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美教育基金會秘書長是誰
中美教育基金是一家座落於美國華盛頓特區的非營利組織,1998年由美國第一位華裔回大使張之香創立。中答美教育基金的使命是通過一系列教育與交流項目促進中美關系。該組織資助了一系列的獎學金、會議、研討以及交流項目,主要旨在加強中國高等院校在美國研究、媒體與新聞、美國政治、國際關系等領域的發展
㈡ 中美對話基金會是什麼組織
沒有見過這個組織,不知道是不是在美國或者香港等地方登記的,從名稱上看,應該是一個非政府組織。
反正中國內地,在民政部門沒有登記過該名稱的基金會。
㈢ 中美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吳厚貞簡歷
吳厚貞,浙江省湖州荻港人,於一九一六年出生吳氏傳德堂,專14歲離開荻港到上海讀屬中學,中學畢業後以優異的成績考取南京政大,由於抗日戰爭發生,提前畢業。曾任四川省隆昌縣禁煙處處長;隆昌縣縣長。當時重慶政府需招收外交人才,他又於優異成績考入國民黨外交部,任外交部電報處三處處長。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赴美國參加在美國紐約福綠新召開的第一次聯大會議,任機要組長,一九五二年秋聯合國在巴黎召第七次大會任一等秘書。吳厚貞先生在聯合國代表團工作七年,對中國的外交事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從此結束了他的外交生涯。離開外交部後,移居美國芝加哥,在芝加哥從事機械工程三十二年,於五十七歲那年。 在吳厚貞、張世權博士等華僑的策劃下一九六三年成立了中美教育基金會,由張世權博士擔任首任會長,1977年基金會修改憲章,改會長制為董事長制,董事會共十三人組成,由吳厚貞先生擔任首任董事長之今。吳厚貞先生在芝加哥曾任政大芝加哥校友會會長、芝加哥社團聯合會會長、僑務委員會顧問等領隊,於一九八五年退休。現居住在美國南部的佛羅里達州西岸中部的一個小島居住。
㈣ 中美聯合基金最高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政府財政部,美利堅合眾國,中美聯合基金會駐南京中央銀行。中美聯合基金會主任:約翰埃斯基夫(美方代表);中美聯合基金會副主任:陳湘(中方代表);中美聯合基金會秘書長:潘美英(中方代表);中美聯合基金會出納:陳玉湞(國際代表)。
中美聯合基金會成員:陳玉湞、陳湘、潘美英、李桂花、約翰埃斯基夫、周佛海、徐劍峰、柏良、李列鈞、許中宣、陳世同、劉意、何玉芬、張雲嬌、徐少蘭、張發奎、黃金貴、李秋銘、李曉龍等十九人。
請採納
㈤ 美中教育基金會是什麼機構是不是就是中介辦的是哪裡辦的
我最近也在給孩子咨詢這個人大美國預科這事,以為就是在人大,後來才知道美中教育基金會,是一家跟人大合作的機構,辦公地址在建國門京泰大廈。能跟人民大學合作,肯定是正規機構
㈥ 中美聯合基金會
陰道壁上長了
㈦ 中美聯合基金會 資產凍結令是什麼玩意
不用搭理他,詐騙的
㈧ 「求是獎」發行方香港求是科技基金會,這個基金會是什麼來頭
這個基金會是香港知名企業家查濟民1994年在香港創立的,「求是」這個名字則是根據求是書院得來的,也就是浙江大學的前身。
查濟民成立這個求是科技基金會的目的,就是為了推廣中國科技的發展。這個目的也確實達成了,從求是科技基金會成立以來,有358位各界科學家獲獎,也資助了無數科學項目的進行,還設立了研究生獎學金來幫扶各種人才。
能夠獲得求是科技基金會獎項的人,都是對我國科學事業做過貢獻的人。比如求是科技基金會的顧問楊振寧先生,還有今年剛剛獲得求是傑出科學家獎的邵峰和顏寧。都是對我國科技做出貢獻的人。
總之,這個求是科技基金會是一個大人物的成立的,它推動了我們科學事業的發展。
㈨ 中美法律交流基金會主席董華春的個人介紹
董華春 紐約大成律師事務所(Dacheng Law Offices)合夥人(執業重點為美國上市/私募/投資並購/基金),中美法律交流基金會(the U.S.-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會長,世界銀行項目專家,曾供職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審批過證券發行上市,監控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調查過上市公司違反美國證券法的行為,參與過對違法公司的具體訴訟,起草過美國證券法具體規則,並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頒發的「經紀商-交易商監管資格證書」和「證券發行會計審計專業培訓證書」。
董華春為全國青聯留學人員聯誼會金融投資委員會秘書長,清華大學華商研究中心秘書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博士(曾被評選為「北京大學學術十傑」),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證券法博士,香港大學訪問學者,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會訪問學者。曾出版專著《美國共同基金風雲》、《<證券投資基金法>條文釋義與法理分析》、《金融法概論》、《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透視》、《金融法典型案例》、《金融法小詞典》等多本著作,在美國Harvard China Review(哈佛中國評論),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國際貿易法)等期刊上發表英文論文多篇,在《金融法苑》、《法制日報》、《21世紀經濟報導》、《證券市場導報》以及其他法學期刊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 紐約大成律師事務所(Dacheng Law Offices)合夥人(執業重點為美國上市/私募/投資並購/基金),中美法律交流基金會(the U.S.-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會長,世界銀行項目專家,曾供職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審批過證券發行上市,監控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調查過上市公司違反美國證券法的行為,參與過對違法公司的具體訴訟,起草過美國證券法具體規則,並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頒發的「經紀商-交易商監管資格證書」和「證券發行會計審計專業培訓證書」。董華春為全國青聯留學人員聯誼會金融投資委員會秘書長,清華大學華商研究中心秘書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博士(曾被評選為「北京大學學術十傑」),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證券法博士,香港大學訪問學者,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會訪問學者。曾出版專著《美國共同基金風雲》、《<證券投資基金法>條文釋義與法理分析》、《金融法概論》、《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透視》、《金融法典型案例》、《金融法小詞典》等多本著作,在美國Harvard China Review(哈佛中國評論),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國際貿易法)等期刊上發表英文論文多篇,在《金融法苑》、《法制日報》、《21世紀經濟報導》、《證券市場導報》以及其他法學期刊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
㈩ 中美聯合基金會是不是真實的組織
這個組織不太靠譜吧,只聽說過世界聯合基金會,中美聯合基金會確實沒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