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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基金會詐捐

發布時間:2021-03-27 19:12:58

① 女童王鳳雅病亡事件背後有什麼

幼年早夭的王鳳雅無論如何都不會料到,她的離世讓一些網路輿論給她的家人扣上「虐待遺棄」、「故意殺人」的罪名。圖為病重的河南太康縣患眼癌童王鳳雅接受治療,圖片取自網路,具體拍攝時間地點不詳。

2017年10月,兩歲半的河南太康縣女童王鳳雅在鄭州確診患上了視網膜母細胞瘤,且癌細胞已經擴散,醫生建議其家人採取化療和保守治療。

因為沒有工作,為給孩子賺營養費,王鳳雅母親楊美芹開始嘗試發布小鳳雅的視頻和進行直播。一些用戶告訴她可以通過大病籌款平台「水滴籌」去申請善款和幫助。這期間有自稱志願者的馬女士來到她家中提供幫助。2017年4月5日,王風雅的爺爺、母親和志願者馬女士前往北京為王風雅治病。

在北京兒童醫院,他們被告知,孩子病情危急,沒法手術,也住不了院。志願者稱可以幫助聯系其他醫院,但爺爺王太友認為志願者幫他們看病其實是騙局,因為一些志願者一路上在給他們拍照,試圖讓家長哭,說不哭怎麼讓別人捐錢。在與志願者撕破臉之後,王鳳雅家人回到太康縣,在張集鎮衛生院繼續為其治療。5月4日,不到三歲的王鳳雅不幸離世。

5月24日,一篇圖文並茂、題為《王鳳雅小朋友之死》的網文,令4月間即出現在網路上的對王鳳雅家人的一系列包括「詐捐」在內的指控達到高潮。

5月24日,針對王鳳雅家屬在水滴籌獲得15萬元善款卻沒有用作王鳳雅的治療,反而用作治療其弟弟的兔唇這一消息,水滴籌發表官方聲明,證實王鳳雅家屬實際籌集資金為35689元,而非網傳的15萬元。公益組織嫣然天使基金會也側面證實,王風雅弟弟治療兔唇的費用該基金會承擔。

我國《慈善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本法所稱慈善組織,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規定,以面向社會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第九條規定:「慈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以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二)不以營利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稱和住所;(四)有組織章程;(五)有必要的財產;(六)有符合條件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進一步規定:「設立慈善組織,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准予登記並向社會公告;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說明理由。」

然而,筆者通過各大搜索引擎進一步查詢,並未查詢到「愛兮弘善」組織的具體住所、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等詳細信息及具體的登記信息。

如果「愛兮弘善」不是合法的募捐主體,那麼該組織觸碰了怎樣的法律?

《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開展募捐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集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二)通過虛構事實等方式欺騙、誘導募捐對象實施捐贈的;(三)向單位或者個人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四)妨礙公共秩序、企業生產經營或者居民生活的。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驗證義務的,由其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慈善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應當對利用其平台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的登記證書、公開募捐資格證書進行驗證。」

在一則王鳳雅家屬受訪的視頻中,王鳳娟的媽媽提及志願者在很多微信群、其他渠道群發捐款求助信息,進行募捐。但據《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如果「愛兮弘善」是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那麼其募捐行為即違反了該法的規定。更值得注意的是,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未履行按照法律規定對募捐信息的真偽性進行的驗證,也可能被追究相關責任。

在這個事件中,個別公益組織(或者打著公益旗號的組織)的志願者參與王鳳雅的救治、募捐到底是為了公益還是為了名利,我們不得而知。但相關組織是否真的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公益組織,是否突破了法律的界限,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尚且值得深究。

三、互聯網募集與《慈善法》的觸碰

雖然我國《慈善法》的實施日期是2016年9月1日,但卻沒有走在時代的最前沿,甚至略顯滯後與空白。比如,關於個人利用自媒體、網路平台募捐的合法性,關於善款監督、餘款處置,相關事宜在《慈善法》中並未涉及,令這部法律越來越遭人詬病。

個人在網上募捐是屬於《慈善法》所規定的「公益募捐」還是屬於「公益眾籌」?《中國公益眾籌觀察報告》(2014年8月由瑞森德籌款研究中心發布)對公益眾籌的定義是:廣義的公益眾籌是指公眾籌資,即面向公眾募集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狹義的公益眾籌是公益機構、企業或個人在眾籌平台發起的公益性籌款項目,出資者對項目進行資金支持,並在項目成功後獲得相應的回報。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捐贈式眾籌其實是特殊的公益眾籌,不能簡單用狹義或者廣義來概括。

根據我國《慈善法》關於公益募捐的規定,個人必須要尋求公益組織合作才可發起募捐,並且公益性質的捐贈不以回報為目的,即要符合公益的基本特性。但在現實中,個人可以直接通過網路眾籌平台發起求助,平台對發起主體資質無特殊要求,眾籌項目發起人需要設置籌資目標金額、籌款時間以及設置相應的捐贈回報。回報內容包括實物或非實物,但是該回報與捐贈本身不形成對等收益。

因此, 個人通過眾籌進行網路求助是互聯網救助和互聯網眾籌的合成物,不能單純以個人發起還是公益組織發起為依據,判斷其是否為公益性質。 我國《慈善法》尚不涉及個人通過互聯網平台進行求救的行為,此處的空白理應進行填寫。

家屬通過互聯網募集的善款還尚未花完的,應該怎麼處理?王鳳雅離世後,不少人指責其家屬「募集了15萬善款,沒怎麼花,剩下的都私吞了」,後來根據證實,家屬通過水滴籌募集的錢款除了用於治療開銷,剩餘一千餘元,其家屬將這一千餘元交給了太康縣慈善會。按照目前《慈善法》的規定,對於公募的善款,如果沒使用完,可以給相應的或類似的項目使用。但是對於私人募款,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

對如何處理這種私人募集用於治病的款項的餘款,學界意見不一:有學者認為依據金錢的屬性,應該作為救助人的遺產進行處理;有學者認為應當歸還給捐款人,至於是按比例歸還給所有捐款人還是按時間歸還給後來的捐款人,尚無定論;也有學者認為應當捐給與相應的基金會,用於救助同類病人。筆者更傾向於最後一種觀點。

四、理性面對互聯網捐贈事件,不能因噎廢食

雖然支付寶、微信等社交網路以及諸如「水滴籌」等互聯網眾籌平台已經成為一種普遍被使用的募捐手段,但在《慈善法》立法者眼中,它們並不是「合法合規」的募捐工具。

事實上,與這些互聯網募集平台相比,「合法合規」的慈善募集方式程序太過繁瑣,審核條件與時間很長,耗時耗力,為受助人的求助帶來不便。相反,互聯網平台盡管漏洞大,容易受到質疑,但是門檻低、傳播快、影響大、互動強、效率高,使用善款暢通無阻,可以讓求助者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救助。許多重病家庭選擇求助互聯網平台,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更加實際管用。因此,公募慈善機構更應該反思,研究出便捷、人性化的網路平台眾籌和審核制度,讓求助人獲得便利,倒逼網路眾籌回歸合理。

慈善事業有特殊性。公眾寧願相信,每一個求助事件都是真實的,但事實上,隨著互聯網求助募捐越來越普遍,「詐捐」等事件時有發生,如果不好好規范互聯網募集平台,任何一起「詐捐」事件都可能嚴重影響公眾對公益行業的信心。雖然大多數人對別人的苦難都是同情的,但對欺詐也幾乎都是「零容忍」的,只要出現一個欺詐性募捐者,就會傷害很多愛心人士的公益之心,受傷的公眾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平復。

有專家呼籲,網路募捐要進入有序狀態。他們主張,依法成立且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有權通過互聯網開展募捐活動,可以進行網路募捐的網路平台必須經由民政部門統一審核或指定,希望以此來促進網路慈善活動健康發展,杜絕魚龍混雜的現象。

行文至此,筆者認為,規范互聯網募捐活動是一方面,但加強《慈善法》的立法,將個人募捐合法化也必不可少。最重要的是, 公眾要始終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詐捐」的人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求助者都是真正需要公益與慈善救助的人,不能因為個別受助人的不軌舉動而自毀愛心,不能因噎廢食。同時,在真相尚不明了的情形下,網路上的圍觀者應當克制語言暴力的使用,理性圍觀,守護住人心的溫度。

② 章子怡詐捐門是怎麼回事

一、新聞報道回溯

1、5-12四川地震發生後,章子怡在博客中表示通過紅基會向災區捐款100萬人民幣;

2、戛納電影節期間,5月21日,在「章子怡地震災害救助籌款會」上,章子怡為災區籌集善款近50萬美金。其中有465050美元,2700 歐元的支票,以及 145英鎊、860歐元,60港幣。並自己設下了募捐目標,希望能爭取到100萬美元的善款;

3、章子怡在戛納宣布成立章子怡基金。除在戛納募捐活動現場籌得近50萬美金款項外,媒體報道章子怡接受訪問時表示之前還有好心海外友人承諾數十萬善款;

二、網友質疑:

1、網友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助查詢系統中檢索到,2008年5月15日,一位名叫章子怡的捐贈人分別向紅十字基金會捐了40萬和44萬元共計84萬人民幣。與之前宣稱的100萬有出入。

2、戛納籌款會上籌集的50萬美金善款為何後來沒有任何的記錄。

3、金會的網站上查不到「章子怡基金」的存在。為何愛兒組織的聲明中只提到了40萬,還有10萬呢。

三、章子怡方面回應:

歡迎大家監督

這次的事件不會影響她對社會的關愛

(一)、針對網友和媒體質疑章子怡捐出100萬人民幣為何查出只有84萬,紀靈靈回應:她的確是捐了100萬給紅十字基金會,我們當時沒有著急要這個捐款憑證,因為是做善事,沒想到現在情況被人描述的如此復雜。當時的情況是子怡在紐約忙工作,知道國內的災情很焦急,馬上通知我和她助手還有北京的一個會計去做這件事。

助手直接聯系紅十字基金會的王秘書長來辦理的,前兩天也有媒體采訪了紅十字會的負責人,他們也證實了子怡當時很快就如數分幾筆捐了善款100萬。子怡本人是想為災區盡自己的心意,現在卻有人出來提出這樣那樣的質疑。子怡要給一百萬,會差那一點錢不給嗎?」

(二)、針對在戛納籌集的50萬美金善款,紀靈靈表示:當年地震發生的時候,子怡在紐約拍攝美寶蓮的廣告,第二天她就去戛納了,因為聽說災情很嚴重,她想為災區做點什麼。所以臨時決定用自己的號召力來嘗試募捐以便幫災區人民獲得更多的幫助。

但當時我們還沒有成立基金會,在國外,做慈善有比較嚴格的程序,沒有基金會是不會有人敢捐錢給你的。所以我們決定由我在美國緊急開一個募捐賬戶。當時我在洛杉磯找了一個專門辦理非營利基金會的律師來幫我們辦理。

當時子怡是希望可以籌到100萬美金,但是只籌到50萬,其中有10萬美元是子怡的好朋友鄧文迪答應捐助的。但是鄧文迪太想為災區做事情了,等不到我們回美國,就將這筆錢捐給了另外一個基金會。她在自己的MY SPACE裡面有寫過這件事情,可以去查證的。剩下來的40萬美金,日前,關愛兒童組織已經發出的一份證明,公布章子怡基金中那40萬美金善款將作為關愛兒童組織在德陽建立的資源中心項目的資金支持。

(三)、對於為什麼在紅十字基金會的網站上查不到「章子怡基金」的存在,紀靈靈表示:很簡單,章子怡基金是在美國注冊的。那時在戛納,我們的勸捐對象都是美國人,或者歐洲人,他們捐錢是可以免稅的,所以他們希望這個錢是打到美國的專業機構。所以我們只能去美國注冊,然後再捐到中國。這樣捐款者查詢也方便。

(2)兒童基金會詐捐擴展閱讀:

對於這場「詐捐」風波,紀靈靈表示:任何人做慈善都是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好事情,更何況像子怡這樣的有強烈社會影響力的演員!本來都是積極向上的事情,現在完全被本末倒置,這對誰都會是個打擊。但是,子怡說過的一段話讓我印象很深,她說「中國是個高速成長的國家,人們很正常地會被很多新鮮事物吸引,但是很重要我們不能迷失而忘記這個社會還有很多弱勢群體需要我們的愛!」 我想這次的事件不會真正影響到她對社會關愛的態度。

③ 「楊冪詐捐門」事件一度炒得沸沸揚揚,事情背後真相究竟是什麼

楊冪詐捐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這要從她出演《我是證人》的時候說起,她演出《我是證人》的時候表示要捐給盲人100根盲杖,50台盲人打字機,而且當時有關於機構還對楊冪表示了感謝。

但是楊冪工作室也表示當時確實是捐了,只不過當時的負責人找不到了,聯系不上了。楊冪工作室也有證據能夠表明他們當時確實是捐了。網友對於這件事也是罵聲不斷,工作室也表明當時是聯系方李萌出面辦的,但是後來證實李萌留下的電話什麼都是假的。所以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李萌確實欺騙了楊冪工作室。詐捐這件事一出,不僅對楊冪的名譽影響大,也使得她又推向了輿論的頂峰。這件事到底是什麼樣子的官方肯定也會給出聲明。

④ 患腫瘤女童去世父母為何被質疑「詐捐」

河南周口太康縣3歲女童雅雅患上眼部腫瘤,病情嚴重。其父母通過網路平台向社會募捐善款,希望能盡快救治女兒。

然而,今年3月,女童父母被愛心人士發現將善款私自提現後用作它途,並未救治女童。愛心人士上門督促,母親才帶著女童上北京求醫,但剛檢查完又帶著女童「失蹤」。

4月9日,愛心人士再次趕到太康縣,發現孩子已回家。愛心人士要求父母帶孩子趕緊去醫院,不料,剛上醫院不久,其母和爺爺便告知愛心人士「孩子已死」,並讓愛心人士花600元租了一輛「運送遺體的車」。

4月11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太康縣公安局和太康縣婦聯得到確認,孩子尚健在,正在當地鄉鎮衛生院接受簡單治療。目前,婦聯正在勸家屬趕緊送孩子上大醫院治療,警方正在調查家屬是否涉嫌詐捐。

愛心人士:

母親和爺爺稱「孩子已死」,愛心人士花600元租了「運屍車」

愛心人士「公益人宇琪」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是安徽宿州人,4月9日,他和另一位志願者小輝一道趕到太康縣,他負責趕往村裡找雅雅(此前,其母帶著雅雅離開北京兒童醫院後,志願者無法取得聯系),小輝則開車帶著雅雅的叔叔上鄭州找專家看病歷。

在張集鎮溫良村,「公益人宇琪」果然發現孩子在家中,但孩子狀況很不好,無法喝水,呼喊不應。

其間,家屬突然打電話給正在上鄭州的叔叔,稱孩子「不行了」,要求立即返回。在「公益人宇琪」的勸說下,家屬才決定將孩子送到太康縣醫院。

然而,就在送進縣醫院不久,雅雅的母親突然告訴剛返回太康縣城的志願者小輝,「孩子已經死了」。隨後,雅雅的爺爺又找到「公益人宇琪」,也表示「孩子已經死了」。

「家屬要求我們給他們找一輛車,把家人和孩子遺體送回去。我們給他們聯系了一輛車,司機過來的時候,專門問了孩子爺爺,『我的車拉活人和死人價格不一樣』,孩子爺爺再次確認孩子已經『死了』,於是,我們給了司機600元遺體運送費」。「公益人宇琪」說。

隨後,兩人離開太康。

情況反轉:

孩子尚健在,警方正調查家屬是否涉嫌詐捐

聽說孩子已經去世,眾多愛心人士很憤怒,在網路上發布了聲討孩子家屬的文章,並向警方報警。包括大V陳嵐也發布微博,認為家屬拿了愛心人士的捐款,不但不救助孩子,還數次欺騙志願者,最終導致孩子無救。

孩子情況究竟如何?家屬為何提現愛心捐款後不救助孩子?

4月11日,封面新聞記者再次通過家屬此前公布的手機號進行聯系,但依然無人接聽。

不過,警方卻證實,孩子家屬此前告知志願者「孩子已經死了」的情況並不屬實。

太康縣公安局宣傳科民警告訴封面新聞記者,4月10日,接到報警後,周口市、太康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警力進行調查。截至11日,調查結果是孩子尚健在,暫時在太康縣張集鎮衛生院接受治療,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女童家屬是否涉嫌詐捐。

同時,太康縣婦聯辦公室工作人員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11日一早,婦聯的領導與張集鎮政府領導一起去村裡,得知孩子健在後,立即勸說家屬把孩子先送到醫院。

最終,孩子被送往鄉鎮衛生院治療,目前,相關工作人員正在積極勸說家屬將孩子送往鄭州或者北京的大醫院。

⑤ 古天樂被曝詐捐,捐了100多所小學都是假的

此前卓偉爆料「古天樂詐捐,捐了100多所小學都是假的」其實不然,為了證實卓偉的話是否完全真實,網友查到了古天樂基金會部分捐贈的記錄,反而發現古天樂今年在特殊時期,又捐建了4所小學。

分別是「河南省獲嘉縣孫崗小學古天樂第132教學樓」、「城關鎮中心幼稚園古天樂第133教學樓」、「雲南省雲龍縣茂盛完小古天樂第134專案實驗綜合樓」,及「貴州省遵義市桐梓縣羊磴鎮古天樂第135教學樓」,這四間小學最近已落成啟用。

古天樂慈善基金近年除了在內地捐錢建小學外,也捐建了大小18間醫務室和750個水井,並個人出資造好了一座小水利工程。

其實古天樂從2008年開始到現在,12年內每年都會在內地捐贈學校,這么多年以來,從未有過間斷,今年在特殊時期,影視行業陷入寒冬,許多藝人的收入都大不如前,但古天樂還是默默低調做公益。

(5)兒童基金會詐捐擴展閱讀:

希望不要再出現詆毀真心做善事的人

古天樂捐建校區,默默做善事,也是近幾年才被圈內人曝料出來,令很多觀眾肅然起敬,娛樂圈還有如此善心大使,不炒作,不宣傳,拿出真金白銀來蓋學校,改善貧困落後地區的教育資源,給偏遠的孩子插上愛心的翅膀。

在娛樂圈,有很多明星頻頻高調做慈善,但大多是借慈善之名,為自己擦脂塗粉,甚至還有詐捐之事曝出,令人大跌眼鏡。

還有一些有污點的明星,為了洗白和復出,也只好用做慈善為工具,刷好感度,一直在公號或媒體上發一些做慈善的通稿,來求得粉絲和大眾的好感,或者感動主管部門,會對他們大赦天下,能夠重回娛樂前沿。但不管怎麼說,有心做善事都是好的,應該給予鼓勵。

⑥ 紀靈靈的詐捐門


2010年1月22日晚,天涯社區中,一網名為「善款去向」的網友,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助查詢系統中檢索到,2008年5月15日,名叫章子怡的捐贈人,向紅十字基金會進行了捐助。不過金額卻並非章子怡在博客宣稱的100萬元,而是84萬元。
2010年2月6日,紀靈靈表示的確是捐了100萬給紅十字基金會,但當時沒有著急要這個捐款憑證,並表示章子怡不會為這點錢做假。
2010年2月8日,紀靈靈發聲明稱:匯款給紅基會時出現紕漏,善款最終只匯出84萬,8日已將16萬餘款補齊。紀靈靈稱這是她「作為管理階層的嚴重疏忽,實在抱歉。」紅基會也在稍後聲明稱:「章子怡下差的16萬元捐款已通過興業銀行匯入紅基會賬戶。」至此,章子怡捐款共計100萬元。同時,紀靈靈也向公眾致歉,並希望公眾盡早結束對章子怡的指責與猜測。
對於章子怡目前遇到的信譽危機,曾與章子怡在某劇組相處過的某經紀人A認為,章子怡經紀人紀靈靈可能定位自己是Agent(經紀人),而不是經理人(manager)。因此紀靈靈主要負責給子怡安排電影工作,對於藝人私人事務的處理經驗並不足,面對「潑墨門」和「捐款門」風波,整個團隊處理措手不及。

⑦ 身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大使的貝克漢姆,這些年用沒用過自己的錢做公益

我覺得是有的,這一點幾乎不用懷疑。

其實在貝克漢姆郵件被黑,一些負面郵件被曝光前從來沒人提起過這樣的問題,也不會有人來質疑,但要因此全面否認他對慈善公益方面的貢獻缺乏足夠的事實依據和有效的證據。


而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確認貝克漢姆在向他們的捐款超過100萬歐元以上,更不要說因他的影響而帶來的一些捐款。他們還發布一個說明:「貝克漢姆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付出了時間、精力和義無反顧的支持....."

這么大的一個聯合國組織發布的聲明還是可信的。

⑧ 章子怡詐捐門事件是怎麼回事後來怎麼解決的啊

2010年1月27日,又一條關於章子怡的新聞,在互聯網上引發網民熱議。網名為「善款去向」的網友,於22日在天涯社區發帖稱,章子怡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間宣布過的多宗捐助善款,只兌現了一部分。
隨後,網民們啟動「人肉搜索」,通過對當時章子怡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的捐款數額,與目前搜索到的實際金額進行比對,質疑其善款是否完全到位以及善款去向。美國網友也加入這場「人肉搜索」中,昨日,一位美國當地的網友爆料稱所謂的「章子怡基金會」目前已經「名存實亡」。 章子怡在戛納(大圖)的募捐舉動感人
對此,章子怡2010年1月28日也作出了正式回應,她公開表示:歡迎網友質詢,歡迎大家監督。章子怡的經紀人紀靈靈則通過簡訊:這是有人故意找章子怡的麻煩,目前章子怡的基金會秘書正在准備回復。

⑨ 王俊凱自己沒有說過捐款,為何詐捐的行為會扯到他的頭上來

他自己沒有說過但是並不代表自己沒有做過捐款的事情啊。我覺得就是有人故意找他的麻煩,損害他的名譽,王俊凱是一個很優秀的男孩子。

成名以後的王俊凱廣告代言更是接不完,未來的前途也是不可限量的。雖然火了,但是王俊凱並沒有因此而驕縱起來,依舊保持著謙虛的態度像長輩們學習。大家對王俊凱也是稱贊有加,王俊凱用努力和謙虛的態度證明了自己。而對於慈善事業,王俊凱也沒有完全忽視。在他的演藝事業穩定後,王開始投資慈善事業。首先在汶川大地震中,王俊凱不僅捐了錢,還親自來到現場支持......王俊凱在16至18歲之間捐贈了數千萬元,並為農村兒童建立了圖書館。

⑩ 章子怡如何擺平詐捐門的

下面是章子怡經紀人原話:

在08年地震發生後,北京的同事接到子怡捐一百萬的指示後,他們分別給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了兩筆錢。我們當時都不在國內,我也沒盯這事。但在最近兩個星期看到媒體報道說捐款總數沒有達到100萬,我便開始調查此事。當我尋找捐款收據時,才發現一直沒有。今天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告訴我,捐款的收據一直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那邊,因為他們沒有寄出收據的地址。當我了解到收據細節時,才確認了善款只有84萬。同時再了解到當時會計和另一個同事她們在各自匯出金額上出現了紕漏,都以為對方匯出了差額。

今早我們把事情經過如實地向子怡做了匯報,她立刻把餘款補給了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我現在也徹底了解到明星做慈善本需要非常仔細和嚴格監督。將來對這類慈善活動會做出更小心的內部指引。這是我身處管理階層的嚴重疏忽,是公司內部的不協調而導致的錯誤。這錯誤嚴重地引起外界對章子怡的不合理猜測及批評,給子怡帶來這么多的負面影響,實在是抱歉!我願意接受子怡以及所有關心愛護子怡的朋友們的指責。我為我的疏忽所做成的錯誤,深感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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