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台灣佛教慈濟基金會的基金會概況
1966年,台灣正努力擺脫農業生產的型態,為吸引外資,在高雄成立第一個加工出口區;曾經在台灣投注大量關懷的國際慈善組織,完成階段性任務後,陸續將資源轉向世界其他更需要的地方。當時台灣一千兩百萬人口中,仍有一百三十萬處於政府的貧窮線下,等待援助。
在最進步富裕的社會,也有暗角苦難的眾生,何況在那匱乏年代裡的偏僻貧窮「後山」━━花蓮。時值二十九歲的證嚴上人,秉承佛陀「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精神,結合四位同修弟子及三十位信眾,成立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從每天增產一雙嬰兒鞋,每日節省五毛錢買菜金,以慈悲喜舍之心,起救苦救難之行,開啟了救貧、救苦、救急、救難的慈善工作。
上人親自帶領弟子深入社會暗角、關懷貧病,走過無數的風霜雨露━━
「在慈善工作上救濟的方式有長期濟助與急難救助;善款的運用則秉持『誠正信實』;且要一元當作兩元用的去『親手遍布施』。」「慈善是慈濟志業的根基;而慈善工作要達到『直接、重點、務實』,就必須藉助訪視。進行訪視可說是福慧雙修━━走入案家,看到人間疾苦進而伸援,就是造福;看盡人生形貌而有所悟,即是增加智慧。」
━━直至今日慈濟人仍然親耳、親眼、親手、親腳的關懷貧病苦難,一日也不曾停歇,為普天下苦難眾生作怙恃。
從最初一年救濟十三位貧困個案,到70年代台風賑災進行數千人份的發放,在一次又一次的賑災、濟貧活動當中,歸納出了「勘災、造冊、發放」的准則,也確立了對受助者長期關懷、定期訪視的作法,也成為慈濟日後對應災變的根本程序,於急難時從容運作。
慈濟的每一項救助活動,從訪查、發放到追蹤,都是由委員們親自進行。在受濟者最迫切需要的當下,施予援手,給予物質上的救助及心靈上的溫慰;在政府及其他團體濟助之後,尋找真正需要救助的漏網之魚;該救助的絕不吝惜,不該花的,則一毛錢也不浪費,使善款能涓滴不漏地到達受濟者手中。在濟貧的同時,也會善用智慧,鼓勵貧戶盡快擺脫貧窮的陰影,自力更生;並且在情況改善後,有能力幫助他人時,也捐款救助其他需要幫助的人,以真正達到濟貧、互助的目的。
慈濟的慈善志業由花蓮一地逐步擴展到台灣各地,進而澤被海外。自1991年援助孟加拉水患,揭開國際賑災的序幕,對於受災國家,除了提供糧食、衣被、種、葯品的緊急援助外,還援建房屋、協助開發水源、提供義診;關懷項目盡管有別,「尊重生命」的理念卻是始終如一。
隨著經驗累積,建立的「長期濟助」、「急難濟助」、「房屋修繕」、「冬令發放」、「大型賑災」等五大基本模式,至今依舊是最主要的慈善工作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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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工作的型態,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多元化而更形豐富。許多富有者在從事濟貧工作的同時,心底潛藏的悲憫之愛、助人之忱也跟著被啟發出來,使他們的愛心得到落實的力量;參與慈濟的人數與日俱增,所從事的慈善工作也已由早期的物質救助,提升必須輔以深入的精神疏導和關懷。
除了長期關心照顧戶,帶給他們物質和精神的膚慰外;一些隱藏於社會一角的仁愛之家、獄政機關、身心障礙收容機構也受到慈濟人的關懷眷顧。定期的探訪,以活潑生動的手語教唱、親切溫柔的按摩餵食、感人熱淚的現身說法或帶動資源回收,溫暖了他們凄苦的心田,化落寞的暗角為一方清凈的福田。
盡管時代脈動與社會情勢不斷轉變,慈濟志業也走向更多元的風貌,然而慈善基本精神,從教富濟貧到濟貧教富的內涵不曾改變。慈濟重視的不只是救濟、援助的成效,更在乎啟發人性善的良能,讓越來越多的人願意盡一己之力的人,且能在付出中「自我成長」--教富濟貧,是富者因施而樂,學習付出愛心濟助貧困,找到生命的意義;濟貧教富,啟發貧困者富有愛的的心懷,走出生命的幽谷。
「在最黑暗的角落,點一盞燈;在最凄寒的路上,生一堆火。」慈濟的慈善事業,在上人以宗教家的實踐精神帶領下,以佛教精神中「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清凈大愛為基礎,將「佛法生活化」、「菩薩人間化」;使佛教的教義,具體落實到人間、社會、生活中,將古代佛教教義中「慈悲喜舍」的精神,透過力行實踐的過程,濟世利他,重新發揚光大。
2003年,以「台灣佛教慈濟基金會」之名,正式成為聯合國非政府組織(NGO)━━聯合國新聞部非政府組織聯系單位(The Committee on NGO of the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的一員。同年,台灣有一群企業家志工為能讓慈濟急難救援,更掌握時效、及時配合供應災區志工的援助工作及物資需求,他們以慈濟大愛的精神和環保理念,成立「慈濟國際人道援助會」(Tzu Chi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Aid Association, TIHAA),是一個有系統的後勤行政與研發團隊,以提升賑災工作效能。
『貳』 台灣有哪些慈善基金會
台灣有很多企業都有成立公益慈善的基金會(富邦,頂新,,除了這些外,另較知名的公益團體如
慈濟
創世
心路
陽光等在台灣都很有知名度。
『叄』 台灣維新基金會的與大陸關系
2012年10月4日,謝長廷將以台灣維新基金會董事長身份訪問大陸。4日出發前往廈門祭祖,5日在廈門大學演講後,轉往北京參訪京奧主場館「鳥巢」,參觀國際調酒大賽後,8日返台。包括雲林縣長蘇治芬、立委李應元、趙天麟等人將隨行。
『肆』 如何在台灣使用中信信用卡
現在台灣有很多店可以直接刷銀聯的,所以首選刷銀聯的網路,這是沒有手續費的;如果沒有銀聯網路就選擇VISA等支付網路,這個一般有1.5%左右的手續費,主要價格,看小票上的幣值和金額即可,台灣反正也說國語,好交流的。
『伍』 海峽交流基金會的主要業務
該會的主要工作有如下7項業務:(1)兩岸人民入出境收件、核轉及有關證件簽發補發。專
(2)祖國大陸地區文書屬驗證、身份關系證明、協助訴訟文書送達及兩地人犯遣返。
(3)祖國大陸地區經貿資訊的收集發布,間接貿易、投資及其爭議的協調處理。
(4)兩岸人民有關文化交流事宜。
(5)協助保障台灣地區人民在祖國大陸地區停留期間的合法權益。
(6)兩岸人民往來有關咨詢服務。
(7)政府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陸』 台灣佛教慈濟基金會的性質
http://www.tzuchi.org.tw/
『柒』 為什麼很多台灣基金會前有財團法人4字
依台灣的法律
簡單的說
財團法人是一種組織的形式
以一筆財產作為組織的核心
而在這個組織成立的時候
會訂定一些准則,作為如何運用這筆財產的依據
並且會成立一個董事會來執行這些准則
這筆財產必須完全依照當初訂定的准則來運用
任何人(包括董事長或捐款的人)都不可以將錢用於違背准則的用途
另外台灣規定財團法人只能從事慈善或公益的活動
不可以營利賺錢
(營利賺錢的公司商號屬於"社團法人")
所以你可以看到的財團法人通常都是慈善公益團體
如許多的基金會,學校,醫院等
其實財團法人是最適合基金會運作的模式
因為可以確保錢不被私吞
而且可以依照當時訂定得准則執行
(例如癌症基金會的准則就會提到這筆錢是用以幫助癌症病患或贊助研究的)
另外,財團法人成立必須要由主管機關以及法院核准
主管機關為和這個組織最有關系的部會,如教育方面由教育部核准
內政方面由內政部核准
但最後一步都要到法院登記並由法院核准
當法院核准以後,就可以在原來的名稱前面冠上"財團法人"了
『捌』 我們和台灣一家公司有業務,我們公司有一份文件需要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大陸的代表簽證,如何辦理
你公司的文件要先去當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並請公證處以急件交付台灣海基
會 你公司約在一個禮拜後回公證處取件 將文件寄給台灣企業 由台灣企
業自行去台灣海基會申請文書認證 這樣就算是真正的文書認證手續
『玖』 中信銀行和台灣的中信金控有什麼關系(30分)
他們兩個基本上沒有什麼關系。
中信金控全稱: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有四家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國信託保險經濟人、中國信託綜合證券、中國信託創投。其中「中國信託商業銀行」(Chinatrust Commercial Bank,英文簡寫CTCB)成立於1966年3月14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資產為160億美元,是台灣最大的民營銀行,相當於全美第60大銀行。今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全面開放兩岸之間銀行辦理金融業務,大陸五大商業銀行和台灣「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獲准可直接通匯.
中信銀行:1984年底,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簡稱中信公司)董事長榮毅仁先生向中央專函要求在中信公司系統下成立一個銀行,全面經營外匯銀行業務。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先成立銀行部,擴大經營外匯銀行業務,為成立銀行作好准備工作。
1985年4月,中信公司在原來財務部的基礎上成立了銀行部,進一步擴展了對外融資、外匯交易、發放貸款、國際結算、融資租賃和吸收存款等全面銀行業務。在銀行部建立的兩年時間里,得到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業務進展較快,通過辦理人民幣及外匯存款、貸款、進出口開證、國際租賃、優價證券及外匯買賣、外幣兌換等業務,積累了一定經驗,已初步具備了成立銀行的條件。
1986年5月底,中信公司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將中信公司銀行部改組成中信銀行"。1987年初,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信銀行正式成立。1987年初,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信銀行正式成立。總行設在北京。
198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信銀行為中信公司所屬的國營綜合性銀行,是中信公司的子公司,獨立法人。注冊資本8億元人民幣。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國內外可設立分支機構,經營已批準的銀行業務。
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先生任中信銀行名譽董事長。
『拾』 誰知道台灣夏潮基金會
很容易額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