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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基金會

發布時間:2021-03-05 09:36:16

㈠ 如何申請成立基金會

辦理基金會的基本要求:
1. 原始基金200萬入資
2. 需要實際地址經營。核查地址
3. 提供理事長,秘書長,專專職人屬員等共計11名
4.基金會名稱
5.
基金會辦理流程:
1.現場約談
2.核名,北京必須放前面,名字不能超過4個字。
3.業務主管單位審批
4.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主要體現:即將成立的基金會組織架構、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來源、辦理基金會的緣由和目的、基金會經營范圍和宗旨、未來發展方向和趨勢、兩個以上的公益慈善項目)
5.網上提交初審材料
6.網上通過後,取得民政局紅頭文件和臨時賬戶入資單
7.開臨時賬戶、入資、取得***報告(名字下來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入資)
8.現場提交成立材料並等待民政審核
9.公示信息

㈡ 關於基金會

從組織性質上講,基金是指管理和運作專門用於某種特定目的並進行獨立核算的資金的機構或組織。這種基金組織,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如財政專項基金、高校中的教育獎勵基金、保險基金等),可以是事業性法人機構(如中國的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孫冶方經濟學獎勵基金會、茅盾文學獎勵基金會,美國的福特基金會、霍布賴特基金會等),也可以是公司性法人機構。

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條例》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條例》規定「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由於基金會具有公益性質,公募基金會可以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基金會的財產必須受到保護,必須用於公益目的。《條例》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紅基會」)是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起設立,經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中國紅基會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宗旨,以致力於改善最易受損害人群的境況、關注和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促進世界和平與進步為機構使命。

基金會辦事指南

一、設立基金會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三)基金會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

(三)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基金會有哪幾種類型?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四、基金會應當在哪裡登記?

(一)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應在民政部登記。

五、成立基金會,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

(一)為特定的公益
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能低於2000萬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對基金會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一)基金會名稱應當反映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基金會的名稱應當依次包括字型大小、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並以「基金會」字樣結束,公募基金會的名稱可以不使用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應當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非公募基金會不得使用上述字樣。

(三)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應當冠以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冠以省級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可以同時冠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冠以市轄區名稱的,應當同時冠以市的名稱;

(四)非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㈢ 請問我國各類基金會最早從哪一年開始

淺議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
莫紀宏

一、我國基金會立法的歷史演變
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基金會的立法。該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基金會是指對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是社會法人團體。該管理辦法第一次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了基金會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地位。1989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再次確認了基金會作為社會團體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地位。1999年以前,我國對基金會的登記管理主要依據上述兩項法規,實行業務主管單位、人民銀行和民政部門三方負責的管理體制,即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和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實際上是把基金會視為金融機構或准金融機構。
十多年來,《基金會管理辦法》對於規范基金會的行為,促進基金會的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這個辦法對基金會的組織形式、內部決策程序、財務會計制度、資產使用管理、社會監管機制等許多環節未作規定,其它一些規定內容也都打上了當時經濟體制的烙印,不完全符合基金會作為獨立法人應當具有的法律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基金會管理辦法》已經不適應基金會發展和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與此同時,基金會的管理體制也發生了變化。1999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參與對基金會的管理,基金會的登記管理統一歸口民政部門。《基金會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基金會的管理體制不再予以適用,民政部門不能依據《基金會管理辦法》繼續登記注冊基金會。基於以上原因,從2000年開始,民政部開始對《基金會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多次召開座談會和專題研討會,經過反復論證,借鑒和吸取其他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方面的有益經驗,幾易其稿。經過一系列的充分准備,《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終於於2004年6月正式頒布實施。
二、基金會管理條例的主要特徵
《條例》共設7章48條。與1988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相比,《條例》不僅內容更加豐富,而且體系更加完整,可以說是對基金會登記管理法規的一次重新起草。《條例》至始至終貫穿了重培育發展,以規范管理促進基金會健康發展的指導原則。在這一指導原則下,《條例》著重體現了以下八個方面的重要特徵。
1.《條例》明確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強調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公益性是基金會的本質特徵,是基金會設立的唯一目的。保障基金會的公益性,是《條例》的根本任務。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通常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條例》作了許多明確規定。如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強調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決定了其財產必須用於公益目的,也必須受到保護。《條例》第27條第1款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第33條又規定:「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照章程規定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該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2.《條例》確立了分類管理的原則,鼓勵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公益事業。《條例》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即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目前我國已登記的基金會大都是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即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兩類,增設了非公募基金會這個新種類。允許以企業和個人的名義命名非公募基金會;對於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允許捐贈人的親屬可以在限定的比例內在理事會擔任職務。根據國外的經驗,非公募基金會是一種引導個人和組織的財產流向社會,特別是流向弱勢人群的有效形式,也是社會財富實現再分配的一種途徑,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企業和個人的捐贈積極性,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從事公益事業,使公益事業的資金來源多渠道。對於非公募基金會,《條例》規定,國家應當採取扶持鼓勵的政策,在基金會的名稱、登記條件、資金使用等方面的規定相對比較寬松。為了規范面向公眾開展的募捐活動,保護愛心資源,減輕公眾負擔,維護社會平穩安定,對公募基金會的行為管理則相對嚴格。
3.《條例》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將涉外基金會納入基金會法律規定的管理范圍。《條例》適應涉外民間組織管理的新形勢,將涉外基金會納入國內民間組織管理法律框架,依法進行登記管理。《條例》對基金會的設立主體沒有做國別、境內外限制。允許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在華設立基金會,允許境外基金會在我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鼓勵境外資金進入境內開展公益活動。這些規定,既解決了涉外基金會的設立和管理問題,為我國公益事業的發展爭取更多的外部支持,也為今後進一步修改出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確定涉外民間組織的設立和管理以及法律地位等問題,作了有益的政策和實踐探索。
《條例》將境外基金會在華活動的管理納入國內民間組織的管理框架,規定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我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我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我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考慮到我國是發展我國家,公益負擔重,募捐資源有限,《條例》還要求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不得在我國境內組織募捐、接受捐贈。
4.《條例》對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做了開放性規定。基金會的保值增值,是基金會運作的重點。規定得過嚴,基金會缺乏活力;規定得過松,基金會保值增值風險增大,這是一個很難把握的政策兩難問題。基金會的情況千差萬別,具體保值增值規定很難適應每個基金會。因此,《條例》按國際慣例制定規則,不對基金會的保值增值行為做具體要求,只做了原則的、開放性規定,力圖通過社會監督、內部監督來解決對基金會投資行為的約束,同時增加了「失誤賠償」的條款。規定因決策不當致使基金會財產損失的,參加決策的理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以保障基金會對投資行為慎重行事。
5.《條例》鼓勵基金會募集資金,從事公益活動,形成自身資金運行的良性循環機制。基金會募集資金、運作資金的能力是保證其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所在。基金會只有募集大量的資金,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其章程所要追求的公益目的。目前,不少基金會不擅募捐,很少開展有影響的公益活動,因缺乏活力而逐漸萎縮。而一些成功的基金會往往是通過樹立起良好的社會形象來形成自身的良性循環機制。為了逐步實現這個目標,《條例》從制度上作了保障性的規定,將基金會每年的公益支出作為衡量基金會是否完成了公益任務的重要標准,規定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不按規定完成公益事業支出額度的,將被處罰直至予以撤銷。由此可見,只徒有虛名、不從事實際的公益活動的基金會今後很難再有法律上生存的依據和條件。
6.《條例》確立了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條例》第5條明確「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條例》還對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做了相應的規定。例如,《條例》明確了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在登記、日常監督和年檢等方面各自的職責,規定了各類非法活動的詳細情形和相應的法律責任。與此同時,《條例》還規定,基金會要接受年度檢查,要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基金會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之後,要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的查詢、監督;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基金會處理剩餘財產應當向社會公示等。
7.《條例》強調要在基金會內部建立規范的內部自律和約束機制。針對目前一些基金會內部規范不夠、自律機制不健全的狀況,《條例》要求基金會建立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自律制度,並從公益法人組織機構的特點出發,專門設立了基金會「組織機構」一章,明確規定了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規范了理事會的組成和議事決策程序、監事的設置和職能,制定了防止基金會內部人員與基金會公益宗旨發生利益沖突行為的規則,通過限制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數量,規定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等,引導基金會建立自律和自身約束機制,規范基金會的行為。
8.《條例》明確稅收優惠原則,加大稅收監管力度。利用稅收手段扶持和監管基金會,對基金會及其捐贈人實行稅收優惠是各國通行的做法。減稅、免稅措施構成基金會和其他組織發展的重要政策環境。我國目前在這方面還處於探索階段。為了鼓勵公益事業的發展,我國已陸續出台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對於公益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不過這些政策性規定還不系統,散見在多個相關文件中,在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實際問題。《條例》第26條規定「基金會及捐贈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此項規定確立了稅收優惠的總原則,表明基金會、捐贈人、受益人三方面都能夠依照法規享受稅收優惠。至於稅收優惠的具體辦法,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的規定。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基金會要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接受稅務部門的監督,對有違法行為的基金會,稅務機關還可以要求補交違法行為存續期間享受的稅收減免。《條例》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肯定,鼓勵基金會的發展,加強對基金會的監管。

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15758&dictionid=1835&catid=&forward=print

㈣ 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成立意義

一、扶貧助學
為緩解全國14所財經金融院校(系)特困大學生的生活困難,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並獲得德、智、體全面發展,1997年起,該會與法國安盛保險集團公司共同設立扶貧助學項目。自2009年起,扶貧助學項目由該會獨立完成。截止到2012年,累計有5000多名貧困大學生獲得資助。
2006年,該會與共青團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共同設立「青春央行雛鷹計劃——為了邊陲的孩子」助學項目,旨在解決國家級貧困縣新疆吉木乃縣貧困家庭子女上學與貧困學校教育經費缺口部分,項目金額362多萬元,並於2008年實施完畢。
2009年,該會與共青團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共同設立「央行志願者愛心獎學金」項目,旨在資助5.12汶川大地震重災區品學兼優、家境貧困的中小學生完成學業,項目金額447多萬元,項目執行期三年,截止到2011年末,共資助4,661名學生。
2010年,該會與國家開發銀行設立「國開行金融勵志獎學金」項目,用於獎勵中西部地區八所高等院校中的家庭貧困且品學兼優的300名大學生,項目執行期3年。
2011年,該會與VISA公司共同設立了「VISA金融勵志獎學金」項目,旨在資助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上海金融學院、廣東金融學院三所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完成學業。項目金額63萬余元,項目執行期為3年。
二、農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
第五屆理事會確定在繼續深入開展以往的各項公益業務活動的基礎上,逐步開展農村金融教育和嘗試開展社會公眾金融基礎知識教育。根據吳曉靈理事長提議制定的中國農村金融教育十年規劃——「金惠工程」,計劃中西部部分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對基層幹部、鄉村微小企業主及農民進行農村金融教育培訓;對縣以下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小額信貸組織的信貸業務骨幹進行小額信貸業務和技術培訓;對縣、鄉(鎮)領導、涉農幹部及金融機構領導進行農村金融改革、小額信貸、農業保險及合作經濟等方面的培訓。通過培訓,促進農村金融組織、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解決「三農」貸款難的問題。社會公眾金融基礎知識教育旨在向全體公民進行信用教育、防詐騙教育和介紹居民理財產品,普及金融基礎知識,宣傳國家的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提高公民金融意識,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截止到2012年末,志願者人數達到2,014名,接受志願者服務累計共計92多萬人次。
三、金融教育與研究成果評審表彰項目
該會為推動金融教育發展和科研創新,在金融系統和金融院校開展「金融教育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的評選表彰項目和「金融教育優秀科研項目」的獎勵資助活動。兩個項目每兩年輪換進行。
四、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與創業大賽計劃公益項目
2010年,中國工商銀行捐贈人民幣50萬元,設立「工銀杯」大學生志願者暑期社會實踐有獎徵文項目,旨在社會資源與金融院校資源進行充分整合的基礎上,組織高校大學生利用寒假開展社會實踐調研,完成有價值的社會實踐文章,項目已實施2年。
2011年,中國建設銀行捐贈人民幣50萬元,設立「建行杯大學生創業大賽計劃」公益項目,旨在引導和幫助廣大學生掌握創業知識,樹立創業精神,培養創新精神,努力實現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
五、研修培訓
根據我國金融業發展需要和提高金融從業者素質的要求,自1995年開始,該會先後舉辦了多種類型和內容的境內外研修培訓班,累計已有近1000名來自各理事單位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培訓,對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此外,為推動金融領域的交流和促進金融業的改革與發展,先後舉辦了不同主題的論壇、研討會與講座,如90年代曾多次舉辦的「跨世紀金融人才培養研討會」、2000年後連續舉辦的「金融人才論壇」以及根據不同熱點問題舉辦的專題講座等,來自國家有關部委、各金融機構、金融院校共計有4700餘位代表先後參加了上述研討論壇。
六、金融機構職業資格培訓
2013年8月份,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與企業理財國際職業資格認證執行委員會秘書處進行深度合作,在全國范圍內推進針對金融機構的職業資格認證研發和教學管理工作,將CFC企業理財師項目納入培訓體系。

㈤ >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

機構所在領域:公益、慈善部門:項目管理部職位:項目官員工作地點::北京招聘人數:1機構名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原名稱: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職位描述: 1、參與相關公益項目工作,撰寫項目報告,監管、跟進項目的具體實施; 2、撰寫項目申請書、活動策劃書,項目宣傳推廣資料等; 3、參與項目執行、監督、評估、推廣,為項目及機構的發展提供建議; 4、完成其它交辦的任務。應聘條件:1、熱愛公益慈善事業,熟悉公益慈善行業;2、本科以上學歷;3、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意識,吃苦耐勞,工作積極認真、責任心強,學習能力好;4、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強,善於開拓多方面的資源;5、認同本機構發展理念,能與機構共同成長;6、以下條件優先:英語流利,能夠自如溝通可勝任口譯、英語報告撰寫等工作。簡歷投遞:[email protected]機構所在領域:公益、慈善部門:基金管理部職位:會計工作地點::北京招聘人數:1機構名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原名稱: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職位描述:1、擬定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經理事會批准後貫徹執行;2、根據年度財務預算制定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方案,經秘書長批准後貫徹執行;3、審批理事會和秘書長授權范圍內的財務收支事項;4、根據會計核算資料,按月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分析,定期向秘書長和理事會報告財務核算和監督情況;5、根據年度會計決算結果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6、加強基金會財產物資監管,督促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驗收、使用保管、清查盤點等制度建立完善,監督、檢查實物資產的管理、使用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7、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應聘條件:1、熱愛公益慈善事業,熟悉公益慈善行業;2、思維清晰,且具有較強的溝通、組織和協調能力;3、為人真誠、踏實、有責任感,勇於接受挑戰;4、會計或經濟管理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5、三年以上NGO或企業財務管理或會計管理工作經驗;6、熟練掌握會計准則、會計制度、會計實務及相關行業會計制度,熟悉經濟法規、財稅法規;7、具有較高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知識,能熟練應用財務分析技能,對資金活動、經濟運行情況進行有效分析;8...[查看全部]

㈥ 中國濟深基金會是什麼

中國計生經濟基金會,他是一個。成立多年的基金,那麼這個基金會是十分。工藝的一個基金,它所收集的錢財都用於。各種慈善事業。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年度工作報告在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前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以及人員和機構的變動情況等。

(6)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基金會擴展閱讀:

基金會的功能:

第一,可用於大規模的社會福利以自願的方式被聚集起來。據不完全統計,到 20 世紀末,美國的基金資產總額為4800 億美元,每年向社會提供的基金高達300 億美元,基金會數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統計中,歐洲國家的基金多達10 萬之多,廣大的發展中國家中的基金會大量出現。

第二,基金會的目的是為全人類的明天服務,為了實現更美好的社會願想,基金會需要對自身進行思考,實現一種自身發展的創新。

第三,基金會是法人為主體的體系模式,能籌到的資金高於其他非營利機構,這使得現代基金會具有適應新的社會需要和時代變化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㈦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的項目開展

中國發展高層論壇
中國發展高層論壇(China Development Forum,簡稱)於2000年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設立,並由其主辦,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承辦,迄今為止已連續舉辦了15屆,它已成為中國政府高層與國際商界、學術界相互交流溝通的重要平台,每年3月兩會閉幕後的一周,論壇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召開年會。
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5年會將於3月21-23日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舉行,主題為「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
中美金融研討會
從2004年開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每年與哈佛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主題為「構建21世紀金融體系」中美金融研討會。
發展熱點午餐會
為及時跟蹤國內外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問題,了解當前經濟全球化的最新趨勢、介紹發展研究領域的前沿學術動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攜手,自2007年11月起定期舉辦「發展熱點午餐會」。 中國發展報告
《中國發展報告》(China Development Report)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組織研究和定期發布的大型研究報告,選擇的主題都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 《中國發展報告2007:在發展中消除貧困》《中國發展報告2008:構建全民共享的發展型社會福利體系》《中國發展報告2010:促進人的發展的中國新型城市化戰略》《中國發展報告2011/12:人口形勢的變化和人口政策的調整》《中國發展報告2013/14:中國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路》貧困地區兒童
經過實地調研和專家論證,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於2009年9月在青海省樂都縣啟動「貧困地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試點。項目包括營養干預和學前教育兩部分,旨在實現新生兒出生健康,嬰幼兒營養正常,學前教育基本覆蓋。
「貧困地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包括-9~24個月營養干預和3~5歲學前教育兩部分。
營養干預部分包括:
(1)對孕婦免費提供孕期多種微量營養素補充(「營養片」),直至分娩;
(2)對滿6月齡以上的嬰兒免費提供嬰幼兒輔食營養補充(「營養包」),直至嬰兒滿24個月;
(3)設立「媽媽學校」,為孕婦和6個月以下嬰兒家長定期提供營養保健知識培訓。
學前教育部分包括:
(1)利用村小的富餘校舍,設立村級「早教點」;
(2)從當地招募受過專門訓練或有相關經驗的幼教志願者;
(3)採取「走教」方式,由志願者在各「早教點」開展學前教育活動。
幼兒園計劃
2012年1月,「貧困地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的學前教育部分獨立為「山村幼兒園」計劃。 山村幼兒園計劃(Village Early Ecation Center)的目標是在中西部省區選擇貧困或偏遠的縣,招募幼教志願者,採用「走教」的方式,把早期教育送到山區孩子身邊。 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
為確保經濟與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和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合作舉辦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具體承辦。
企業管理高級研修班
中國企業管理高級研修班由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劍橋大學中國發展信託基金具體組織承辦。學員由中組部委派,均來自國有大型企業的高級管理者。

㈧ 陳昕的人物經歷

1997 -2001年,任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主持工作),奉節縣重點項目委員會副主任,奉節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董事。負責重大項目策劃、論證、審批及建設管理;對外招商引資;國有企業改制;三峽庫區企業移民搬遷。期間積極推動修建了全國第一座由縣級政府籌資建造的長江大橋——「奉節縣長江大橋」;完成機構改革與建設,設立奉節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奉節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一站式辦公室;全程組織負責或協助負責8個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通過兼並、轉讓、合資等方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盤活國有資產,增加就業以及財稅收入;完成美國亞克10萬畝速生林基地、茅草壩中型水庫及梯級電站、重慶市南非波爾山羊良種繁育基地(公司)、保綠森環保設備生產線、硫基復合肥生產裝置以及旅遊開發等重大項目的招商、談判、企業改制及項目建設工作;參與組織協調與上述項目及企業相關的三峽庫區企業、移民遷建工作。
2001年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辦公室主任兼科研處處長,主持科研處及辦公室工作:課題及研究項目策劃,科研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協調。並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青少年與社會問題研究室主任。
2008年起,任《青年研究》雜志常務副主編。
2010年起,任中國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理事。
陳昕先生主要研究領域為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發展與社區關系;農村社會學,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扶貧開發;文化研究,消費與生活方式研究等。

㈨ 中國國家發展基金會是否屬於國家教育行政部門

應該是沒有這個基金會吧?有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
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於1997年11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是全國性的公募基金會。它的成立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和支持,同時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薛暮橋先生和馬洪先生任名譽會長。
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
基金會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內外企業、機構和個人的捐贈和贊助。資金的用途是資助有關課題研究、學術研討、人員培訓和對外交流活動;獎勵政策咨詢和有關學術研究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指導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將努力做好理事會確定的各項任務,不斷提高基金會的能力,為中國的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㈩ 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哪個部門更權威

關於AFP學員轉考國家理財規劃理財ChFP的幾點說明
今年國務院(73號令)集中清理職業資格證書後,到底金融教育基金會頒發的AFP會不會被清理?AFP如被清理整頓,已考過人員怎麼辦?AFP與國家理財規劃師有那些區別?如何轉考國家理財規劃師ChFP?
國務院73號令集中清理職業資格證書後,AFP何去何從?
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於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通知指出,「凡經國務院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准設置的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要在清理規范的基礎上確定保留的項目並向社會公布。其他各類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都要分類進行清理:國務院其他部門、各直屬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自行設置的要及時清理,確有必要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後納入國家統一管理,並向社會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
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監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八部委聯合發文 :一是對於清理出來的各類職業資格,必須認真提出保留、歸並、調整或取消的意見。對清查中發現的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為依據設置的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及相關考試、發證等活動,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設置的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原則上都應立即停止。對確需保留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後納入國家統一管理,並向社會發布公告,再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二是各類企業自行開展的冠以職業資格名稱的相關活動應立即停止。
以上兩個文件說明了AFP證書(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頒發)在本次清理整頓范圍內,目前還沒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批准(因國家職業標准針對金融理財從業人員已有國家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不可能重復設置)。而金融理財師AFP過去只在工行、建行等銀行內部使用。目前不作為金融行業執業認證,國家也不可能也沒先例認可基金會或國外頒發的證書。因為有一些銀行並不認可,特別是金融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第三方基本上沒人考(費用太高,證書國家不承認)。
金融理財師(AFP) 職業背景
金融理財師(AFP)職業背景: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教育司發起創立、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其章程核準的業務范圍為:1、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募集金融教育基金和扶貧助學基金;2、面向全國金融系統和財經、金融院校(系)開展專項獎勵、資助活動;3、為提高金融從業隊伍素質,組織開展各類培訓和舉辦論壇、講座、研討會以及開展國際交流。未明確有金融理財師的考試或資格證書頒發的職能。中國金融發展教育發展基金會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對外簡稱中國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FPSCC(以下簡稱金標委),是基金會在2004年9月1日成立的非法人資格的二級機構。最初使用金融理財師標准委員會,簡稱中國金融理財師標准委員會,後由於中國金融發展教育基金會陷入「仰融丑聞」而減少使用,並由於民政部沒有批准其注冊而被迫改為現名,但是前期教材包括現在網站的部分文章還是使用金融理財師標准委員會的稱謂。金標委採用做法是在中國實施兩級金融理財師認證制度,即助理金融理財師簡稱AFP和國際金融理財師簡稱CFP認證制度。在2005年11月之前,金標委只進行AFP的資格認證。除AFP的資格認證外,同時進行CFP的資格認證。報考金融理財規劃師AFP的費用大幅降低為目前培訓費12960元,考試費用1500元,報考國際金融理師CFP要通過AFP以後再培訓考試才行,費用約2萬多。目前在國內有兩家機構在代理相應的培訓,分別為北京金融培訓中心和上海金融學院。而北京金融培訓中心的法人則是中國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秘書長蔡重直。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2004年注冊了北京金融培訓中心從事盈利性的獨家培訓。
AFP如被清理整頓,已考過人員怎麼辦?
國務院73號令指出: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職業(工種),國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設置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對社會通用性強、專業性強、技能要求高的職業(工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由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制定職業標准,建立能力水平評價制度(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對重復交叉設置的職業資格,逐步進行歸並。對涉及在我國境內開展的境外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由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專門管理辦法,報國務院批准。
隨著理財隊伍的不斷擴大,特別是本輪熊市的來臨和美國金融危機的教訓,對理財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的呼聲越來越高,根據中國實際情況,國家從來也不可能要求理財人員持基金會證書或國外證書,特別是金融行業,直接關系國家經濟命脈。
AFP考過人員可轉考國家理財規劃師,相信經過AFP培訓後轉考應該有一定基礎。只不過要參加全國統考,考前須認真復習。另外,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有從業工作年限或持證年限要求,越早轉考損失越小。
AFP與國家理財規劃師ChFP有那些區別?
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ChFP)是由中華人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是唯一一個由政府權威機構頒發的理財規劃師證書。證書採用全國統一編號。
國家理財規劃師與AFP證書比較
分 類
國家理財規劃師
AFP
備 注
證書權威性
職業名稱
國家理財規劃師
(國家職業資格)
Associate Financial Planner助理金融理財師
Associate譯為中文:助理意思
頒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下設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

證書公章
國徽、鋼印、人力資源部印章
協會蓋章、劉鴻儒簽名

證書級別
助理級、師級、高級
助理級

國家承認度
國家唯一承認
不承認
中國未有承認基金會或外國證書先例,特別是金融業
企業承認度
國務院73號令:今後理財從業人員將實行持證上崗
工行等個別銀行內部承認
客戶承認度
客戶認可度高
不知道AFP是什麼
客戶不了解不相信協會的證書
課程實用性
課程優勢
實用性較強
理論性較強

課時數
根據級別,120以上
108

課程比較
詳見具體課程比較
各有特色
教材
最新第三版
不詳(更新慢)

考試方式
全國統考
基金會標委組織

通過率
全國20-40%個別學校高
08年85%以上

報名辦法
接受單位、個人報名
因需

費用
培訓費
1000-6900(按級別)
12960

考試費
190-320(按級別)
990

其他費用
各省會考試方便考生,費用成本低
北京住宿交通及後期注冊費用、單位沒關系無法長時間請假參加

學習時間
雙休日面授班、晚班、遠程班、北京名師面授班等
只有北京集中面授班

系統服務
培訓機構
全國省會城市
北京和上海

適合對象
行業
銀行、保險、證券、第三方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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