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愛心基金會是什麼
中華抄愛心基金會(CKF)屬非襲牟利性社團組織,由中國共青團中央等若干中央單位倡導發起,經中國國家領導人同意,鑒於面向世界華人的工作需要在香港設立,並根據香港《社團條例》(第151章)規定,在香港警署注冊。中華愛心基金會(CKF)在全球諸多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分支機構或聯絡部門。中華愛心基金會(CKF)還根據中國《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國內地設立中華愛心基金會北京代表處(CKFBJ),其登記管理機關是中國民政部,其業務主管機關是中國國家民委。
業務范圍
本會業務范圍是:
(1) 幫助港人及海外華人投資中國內地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開展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救助等公益項目;
(2) 在北京長城中華愛心園內為慈善家樹碑立傳,籌集與管理建設基金;
(3) 兩岸文化交流基金的募集與管理;
(4) 中華愛心網的建設維護、《中華愛心》雜志的編輯出版、中華愛心卡的推廣發行等相關業務;
(5) 從事公益成果的評估、愛心文化研究、愛心業績的展示以及其他業務。
B. 愛心基金會、急
先起一個好名吧來。微塵源
愛心基金會
一粒塵
愛心基金會
一粒萌
愛心基金會
昕晨
愛心基金會
齊昕
愛心基金會
縷陽愛心基金會----為別人多做一些好事,無論大小,都是奉獻,獻出一縷陽光!
其次多搞一些募捐,這樣你才有錢啊,然後加大宣傳力度,多去進行調查,看看那些人需要幫助。
C. 愛心慈善基金會誰都能開嗎
是的,只要你有就是足夠的資金,嗯,都可以開的,可以以你的名字命名都可以,這個主要看個人。
D. 愛心傳遞慈善基金會的簡介
Pass Love Project(愛心傳遞工程)是美國密西根州Pass Love Charity Foundation (愛心傳遞慈善基金會)下屬的主要公益項目。 愛心傳遞慈善基金會是一個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非政府組織),也是一個非盈利性公益組織,由密西根州立大學畢業的中國學生杜可名,和在密西根大學工作的玄偉劍在該州申請成立。愛心慈善基金會下屬的各公益項目均以「愛心的傳遞」為理念,鼓勵人人拿出行動去愛,鼓勵人人在受愛的同時學會施愛。
Pass Love Project 是該基金會下屬的第一個公益項目,也是目前最主要的項目。旨在號召海內外華人的力量來幫助中國尚處貧窮地區的孩子不僅有受教育的機會,而且還能接受到更好的教育,同時,PLP還重視對貧困兒童的弱勢心理進行積極健康的引導。 PLP目前開通的第一終端在中國貴州威寧地區,第二終端在安徽阜陽地區。同時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設有工作點。
2008年暑假正式開展的「蒲公英鄉村圖書館」項目。 提倡用專業的精神和鄉村老師孩子們一起創建最好的「鄉村圖書館」,它包括:最優秀的圖書,最溫馨的圖書館環境,有熱情的閱讀引導志願者,和適應當地的有效閱讀模式。
E. 愛心基金會機構設置
愛心基金會由愛心基金理事會和愛心基金管理中心構成。愛心基金理事會版負責制定愛權心基金會的有關章程,對愛心基金會的日常工作行使監督權。愛心基金管理中心具體履行愛心基金會各項職能,執行愛心基金理事會決議,維持基金會的日常運行和管理,依照章程管理基金會資金,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滿足基金會愛心捐助的資金支出要求。基金會重大事項由基金會理事會討論決定後交基金管理中心實施。
F. 怎麼申請愛心基金會呢
您好,我看到您的來問題很源久沒有人來回答,但是問題過期無人回答會被扣分的並且你的懸賞分也會被沒收!所以我給你提幾條建議:
一,你可以選擇在正確的分類下去提問,這樣知道你問題答案的人才會多一些,回答的人也會多些。
二,您可以到與您問題相關專業網站論壇里去看看,那裡聚集了許多專業人才,一定可以為你解決問題的。
三,你可以向你的網上好友問友打聽,他們會更加真誠熱心為你尋找答案的,甚至可以到相關網站直接搜索.
四,網上很多專業論壇以及知識平台,上面也有很多資料,我遇到專業性的問題總是上論壇求解決辦法的。
五,將你的問題問的細一些,清楚一些!讓人更加容易看懂明白是什麼意思!
謝謝採納我的建議! !!
G. 求愛心基金會的名字急急急
天翼 曙光 夢圓 善德 宏博 本人喜歡 夢圓 請採納
H. 我想申請成立一個愛心基金會!需要哪些法律手續
申請成立愛心基抄金會需要的法律手續;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