科研項目。
11、《松江大學城》系列油畫獲得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文博類科研項目。
12、張一老師榮獲2012年上海教育發展基金會「晨光學者」榮譽稱號。
13、我校牛玉芝等二位老師獲得上海市學校體育科研青年課題項目。
14、《中國歷史畫展與歷史畫理論研討會》獲得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文博類科研項目。
15、艾婧等四位教師獲得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師項目。
16、設計學院張衛偉教師獲得2011年上海高校教師出國訪學(進修)項目。
17、包為躍等十二位老師獲得2011年上海高校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個人)項目。
18、《百集京劇水墨動畫》項目是一部由長安法制電視劇製作中心有限公司出資,上海藝術學院製作的京劇水墨動畫項目,該項目主要結合中國傳統繪畫藝術手段,用數字化技術實現水墨效果,創作出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藝術精品。其主要合作內容:聯合組建上海視覺學院「水墨動畫研發基地」;水墨動畫創作及核心製作技術研發; 圖書館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圖書館位於學院標志性建築----圖文信息中心內北側,分上下兩層,建築面積約6000平方米,截止2015年,藏書近20萬冊,其中建築、繪畫、雕塑、平面設計、服裝設計、攝影、電影、表演等藝術類專業圖書佔到近1/3。原版藝術類專業外文圖書2000多冊,原版外文期刊18餘種。另藏有各類電子圖書5萬冊。並藏有一定數量的多媒體資料和光碟資料。館藏的多媒體資料包括館藏的多媒體資料包括以數字化視頻節目為主要內容的視聽點播系統、數字化電影資料庫、超星名師講壇和全國文化工程共享資源。資料庫則包括萬方論文庫和萬方期刊庫等。圖書館開設的服務區域包括專業閱覽室、綜合閱覽室、外文資料閱覽室、信息共享區、多媒體電子閱覽室、多媒體影視觀摩室,座位計有500餘個。其中信息共享區為國內圖書館第一家擁有全新概念,通過一個共享的平台,由各學科專家現場或在線為用戶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務的空間。
實訓管理中心
實訓管理中心是為SIVA乃至大學城各兄弟院校服務的教學機構,屬於當代視覺藝術教育的造型技術公共基礎平台。 它的建立主要體現當代視覺藝術教學的理念。工作室平台位於校區東北角的實訓大樓,總面積二萬四千平方米,擁有雕塑、陶瓷、玻璃、版畫、雕塑、金屬、綜合材料、演藝、數碼藝術等三十二個工作室以及多功能教室。 將成為上海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試驗平台,同時也是一個具有一定水準的產、學、研結合的實踐平台和全面開放的共享平台,填補國內大型綜合型藝術實驗工作項目的空白。 學校建立了與國際高等藝術教育界開展廣泛交流與合作的國際平台。成員包括英國聖馬丁藝術與設計學院、美國羅德島設計學院、法國國立美術學院、丹麥設計學院、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維多利亞藝術學院、德國藝術學院、芬蘭赫爾辛基美術設計學院、香港演藝學院、香港理工大學、日本武藏野藝術設計學院等國際知名藝術院校的校長。
㈢ 湖南大學外國留學生如何申請獎學金
一、國家助學金
為體現黨和Government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他們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國家設立了「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
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包括當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2、申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政治思想覺悟高,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大學生守則,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現象,未受過處分;
(3)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堅持鍛煉身體,身體素質好,達到國家體育鍛煉合格標准;
(4)勤奮好學,積極上進;
(5)通過學校組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資助金額: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二、新疆少數民族品學兼優貧困學生專項補助金
新疆教育廳資助經費大部分用於學生的直接補貼。根據學生實際困難程度以及學習成績和日常行為表現,分等級資助。
1、資助對象:
全校新疆少數民族在校本科生
2、申報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上要求進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維護祖國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大學生守則;
(3)學習刻苦努力,積極進取,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3、資助金額: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人。
三、美國晨光基金會助學金
由美國晨光基金會在我校捐資設立湖南大學「美國晨光基金會助學金」。用以支持湖南愛心事業,激勵湖南大學在校優秀貧困生刻苦學習,全面發展,成為推動未來社會發展的優秀人才。
1、資助對象:
湖南大學非畢業班在校本科學生。
2、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家庭經濟困難,在學校的貧困生資料庫內;
(3)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成績優良,評比學年無重修科目;
(4)申報者須在學校、學院、各班級組織擔任主要學生幹部和團幹部,積極參加公益活動且有一定實績.
(5)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項活動,關心集體,尊重師長,團結同學,文明禮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3、資助名額:每年50名,約2000元/人。
四、白芳禮勵志助學金
為幫助湖南大學身患重大疾病、身體殘疾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鼓勵他們積極克服困難、勇敢挑戰自我,並在學生中樹立先進典型,形成榜樣力量。湖南大學北美校友個人捐贈湖南大學第一期「白芳禮勵志助學金」。
1、資助對象:
湖南大學在籍或申請報考並被湖南大學錄取的身患重大疾病、身體殘疾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申報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
(2)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特別想讀書;
(3)能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自強不息,勇敢面對挫折困難;
(4)家庭特別困難。
3、資助額度: 2000-8000元不等。
五、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湖南大學助學金
香港新鴻基集團是香港最大的地產公司之一,主要經營地產,物業等。集團下屬的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是一個非盈利的民間組織,旨在「育人樹人科教興國」 。香港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與我校在2005年6月達成協議,基金會將在2005年至2012年資助我校143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標准為5500元/人/年。資助金總金額為786.5萬元。
1、申報條件:
(1)我校每年度全日制本科生新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良好的社會公德,遵守法紀,行為文明,作風嚴謹;
(3)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大學期間全部或部分學習和生活費用,有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且必須在貧困生庫內,來自西部、國家重點扶貧縣的同學優先;
(4)學習成績優異,無不及格科目。且專業加權成績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10%以內;
(5)個人品德優秀,樂於助人,甘於奉獻,積極參加公益活動。
3、資助金額:5500元/人/年
六、匯豐銀行獎學金:
1、資助對象
大學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的在校本科生。對於經濟與貿易學院與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適度優先考慮,以進一步表示匯豐銀行對商業教育及環境保護的支持。
2、申報條件:
(1)上一學年度專業排名處於本年級本專業前10%;
(2)綜合素質排名處於班級前10%,志願服務,社會實踐,課外文體活動等方面特別突出;
(3)在滿足前兩個條件下,家庭狀況貧困的學生可以獲得優先考慮;
(4)在滿足前兩個條件下,農村生源可以獲得優先考慮。
3、資助額度: 8000元/人/年
七、新長城助學金
由中國扶貧基金會設立,根據社會各界捐助金額,資助簽約高校的相關特困學生。
1、資助對象:
經濟特困的在校本科生。
2、資助金額:
每人每年2000元或1840元生活費用。
八、EMBA助學金:
由湖南大學EMBA同學會捐資設立「EMBA助學基金」,幫助湖南大學來自汶川地震災區的受災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資助對象:
在汶川地震中來自災區的家庭經濟或人員遭受重大損失的全日制在校貧困本科生。
2、申報條件:
(1)家庭因地震受災比較嚴重的重災區的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並有當年的貧困證明;
(3)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社會責任感;
(4)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
3、資助額度:每人4000元/年。
九、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扶助項目
1、扶助對象:
湖南大學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申請人於大三學年期末直接通過華民慈善基金會網站向基金會提出申請。主要扶助對象為亟待提高就業能力的貧困學生。
2、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湖南大學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大三學生,不包括應屆畢業的碩士生和博士生。
(2)在所有大學課程中,不可超過三門或三門以上課程不及格、不合格者;未受到學校記過及以上處分。
3、資助額度:每人5000元/年(其中4000元用於直接發放給受助學生,1000元用於受助學生就業能力培訓)。
㈣ 關於巴金的全部資料
巴金(1904.11.25 - 2005.10.17)原名李堯棠,祖籍浙江嘉興,生於四川成都一個官宦家庭。自幼在家延師讀書。五四運動中接受民主主義和無政府主義思潮。1920年至1923年在成都外語專門學校攻讀英語,參加進步刊物《半月》的工作,參與組織「均社」,進行反封建的宣傳活動。1922年在《時事新報·文學旬刊》發表《被虐者的哭聲》等新詩。
1923年赴上海,不久到南京東南大學附中讀書,1925年夏畢業後,經常發表論文和譯文,宣傳無政府主義。1927年赴法國,翌年在巴黎完成第一部中篇小說《滅亡》,1929年在《小說月報》發表後引起強烈反響。1928年冬回國,居上海,數年之間,著作頗多。主要作品有《死去的太陽》、《新生》、《砂丁》、《萌芽》和著名的「愛情三部曲」《霧》、《雨》、《電》。1931年在《時報》上連載著名的長篇小說「激流三部曲」之一《家》,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我國現代文學史上最卓越的作品之一。
1934年在北京任《文學季刊》編委。同年秋天東渡日本。次年回國,在上海任文化生活出版社總編輯,出版「文學叢
刊」、「文化生活叢刊」、「文學小叢刊」。1936年與靳以創辦《文季月刊》,同年與魯迅等人先後聯名發表《中國文藝工作者宣言》和《文藝界同人為團結禦侮與言論自由宣言》。
抗日戰爭期間輾轉於上海、廣州、桂林、重慶,曾任《吶喊》周刊(後改名《烽火》)發行人、主編,擔任歷屆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的理事。1938年和1940年分別出版了長篇小說《春》和《秋》,完成了「激流三部曲」。1940年至1945年寫作了「抗戰三部曲」《火》。抗戰後期創作了中篇小說《憩園》和《第四病室》。1946年完成長篇小說《寒夜》。短篇小說以《神》、《鬼》為著名。抗戰勝利後主要從事翻譯、編輯和出版工作。
1949年出席第一次全國文代會,當選文聯常委。1950年擔任上海市文聯副主席。曾兩次赴朝鮮前線訪問,輯有《生活在英雄們中間》、《保衛和平的人們》兩本散文通訊集。1960年當選中國文聯副主席和中國作協副主席。「文革」中,遭到了殘酷的迫害。1978年起,在香港《大公報》連載散文《隨想錄》。由他倡議,1985年建立了中國現代文學館。他的著作被譯為多種文字。1982年至1985年相繼獲得義大利但丁國際榮譽獎、法國榮譽勛章和香港中文大學榮譽文學博士、美國文學藝術研究院譽院士稱號。任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全國文聯副主席。
㈤ 江西師范大學有哪些獎學金
政府、學校設立以下學生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國家獎學金、其他獎學金。
慈善機構在我校設立以下學生獎學金:杜玉如師范教育獎學金、福慧慈善基金會獎學金、熊智明獎學金等。
獎學金是為資助世界各國學生、學者到中國高等學校進行學習和研究,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誼,中國政府設立了中國政府獎學金。
國家最高獎學金額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中國政府獎學金分為全額獎學金和部分獎學金。
中國政府全額獎學金內容如下:免交注冊費、學費、實驗費、實習費、基本教材費和住宿費。
本科生獎學金、普通進修生獎學金、高級進修生獎學金可向所在國負責留學生派遣的政府部門,申請時間一般在每年的2-4月。
㈥ 新生怎麼申請湖南大學助學金
一、國家助學金
為體現黨和Government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他們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國家設立了「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
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包括當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2、申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政治思想覺悟高,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大學生守則,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現象,未受過處分;
(3)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堅持鍛煉身體,身體素質好,達到國家體育鍛煉合格標准;
(4)勤奮好學,積極上進;
(5)通過學校組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資助金額: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二、新疆少數民族品學兼優貧困學生專項補助金
新疆教育廳資助經費大部分用於學生的直接補貼。根據學生實際困難程度以及學習成績和日常行為表現,分等級資助。
1、資助對象:
全校新疆少數民族在校本科生
2、申報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上要求進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維護祖國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大學生守則;
(3)學習刻苦努力,積極進取,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3、資助金額: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人。
三、美國晨光基金會助學金
由美國晨光基金會在我校捐資設立湖南大學「美國晨光基金會助學金」。用以支持湖南愛心事業,激勵湖南大學在校優秀貧困生刻苦學習,全面發展,成為推動未來社會發展的優秀人才。
1、資助對象:
湖南大學非畢業班在校本科學生。
2、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家庭經濟困難,在學校的貧困生資料庫內;
(3)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成績優良,評比學年無重修科目;
(4)申報者須在學校、學院、各班級組織擔任主要學生幹部和團幹部,積極參加公益活動且有一定實績.
(5)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項活動,關心集體,尊重師長,團結同學,文明禮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3、資助名額:每年50名,約2000元/人。
四、白芳禮勵志助學金
為幫助湖南大學身患重大疾病、身體殘疾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鼓勵他們積極克服困難、勇敢挑戰自我,並在學生中樹立先進典型,形成榜樣力量。湖南大學北美校友個人捐贈湖南大學第一期「白芳禮勵志助學金」。
1、資助對象:
湖南大學在籍或申請報考並被湖南大學錄取的身患重大疾病、身體殘疾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申報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
(2)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特別想讀書;
(3)能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自強不息,勇敢面對挫折困難;
(4)家庭特別困難。
3、資助額度: 2000-8000元不等。
五、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湖南大學助學金
香港新鴻基集團是香港最大的地產公司之一,主要經營地產,物業等。集團下屬的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是一個非盈利的民間組織,旨在「育人樹人科教興國」 。香港新鴻基地產郭氏基金與我校在2005年6月達成協議,基金會將在2005年至2012年資助我校143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標准為5500元/人/年。資助金總金額為786.5萬元。
1、申報條件:
(1)我校每年度全日制本科生新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良好的社會公德,遵守法紀,行為文明,作風嚴謹;
(3)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大學期間全部或部分學習和生活費用,有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且必須在貧困生庫內,來自西部、國家重點扶貧縣的同學優先;
(4)學習成績優異,無不及格科目。且專業加權成績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10%以內;
(5)個人品德優秀,樂於助人,甘於奉獻,積極參加公益活動。
3、資助金額:5500元/人/年
六、匯豐銀行獎學金:
1、資助對象
大學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的在校本科生。對於經濟與貿易學院與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適度優先考慮,以進一步表示匯豐銀行對商業教育及環境保護的支持。
2、申報條件:
(1)上一學年度專業排名處於本年級本專業前10%;
(2)綜合素質排名處於班級前10%,志願服務,社會實踐,課外文體活動等方面特別突出;
(3)在滿足前兩個條件下,家庭狀況貧困的學生可以獲得優先考慮;
(4)在滿足前兩個條件下,農村生源可以獲得優先考慮。
3、資助額度: 8000元/人/年
七、新長城助學金
由中國扶貧基金會設立,根據社會各界捐助金額,資助簽約高校的相關特困學生。
1、資助對象:
經濟特困的在校本科生。
2、資助金額:
每人每年2000元或1840元生活費用。
八、EMBA助學金:
由湖南大學EMBA同學會捐資設立「EMBA助學基金」,幫助湖南大學來自汶川地震災區的受災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資助對象:
在汶川地震中來自災區的家庭經濟或人員遭受重大損失的全日制在校貧困本科生。
2、申報條件:
(1)家庭因地震受災比較嚴重的重災區的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並有當年的貧困證明;
(3)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社會責任感;
(4)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
3、資助額度:每人4000元/年。
九、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扶助項目
1、扶助對象:
湖南大學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申請人於大三學年期末直接通過華民慈善基金會網站向基金會提出申請。主要扶助對象為亟待提高就業能力的貧困學生。
2、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湖南大學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大三學生,不包括應屆畢業的碩士生和博士生。
(2)在所有大學課程中,不可超過三門或三門以上課程不及格、不合格者;未受到學校記過及以上處分。
3、資助額度:每人5000元/年(其中4000元用於直接發放給受助學生,1000元用於受助學生就業能力培訓)。
㈦ 晨光學慣用品基金會聯系方式
1.進入聯系人模塊後,您可以導入以前保存在Excel中的聯系人信息。在導入前,請將Excel文檔另存為逗號分隔文件(CSV)。然後單擊 工具 -> 導入。(提示:請確保待導入的逗號分隔文件的第一行為列標題行。)
2.單擊「新聯系人」 ,即可添加聯系人信息。您還可以為聯系人添加附件、照片、備注等信息。除此之外,還可以設置聯系人的生日提醒,進行分組管理等。
3.聯系人可以按表格或者卡片方式來顯示。單擊菜單 視圖 -> 表格/卡片 即可切換。
4.如果您想查找聯系人,除了通過聯系人名字的首字母篩選或定位之外,還可以單擊「搜索」按鈕。只要在文本框中輸入相應文字,軟體將會為您呈現與之相關的聯系人。
效能通訊錄可以記錄同學的生日,當天來個驚喜祝福,讓TA感動讓TA知道原來你還記得TA。
㈧ 晨光彩虹基金會是干什麼的
晨光彩虹基金是晨光文具在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支持下成立的公益慈善基金會,該版基金會權專注於資助包括貧困兒童、鄉村教師、孤寡老人等在內的群體。截至目前,晨光彩虹基金開展了諸如聚焦留守青少年的「金種子計劃」項目,喚起公眾關注自閉症和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藍天至愛計劃」項目,內部員工關愛項目「晨光心」,以及與各類NGO組織共同傳播公益慈善理念的「彩虹在行動」等具有晨光特色的公益品牌項目。
㈨ 臉部受傷,留下一個疤,能要求多少精神損害賠償
一、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
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是指哪些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可以請求獲得賠償精神損害。在確定其范圍時應從維護人身權利和人格權這兩個方面出發,而我國的立法也是依照以上兩方面對其加以確定。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一)自然人因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人格就是指人之所以為人的尊嚴和價值。人格權就是指與特定民事主體的人身不能分離的固有的人格利益,當其被法律確認為民事權利時,就是人格權。而人格權的保護有精神利益型(如賠禮道歉等),也有經濟利益型(如賠償財物等),通常我們對精神損害賠償中的賠償范圍都以《民法通則》中第120條中所規定的人格權為依據,在《解釋》中對人格權的保護作了較大的完善,從人格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上進行了全面的保護。《解釋》中第一條第一款第二、三項中的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象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表現為人格的社會屬性,而物質性人格權是它們賴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礎,它一旦受到損害往往是難以補救的。例如生命的死亡和身體健康造成了殘疾等。雖然這方面的損害在以往的法規中也有所保護,如《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及一些行政上的法規等,都作了有關補償的規定,但這是比較特別的,都不帶有普遍性,況且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和現有的判例中也沒有對此明文寫出「賠償精神損害多少……」等,這確是一個令人感到比較尷尬的現象,而現實辦案中,人民群眾也反映較為強烈,原、被告雙方的矛盾也特別的尖銳,為達到「雙滿意」或避免當事人無謂的投訴,法官往往為此費盡口舌的作雙方當事人的解釋工作,但是死者的家屬都是忿忿不平的,這不知是司法界的悲哀還是作為法官的悲哀?另外在《解釋》中對人格權作了擴張,其將身體權作為一獨立的人格權利,從以往的民法中的生命健康權中單獨提取出來,使得一些在健康權中難以確定的侵害行為得以制裁,如強行紋身、偷剪法辮、強制抽血等等。這些均侵害他人身體權
(二)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這一點是基於《民法通則》第5條規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民事權益包括了公民的權利和利益,而公民的隱私應視作為公民的一項公民的合法權利。在以往是作為名譽權的一個內容來給予保護,但是隱私權對比名譽權而言確有其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一面,如婚姻法以及民訴法、刑訴法中也列出了涉及有關個人隱私、國家秘密、企業的商業秘密等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這就很明白的看出來,在法律上公民的隱私始終是在無形中給予了一定的保護,但這些保護是不周延的,只有明確地將隱私權納入民法的保護范圍,使它成為受法律保護的一種獨立的人格權才能使其得以充分的保護,隱私權和名譽權應該是並列的。那麼何為隱私權?如何才能確定其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呢?「隱私權」的概念至今在國內外的理論界仍有不少爭論,其中最早是美國的一些學者認為它是「不受旁人干涉、搞擾的權利」、「獨自一人享有的權利」…,而到了20世紀80年代,日本的學者將其說是「個人情報保密權」,其內涵是「保持作為人的尊嚴與作為獨立自主的人格來自由地形成自己的人生觀所必不可缺乏的東西」……。而我認為,要確定隱私權的概念,首先要了解何謂「隱私」,所謂「隱私」就是不願告人的或不願公開的個人的事。所以,我們可以將「隱私權」定義為:公民依法享有不願告人的或不願公開為他人得知的並客觀存在的個人信息情報的秘密人格權。若需確定其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這要從侵害方是否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並對他人進行里侵害,造成他人的精神或肉體上的痛苦等方面給予考慮。通常我們可以從侵害人的行為是否有違反公序良俗這方面給予衡量,如挖別人的祖墳、在他人婚宴進行中播放哀樂、在公共浴室私設微型錄像機進行偷拍(這在台灣省也曾出現這類案件)……等等有違公共道德的行為皆可認作其侵害他人權益,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為。
(三)特定的身份權利受到侵害,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我們的民事法律體系中, 身份權利其包含有特定的人格和精神利益。這一種特定的人格和精神利益通常表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如夫妻關系、母子關系、父子關系等等。而對這一種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關系造成嚴重傷害,同樣是一種精神傷害,其監護人有權對這種非法侵害提起訴訟,並請求給予精神損害賠償,這是從單純的人格權利向特定人格和精神利益的特定身份權利的延伸。
(四)對人格利益的延伸保護。
《民法通則》中稱,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自然人死亡後,其主體資格就隨之消亡,所以他的人格權也就無載體了,但由於此人有其近親屬存於世上,對死者的人格要素對於在世的近親屬仍有一定的影響。這體現在其近親屬對死者的崇敬、懷念及敬仰等一系列的精神寄託,而對死者的聲譽、名聲等人格的詆毀,都對其在生的近親屬造成一定的痛苦,對這類特定的人造成侵害。例如在《荷花女》小說連載的侵權案中,作者對女主人公「荷花女」的某些描寫是對「荷花女」生前的名聲造成一定的毀壞,導致其在生的母親精神受到打擊,一病不起而住院治療。為此事,其母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令侵權者魏錫林及《今晚報》敗訴。這就是典型的侵犯他人的人格利益並且對人格利益保護的一種延伸。因此,對死者的人格侵害實際上是對其仍生活著的近親屬的一種人格尊嚴及精神利益的侵害。這類案件判侵權方敗訴,實質上也是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的表現,這是符合我國的立法精神的。
(五)對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財產權利的保護。
通常,精神損害賠償是針對人格權和身份權受到侵害而言,但在某些特定的物品,對於持有者具有特殊的意義,是持有者的一種精神寄託並賦予它人格的象徵意義。而由於侵權方的行為導致此物件的永遠滅失或損毀,這侵權人的行為也是對物品持有者在精神上的一種損害,例如:照像館不慎遺失顧客僅有的一張已逝世先人的遺照,令此人深受打擊,極為悲痛。這不能以財產的有形損害而論,倘若以照片的物質價值而賠償受害方一元幾角的話,這絕對是有悖公理的,所以當持有者對此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法院應予受理,並對為此而在精神上受到傷害者給以適當的補償和撫慰,同時也給有過錯者予適當的懲戒。但我們在對其認定要從嚴掌握,慎重對待。
二、 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
財產損失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來實現,但精神損害卻難以量化,它是一種無形的損害。精神損害賠償僅是作為對被侵害方的一種撫慰性質,這就給這種賠償數額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而我國民法上對精神損害賠償是以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及金錢賠償兩種方式進行救濟。針對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對此我們應分別具體對待。我國現行對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通常是根據以下因素加以確定:
第一,根椐侵害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行為人的過錯程度我們要考慮其是主觀故意還是過失所造成的。行為人侵害他人主觀心態為故意的,一般會絞盡腦汁、不計後果地去追求,其手法上會十分惡劣,在這一種心態下所造成的侵害後果一般比過失心態所造成的侵害後果要嚴重。
第二,根椐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以不同的手段在不同的場合以不同的行為方式所造成的後果也不同。在公共場合傳播和在私下場合傳播損害他人的人格權以及通過電台、報紙或以貼大字報等形式傳播損害他人的人格權所造成的侵害後果也不一樣。在這里我們要適當的考慮到時間、空間、領域等范圍所造成的損害程度加以確定。
第三,根椐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侵害所造成被侵害人的損害程度也是賠償是否成立的一個重要因素。所謂的後果,不一定非要使被侵害人自殺或者精神失常才算是一種後果,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為對於精神損害,是明確地表明侵害行為使被侵害人的精神受到傷害,感受到痛苦,被侵害者理應受到法律的救濟。通常,在現實社會中,不同素質的人對於同一種侵害其反應和感受也有所不同。當然,我們不提倡把精神受損害方是否為社會名人作為損害後果的一個因素,盡管這是客觀的,但這提法把人分作貴賤兩等級是不對的。我們可認為社會名人名譽權受到侵害,其影響空間、范圍大大超過一般群眾名譽受侵害所造成的影響,對其所造成的損失(無形)也比一般群眾要大,高素質的人的恥辱感通常也比一般低素質的人更為強烈。我們對此給以相應的懲罰也可以盡可能地發揮其社會效果,凈化社會環境,警醒世人自覺遵守社會的公序良俗。
第四,根椐侵權人獲利情況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精神損害賠償是對被侵害方的一種補償、撫慰,也是對侵害方的一種經濟懲罰。如沒有這種懲罰性,那麼對於侵害方就失去了意義。例如侵權方以某一社會「名人」為目標,以其名義寫一影響較大的傳記,在社會上造成轟動並十分暢銷,可以想像其獲利是十分豐厚的,這傳記無論對此「名人」是褒是貶,都是對他的一種侵權。在這類訴訟中,倘若以一般的精神損害糾紛來處理,責令侵害方賠禮道歉或恢復名譽,而沒有針對侵害方獲利巨大這一情節判令其賠償巨額金錢的話,這一判決就失去其懲戒違法行為這一社會意義,而侵權方得不到應有的懲戒,那麼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相信社會中此類人將會蜂起而仿效之,其後果將是十分惡劣的,而另一方面也違背了其立法本意。
第五,根椐侵權人承擔責任的能力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精神損害賠償既是支被侵害方的一種撫慰,也是對侵害方的一種懲罰和教育,我們應掌握好這一懲戒的尺度,才能達到以上的效果。我認為,對一些相對弱勢的公民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予以適當的懲戒,即可達到懲罰和教育的目的,但對一些強勢群體,則可以加大懲戒力度。道理很簡單,你作為強勢群體,你享有了比他人多的社會資源,也享有了崇高的社會聲望與地位,你就必須或有義務更好地遵守社會規范,為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起到表率作用;你一旦侵害他人,你將受到的懲罰必須使你感受到的痛苦和對方的痛苦是一樣的,通俗的說就是罰得侵害方「肉疼」。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都是採用此方式,他們稱之為「懲罰性賠償」,美國的學者指出,為侵權行為而支付的損害賠償金的47%均為包含有懲罰性在內的精神損害賠償。其目的就是削弱侵權人的經濟基礎,防止他重新作惡。從這里我們可以想像在西方國家中對精神損害賠償的重視,這也是一種「以人為本」,強調「人格權」的一種體現。所以在他們的國家中的社會上層人物是比較注意自己的言行的。而在我國,這方面的判例是十分罕見的,但我以為,對此也不妨給予借鑒。試想,一個身家千萬或更多的大款,他肆意的對他人的人格權進行踐踏、侵犯,給他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我們難道僅僅判令他向受害方賠禮道歉、或者賠償幾十元、幾百元、或幾千元就過去了?我相信這種隔靴搔癢式的懲戒對於侵害方是起不到絲毫的懲戒、教育的作用的,反而讓他更加肆無忌憚的踐踏、藐視法律,實際上也是縱容他去作惡、繼續侵害他人。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他既然有如此的社會地位,享有如此多的社會資源,如此高的社會威望;他就有義務去為這社會擔負起更多的義務和責任,這從某方面來說也是權利和義務的對等。強勢群體在社會上本來就是一強者,倘若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在這方面仍一律平等,那麼,弱勢群體的人格權就會極易受到強勢群體的侵害,因為法律對他們的懲戒是如此的蒼白無力,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人格在社會中是平等的,決不允許某人有權有勢則可肆意踐踏他人的人格權,法律也有必要加強對弱者的保護力度,這也是現代社會立法的價值取向。在此有人會說,同一人受到不同的「群體」的侵害會有不同的金錢賠償,這就要看「運氣」了。持這種觀點的人他是走向了純粹的「獲利」心態而忽視了「精神損害賠償」的立法本質,其本質是懲罰和教育侵權方而讓受侵害方得到精神和物質的撫慰、補償。從宏觀上說,國家立法的本質就是化解社會矛盾,使社會各階層更加和諧。倘若我們不考慮實際情況而作出不符合當事人賠償能力的判決,這將會使這一判決無法實施,這既不能對被侵害人作出補償,或者即使實施了判決也失去了對侵害方的懲罰和教育意義,從而使法院的判決喪失了其應有的社會效果和意義。
第六,根椐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這主要是考慮到社會因素,我國地域寬廣,民族眾多,歷史悠久且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在貧困地區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就可以彌補被害方的精神創傷,也對侵害方起了懲罰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經濟十分發達的地區卻必須支付數倍或十多倍的金額,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所以我們要針對不同的地區作一綜合的考慮,以尋求最佳的平衡點。
三、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與其他法律、法規的相互協調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法學界有人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獨立民事訴訟僅是程序不同,在實體上不應有什麼差別。刑法作為一個公法,它是針對社會上的犯罪行為進行打擊,是不以個人的意願而變更的;民法作為一個私法,它在這方面所體現的是對公民人格利益的保護,是使被害從經濟上得到經濟賠償並在精神上得到撫慰。其中對犯罪分子的懲罰與給予被侵害方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撫慰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刑事犯罪分子一經判定罪名成立就必須受到刑法的制裁,這是不由被侵害方表示是否放棄對犯罪分子的懲罰而是否實施的;但倘若涉及到人格權上的精神損害賠償,則是由被侵害人的提起訴訟為前提的,是否放棄全由被侵害方決定,國家不應剝奪他的這項權利。另外,刑法刑法第36條及刑訴法第77條中所規定的附帶民事賠償中的賠償也無明確規定已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在內,而依照《解釋》的規定,侵害他人人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精神賠償責任。同時《解釋》第12條規定:「在本解釋公布施行之前已經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釋,其內容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准」。所以,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是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
而另一種觀點認為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份子進行判刑令其坐牢,懲罰了犯罪份子,這就已經包括對被害人精神上的撫慰,這種撫慰與民法中的撫慰性質也是一樣的,而刑法第36條及刑訴法第77條中所規定的附帶民事賠償中的賠償經濟損失是指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所以就無須另行在精神損害上給予賠償,倘若對所有被侵害人都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這對以後的操作和執行也是比較困難的,也不符合立法的本意。另外,最高院法釋[2000]47號《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的規定》第1條第2款規定:「對於被害人因犯罪的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針對以上爭論,在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30次會議針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問題的請示也給予了批復,明確了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是不予受理的。並通過法釋「2002」17號公告予以公布。因此,這些爭論可暫告一段落。
(二)關於國家侵權賠償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依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國家賠償法獲得賠償。對於以上的規定,多存在於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中,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而產生的賠償。而精神損害賠償是關於民事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倘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民事活動中因執行職務而導致他人精神受到侵害,只要符合有關的法定侵權構成要件,也可以根椐《解釋》的規定,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三)關於植物人和精神病人能否成為精神損害賠償訴訟中的主體問題。
精神損害是一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而從精神上、肉體上感到痛苦。但是,倘若一個人受傷害而成為植物人或精神病人,從醫學角度上講,他是不可能在精神上或肉體上受到什麼的精神損害。但是,一個正常健康的人因受到侵害而失去了這一種感知能力,不能體驗人生中的喜、怒、哀、樂,其雖生存,但卻喪失了這一人生的意義;雖然他無法感知,直觀上是不存在積極精神上的損害,但是這一種侵害實際上是一種消極的精神損害。這一種損害是值得全社會的深切同情和道義上的扶助,也理應得到法律上的救濟。雖然法律及《解釋》中無明文對此加以規定,但他作為一個人,是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只不過其需要代理人代理進行訴訟。
綜上所述, 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確定在我國是一項比較新的課題,但也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十分關心的問題,而我國對此項的立法起步較晚。客觀的說,我們還不能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們只能針對我國的現實情況進行立法,這需要從我國民的綜合素質和具體情況來進行研究,切不可盲目的照搬,對此,我們應秉承一種「揚棄」的態度。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我國大力提倡法制的情況下,不久的將來,我國的法律體系將是世界上最為完善和先進的體系之一。
參考文獻:
1、參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1次會議通過的法釋(2001)7號文《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2、張忻如:《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等訴山西晨光實業公司等發布虛假廣告侵犯名譽權案》、《人民法院案例選》199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