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益基金會能申請增值稅普通發票嗎
如果有經營業務,經營項目,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才可以申請稅務局的稅控系統,然後領發票對外開具。
Ⅱ 慈善基金會股權轉讓需交什麼稅
股東為個人的復徵收個人所得稅,是制企業的,轉讓所得並入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無論是企業或個人,有簽合同的,均需根據合同額徵收印花稅。轉讓股權不徵收營業稅及增值稅。如屬於個人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二)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如屬於企業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二)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三)印花稅: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雙方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各自貼花。
Ⅲ 向紅十字會捐贈和向基金會捐贈在稅務上有何不同
向紅十字會捐贈屬於公益性捐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而基金會捐贈不一定就屬於《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公益性捐贈,只有當基金會獲得國家稅務總局批准為公益事業的捐贈單位後,向該基金會的捐贈方可獲得稅前扣除的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
Ⅳ 關於慈善基金及創業基金類稅收問題
慈善基金
具有一定組織性的個人、企業或社會團體,無償的為弱勢群體如殘疾人等通過各種方式籌集的資金。成立的組織通稱慈善機構。
創業基金
風險投資基金又叫創業基金,是當今世界上廣泛流行的一種新型投資機構。它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機構和個人的資金,投向於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 風險投資基金無需風險企業的資產抵押擔保,手續相對簡單。它的經營方針是在高風險中追求高收益。風險投資基金多以股份的形式參與投資,其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所投資的企業盡快成熟,取得上市資格,從而使資本增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後,風險投資基金就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股權而收回資金,繼續投向其它風險企業。
創業基金計入補貼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
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紅十字事業、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准予全額扣除。個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Ⅳ 中國有多少家獲得免稅資格的基金會
具體數量無法統復計。
根據政策制,符合免稅資格的基金會需要經稅務局、財政部門、民政部門核定,每年會由民政部門以附清單的形式公告,且每年的名單有可能變化。
這個名單不是國家統一公布全國共有多少的,是各地區自行核定公布的。
因此,地區數量不確定,每年的家數又有變化,兩個不確定因素導致無法統計獲得免稅資格的基金會。
Ⅵ 公募基金會在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具體是如何計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07年3月16日通過,自2008年01月01日起實行。
第九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Ⅶ 基金會捐贈稅前扣除的問題。
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是屬於企業「營業外支出」部分。當次年匯算清繳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要進行稅務調整,而這一類支出是屬於調增部分。意思就是稅務部門不認可是公司日常經營成本部分,不可扣除。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調增部分-增減部分)*25%
但是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提及到: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意思就是當按照規定,合法用於公益事業捐贈的款項總和,不超過息稅前利潤(利潤總額,就是沒有扣除所得稅費用的金額)12%,是給予稅前扣除。也就是這部分不超過12%利潤總額的是不屬於調增部分,超過的,就按照超過部分計入調增部分裡面去。
這樣應該比較清楚了吧。
Ⅷ 基金會有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條件的來非營利組織的源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免稅收入范圍: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Ⅸ 基金會必須稅務申報么
必須申報,最少也得有個人收入的申報--全員全額申報。
Ⅹ 慈善基金會每月會不會向當地稅務部門報稅呢
需要,符合條件的收入可免稅,但個人收入是要征個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