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金三費是什麼各自都有什麼含義基金投資者都需要繳納什麼費用收益如何算
直接費用包括交易時產生的認購費、申購費和贖回費,這部分費用由投資者直接承擔;
間接費用是從基金凈值中扣除的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所規定的費用,包括管理費、託管費和運作費等其他費用。
1)認購費和申購費
認購費,指投資者在基金發行募集期內購買基金單位時所交納的手續費,目前國內通行的認購費計算方法為: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費費率通常在1%左右,並隨認購金額的大小有相應的減讓。
申購費是指投資者在基金存續期間向基金管理人購買基金單位時所支付的手續費目前國內通行的申購費計算方法為: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凈認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我國《開放式投資基金證券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購費,但申購費率不得超過申購金額的5%。目前申購費費率通常在1%左右,並隨申購金額的大小有相應的減讓。
開放式基金收取認購費和申購費的目的主要用於銷售機構的傭金和宣傳營銷費用等方面的支出。
2)贖回費
贖回費是指在開放式基金的存續期間,已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賣出基金單位時所支付的手續費。贖回費設計的目的主要是對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一種補償機制,通常贖回費計入基金資產。我國《開放式投資基金證券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贖回費,但贖回費率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目前贖回費費率通常在1%以下,並隨持有期限的長短有相應的減讓。
3)轉換費用
轉換費用指投資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規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開放式基金之間轉換投資所需支付的費用。基金轉換費的計算可採用費率方式或固定金額方式;採用費率方式收取時,應以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費率不得高於申購費率。通常情況下,此項費用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點幾。轉換費用的有無或多少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同時與基金產品性質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策略有密切關系。例如,傘式基金內的子基金間的轉換不收取轉換費用,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規定一定轉換次數以內的轉換不收取費用或由債券基金轉換為股票基金時不收取轉換費用等等。
4)基金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是指支付給實際運用基金資產、為基金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基金管理人的費用,也就是管理人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報酬。基金管理費年費率按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百分比計提,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基金其管理費相差較大,如目前貨幣市場基金為0.33%,債券基金通常為0.65%左右,股票基金則通常在1%~1.6%之間。管理費逐日計提,月底由託管人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5)基金託管費
基金託管費是指基金託管人為基金提供服務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比如銀行為保管、處置基金信託財產而提取的費用。託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為0.25%,逐日累計計提,按月支付給託管人。此費用也是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須另向投資者收取。
6)紅利再投資費
指投資者將開放式基金的分配收益再投資於基金所需支付的費用。紅利再投資費的計算可採用費率方式或固定金額方式;採用費率方式收取時,應以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費率不高於申購費率,一般情況下,紅利轉投免收手續費。
7)基金清算費用
基金清算費用是指基金終止時清算所需費用,按清算時實際支出從基金資產中提取。
8)基金運作費
基金運作費包括支付注冊會計師費、律師費、召開年會費用、中期和年度報告的印刷製作費以及買賣有價證券的手續費等。這些開銷和費用是作為基金的營運成本支出的。操作費占資產凈值的比率較小,通常會在基金契約中事先確定,並按有關規定支付。
9)稅費
一般情況下,基金稅費包括所得稅、交易稅和印花稅三類,我國目前對個人投資者的基金紅利和資本利得暫未徵收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鑒於基金的投資對象是證券市場,基金的管理人在進行投資時已經交納了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各種稅率,所以投資者在申購和贖回開放式基金時也不需交納交易稅。
為支持開放式基金的發展,財政部、國稅總局在《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中,對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給予四個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四方面優惠政策是:
第一,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營業稅;
第二,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 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第三,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第四,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
10)其它非交易費用
包括開戶費、轉換注冊費(轉託管費)等。開戶費指投資人在開立基金賬戶時支付的費用;轉換注冊費(轉託管費)指投資人在辦理基金單位在不同銷售機構的交易帳戶間的轉託管業務時支付的費用;賬戶維護費指基金管理人向投資人收取的用於管理維護投資人基金賬戶的費用。
以上費用以固定金額的方式收取。基金管理人可根據一定標准設定投資人適用的不同費用水平,但須在招募說明書中載明具體處理方式。
❷ 投資者在購買基金過程中承擔的哪些費用
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基金投資人自己承擔的費用,主要包括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和基金轉換費。這些費用一般直接在投資人認購、申購、贖回或轉換時收取。其中申購費可在投資人購買基金時收取,即前端申購費;也可在投資人賣出基金時收取,即後端申購費,其費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遞減。乾道金融有些產品贖回費率是1折。
❸ 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人的職責和義務是怎樣的
第一復,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在制基金運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產品的設計、基金份額的銷售與備案、基金資產的管理等重要職能多半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選定的其他服務機構承擔。
第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最主要的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第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激勵機制和分配製度。
第四,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有權獲得業績報酬。業績報酬你投資收益的一定比例計付。
第五,投資者在獲得約定的門檻收益率後,管理人吃才能獲得業績報酬。
❹ 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關系怎麼運行的
第一,公司型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系,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股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合夥型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系,合夥企業投資管理和行政事務的委託並不因此免除普通合夥人對本合夥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本合夥企業投資資產處置的最終決定應由普通合夥人做出。
第三,契約型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系,在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基金形式下,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直接參與主題。因此,紫廣義的契約型基金形式下,投資者與管理人之間是一種該委託或者信託法律關系。
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此外還版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權法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6、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❻ 基金發起人的與投資者保護
關於發起人是否基金關系主體,學者一直有爭論,一種認為基金發起人作為基金契約當事人於法理不合。因為發起人是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策劃者和組織者,其行為及權利義務均發生在基金設立之前;基金設立後,發起人便退出了基金的運作,不可能享有基金契約當事人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另一種觀點認為基金發起人是基金法律關系的主體但只是設立階段的主體。發起人的法律地位要置於投資者利益保護這一立法宗旨中考慮。基金設立同樣是基金投資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而且這個環節對基金的健康發展和投資者保護起著關鍵的作用。在基金設立階段發起人負責組織基金,起草基金契約,決定基金管理人與託管人,而基金契約是基金各階段基金關系當事人的「根本大法」,是其權利義務的根據,而管理人和託管人則是基金關系的重要當事人,與投資者利益密切相關,可以說牽一發動萬家,因此基金發起人是基金設立中不可忽視的角色。為保護投資人利益並保障基金的健康運行,法律必須對發起人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因此至少在設立階段發起人是基金關系當事人。
但是基金設立後,基金發起人的地位發生了轉化,或者(1)只購買基金成為單純的基金持有人和受益人,(2)轉化為基金管理人,同時持有基金份額,兼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於一身,(3)由於03年基金法未規定發起人須持有一定比例基金份額,因此還有可能只轉化為基金公司而不持有基金份額,(4)或者完全退出市場,從而存在四種去向。發起人的這四種去向將直接影響投資基金主體的關系,影響投資者的保護。 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基金發起人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有關法律文件並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基金的申請,籌建基金。
①基金發起人必須對國家的經濟、金融政策、市場狀況、大眾的投資心理等進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礎上對擬設立的基金進行策劃,如確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類型、基金的存續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規模等。
②基金發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簽訂基金契約,約定基金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同時,基金發起人還需要製作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如招募說明書等。
③確定發行方案,選定銷售機構。
④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申請,並報送主管機關要求的有關文件。
⑤設立申請獲得批准後,進行公告。 (3)基金不能成立時,基金發起人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將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規定時間內退還基金認購人。由於基金發起人對基金的設立有重大影響,因此,一些國家和地區對發起人應具備的條件都有較為嚴格的要求。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發起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主要發起人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發起人必須擁有雄厚的資本實力,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基金的主要發起人有3年以上從事證券投資的經驗及連續盈利的記錄;基金發起人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等。
❼ 關於私募基金投資者主要有哪些法規規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5日在《私募基金問答》中重申了關於私募基金投資者的主要法規規定。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❽ 投資者購買基金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基金運作涉及到的與投資者相關的費用 有以下兩類:
1.基金投資人直接負擔的費用:該費用指投資人進行基金交易時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對於封閉式基金來說,是與買賣股票一樣,在價格之外支付一定比例的傭金。而對於開放式基金來說主要是指申購費、贖回費、基金轉換費。
(1)申購費:投資人購買基金單位需支付的費用,主要用於向基金銷售機構支付銷售費用以及廣告費和其它營銷支出。可在投資人申購基金單位時收取,即前端申購費,也可在投資人贖出基金單位時收取,即後端申購費,其費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遞減。
(2)贖回費:指投資人賣出基金單位時支付的費用。贖回費與後收申購費不同,後收申購費屬銷售傭金,贖回費則是針對贖回行為收取的費用。後收申購費收入由基金管理公司支配,而贖回費收入則歸基金所有。
2.基金運營費用:基金運營費用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託管費、其它費用等,這些費用直接從基金資產中扣除即凈值上已經體現費用。
(1)基金管理費: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其數額一般按照基金凈資產的一定比例逐日計算累積,從基金資產中提取,定期支付。基金管理費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入來源,基金管理人自己的各項開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攤銷,更不能另外向投資人收取。每日計提的管理費=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2)基金託管費:指基金託管人為基金提供託管服務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託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逐日計算累積,定期支付給託管人。每日計提的託管費=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託管費率?當年天數。想要深入的學習基金的朋友可以去今日英才網校看下《基金投資入門》的課程, 還很便宜。
❾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義務
深圳前海大概率資管為您解答:
(1)按規定開設和注銷基金的證券資金賬戶、期貨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辦理基金的備案手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按照基金合同規定將本基金項下資金移交基金託管人保管;
(3)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能力的人員進行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4)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與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5)除依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基金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6)辦理或者委託其他基金份額登記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注冊登記事宜;
(7)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根據相關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交易數據、投資文件及基金其他相關數據與文件,並確保提供材料的合法、真實、完整和有效;
(9)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0)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向基金投資者提供基金定期報告,對報告期內基金財產的投資運作等情況做出說明;
(11)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基金投資者報告基金份額凈值;
(12)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編制基金年度報告,並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披露;
(13)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14)保存基金資產管理業務活動的全部會計資料,並妥善保存有關的合同、協議、交易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15)妥善保管並按基金託管人要求及時向基金託管人移交基金投資者簽署的基金合同原件,因基金管理人未妥善保管或及時向基金託管人移交基金合同原件導致基金託管人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予以賠償;
(1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按規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17)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財產,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基金財產及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18)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9)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金融監管部門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和基金投資者;
(21)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出而免除;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❿ 私募基金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辦法》規定,私募基金的法律責任有以下五方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有下列7種違規情形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1.違反《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不履行登記備案義務;
2.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向非合格投資者募資或者變相公募;
3.違反《辦法》第十五條,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4.違反《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未對投資者採取評估、確認等措施,未對基金進行評級,或者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5.違反《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未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信息或者未按規定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送信息;
6.違反《辦法》第二十六條,未按要求保存相關資料;
7.違反《辦法》第二十三條,有第一項至第七項和第九項所列禁止行為之一。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八項規定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等行為的,按照《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二百零三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處罰。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的,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處罰。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辦法》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私募基金風險
對廣大私募基金投資者而言,最應該警惕的私募基金風險可以分為六大類: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風險,由於私募基金沒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風險,凡是涉及投資運作及管理的過程,例如投資方案、資金轉移及項目跟蹤管理等過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資者抗風險能力較低。很多投資者之所以參與私募基金投資,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後也對應著高風險,很多投資者並沒有相應的抗風險能力,所以投資需重點關注此類私募基金風險。
第三基金管理人導致的私募基金風險。由於缺乏嚴格的行業准入標准,基金經理門內的管理能力、行業地位及市場認同度等都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同樣的市場環境,一部分基金經理能夠憑借精準的投資為投資者帶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經理則可能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第四較高的道德風險。基金項目一般是以合夥形式成立的,但受到專業、地理及時間等因素的限制,投資者並不能有效的對項目進行監督與管理,所以道德風險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私募基金風險。
第五項目融資缺乏專業度。項目融資一般需要很高的實務經驗及專業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經理或管理團隊能力不足,無法有效的監控、管理項目融資。
第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部分私募基金會通過故意誇大收益、隱瞞項目等來吸引投資者參與投資,而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眾存款。
雖然投資者往往被私募基金的高風險所吸引,但私募基金認購門檻高達百萬,對許多投資者來講並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一切可能導致私募基金風險出現的因素投資者都必須知道。
私募基金高管人員要負法律責任嗎
我國公民,包括私募基金高管人員,其任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都受我國各類法律的約束。一旦投資私募基金遭遇虧損,經過查實,是由私募基金公司內部管理造成的,那麼其內部管理人員必然要承擔相應責任,如只是受其運營管理水平限制而導致虧損的,則一般不承擔法律責任,相關風險由投資人承擔。