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敦和慈善基金會的組織架構
敦和基金會由治理決策機構理事會和執行團隊秘書處兩部分組成。理事會承擔決策職能,秘書處為基金會的執行機構,下設項目、研發、傳播和綜合等職能部門。
② 慈善組織的組織形式有哪些
慈善組織可以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
慈善組織不是與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並列的第四類社會 組織。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是組織形態,而慈善組織是其組 織屬性。換句話說,慈善組織必須依託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 而存在。
基金會是慈善組織的基本形態。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營利法人。 基金會在本質上是一種面向社會公眾開展慈善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是 一種基本的慈善組織形態。
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 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依法成立、以面向社會公眾開展慈善活 動為宗旨的社會團體即慈善組織。我國大量的慈善會在法律地位上屬於 社會團體法人,它們從事慈善活動,屬於慈善組織。
③ 慈善組織有哪些組織形式
慈善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慈善組織可以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這一規定表明,慈善組織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即:基金會、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這就釐清了慈善組織與社會組織現有的三種形式的關系,也表明慈善組織不是一種新類型的社會組織。
在現有三類社會組織中,基金會是利用捐贈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非營利性法人,總體上應當屬於慈善組織,如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愛佑慈善基金會、安利公益基金會、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等。
社會團體是指公民自願組成,實現會員共同意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主要類型有協會、學會、研究會、促進會、聯合會、校友會等。社會團體中,以慈善即社會公共利益為宗旨,而不是服務於會員群體利益的屬於慈善組織,如中華慈善總會、中華環保聯合會、中國扶貧開發協會、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等。主要服務於團體會員的社會團體不屬於慈善組織,如行業協會、商會等。
社會服務機構此前被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主要類型有非營利的民辦教育機構、民辦醫療機構、社工服務機構等。社會服務機構中面向廣大公眾、弱勢群體提供慈善服務的屬於慈善組織,如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百年職校等。
④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機構設置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現任理事長為陳鐵迪女士,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共23人。版理事會下設募捐權委員會、救助委員會、宣傳文化委員會、資產管理委員會等四個專業委員會和眾仁服務中心。這些部門之下分設籌款工作部、對外聯絡部、慈善物資管理中心、醫療工作部、慈善教育培訓中心、宣傳文化部、《至愛》雜志社、慈善事業發展研空中心、資產管理部、眾仁花苑、眾仁樂園、金山眾仁護理院和眾仁兒童康復中心。基金會在全市19個區縣設立了分會。2004年底,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成立了慈善義工總隊。
基金會還設有審計室、監事會、法律顧問團、會計顧問團等機構,對業務和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每年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對基金會的財務進行審計檢查,通過《解放日報》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
捐款人可通過上述各種渠道查詢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也可獲取受助人的名單和通訊方式直接聯系。
⑤ 河仁慈善基金會的組織機構
作為中國第一家以捐贈股票形式支持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基金會,河仁基金會開創了中國基金會資金注入方式、運作模式和管理規則的多個第一。
河仁慈善基金會在管理模式上也將不同於以往。基金會採取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定位為資助性慈善基金。邀請13名知名人士任理事,基金會的重大事項均由理事會決策,理事會由監事會監督。還將聘請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參與審計,每年定期公開審計報告及慈善項目名單。
基金會下設四個管理機構,分別負責預算和財務管理、慈善項目管理、資產直接項目投資和間接項目投資。
在今後基金會的運作上,曹德旺表示,基金會將秉承「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運作,為保證「每一分錢的去向都讓社會知道」,基金會將像國際上市公司一樣規范管理,定期公開審計報告和慈善項目名單,基金會的每一件事都會向社會公告。
組織機構圖示
⑥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機構職能
接受海內外社會各界的慈善捐贈,按捐贈人的意願和基金會的宗旨,興辦和資助版各項社會公益權事業,協助政府制定本市慈善事業的發展規劃;為殘疾人、鰥寡孤獨、處境困難兒童等有特殊困難的弱者提供各種形式的幫助,資助本市慈善設施的興辦和改造;同海內外慈善組織開展交流和合作,為海外在滬投資慈善設施者提供咨詢服務。
募集的現金主要按照捐贈人的願意和基金會的宗旨,興辦和資助各項社會慈善公益事業,為殘疾人、鰥寡孤獨、處境困難兒童等有特殊困難的弱者提供各種形式的幫助。對於募集的物資,將適合外省市救災助困的物資直接發往對口扶貧省區;將適合調劑變現的物資統一由上海慈善捐贈物資服務中心組織調劑,所得資金用於發展上海慈善事業。
⑦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機構簡介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成立於1994年,屬非營利性法人。主要業務范圍是籌集基金,舉辦各類慈善活動和發民社會慈善事業。十一年來,本會堅持「依靠社會辦慈善,辦好慈善為社會」的宗旨,實施「安老、扶幼、助學、濟困」的慈善項目。截止2005年9月,累計募集款物13.18億元,其中募集基金12.36億元,物資0.86億元;出資實施慈善項目6.34億元,占可使用基金的62%(其中工作及人員辦公經費占總支出的5.6%);救助各類困難群體56餘萬人次,每年直接受益者超過13萬人次。經評估,目前基金會總資產達4.088億元;社會價值資產達59.4億元,信用等級為AAA級。
2009年6月20日,依照國務院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和《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章程》的有關規定,選舉產生了24名第四屆理事會成員。並經投票選舉馮國勤任第四屆理事會理事長,萬明、任文燕、宋儀橋、陳安傑、金閩珠、周劍萍、施德容、覺醒、夏秀蓉、郭開榮、崔善江任副理事長,金閩珠兼任秘書長。聘任了10名監事會成員,羅世謙任監事長。會議還一致贊成和擁護授予前三屆連任理事長、德高望重、深受大家愛戴的陳鐵迪為名譽理事長,新聘請了顧問和名譽副理事長等。理事會下設募捐委員會、救助委員會、宣傳文化委員會、資產管理委員會等四個專業委員會和眾仁服務中心。這些部門之下分設籌款工作部、對外聯絡部、慈善物資管理中心、醫療工作部、慈善教育培訓中心、宣傳文化部、《至愛》雜志社、慈善事業發展研空中心、資產管理部、眾仁花苑、眾仁樂園、金山眾仁護理院和眾仁兒童康復中心。基金會在全市19個區縣設立了分會。2004年底,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成立了慈善義工總隊。
基金會還設有審計室、監事會、法律顧問團、會計顧問團等機構,對業務和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每年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對基金會的財務進行審計檢查,通過《解放日報》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捐款人可通過上述各種渠道查詢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也可獲取受助人的名單和通訊方式直接聯系。
⑧ 愛心傳遞慈善基金會的組織結構
各部門職責捐助人
1. 監督PLCF董事會代表愛心傳遞工程(PLP)這個項目所進行的資專金和物資的籌集和管理。
2. 監督屬PLP籌集的資金和物資在終端的落實。
董事會共商決定並監察愛心傳遞工程的整體操作和運行。
1. 審批執行主席和各部門負責人提出的籌款計劃,基金預算,活動提案。
2. 代表捐助者的利益對相關的重要問題進行表決。 3. 批准和公布愛心傳遞工程的年度報告。
⑨ 萬科公益基金會的組織機構
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
理事會設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理事每屆任期為5 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設監事2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