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申請紅十字會救助
一、申請程序
申請者可到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網站上查詢符合你申請的資助項目,版紅十字會是權嚴格按照標准做資助。
(1)紅十字基金會救助擴展閱讀:中國紅十字會1904年成立。建會以後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工作,並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活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紅十字會於1950年進行了協商改組,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並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1952年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了在國際紅十字運動中的合法席位。
㈡ 怎樣申請紅十字會大病救助基金
申請救助人需提交貧困證明(當地政府蓋章認可的),病例原件,住院證明,身份證等到當地紅十字會進行申請。
大病救助的申請條件:
1、申請救助者必須是戶籍本地常住戶口;或者是居住3年以上的屬機關、企事業單位能聘用的外來員工,或者是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住院保償的農村戶口。
2.大病救助的申報材料戶籍證明、工作證明、暫住證及農村合作醫療住院保償證書等。以及提供區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資料,住院發票,一日清單等。
3.大病救助的申批程序:申請者填寫申請救助表後,逐級經村(居)委會、學校、鎮(街道)、教育局審核,最後由區紅會辦公會集體討論,按申助者具體情況提出救助。
(2)紅十字基金會救助擴展閱讀
相關要求
貧困證明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范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㈢ 怎麼才能得到紅十字會的救助
申請人可自行下載申請表或到當地紅十字會領取申請表,填寫完申請表後,提交當地紅十字會,紅十字會進行初步審批,符合申請條件後再交與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審核,審核通過後按照資助管理辦法進行資助。
(一)申請。申請享受救助的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由困難發生人或戶主向戶籍所在鎮、街道紅十字會,或紅十字會各工作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的最新診斷證明原件;
3、申請人就診醫院的結算單和報銷交割單。
4、其他相關資料,如低收入家庭證、低保戶證。
備註:其中戶口簿、診斷證明和就診醫院的結算單和報銷交割單需要一並上報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在辦理完救助手續後進行清退。
對由於辦理其他報銷手續未能及時提供報銷明細和報銷交割單,又無特殊說明的人員,經審核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人按照最低救助標准執行救助。
(二)審核。各鎮、街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各工作委員會收到救助申請後應及時對申請人受災情況、患病情況以及申請人的家庭情況等進行初審;對於持低收入家庭證和低保戶證以外的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實地調查核實,經初審後,由基層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填報《門頭溝區紅十字會救助申請表》,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紅十字會章後,上報區紅十字會。
(三)復核、審批。區紅十字會對救助申請情況進行復核,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由賑濟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出救助意見,由主管領導審批決定。
(四)救助。區紅十字會執委會簽署意見後,下撥救助款、物至各鎮、街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各工作委員會,由各鎮、街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各工作委員會落實救助款物發放工作,並做好登記工作。
五、救助的其他事項
(一)救助對象一般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救助。
(二)辦理救助手續所需內容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報、隱瞞事實的情況,將追回救助款物,且申請人本年度內不得再次提出救助申請。
(三)需要申請人本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各級紅十字會要向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清退和說明,申請人可在材料收集齊全後再次提出申請,年度內不得重復申請2次以上。
(四) 各級紅十字會要做好相關材料的留存歸檔,主動接受審計部門監督和審查。
拓展資料
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成員。
中國紅十字會1904年成立。建會以後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工作,並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活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紅十字會於1950年進行了協商改組,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並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1952年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了在國際紅十字運動中的合法席位。
根據2018年6月官網信息顯示,中國紅十字會設有7個專門委員會、35個分會。
㈣ 紅十字救助怎樣申請救助
1. 「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公室)印製並負責解釋;
2. 「小天使基金」資助對象為0-14周歲具有中國國籍的貧困白血病兒童;
3. 患兒的所有申報資料由患兒的法定監護人負責填報,並保證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 本申報表的遞交並不表明肯定獲得資助;
5. 評審辦公室負責所有申報資料的審核和建檔工作;
6. 通過資助評審委員會評定的資助對象名單將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網站上公示,請申請人注意查詢。
7. 最終確定的資助對象由資助評審辦公室寄發資助告知書,「小天使基金」辦公室收到回執後按撥款程序實施資助。
8. 對申報資料中出現的虛假、偽造或隱瞞等行為,一經發現,評審辦公室將不予資助;如已獲資助,將依法追索其所獲得的全部資助款;
9. 獲得資助的患兒監護人均有責任和義務為評審辦公室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資料,配合評審辦公室的宣傳和采訪活動,並同意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資料。
㈤ 如何向北京紅十字會申請救助
「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公室)印製並負責解釋;
「小天使基金」資助對象為0-14周歲具有中國國籍的貧困白血病兒童;
患兒的所有申報資料由患兒的法定監護人負責填報,並保證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本申報表的遞交並不表明肯定獲得資助;
評審辦公室負責所有申報資料的審核和建檔工作;
通過資助評審委員會評定的資助對象名單將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網站上公示,請申請人注意查詢。
最終確定的資助對象由資助評審辦公室寄發資助告知書,「小天使基金」辦公室收到回執後按撥款程序實施資助。
對申報資料中出現的虛假、偽造或隱瞞等行為,一經發現,評審辦公室將不予資助;如已獲資助,將依法追索其所獲得的全部資助款;
獲得資助的患兒監護人均有責任和義務為評審辦公室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資料,配合評審辦公室的宣傳和采訪活動,並同意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資料。
㈥ 紅十字會救助范圍是什麼
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由國務院領導聯系。其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指導地方紅十字會分會開展全國性活動,推動中國紅十字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開展救災的准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三)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性初級衛生救護訓練,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四)開展與國際紅十字組織和各國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的友好合作與交流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並依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五)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規定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建設和管理「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
(七)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的交往與合作,協助政府開展對台工作,開展兩岸紅十字組織的交流、合作。
(八)完成政府交辦和委託的其它工作。
㈦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救助對象
需要幫助得人
㈧ 怎樣申請紅十字會的救助
1. 「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公室)印製並負責解釋;
2. 「小天使基金」資助對象為0-14周歲具有中國國籍的貧困白血病兒童;
3. 患兒的所有申報資料由患兒的法定監護人負責填報,並保證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 本申報表的遞交並不表明肯定獲得資助;
5. 評審辦公室負責所有申報資料的審核和建檔工作;
6. 通過資助評審委員會評定的資助對象名單將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網站上公示,請申請人注意查詢。
7. 最終確定的資助對象由資助評審辦公室寄發資助告知書,「小天使基金」辦公室收到回執後按撥款程序實施資助。
8. 對申報資料中出現的虛假、偽造或隱瞞等行為,一經發現,評審辦公室將不予資助;如已獲資助,將依法追索其所獲得的全部資助款;
9. 獲得資助的患兒監護人均有責任和義務為評審辦公室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資料,配合評審辦公室的宣傳和采訪活動,並同意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資料。
㈨ 怎樣才能享受紅十字會捐款基金
適用於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十分困難的群眾,以珠海市為例。
《珠海市紅十字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條 本市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救助基金:
(一)因自然災害或突發意外傷害,生存與生命受到嚴重影響,或患疾病而無力支付醫療費的;
(二)家庭人均月(年)收入接近或低於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
(三)其他特殊困難的。
符合第七條規定的救助對象,在救助基金承受能力范圍內,根據申請救助者的境遇、困難程度、傷病情形可按下列標准給予一次性救助。
(9)紅十字基金會救助擴展閱讀
依據《珠海市紅十字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市和各區紅十字會組織實施兩級救助,原則上依照接受捐贈者的范圍進行分工。屬於市或區接受捐贈的,由市或區紅十字會分別對所轄區居民施助。屬於特殊情況需由市和區兩級紅十字會共同施助的,需經區紅十字會擬定意見,報市紅十字會審批後施行。
第十四條
申請救助時申請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 珠海市紅十字會救助基金申請審批表;
(二) 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 區級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
以上資料須交市紅十字會審驗。
第十五條
市紅十字會收到完整的申請資料後,2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六條
救助基金審批辦法:
(一) 救助金額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報常務副會長審批;
(二) 救助金額5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報一名兼職副會長、常務副會長審批;
(三) 救助金額20000元以上的,報一名兼職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審批;
(四)市紅十字會組織開展的公益項目,報常務副會長、會長審批;
(五)定向公益項目按協議執行,報常務副會長審批;
(六)專項募捐報一名兼職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