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園慈善基金會如何運作
校園基金顧名思義就是在基金所在的學校,這是范圍,他是慈善基金,一般是不會用做他途的,也就是說學校的哪個學生發生了意想不到的意外,且家庭比較困難的無能力支付醫葯費用的時候才能動用此善款。
2. 學校成立基金會是否合法求!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辦材料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辦理程序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辦理依據
3. 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是做什麼的
中國下來一代教育基金會是自經國務院批准,於2010年7月9日在民政部正式登記注冊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現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顧秀蓮擔任名譽理事長,中國關工委副主任、教育部關工委主任田淑蘭擔任理事長。
基金會旨在通過社會倡導、募集資金、教育培訓、救助資助、開發服務等方式,支持我國的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配合政府推動我國下一代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構建學習型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4. 教育基金是干什麼的
教育基金是指法律認可的為某種目的向教育提供的贈款。在西方國家,贈款版者主要是慈善團體、權大公司企業、宗教集團、校友和個人。是某些大學,特別是私立名牌大學經費收入的重要來源。
例如,1981 年美國的 1888 所高等學校擁有該項基金 234.7 億美元,其中哈佛大學、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等 10 所高等院校擁有 74 億美元,佔全部基金的 31.5%。
對提供學生獎學金,促進重點學科建設和重點科研項目開發具有重要作用。享有免稅特權。在中國,這種基金正在形成中,主要用於與教育有關的專項援助,特別是獎勵援助。
(4)基金會下的學校是什麼擴展閱讀:
教育基金的合理投入促進了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改善了辦學條件,調動了教師的積極性,提高了教學質量,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它是提高人民群眾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質基礎,是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條件。
教育基金是通過社會多方集資形成的,其數額的增減必然要受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同時也受人們對教育事業認識程度的影響。
5. 中國哪些大學有基金會
大部分的學校都有校基金會的。只是規模上有點差別》》
6. 校園基金會對學校帶來的好處
主要是能對困難的同學提供幫助
7. 想在校園建立一個基金會,需要哪些條件
一、基金會建立的條件: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基金會建立的步驟:
1.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8. 學校基金是什麼
一、學校基金的來源
高等學校建立學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礎上,主動承擔並保證完成國家下達的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科研任務以及不增加國家財政開支和人員編制的前提下,依靠廣大教職工艱苦創業,廣開財源,增收節支,逐步發展。學校基金的主要來源是:
(一)校辦工廠(車間)、農(林、牧)場實現的純利潤(具體核算辦法按教育部、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單獨或與其他單位協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轉讓或利潤分成及出售科研產品、提供科技勞務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電、差旅、資料等有關費用後所得的凈收入。
(三)實驗室、計算機和儀器設備對校外開放服務和實驗室對外銷售產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電等有關費用後所得的凈收入。
(四)接受校外單位委託實驗、檢驗、化驗、解剖、設計、打樣、復制、繪圖、翻譯和藝術院校對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電、場租等有關費用後所得的凈收入。
(五)學校招待所、汽車、輪船(漁輪)、放電影、綠化、冰場、游泳池、出售零星廢品等收入,抵沖各該項事業支出後的凈收入。
上述各項收入,要認真進行經濟核算,防止毛估冒提,嚴禁弄虛作假。要嚴格劃清預算內和預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預算內資金轉作預算外收入,化大公為小公。凡按財政制度規定應作為專項使用的各種資金,應交國家財政的預算收入,代管經費,其他往來款項以及應屬於個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納入「學校基金」。
試行本辦法以前歷年結存的上述收入,除了專項資金按照規定專款專用外,其餘可納入學校基金,主要用於改善教學、科研條件和發展生產。經主管部門批准,也可以適當用於集體福利事業,但不得用以發放獎金。
在組織收入的過程中,要內外有別,合理定價,合理收費。凡是國家有統一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的,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可根據實際成本,在略低於社會上同類產品價格或同行業收費標準的原則下,合理定價收費,不準任意抬高價格和收費標准。對外服務、加工項目,可酌收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二、學校基金的使用
學校基金,原則上應當分別用於教學、科研,發展生產,教職工集體生活福利和個人獎勵等四個方面。
教學、科研部分:主要用於改善學校教學、科研物質條件,包括購置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和材料等開支。
發展生產部分:主要用於充實、更新校辦工廠(車間)、農(林、牧)場的生產設備,新產品試制,技術改造措施,增補生產所需流動資金,新建、擴建生產用房。
集體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於教職工的集體福利事業和文化生活設施。
列為自籌資金的建設項目,要納入計劃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獎勵部分:主要用於獎勵完成各項任務中勞動好、工作好、貢獻大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學校基金,主要應用於改善教學、科研物質條件和發展學校生產。具體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則下,由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原則上用於教學、科研和發展生產部分不低於60%;用於集體生活福利和獎勵部分不高於40%。根據「預算包干」辦法從節支中提取的獎勵金,可與學校基金中的獎勵部分合並使用。學校基金由學校財務部門集中管理,統一核算,經校(院)長批准後使用。
鑒於各高等學校的現有條件差異較大,收入來源懸殊,為了幫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隸屬關系,由主管部門在所屬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圍內),用以調劑解決那些完成任務較好而收入來源少的院校發展生產資金和教職工的集體福利、個人獎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