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公司負責人被判刑後受害人的錢就不給了嗎
理財公司負責人被判刑後,受害人的錢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返還。
最後是判決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這樣考慮的量刑,或許可以退還受害人的錢。
㈡ 您好律師,我工作的理財公司跑路了,老闆被抓,高管被抓,我是業績做的挺好的中層管理,請問我會被判刑嗎
一般不會的
㈢ 理財公司出事我領導已經判刑了我會被抓嘛
1.理財公司是否銷售偽假冒劣產品或是非法集資?
2.你是否涉及銷售管理財務管理公司銷售策劃?
3.建議主動自首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案,問題不大被緩刑幾率高就算是服刑時間也不會太長。
㈣ 請問 理財公司法人老闆已被判刑,在此之前一些被抓的很多業務員也被判刑。 既然現在老闆已經被判刑了
是有案底的,最終都會落網的,現在網路科技發達,能有不透風的,找不到是不會罷休的。
㈤ 理財公司老闆被拘留一年 我是一家理財公司分公司經理 會被判刑嗎
這要看你是否與老闆同流合污,出謀劃策以及配合政府對老闆調查的態度等方面因素,法律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㈥ P2P理財公司高管有技術經理被判刑的嗎
有逃跑的,你說有判刑的沒
㈦ P2P高管跑路抓回後如何判刑
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來看:
1.如果平台沒有觸犯刑法,平台負責人也沒有犯罪,那麼銷售高管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必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如果平台觸犯刑法,構成單位犯罪,銷售運營極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3.如果平台負責人構成犯罪,銷售極有可能與其構成共同犯罪而承擔責任。
4.銷售運營利用其職權,安排馬甲非法吸收或者詐騙投資人款項,則夠成個人犯罪。
㈧ 公司高管非法集資在法律上將會被怎樣處罰
一、公司高管非法集資在法律上將會被怎樣處罰?
要看具體案情等。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六種典型手法
1、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另一個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非法吸收資金。
3、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科技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市民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逸。
4、打著「養老」的旗號。有兩個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人「加盟投資」。另一個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投入資金。
5、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以毫無價值或者價格低廉的紀念品、紀念鈔、郵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的時間後高價回購,引誘市民購買,然後攜款潛逃。
6、假借P2P名義。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路借款平台,以高利為誘餌,採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存款,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如何快速識別
1、看融資合法性
合法的融資應得到有關部門批准。發行股票要得到中國證監會批准,應當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銷售保險要得到中國保監會批准獲取代理人資格;發行債券(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債券),要得到財政部批准或中國銀監會批准。
2、看宣傳方式
是不是通過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獲取的集資信息,或者親戚朋友同事轉發轉告的信息,包括以各種途徑向市民傳播吸收資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資金的信息向市民擴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如果是,就要格外小心。
3、看經營模式
投資回報有哪些?有沒有實體項目?為什麼不向銀行貸款?集資款用在實體經營項目還是投向不明?獲取利潤的途徑是什麼?沒有項目或者虛構項目,甚至劣質項目都蘊含著巨大風險,市民要注意。
4、看參與集資主體
是不是誰都可以參與,對不特定對象來者不拒。這個時候,也要小心。
㈨ 理財公司涉嫌詐騙!公司管理層不知道情況會判刑嗎
這個很難鑒定,需要警方最後結案認定,然後看檢察院最後決定是否提起訴訟。一般來說如果管理層確實不知道,那麼積極配合警方說明情況 ,是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