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否有贊母德(人道暨公益事業)基金會 諾有求此資金會簡介
從組織性質上講,基金是指管理和運作專門用於某種特定目的並進行獨立核算的資金的機構或組織。這種基金組織,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如財政專項基金、高校中的教育獎勵基金、保險基金等),可以是事業性法人機構(如中國的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孫冶方經濟學獎勵基金會、茅盾文學獎勵基金會,美國的福特基金會、霍布賴特基金會等),也可以是公司性法人機構。
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條例》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條例》規定「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由於基金會具有公益性質,公募基金會可以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基金會的財產必須受到保護,必須用於公益目的。《條例》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紅基會」)是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起設立,經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中國紅基會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宗旨,以致力於改善最易受損害人群的境況、關注和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促進世界和平與進步為機構使命。
基金會辦事指南
一、設立基金會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三)基金會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
(三)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基金會有哪幾種類型?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四、基金會應當在哪裡登記?
(一)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應在民政部登記。
五、成立基金會,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
(一)為特定的公益
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能低於2000萬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對基金會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一)基金會名稱應當反映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基金會的名稱應當依次包括字型大小、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並以「基金會」字樣結束,公募基金會的名稱可以不使用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應當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非公募基金會不得使用上述字樣。
(三)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應當冠以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冠以省級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可以同時冠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冠以市轄區名稱的,應當同時冠以市的名稱;
(四)非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2.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歷任行政長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最高行政主官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高代表。第一、二屆長官為何厚鏵。2009年7月26號崔世安當選為新一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何厚鏵
分別於1999年12月20日-2004年12月19日、2004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擔任第一、二屆行政長官。
何厚鏵:1955年3月生於澳門,廣東番禺人。在澳門完成小學教育後,1969年去加拿大留學,1978年獲多倫多約克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1981年獲加拿大注冊會計師和特許核數師專業資格,1982年從多倫多的會計師行調到香港工作,1983年返澳門工作,任大豐銀行常務董事兼總經理。1988年開始擔任澳門立法會副主席職務。
崔世安
2009年7月26號,崔世安當選為新一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為: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1957年1月出生於澳門,取得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城市衛生管理系優等學士、美國俄克拉何馬州大學醫務管理學碩士及公共衛生博士學位。
1992至1995年擔任第5屆澳門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區政府屬下青年委員會委員、環境委員會委員。在教育工作方面,曾任鏡平學校校長、鏡平專業進修中心校長。崔世安曾為澳門多個社會團體服務,分別擔任同善堂值理及醫務部部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董事、澳門鏡湖醫院員工青年會會長、澳門眼庫基金會董事、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名譽會長。
崔世安也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1991年)、澳門青商資深協會永遠會長、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監事會主席、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副會長。
1999年8月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
2004年12月4日再被任命為特區第二屆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
3. 紅十字協會,慈善基金會和志願者協會的區別和性質!
您說的「紅十字協會」的正確名稱應當是「中國紅十字總會」。
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紅十字組織,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中國紅十字會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重要成員。目前,中國紅十字會有31個省級分會、333個地級分會、2860個縣級分會和新疆建設兵團分會,鐵路和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有7萬個基層組織,團體會員單位12萬個,志願者113.2萬人,會員總數2398萬人,其中青少年會員1549萬人。紅十字會的國際性較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總部設在日內瓦。
慈善基金會,我想您說的應該是「中華慈善總會」,中華慈善總會在一些地方上設立的的分支機構中有叫「某某慈善基金會」的。中華慈善總會成立於1994年,是經中國政府批准依法注冊登記,由熱心慈善事業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志願參加的全國性非營利公益社會團體,目前在全國擁有260多個會員單位。我們的宗旨是: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工作。中華慈善總會現任會長為全國政協常委、原民政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范寶俊先生。中華慈善總會自成立至今,始終堅持恪守總會宗旨,積極倡導慈善意識,努力開拓慈善工作的服務領域,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方籌措慈善資金,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在緊急救援、扶貧濟困、安老助孤、醫療救助、助學支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 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指導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青年志願者組織和 全國性的專業、行業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全國青 聯團體會員,聯合國國際志願服務協調委員會(CCIVS)聯席會員組織。本協會通過組織和指 導全國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主義 時常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 獻。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工作,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准則。
基本任務: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系,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適應社會主義市 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志願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培養青年的 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為城鄉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 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 提供服務;規劃、組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全國各地、各類青年志願者組織開展工 作;培訓青年志願者;開展與海內外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也就是說中國紅十字總會和中華慈善總會都有緊急救援、扶貧濟困、安老助孤、醫療救助、助學支教的作用。但中國紅十字總會還有一些國際救援、國際合作、港澳台交流的工作。工作性質主要強調援助,包括物質、精神、資金上的。
而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工作強調的是志願服務。重在「服務」二字上
4. 如何成立基金會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維護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第十一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三條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本條例登記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憑登記證書依法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將組織機構代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以及稅務登記證件復印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修改章程,應當徵得其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十六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十七條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第十八條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十九條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條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第二十二條 基金會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兼任。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公募基金會和原始基金來自中國內地的非公募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內地居民擔任。
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以及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
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其所在的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四條 擔任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外國人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負責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條 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組織募捐、接受捐贈。
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
第二十六條 基金會及其捐贈人、受益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第二十七條 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
基金會應當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其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二十八條 基金會應當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九條 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
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條 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布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一條 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三十二條 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第三十三條 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照章程規定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該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基金會登記管理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實施年度檢查;
(二)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本條例及其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三)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第三十五條 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指導、監督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法律和章程開展公益活動;
(二)負責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年度檢查的初審;
(三)配合登記管理機關、其他執法部門查處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六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年度工作報告在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前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以及人員和機構的變動情況等。
第三十七條 基金會應當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基金會在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未經登記或者被撤銷登記後以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或者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並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一條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或者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登記:
(一)在申請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或者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未按章程規定開展活動的;
(二)符合注銷條件,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注銷登記仍繼續開展活動的。
第四十二條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或者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可以撤銷登記:
(一)未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的;
(二)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中弄虛作假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
(四)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完成公益事業支出額度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接受年度檢查,或者年度檢查不合格的;
(六)不履行信息公布義務或者公布虛假信息的。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前款所列行為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提請稅務機關責令補交違法行為存續期間所享受的稅收減免。
第四十三條 基金會理事會違反本條例和章程規定決策不當,致使基金會遭受財產損失的,參與決策的理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基金會理事、監事以及專職工作人員私分、侵佔、挪用基金會財產的,應當退還非法佔用的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被責令停止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封存其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第四十五條 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所稱境外基金會,是指在外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合法成立的基金會。
第四十七條 基金會設立申請書、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的格式以及基金會章程範本,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制訂。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設立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換發登記證書。
5. 什麼書是介紹澳門的歷史文化的
澳門由秦朝起成為中國領土,從明朝1557年開始被葡萄牙人租借。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朝政府簽訂了有效期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至1928年期滿失效)後,澳門成為葡萄牙殖民地 ,也是歐洲國家在東亞的第一塊領地。
澳門古稱濠鏡澳,與香山縣的歷史關系極其密切。早在春秋戰國時期,香山已屬百粵海嶼之地。約前3世紀(即秦始皇一統中國之時),澳門被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屬南海郡番禺縣地。420年(晉朝元熙二年),澳門屬新會郡封樂縣地。590年(隋朝開皇十年),廢新會郡改屬寶安縣地,757年(唐朝至德二年),廢寶安縣,改為東莞縣轄。自南宋開始,澳門屬廣東省香山縣。據史料記載,宋末名將張世傑與軍隊曾在此一帶駐扎;早期在澳門定居的人在此形成小村落,倚靠捕魚與務農種植為生。
自古就是中國神聖的領土的澳門自被葡萄牙非法侵佔以來,澳葡政府時期的澳門盾徽葡萄牙人在澳門一直擁有特權或特殊地位,這使普遍居民大小程度的不滿;從1849年8月29日沈志亮刺殺總督亞馬留伊始,直至1966年12月3日因文化大革命和氹仔學校事件而觸發的「一二·三」事件,均顯示了民間對於葡萄牙人在澳門的特權一直深感不滿。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實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認澳門是被葡萄牙非法侵略的,是當前葡國管治下的一個中國領土,澳門的主權屬於中國。
1986年,中葡兩國政府於開始為澳門問題展開合共四輪談判。1987年4月13日,兩國總理在北京簽訂《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兩個附件。聯合聲明說,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和路環)是中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中國承諾向澳門實行一國兩制,保障澳門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權利。
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大於北京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9年12月20日零時,在中葡兩國元首見證下,第127任澳門總督韋奇立和第1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澳門新口岸交接儀式會場場內交接澳門政權。翌日(12月21日)早上,澳門群眾歡迎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部隊進駐澳門;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
6. 澳門第一屆長官是誰
何厚鏵
分別於1999年12月20日-2004年12月19日、2004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擔任第一、二屆行政長官。
何厚鏵:1955年3月生於澳門,廣東番禺人。在澳門完成小學教育後,1969年去加拿大留學,1978年獲多倫多約克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1981年獲加拿大注冊會計師和特許核數師專業資格,1982年從多倫多的會計師行調到香港工作,1983年返澳門工作,任大豐銀行常務董事兼總經理。1988年開始擔任澳門立法會副主席職務。
崔世安
崔世安2009年7月26號,崔世安當選為新一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為: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1957年1月出生於澳門,取得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城市衛生管理系優等學士、美國俄克拉何馬州大學醫務管理學碩士及公共衛生博士學位。
1992至1995年擔任第5屆澳門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區政府屬下青年委員會委員、環境委員會委員。在教育工作方面,曾任鏡平學校校長、鏡平專業進修中心校長。崔世安曾為澳門多個社會團體服務,分別擔任同善堂值理及醫務部部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董事、澳門鏡湖醫院員工青年會會長、澳門眼庫基金會董事、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名譽會長。
崔世安也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1991年)、澳門青商資深協會永遠會長、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監事會主席、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副會長。
1999年8月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
2004年12月4日再被任命為特區第二屆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
7. 印度人多還是中國人多
中國人口多。
印度的人口為13.26億人(2016年),是世界上僅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二人口大國,人口數世界排名第二。其中男性人口6.237億,女性人口5.865億。根據普查結果,過去十年,印度人口增長率為1.764%,較2001年人口普查時的2.115%出現明顯下降。普查結果還顯示,印度擁有自獨立以來的最低兒童性別比例,即男女比例為1000:914。
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全國總人口為1370536875人。其中:普查登記的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口為7097600人。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為552300人。台灣地區人口為23162123人。2019年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140005萬人。
(7)澳門特別行政區基金會擴展閱讀:
世界人口
根據美國人口調查局的估計,截至到2013年1月4日,全世界有70.57億人。美國人口調查局的數據顯示全球人口在2012年3月12日突破70億;而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則顯示全球人口在2011年10月31日達到70億,2014年達到71億。2016年,世界人口達到了7,262,306,342人(72億6231萬人)。
當前的預計都顯示世界人口將在未來數十年持續增長,但由於較難估計出生率下降等因素,無法得出具體數值,僅得出2050年世界人口將大約在75億至105億之間,取決於出生率下降的速度。長遠看來,估計2050年至2150年左右世界人口將停止增長並緩慢下降。與此同時,一些分析也對人口增長能否可持續表示擔憂。
8. 關於汶川大地震的資料
5·12汶川地震,發生於北京時間(UTC+8)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14時28分04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震局的數據,此次地震的面波震級 里氏震級達8.0Ms、矩震級達8.3Mw(根據美國地質調查局的數據,矩震級為7.9Mw),地震烈度達到11度。此次地震的地震波已確認共環繞了地球6圈 。
地震波及大半個中國及亞洲多個國家和地區,北至遼寧,東至上海,南至香港、澳門、泰國、越南,西至巴基斯坦均有震感。
5·12汶川地震嚴重破壞地區超過10萬平方千米,其中,極重災區共10個縣(市),較重災區共41個縣(市),一般災區共186個縣(市)。截至2008年9月18日12時,5·12汶川地震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傷,17923人失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破壞力最大的地震。
(8)澳門特別行政區基金會擴展閱讀:
汶川地震產生影響:
1、影響范圍
5·12汶川地震包括震中50千米范圍內的縣城和200千米范圍內的大中城市。陝西、甘肅、寧夏、天津、青海、北京、山西、山東、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重慶、貴州、雲南、內蒙古、廣西、廣東、海南、江西、西藏、江蘇、上海、浙江、遼寧、福建等全國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有明顯震感。
2、經濟損失
截至2008年9月4日,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8452億元人民幣。四川損失最嚴重,佔到總損失的91.3%,甘肅佔到總損失的5.8%,陝西佔總損失的2.9%。
3、文物損失
5·12汶川地震對四川省文物造成一定影響,受損文物約佔全省文物五分之一。綿陽市8處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5處嚴重受損,30個省級文保單位,24個受損。其中平武縣有3500年歷史的報恩寺損毀嚴重。都江堰40餘處古建築中,有95%在這次地震中受損,其中受損最嚴重的,除了泰安寺還有二王廟、伏龍觀、青城山天師洞的皇帝殿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5·12汶川地震
9. 如果澳門不是特別行政區,那麼將會發生什麼變化
如果不是特別行政復區了,經濟方面制的變化倒是次要的,政治政策方面的變化才更重大,它決定了經濟將如何轉變。
而目前情況下,相對內地的優勢大致是受到的監管比較小,一些內地沒法進行的業務在澳門可以開展辦理。
一個不靠譜的例子,比如一些人到港澳注冊點忽悠人的基金會的名字,帶上全球、世界 之類的名字。然後到內地忽悠人 交會員會加入。也有一些小老闆想要個好聽的名號願意交錢的。
而如果在內地的話,這種忽悠的名字會沒法通過審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