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們公司去年年底購買了一款非保本的金融理財產品,持有期間按照收到的利息收入繳納了增值稅
企業符合條件的已征增值稅稅款,可以抵減以後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同時文件第十八條規定,本通知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徵或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第三條規定,財稅〔2016〕140號文件第十八條規定的「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徵或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應予免徵或不征增值稅業務已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的,以該業務對應的銷項稅額抵減以後月份的銷項稅額,同時按照現行規定計算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二)應予免徵或不征增值稅業務已按照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的,以該業務對應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抵減以後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納稅人已就應予免徵或不征增值稅業務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回後方可享受免徵或不征增值稅政策。
所以,企業符合條件的已征增值稅稅款,可以抵減以後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⑵ 銀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有虧本的嗎
銀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目前來看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而且風險等級在三級內以下的,還容沒有聽說有虧本的。是可以放心購買的。
對於風險等級大於三級的理財產品,或者是銀行代為發行的理財產品就不好說了!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⑶ 銀行理財產品非保本和保本的區別
1、到期後本金是否有損失上有區別:
非保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安全,保本理財產品保證本金安全。
2、收益上有區別:
相對非保本理財產品收益比保本理財產品收益高,同時風險也就相對大點。
3、投資於不同的市場:
保本型理財產品投資於貨幣、票據、債券市場,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多投資大量信貸類資產和股票。
(3)金融業非保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理財產品風險控制辦法
1、合同公證(強制執行公證);
2、抵押登記(抵押比例50%);
3、質押登記(股權或應收賬款質押);
4、實際控制人擔保;
5、資金監督;
⑷ 銀行的非保本理財安全嗎
要說銀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的安全性,肯定低於存款類產品,但是絕對高於P2P、信託等其他平台類理財產品。所以,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肯定有風險,但是絕大部分屬於低風險產品。因為具有非保本屬性,所以無論風險的高與低,作為投資者都應該具備一定的風險意識和抗風險能力。說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風險低,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以2017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數據為依據)
三,普通投資者持有低風險理財產品佔比高。在全市場存續余額中,一般個人余額為14.6萬億,佔比49.42%;高資產凈值類產品余額2.91萬億,佔比9.85%;私行類產品余額2.28萬億,佔比7.72%;機構專屬余額6.5萬億,佔比22.01%;金融同業余額3.25萬億,佔比11%。即是說,後四類理財產品的購買對象並非普通個人投資者,要麼是高凈值和私行客戶(起購金額大門檻高,收益高風險大),要麼是機構類客戶,你想買還不一定夠門檻。
四,銀行系理財產品收益較為穩定。從2015年到2017年末,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兌付客戶實際年化收益率處於3.5%……5%區間,而2017年封閉式理財產品加權平均兌付客戶年化收益率為4.06%。2017年銀行理財產品全市場共有28.46萬只產品發生兌付,累計兌付客戶收益11854.5億元,個人投資者獲取收益6667.5億元。綜上所述,銀行系非保本理財產品大部分屬於低風險產品,本金和收益是比較安全的。當然,是否需要投資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還要看個人的投資偏好和抗風險能力。
⑸ 什麼叫非保本的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復即由制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保本的理財產品投資的產品一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比較安全,承諾保本。
非保本的理財產品投資方向寬泛,收益相對較高,但也具有一定的風險,不能保證成功購買理財產品且到期贖回後本金與利息返還,有可能本金虧損或者虧空。
⑹ 銀行理財產品非保本和保本的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非保本和保本的區別只有一個:
1、就是在於到期後本金回是否有損失。答
2、非保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安全,保本理財產品保證本金安全;相對非保本理財產品收益比保本理財產品收益高,同時風險也就相對大點。
保本理財產品,分保證本金保證收益及保證本金浮動收益兩類,都屬於低風險理財。保證和浮動說明了銀行承擔的風險不同。通過全稱就可以看到保本類理財在協議中會有銀行承諾,無論發生任何問題銀行保證客戶到期可以拿回全部本金。
非保本風險_網路
⑺ 理財非保本什麼意思
非保證收益的來理財產品的源發行機構不承諾理財產品一定會取得正收益,有可能收益為零,不保本的產品甚至有可能收益為負。
非保證收益理財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
1、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
2、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客戶支付收益,並不保證客戶本金安全的理財產品。
(7)金融業非保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銀行理財產品有非保本和保本之分:
1、保本理財能夠保障本金安全,收益穩定但不固定,影響預期收益率的因素比較小,適合風險承受能力比較低的客戶,相對收益低於非保本理財。
2、非保本理財風險等級分為R2-R5,等級越高,風險越高,這類理財產品不會保障本金安全,有虧損的可能性,和保本理財相比較,收益會高一些,適合投資性、成長性較高的客戶去選擇。
3、二者最大的區別就是風險和收益,保本理財相對風險低、收益低;非保本理財相對風險高、收益稍高。
⑻ 如何看待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推薦或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理財產品的行為
保監會稱,近年來,一些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向客戶直接推介銷售包括第三方理財產品在內的非保險金融產品,或者以介紹客戶等方式間接從事相關銷售活動,在滿足客戶多層次金融需求的同時,也暴露出銷售行為不規范、金融風險交叉傳遞等問題,有的甚至已經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
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可銷售產品范圍。新規定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除外」,從而將無需審批和未經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列入禁止銷售的范圍。
二是進一步明確銷售人員資質要求。新規定要求,與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合同等的所有從事銷售活動的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
三是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對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行為,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並加強教育、督查、糾正、懲處,確保其銷售行為依法合規。
四是增加對互聯網渠道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通過互聯網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在藉助第三方網路平台銷售時要實施有效的風險隔離。五是強調了各保監局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屬地責任。
所以保險銷售人員推薦或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理財產品的行為是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