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一名珍珠生,登錄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時忘記了密碼,咨詢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系統管理員可以嗎,還是
電話裡面肯定是解決不了,你可以撥打下他們的客服電話,他們會讓你帶著相應的資料過去進行密碼的重置
㈡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非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以「促進教育方式,幫助弱勢群體」為宗旨。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來源於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捐款。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本基金會注冊地址為浙江省平湖市當湖濱水廣場 5幢1單元1401室,辦公場所在平湖市新華中路318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從事能促使 「中國由人口大國成為人力資源大國」的各種以教育為主軸之愛心、公益、慈善活動。
(二)撿回珍珠計劃: 對各級學校,成績特優,家庭特困無法就學的孩子,給予支助,使其能完成學業。
(三)一個孩子一個蛋計劃: 對貧困地區的學生,每天供吃一個雞蛋,或其它營養輔助,使能有健康的成長。
(四)捐建希望小學計劃:在貧困地區捐建希望小學或增加其教學設備或獎勵優秀教師 。
(五)興辦非營利之教育機構;協助政府培訓貧困地區之師資,提高教育水平。
(六)配合政府推動先進之教育理念,介紹新思維之教育方法。
(七)其它與教育有關之公益、慈善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德高望重,熱心公益,慈善工作者。
(二)有籌集公益, 慈善基金能力者。
(三)主要捐贈人。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
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
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參加理事會議,行使理事會職權。
(二)積極籌措基金會之財源。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或副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副理事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因故不能出席者,得委請其它理事代表出席。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數據,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是德高望重,熱心公益,有高度愛心之人。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 主持會務之進行。
本基金會采理事長、副理事長領導之秘書長制,秘書長在理事長、副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①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② 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③ 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④ 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⑤ 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⑥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⑦ 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⑧ 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⑨ 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它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或非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捐贈。
(二)投資收益。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它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基金會有關之業務。
(二)基金會設立目的之各項公益、慈善活動。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自動捐贈。
(二)基金存於銀行或其它安全性高理財。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它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數據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其它特殊事項。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捐贈給政府機關。
(二)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 2007年6月15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㈢ 新華教育愛心基金會組織了珍珠大學生聯誼會,請問什麼叫做珍珠大學生謝謝
所謂珍珠生,就是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對全國貧困縣的扶貧項目,這些貧困的孩子都是沒有被發現的珍珠,對他們進行資助的。所以就叫珍珠生
㈣ 珍珠班的申請及設立
申請原則
1.基金會在全國挑選教學質量好的高中,並與其合作,原則上在該版校設置50人一個珍珠權班。
2.基金會與合作學校均簽訂協議書,詳細規定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珍珠班施行細則》, 詳細規定實施的步序,並由當地教育局及僑聯或紅十字會就近監督,基金會也會不定期前 往檢查,確保愛心人士的捐款有效的使用到位。
3.各校除抓緊學業外,基金會並要求落實愛心品德感恩教育。
申請時間
每年三月底前,新華愛基會接受各重點高中作為珍珠班合作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在四月底前對學校的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校將陸續與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簽約。
五月,已簽約的學校在當地進行珍珠班的招生宣傳,七月,中考成績公布後,各校展開珍珠生的甄選工作、進行家訪並公示錄取名單。
九月底前,各校通過新華愛基會的電子平台提交正式錄取的珍珠生名單及學生檔案。新華愛基會的工作人員將對所有的學生資料進行逐一審核,發現不合要求的學生則要求 學校更換。審核通過後珍珠班正式開班。
㈤ 撿回珍珠計劃的緣起
王建煊先生說:中國地大人多,貧富差距亦大,有許多家庭,孩子讀書一級棒,但卻因為家庭貧困而無法念書,這就好比是把珍珠丟進了垃圾桶一樣,這不僅是孩子們的悲哀,也是國家及全人類的損失,所以,我們要盡一切努力,把這些丟進垃圾桶的珍珠撿回來,這些珍珠將來一定會發光,照亮社會,世界上沒有比把這些特優的珍珠丟進垃圾桶更可惜的事,也沒有比把這些珍珠撿回來更令人興奮與安慰的事。撿回珍珠,就是招收品學特優、家庭特困的學生,每位學生高中三年所需費用,包括學費、食、宿、服裝、書籍等,全由學校負擔,並每月發給定額零用金。這項計劃自2004年開展以來,得到許多愛心人士的響應,購買「珍珠」的愛心人士包括台灣同胞、北美華僑、大陸台商,還有不少大陸企業家和政府機構。令人感動的是,很多購買「珍珠」的人都向理事長承諾,如果這些「珍珠」將來考上大學,費用他們繼續承擔。而印尼華僑企業家李文光先生則向理事長承諾,這些「珍珠」錄取一本線,沒錢讀,可以免費到印尼的總統大學就讀;更有台商亞德克公司理事長王世忠先生專為這些「珍珠」學生成立「有美愛心獎助學金」(因為心中有愛就是美),凡「珍珠」將來高考成績優異者可申領「有美獎」。我校2004年開始實施「撿回珍珠計劃」,設立愛心珍珠班,五年來,學校共招收珍珠學生234人,已畢業學生54人全部升入大學學習,他們的命運(將)由於王建煊理事長的撿回珍珠計劃而得到轉變。
在2007年。當時,在浙江創辦「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的台灣知名人士王建煊,因其他事情須回台灣,在物色基金會理事長人選時,獨具慧眼的王建煊選中了張君達。當張君達了解到,「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是幫助中國內地那些在高中學習階段的貧困生時,未加猶豫就答應了王建煊。
自擔任基金會理事長後,張君達的生活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就連最喜歡的麻將,他也罷了手。對此他說:「我確實不缺錢,但我在生活上必須自律,否則會對基金會的形象產生不良影響。」
張君達將幫扶行動起名為「撿回珍珠計劃」,他說:「那些因家庭貧困被迫放棄學業的孩子,就像一顆顆埋在地下黯然失色的珍珠,必須將他們拾回來,設法幫助他們接受良好教育,使他們成為閃閃發光的珍珠。」
為實施好「撿回珍珠計劃」,在僑聯的協助下,基金會與各地重點高中洽談合作,校方負責提供貧困生資料,然後基金會根據資料踏訪每個學校的每一名學生,並逐戶做家訪,審查合格後,基金會按規定對這些學生提供學費、住宿費,並在3年高中學習期內,為每個學生補助7500元的餐費、書本費等費用。
㈥ 珍珠生考上大學能否繼續獲得資助
珍珠生考上大學能繼續獲得資助的。
有這樣一群人,他們被稱為「珍珠生」。專他們學習優異,但由屬於家庭經濟困難,無法繼續完成學業。他們就像珍珠一樣被隱藏在貝殼里、等待著被人發現。
在退殼而出的時候,他們就如珍珠一樣,閃耀著朴實而迷人的光華。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的愛心公益品牌項目「撿回珍珠計劃」所資助的學生。
㈦ 非珍珠生可以注冊成為杉樹隊員么
杉樹計劃
杉樹計劃(CEDAR),全稱上海杉樹青年職業能力發展中心。杉樹計劃CEDAR是由中歐國專際工商學院屬旗下中歐愛心聯盟的陳瑤女士, 羅念慈先生和史麗女士在2012年發起的在中歐校友會和中歐愛心聯盟領導下的公益組織, 是一個旨在點燃年輕人心中的希望、提高大學生職場競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計劃,一個培養自立自信自強懂得感恩和回饋社會的卓越人才的服務平台; 是一個發起於中歐、貢獻於社會的項目。
「杉樹計劃」是「珍珠計劃」(撿回珍珠計劃-中華慈善獎項目, 新華愛心基金會募捐資助特困特優的孩子讀高中)的延續, 珍珠計劃自2007年至2012年共資助24,731名孩子讀完高中,其中中歐校友 每年都捐贈十幾個中歐珍珠班,目前已經有4000多名孩子由中歐校友的捐贈。自2010年開始每年有幾千名珍珠生考入大學, 孩子們在進入大學校門和城市生活後,面臨很多的挑戰和困難, 杉樹計劃因此應運而生, 讓珍珠大學生們進一步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在杉樹計劃的支持下從容應對各種挑戰,為自己的未來努力, 成長為有綜合競爭力的優秀青年。
㈧ 海拉爾實驗高中珍珠班怎麼樣條件好嗎
沒有想到這上面還可以看到海拉爾的貼。😂😂😂😂你問錯地方了,應該去網路貼吧,親,記得給我採納哦
㈨ 五月天Just Love It募捐的慈善基金將用於捐助哪些人
五月天來 Just Love It ! 2014 北京、深自圳 演唱會將門票收入捐給: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www.xhef.org)——「撿回珍珠計劃」
㈩ 上饒市第一中學的上饒一中珍珠班
珍珠班是由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依據撿回珍珠計劃項目,在大陸各省、區之地級市重點高中所設立的班級,旨在資助雙特(家庭特困、成績特優)學生有機會完成高中三年的學業。2007年,經上饒市僑聯熊慶翎主席牽線搭橋,我校與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達成了合作辦珍珠班的意向。熊主席親自與我校張臻校長一同赴平湖市,簽訂辦班協議書,成功地架起了愛的橋梁。江西省第一個珍珠班在我校正式成立 。
學校免除了珍珠班學生所有的費用:為每一位學生每門學科免費配備一到兩套學習資料,為班級提供班費。保證每一位珍珠班學生享受真正的免費高中教育。並且每年給每位學生發放2500元生活補助,其中餐費2000元,按月充值200元;另外500元,每年分二次各250元發給學生。
市教育局在政策上給予了珍珠班最大限度的優惠。為了真正辦好珍珠班,市教育局專門制定和出台了相關文件。珍珠班面向全市十三縣市區招生,凡報考珍珠班的學生,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阻攔。中考錄取,珍珠班為第一批次錄取,珍珠生錄滿後,再予以錄取其他批次。珍珠生一經錄取,其他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截留。市教育局蘇萬能局長還熱心參與市電視台拍攝的《美麗珍珠》節目,積極宣傳珍珠班。 1、珍珠班的招生計劃,由上饒市教育局單獨下達給上饒一中。中考後,由上饒市中招辦根據考生申請和資格審查結果,不受地域限制,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100名。2、上饒市范圍內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凡成績特優,家庭特困的學生,可直接到上饒一中招生辦報名。報名時需提交珍珠班報名申請表、學籍表復印件或學生在校表現和成績證明、有關獲獎證書、低保證或特困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它有關家庭經濟情況的證明材料(農村學生需有村委會及民政所或鄉鎮政府的有效證明,城鎮學生需有居委會和當地民政局的有效證明),因家庭成員疾病造成貧困的,需提供病歷、住院發票復印件,未住院治療的要提供衛生院證明。3、報名時間:從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4、填報珍珠班如未被錄取的,不影響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